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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几天的日万工程,都做得意外顺利。
开心是隐藏不住的,哪怕岑书白竭力让自己不要太得意忘形,但在给大白喂饭时,眼里还是带出了几丝情绪。
出来喝水的沈慕之看到岑书白的眼神,再次对她起了防备。
“......说吧,这次你是不是又不习惯我的眼神了。”岑书白把“又”字音咬得特别重,把沈慕之都弄得有一丢丢的不好意思了。
但该做的事还是要做,沈慕之干脆利落低头认错,“对不起。”
沈慕之的道歉,看得岑书白都有几分惊讶。
带刺美人这次这么好说话?难道也是被人穿了?
然而下一秒,岑书白就知道沈慕之并没有被附身,他还是那个脑回路与众不同的沈慕之。
“虽然你很喜欢大白,但......”沈慕之看了看大白,又看了看满脸问号的岑书白,叹道:“种族不同,是没办法相爱的。你还是趁彼此感情没那么深时,趁早放弃吧。”
如果说之前,岑书白看到美人蹙眉,会特别想去安慰他,亲亲他。用自己的热情,去抚平他眉间的愁绪。
那么现在的岑书白,对沈慕之的担忧,只想狠狠地亲醒他,而不是去安慰他。
沈慕之的脑洞,是怎么得出她要和大白来一场惊天地泣鬼神的旷世绝恋?
岑书白怀里抱着自己的骈头,眼里看着自己想和他来一段的美人,不耻下问:“你是怎么觉得我想和大白谈一场的?”
“因为你看大白的眼神,特别吓人。”沈慕之小心翼翼把大白扒拉到自己怀里。
“......哪里吓人了?”岑书白觉得自己特别无辜特别惨。
沈慕之护着大白,见岑书白没和他抢猫后,悄悄地叹了口气,“感觉你特别想把它的毛都给亲秃。”
每次都莫名背上奇怪人设的岑书白觉得自己头都大了,“我在你心里,到底是什么......魔鬼形象。”
沈慕之抿了抿唇,没说话。
“沈慕之,我跟你提一个建议。”岑书白借着说话机会,头一次握上了沈慕之的手腕,情真意切道:“脑洞大是病,得治。”
“不治。”沈慕之眨了眨眼,“我是画画的,画画就得脑洞大。”
岑书白真正想亲秃毛的胖胖,已经在她脑海里笑出猪叫了,“宿主,放弃吧,你是永远没办法跟上沈慕之脑洞的。”
虽然经历了这一场囧事,但岑书白对胖胖的爱,依旧坚固。
甚至因为胖胖栖息地只在她脑海,岑书白觉得活动范围小,还想着上商城给胖胖买一个家。
正好商城里有卖专供系统用的休息空间,虽然价格不菲,但岑书白自己养了一只国宝,给国宝买的东西贵一些很正常,于是便爽快地买下来了。
再穷不能穷孩子,再苦不能苦孩子。
岑书白秉持着这一条真理,又陆续给胖胖添置了些家具衣服。
起初岑书白这一系列操作,把胖胖感动得恨不能向天再借五百年,好让它能够尽心尽力和岑书白做对好搭档。
后来胖胖见不管它说什么,用什么语气,岑书白都是一副“你是国宝都听你的”神情,胖胖就懂了。
胖胖醒悟过来了,酸溜溜道:“原来宿主你根本不是真正的爱我,你爱我只是因为我是熊猫。”
哼,宿主根本就不是发自内心地喜欢它。
她喜欢的只是它美丽的毛发和诱人的□□。
人类果然还是那么注重外表的肤浅生物。
作者有话要说: 1.感谢阿澄投的3个地雷,玉上莲台投的1个地雷和1个手榴弹。抱住你们来个大大的么么哒!!!
2.没想到吧,我们胖胖是熊猫。唉我也想养熊猫
3.今天码的两章存稿,福宝和慕之亲上了嘿嘿嘿
☆、失落的主妇(12)
第二天,岑书白在自己文下刷出了一条评评论。
【岩佐铃:看了这文后,我突然觉得之前爱看的那些女主跟公主比起来,真是又作又弱又白痴。】
看到这条评论时,岑书白下意识叹了口气。
这评论......争议性挺大的。
果不其然,岑书白在评论下刷出了几条跟帖。
【碧霞枫:亏她们还是新时代女性呢,都没有公主思想觉悟高。】
【乐丹:前面的有病病,能舒舒服服,谁愿意累死累活?反正我要是公主,我才不称帝呢,累死人而且最后还没人要。】
......
岑书白翻了翻热评下的回复,附和的,反对的,有中立的。三种言论加起来,就给《公主逆袭记》盖了层高楼。
踩一捧一,这种做法岑书白一直觉得不妥当。
青菜萝卜各有所爱,这很正常,但拉踩真的要不得。
岑书白自己头有点疼,谁会乐意无缘无故做被踩的那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