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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立刻打起十二万分精神,出去办事了。
御书房内,只余泰安帝一人,坐在高高的龙椅上,面对着满室的孤寂,堵画思人,品味着悔恨交加思念若狂的难言滋味。
虽然夜里没有睡好,阿俏还是早早的就起床了。她昨天就和阿叔余七约好了,今日还要和他一起上山去玩。
阿俏像模像样的挎着一个小篮子,拉着阿婶的手,跟在高大的余七身后,往山上去。
一家人出门很早,路上却还是遇到了很多早起的村人,大家互相打着招呼,都热情的很。阿俏不由庆幸自己出门时就戴好了面纱,她们千里奔波才来了京城,在这里安定了下来,可不能再因为她的容貌给家里惹祸了。
对于几个月前还在北部的深山老林里摸爬滚打的猎户余七来说,京郊这映秀山简直就是自家的后院子,那些山鸡野鸭子捉起来简直不要太顺手,连阿俏都偶有收获。这一次,又是满载而归。
因为猎物和果子有点多,余娘子就提议走另一侧的路下山:“正好岔路口那里有一个凉亭,到时候阿俏过去歇个脚,我和你阿叔找一个显眼的地方把东西摆出来,看看能不能卖给那些贵人们,咱们还能多赚几个铜板。”
那条路一边通向阿俏她们住的村子,另一边则通向贵人们别庄聚集的那片山。路面宽敞又好走,此时又正是秋游的好时节,京中的贵人多有结伴去别庄小住的,路上的车马颇多。要是真能遇上喜欢野味的贵人,余七就不用费力的将东西背去集上卖了。
一家人达成了共识,就往那个凉亭的方向走。眼见快到地方了,却出了变故。
一群人从后面策马而来,余家夫妇赶紧护着阿俏向道边让去。为首的锦衣公子已经纵马而过,却突然勒住了缰绳,调转马头看向余七的背筐,用马鞭指了指:“那只锦鸡可是活的?”
余七见来了生意,赶紧上前两步:“回公子的话,是活的,这是小的刚刚在山上发现的,以前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漂亮的品种,又好看又机灵,费了小人一家好大的劲才捉到的。”
锦衣公子使了一个眼色,立刻有随从丢了二两银子到余七的背筐中。那随从长鞭一甩,就轻松的将那只罕见的金丝羽冠红毛锦鸡捉在了手中。
余七连连道谢,又带着妻女向后退了几步,摆出让行的意思。
那锦衣公子却不肯走了,目光盯着把自己整个缩在余娘子身后的少女,意味不明的轻笑了一声。凭他阅尽千帆的眼力,他一眼就可以断定,那带着面纱的少女必定姿色不凡。最吸引他的,却是那双清澈如水,不染一丝尘埃的双眸。
阿俏的身子有些弱,哪怕选了这条好走的路,她也早就有些吃力了,被人半路拦下之后,她便安心的躲在余娘子身后,趁机歇口气。
她想起在那个老猎户家醒过来时,他们老两口总是笑她太娇气,多走几步路也要哭鼻子。那时候,她总是会不自觉的喊“哥哥”,却拼了命也想不起来哥哥去了哪里,长什么样子。
“哥哥,脚疼。哥哥,要抱抱。哥哥,阿俏好怕。哥哥,……。”
每一次脱口而出后,发现再也无人回应,她都会哭上一场。
如今一年多过去了,她早就不是那个病中醒来,发现自己忘记了过去,只知道害怕的哭鼻子的小娇气包了,如今,她甚至能自己走上山,再下山来了。不知道模糊记忆中那个无处不在的“哥哥”知道了,会不会对她刮目相看?她又想起昨夜梦中的那个少年,他会不会就是她唤了无数次的哥哥呢?
锦衣公子宇文极拿着马鞭在手心敲了敲,笑着开口道:“你这锦鸡,本公子突然不想要了。倒是这个小姑娘,你开个价吧。”
余七愣了一下,讪笑道:“公子真是风趣,小女粗鄙,哪敢入贵人的眼,这锦鸡就当小的孝敬您的,我这就把银子退给您,还请您大人大量,别和我们一般见识。”
宇文极身后的一群公子哥立刻哄笑起来,其中一位蓝衣公子“好心”提醒道:“你这汉子,也太眼拙了吧?这位可是富春侯府上的大少爷,未来的国舅爷看上了你的女儿,那可是她百年修得的福分,你这傻子怎么还往外推?还不赶紧叫小姑娘摘了那碍事的面纱,上前给大少见礼?”
阿俏从刚才被这人提及时,就无声的在心中叹了一口气,这登徒子怎么跟那苍蝇一样,走到哪都能遇得上?她装作害怕的样子将头垂的更低了一些,小手借着面纱的遮挡,飞快的在脸上动作了几下,又收回了衣袖中。
宇文极居高临下,将这一切尽收眼底,只觉得兴致更浓了一些,他假作犹豫的逗弄道:“算了,今日急着回京,不能再耽误功夫了,让他们走吧。”
余七立刻点头哈腰的道谢,然后对身后的母女呵斥道:“磨蹭什么?还不快走?别挡了贵人们的路。”他话音才落,阿俏已经拉着自家阿婶的手冲了出去。她跑的方向,却不是通往自家村子的路口,而是她们原本要去的凉亭方向。
擦身而过时,长鞭凌空袭来,卷向了阿俏腰间。余七夫妇立刻变了脸色,就要欺身上前,却见自家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