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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已经好几年了,但碍于余商的态度,怕他拒绝,从未邀请他到家里来做客,这次也算是一个契机,她能感觉到这个决定让体内的灵魂多么兴奋。
“好,我等会儿跟妈说一声,练完舞就过去。”
很意外的,余商一口答应,反倒是夏参愣住了:“欸?”
“练舞了,先挂了。”余商不给夏参回应的机会,直接挂断电话。
“……”要不要这么干脆……
等等,咖喱鸡盖饭?家里没有咖喱也没有鸡啊,摔!
且不说正在为咖喱鸡苦恼的夏参,余商觉察到周围三道探究的目光。
果不其然等他挂了电话,直接被三人扑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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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商商,萝卜是谁?是不是你女朋友?”沈裴夺过余商的手机,企图从通话记录或短信找到些蛛丝马迹。
“不是我女朋友。”余商推掉压在身上的三只,站起身,弹去衣服上沾上的薄灰,语气严肃的说,“把手机还给我。”
沈裴乖乖把手机递上,不是他奴性,而是他早已经翻过通话记录,除了方才那一通电话两人从无往来,别说电话了,就连一条短信都没有。
“没道理啊……”
诗哲琛和沈优退回沈裴身旁附耳碎碎念:“你看到了些什么?什么东西没道理?”
沈裴刚要答话,发挥他的八卦潜质,望向余商的方向,发现他不知何时坐到窗边的椅子上,一手托腮,气定神闲的看着他们仨,就像是早已猜到他们的悄悄话。
不知怎么的,沈裴心中浮现一个想法,这种时候和沈优诗哲琛窃窃私语是非常不明智的选择,于是他非常狗腿的跑到余商身边,谄媚的笑说:“小商商你欺骗女孩子是不对的,明明我们练舞已经结束了,为什么……”
余商左手依旧托腮,伸出右手勾起沈裴的下颏,慢慢拉近,目光所及能清楚的看到沈裴脸上由起初的猥琐转变成娇羞,沈优和诗哲琛表示画面太美他们不敢看。
余商轻笑:“你想问什么就问。”
沈裴捂脸,他知道再拐弯抹角下去,余商一定有本事勾起他无限好奇心,然后什么都不说的离开练功房,他说:“萝卜是你什么人,从没听你提起过?”
“不是我女朋友。”余商回答的很干脆,废话,他也不知道什么关系,他只知道不是他女朋友。
“……”大哥你这话让我怎么接。
诗哲琛接话:“那你解释一下为什么叫萝卜吧,好好一个女陔子叫萝卜一点都不可爱。”
“萝卜啊……”他记得第一次看见她名字的时候,妈妈说读夏参(can),可他记得那应该是人参的参,所以他叫她“小人参”,人参和萝卜又长得很像,莫名其妙就变成萝卜了。
余商浅笑,攀上三人的脖子,用力把三人拉进胸口,弄的三人面红耳赤气都喘不上来,他留下一句:“不告诉你们。”
然后拿起书本,一溜烟跑了。
“!!!好你个余商,居然耍我们!”
甩开组合三人的余商表示,他心情很好,非常好。
他确实已经练完舞,本可以直接去夏参家,但想起夏参摸小米糕(余商家的猫)时一脸柔软,还是决定亲自去一次宠物店。
不过,就算猫狗夏参喜欢,余商也觉得不适合她养,因为她有个致命的毛病——懒。
夏参的懒在于,她会避免生活中一切不必要的运动,如果让她养狗,她一定会让狗狗从不知道遛弯的乐趣以至于不会吵着出去玩;如果养猫,她铁定会买齐一整套全自动猫咪生活用品,教会猫咪自己使用以后,假装没有养过猫咪。
所以,她适合养不需要花太多精力又一样毛茸茸的动物,比如仓鼠,比如龙猫,比如兔子,比如水貂,比如土拨鼠。
余商不知道现在的夏参已经不是以前的夏参了,脾气性格天差地别。
卖猫猫狗狗的宠物店到处都是,但专卖小型毛绒动物的宠物店却少之又少,恰好余商知道一家,离公司一公里,步行就能到达。
那是一家专门经营兔子和水貂生意的小小宠物店,透过玻璃窗能看到几只水貂明明有很大的玩耍区域却偏要一起窝在睡袋里睡觉的萌样。
走进店里,每个小兔子一个小玻璃柜,都说兔子臭,可店里没有一丝异味,甚至还满是青草香气。
“你好,我想买只垂耳兔。”看网上的图片,垂耳最可爱了。
店主微笑着摇头:“真是抱歉,我们店里最后一只垂耳兔刚才被买走了,如果你想养兔子可以看看长毛兔,长毛比较聪明,也很漂亮的。”
长毛?
余商跟着店主来到长毛兔区域,眼前的九宫格里9只小兔子正津津有味的吃着提摩西草,见有人来,一只米色的小兔子探出脑袋来,望了望他,嗅了嗅鼻子,似乎觉得余商不是什么好吃的东西又傲娇的转过头去继续吃草。
长毛兔和正常的小兔子比起来就像一只大型的拖把,看着就很好摸,夏参一定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