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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7

      交涉都不愿意,更不会听天由命的等待几乎不可能经过的顺风车了。况且她的腿一直在不停的流血,白色的衬衫布已经被全部染红。
    犹豫了一会儿,她叹息:
    “我很沉。”
    她虽然不胖,但身材高挑,背着她走八公里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总不会比棕熊更重。”
    他见她久不动作,拉过她的胳膊,手上用力,让趴在了他的背上,稍微调整姿势,直起身子将她整个人背了起来。
    “什么?”
    她疑心自己听错了他的比喻,为什么是熊?
    他背起她大步向前走着,毫不费力,一边走一边道:“我之前在加拿大念书,假期和室友进山猎过熊。”
    “熊不是保护动物?”
    “在加拿大不是,那里棕熊泛滥,经常伤害人和家畜,政府奖励猎熊,春秋两季是合法的猎熊季节。那只熊虽然没有成年,但是也有接近两百多公斤重,我们为了将那只熊拖回营地,几乎累得瘫痪。”
    所以最后他和他那个来自俄罗斯的室友,不得不就地将熊肢解,场面非常血腥。
    谭孤鸿听罢沉默着没有回答,一是腿疼虚弱不想说话,二是她觉得自己好像越来越看不透他。
    三天以前,他们完全不熟悉,她自以为对他知根知底。
    三天以后,他们好像熟悉了很多,但她却发现她对他几乎一无所知。
    突然整个人被他掂了一下,牵扯到伤口她疼得差点喊出声,忍不住拍了一下他的后背:
    “你干嘛?!”
    “别睡觉,跟我说话,你要保持清醒。”
    她哭笑不得:“我没有失血过多到这种程度。”
    她看不见他脸上的表情,但能听出他的声音带着笑意:
    “但你总不能让我背着睡着的你,一个人孤独的走完这八公里吧。”
    她无奈:“好吧。”
    可是一时要她说话,她也不知道从何说起,沉思了一会儿,缓缓开口:
    “其实有一句话,十年前我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就想告诉你。”
    她轻柔的呼吸吐在他的耳边,他顿了顿,问道:“什么?”
    “当年你的普通话讲得忒烂。”
    他沉默了一会儿,突然不可抑制的笑了起来,她在他背上能感受到他胸腔的微微震动,微凉的夜风中,他身上的炽热温度透过单薄的衣衫传递到她的身上,
    “我说的真话。”
    “我早知道。”
    “我当年好像没说过。”
    他笑中带着无奈,“但我每一次开口,你的眼神都是这么告诉我的。”
    “哦,对不起。”她以为她已经把鄙视掩藏的很好了,时隔十年试图弥补,“不过你现在讲的很好了,字正腔圆,一点口音都没有,比我还标准。”
    “你不能怪我,我父亲祖籍广东,很小的时候就随父母移民到美国,那个时候大陆甚至还没有推行普通话,他只会讲粤语。我家中来往的华人朋友也大多数都是广东人,我小的时候甚至一直以为中国人都说粤语,广东话就是标准的中国话。”
    所以十年前,自以为自己讲着标准普通话的洛景明,遇见了从小在北京长大一口京片子的谭孤鸿,两个人几乎是鸡同鸭讲,完全沟通不良。
    她也想起当年两个人见面时的细节,忍不住笑了出来。
    十年前,梁老七十大寿,宴席定在了钓鱼台国宾馆,洛景明随外公回国,平生第一次来到中国,来到北京。他们本来也是该遇见的,在寿宴上,或是在长辈来往的引荐之下,总之该是个正式客套的场合。结果他们阴差阳错,因为一场乌龙相亲,私底下提前认识了。
    谭孤鸿的外公廖荣光家中与梁念邦家中是世交,祖辈几代人都交情匪浅,长辈们本来想撮合的,是从英国留学回来的霍乔南堂哥霍乔东,和谭孤鸿二舅家的表姐廖冰雁,结果两个人一个人把人生地不熟的表弟扔在了那里,一个人把高中刚毕业的表妹骗了出来,最后导致谭孤鸿和洛景明两个人在约定的见面地点大眼瞪小眼。
    “你不是霍乔东吧?”
    “咩啊?”
    “霍、乔、东?”
    “唔系,你系柳冰南?”
    “什么?”
    “廖、冰、南?”
    “当然不是啦!”
    那个场景,简直是灾难。
    两个人几乎每句话都要互相重复两遍,连比划带猜,终于拼凑出了事情的原委。
    后来得知从小在美国长大的洛景明这是第一次回国,谭孤鸿秉持着地主之谊,带着他去逛北京城。至于究竟是去了故宫还是天坛,她已经记不清了,也许是都去了,也许是都没去,只是在前门大栅栏转了转,因为那年北京举办重要活动,安保工作很严,他既没有身份证,也没带护照,几乎寸步难行。
    十年,真的是太漫长的一段岁月了,尤其是人生十几岁到二十几岁这十年,这甚至是很多人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