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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上火车时,车票找不到了,想了好多办法,终于在火车出发前上了车。可以发挥的空间很大,慕青想了好几种场景。觉得挺有趣,但说到表演,她实在不行,自己对着镜子练习了一会,果断放弃表演的机会。从那以后,也不再去参加话剧社的活动了。
对于文学社,慕青本来是有很大的兴趣的。她喜欢写点东西。从小学就开始写日记,中学时还跟风写了一些伤感的小诗。每天完成作业后,她常常一个人待在自己的房间里,随意读读书,写写东西,夜很静,心也很静,想象力却在这时候尽情驰骋。写小说,写散文,有的不错,有的很幼稚,不管写得怎样,慕青都认真收了起来,觉得充实又快乐。大大小小的作文比赛也参加了一些,有些还获了奖,这让她更是一发不可收拾。写作,成了慕青放飞心灵,调节情绪的钥匙。她特别享受这种无拘无束、肆意挥洒的感觉。
正因为对写作的喜爱,她兴致勃勃地参加了文学社。只是文学社和自己想象中的有些不一样。大家对写作的态度各不相同,写出来的文章,自己都觉得还不错,彼此却不太能欣赏。社长快毕业了,不大关心社团的事情。副社长是个大三的学姐,喜欢写朦胧的诗,喜欢写带有世纪末色彩的小说,读起来,总给人一种昏暗的、灰蒙蒙的感觉。
慕青喜欢明朗、流畅的文风,翻看大家的稿子,悲春伤秋的有,故作深沉的有,为赋新词强说愁的有,朦胧晦涩的也有。看着看着,觉得有些乏味,心想,果然是道不同不相为谋。自己和这些人怕是难以互相理解。
翻到许致远的文章时,眼前一亮。潇洒大气的字体一下子就把慕青吸引住了。文章流畅自然,感情也朴素真挚。慕青把文章来回看了几遍,大有遇到知音的感觉。待到见到文章的作者,只觉得文如其人。
文学社是慕青对许致远一见倾心的地方。因此,尽管并未能很好地融入文学社的小圈子,慕青还是按时参加活动。
参加文学社也有一段时间了,慕青第一次和大家一起编辑了一期社刊。选稿的工作主要由副社长和几位学姐学长去做,慕青她们这些小喽啰,只是负责文字的编辑。他们一边修改,一边互相取笑:“这篇写得不咋滴,有点装模作样。”
“你也好不了哪儿去。什么‘他是他们村顶重要的一个人,又是最微不足道的一个。’这不是废话吗?”
“都没有小猪这句话最有韵味:‘从前有座山,山下有户人家,家里有条大黄狗和一个小伙子……’”
“哈哈哈……怎么不是山上有座庙啊?哈哈哈!”
大家说说笑笑,枯燥的文字修改变得有趣了许多。慕青想,这才是大家真实的样子,多好!为什么一写文章,都要换了一副面孔呢?
样本出来了,大家都很觉得很新鲜。文学社还郑重其事地搞了个交流会,给每个社员一本做纪念。慕青看到扉页上自己和许致远的名字一块儿出现在编辑栏,心里悄悄乐开了花。翻开来看,许致远的文章竟然也被选了一篇。既为许致远高兴,又有点不服气,觉得自己写的也还可以。
这本杂志慕青收藏了很长时间。大学毕业也没舍得扔掉,只因为上面有许致远的名字。很多年以后,慕青收拾旧书,翻到了这本书,拿给许致远看。许致远翻来翻去,也找到了自己的那本。两人一起翻看,不禁感慨万千,好像又回到大学时的懵懂时光。
编好一期杂志……慕青就不想再往文学社跑了,许致远也觉得再待在文学社也没什么收获,不如腾出时间去干喜欢的事。两人一起上课,一起吃饭,一起锻炼。有慕青的地方,就能看到许致远的身影;有许致远的地方,就不愁找不到慕青。虽然天天在一起,却并没有觉得相看两相厌,而是越来越有默契,越来越觉得亲密。
慕青本来不喜欢和人手牵手走路。许致远也发现了,有时故意把手臂伸到慕青手边,慕青也浑然不觉,一点也没有挎住许致远胳膊的自觉。于是乎,只要一起走路,许致远第一件事就是牵住慕青的手,一起插进自己的衣兜里。时间长了,慕青有时竟也主动靠在许致远肩头,颇有小鸟依人的娇态。
慕青也在不知不觉有一些变化。穿着虽然还是以舒适为主,有时也开始穿一些比较淑女的衣服;发型也不再是一成不变,有时高兴,也换些样式。小双甜甜化妆的时候,偶尔也会让她们帮自己捯饬捯饬。
这天,慕青化了个淡妆,耳朵两侧的碎发编了起来,别上简单的发卡,头发随意松散着。一身简单大方的风衣,淡黄的颜色衬得脸蛋越发娇艳动人,袅袅婷婷地向许致远走来。
许致远看了看慕青的脚,上前一步,伸手扶住她,微笑道:“穿高跟鞋了?走路累不累?”
“一直踮着脚走路,当然累了。”说着和许致远一起坐下,扭了扭脚腕,又用力甩了甩腿:“谁发明了高跟鞋?简直是犯罪!全世界的女性因此受了多少罪。”
“累了就尽量不要穿高跟鞋,你已经很高了。”
“小双说穿高跟鞋有气质,显得人格外有精神。”
“要不多买几双,天天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