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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幼珊:“我不挑食,什么都可以的。”
*
晚上六点四十,阮幼珊回到枫和苑,也没回自家,直接敲了对面沈肃家的门。
沈肃很快来开门,说道:“我帮你录个指纹吧,下次你可以直接进来……”
阮幼珊还很客气地拎了一大堆水果:“不用啦,我也不经常来。”
沈肃:……
不爽地接过女孩手中的水果,她对他,真是越来越生份了。
阮幼珊跟着沈肃进了屋。
沈肃从鞋柜里拿出一双新的男士拖鞋:“家里没有准备女士拖鞋,你先穿我的吧。”
阮幼珊:“沈六哥,那你得准备起来啦,我是无所谓,要是你把意中人追到手……”
阮幼珊说着说着,就不想往下说了,因为如果沈肃把人追到了,人家就是小俩口,女朋友穿男朋友的拖鞋,甚至衣服,那都是情趣。
轮不到她一个外人置喙。
沈肃看小姑娘怔楞恍神的样子,大概……她也没有很乐见他真把人追到手?
沈肃打算再试探试探。
餐厅里饭菜的香气飘来,沈肃:“先过来洗手吃饭吧。”
阮幼珊走过去,发现都是她爱吃的家常菜,看起来不是很精致,但也算有模有样。
她洗了手,沈肃给她盛了碗鸡汤:“有点烫,慢点喝。”
阮幼珊喝了一口汤:“这汤用料有王姨的风格,沈六哥你做饭是跟王姨学的吧?”
沈肃:“嗯。”
因为工作繁忙,还只重点学了这几道她爱吃的菜式。
阮幼珊笑眯眯夸道:“味道很棒,我以后的嫂子有福了。”
而她,也就只有在做小白鼠时,才能试吃那么一两次。
心里有点酸溜溜的是怎么回事?
阮幼珊隐隐觉察到了自己对沈肃的心态不是很对,这些天她刻意避免去想他,但每每不经意间想起,还是会觉得心里有些堵。
她似乎……真的喜欢上了沈肃,不是亲情、友情式的喜欢,是男女之间的那种。
阮幼珊喝完汤,刚想自己去盛饭,她的碗就被沈肃抢了过去。
这男人,对她也太体贴了吧!
沈肃要是一直对她这么好下去,她会沦陷得更深的。
阮幼珊吃了一块完全符合她口味的酸甜排骨,忍不住问道:“沈六哥,你喜欢的那个女生,是怎样的?你喜欢她什么呀?”
肯定是和她完全不一样的类型。
只要听沈肃多夸夸那个女生的优点,她心里的那点小萌芽,就会自动掐灭了。
沈肃看阮幼珊喜欢最喜欢酸甜排骨,把排骨换到她面前。
他看着阮幼珊,眼神柔和,带着笑意说道:“她呀,是个贪吃的小馋猫,但怕长胖,又经常不敢多吃。”
正在啃第二块排骨的阮幼珊动作一顿,瞪大眼睛:……怎么感觉像是在说她?
应该只是巧合!
谁人不爱吃美食?而身为女明星,不敢多吃那是很正常的。
沈肃做的酸甜排骨这么美味,她也不敢真放开了吃,只打算吃三、五块。
晚上回去还得加半个小时的瑜伽时间。
阮幼珊只得改问:“她是不是很漂亮?”
沈肃看着眼前虽然是素颜,但依旧美丽又可爱的小姑娘不自觉撅起的小嘴,珊珊这是不是开始有点吃醋了?
他心里漾起一丝丝的甜,忍笑道:“也就一般般吧。”
阮幼珊讶异:“哈?你们男生不都喜欢长得好看的吗?”
难道沈肃喜欢的这位,是靠内在美打动他的?
大佬就是大佬,果然有内涵!
沈肃款款道来:“以前刚认识时,我没怎么觉得她好看,甚至没太留意她长什么样。后来……我觉得她是全世界最好看可爱的小仙女。”
阮幼珊:……
妈呀,这狗粮撒得,她有点噎得慌!
这酸甜排骨,她只品出了酸,一点也不甜了!
本来打算只吃三五块排骨的阮幼珊,化悲愤为食量,一块接一块。
因为她这是第一次吃,也是最后一次吃沈肃做的饭了。
她以后会注意和他保持距离,免得自己做出什么不符合自己道德原则的事来,比如趁着沈肃还没把喜欢的人追到手,她也试一试能不能把他拐到自己碗里来什么的……
她要是没忍住真这么做了,她和沈肃很大可能是连朋友都没得做了。
女追男,隔层纱,那是对本来就对女方有意的男人而言。
对于沈肃这种认定了什么就绝不会轻易改变的人来说,女人和他之间隔着的纱,那是堪比金刚罩的铁纱。
于是一顿饭吃下来,阮幼珊吃撑了,还十分不雅地打起了嗝。
凸(艹皿艹 ),这也太丢人了,阮幼珊简直窘得想原地消失。
沈肃把碗筷收拾进洗碗机里,走出来就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