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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37

      人,汉族,1.68米,A型血,学校籍贯历年考试及进部委的成绩等等等等。
    一个中产阶级出身的女孩子勤奋读书、实习乃至步入社会,达到自己掂起脚尖能到达的地方,一步一个脚印,令人感动。
    看到最后,苏慕云盯着大大的“已婚”二字,仿佛不认识这两个字。
    这么年轻就步入围城?是有多想不开?多愚蠢幼稚?多没见识过男人的甜言蜜语和谎言?肯定被骗了,还是欠人家钱?
    没用多久,陶娇老公的资料也摆在苏慕云面前。
    父亲是个市级厅主任,母亲大学教授,和陶娇是大学同学比得上他苏慕云吗?
    恼怒、气愤和隐隐约约的嫉妒浮现在心头,令他非常陌生,很多很多年没有过了。
    过了两天,苏慕云约陶娇吃饭。
    理由冠冕堂皇,公事嘛。在场数十人,他居主位,陶娇在次桌,距离十米陶娇整个部门都被请过来了。
    席间推杯换盏,陶娇随着主任过来敬酒,恭恭敬敬的双手持杯,话也不敢多说。
    他把酒喝了,瞧一眼,规规矩矩的通勤套装,把女孩子平白衬大了几岁,依然光彩夺目。
    第二天打她电话,理由依然是公事。陶娇很紧张,要回单位汇报请示,被他拦住了。
    “不急。”苏慕云笑,“又不是等米下锅。你准备好了报给我。”
    挂掉电话,苏慕云发现这女生有点傻,起码称不上机灵:换个伶俐点的,早就欢天喜地依偎过来,或者故作矜持,表示自己不是随便的人,胆大点的来个欲擒故纵。
    难道他苏公子吃饱了撑得没事干,才给小职员打电话吗?
    苏慕云拍拍脑门:把这么个离过婚的蠢女人带在身边,会被亲戚朋友嘲笑吧?
    是的,离婚这件事,他已经替陶娇摆上议事日程了。
    这是小事,一劳永逸,问题是....怎么把陶娇弄到手呢?
    那女孩有点蠢,指望她投怀送抱不太现实,他又不想来硬的,貌似只有追求这一条路了。
    表白?写情书?送玫瑰?约她看电影逛大街买珠宝和包包?
    苏慕云满心茫然。整整三十年,女人对他来说召之即来挥之即去,完全用不着费脑子,如今有点犯难。
    还没拿定主意,苏慕云就被外派广州,整整两个月。
    临近盛夏,南边热得像蒸笼,他这北方人动辄一身透汗,每天换两身衣裳,车里和办公室各备一套,夜间也睡不好。
    每晚躺在床上玩手机,等着陶娇更新朋友圈:周一吃网红羊肉泡馍,周二单位聚餐,周三在家做葱爆羊肉,周四下馆子吃辣锅,周五自制蛋挞(烤糊了)和提拉米苏,周六看抖音画水彩(画的居然还不错),周日看《蜘蛛侠》和《最好的我们》,还像小学生一样写了观后感。
    苏慕云忍不住微笑。
    有意思,小清新外加接地气,出得厅堂入得厨房,还能带得出去。
    苏慕云身边什么类型的女人都有,颇有走贤妻良母路线的,每天煲汤熬粥炖补品,还用保温盒送到车上。他吃两天就烦了,统统扔给大秦小宋。
    看着照片里黑乎乎的蛋挞,苏慕云居然想尝一口,很快就没了胃口:陶娇老公出镜了。
    斯斯文文,戴个眼镜,看着不像好东西,头顶还被陶娇加了桃心。
    苏慕云盯了一眼,把手机扔到旁边,避免自己想到陶娇躺在那男人身边的情形。
    交给大秦手里,还是小宋?他捏着手指盘算。大秦灵活些,适合软硬兼施;小宋阴狠些,适合来硬的。
    那男的最好聪明些,别碍事,尽快拿钱出局,彼此省时省力;若是看多了电视剧和言情小说,来个情比金坚在天愿作比翼鸟,就得尝尝苏公子的手段了。
    怎么说呢,大秦小宋手里都是有人命的。
    干干净净,没有后患。
    不过....苏慕云拍拍脑门,都是文明人,又不是古惑仔,最好不要闹到这个地步。
    陶娇老公家里是老师,容易死心眼,万一来个殉情什么的,得被陶娇当成白月光朱砂痣记挂一辈子。
    活人怎么和死人争?
    七月流火,苏慕云乘红眼航班回归西安。
    忙碌几天,把公事办妥,他理了个发,打算把陶娇约出来,谈谈人生,聊聊理想,苏公子对于自己的魅力还是很有自信的。
    可惜陶娇部门加班,忙的昏天黑地,苏慕云站在大院门口望着灯火通明的办公楼点了根烟。
    7月29日,清晨洗漱穿衣,苏慕云习惯性地朝阳台望一眼,身体僵住了:
    太阳像一枚燃烧的红灯笼果,又像上古魔兽的独眼,把整个天幕染成血红色;或者说,更像狰狞伤口,不断从天际泼洒鲜血。
    大地被映成血红色,如同鬼蜮,群魔乱舞,万鬼齐哭。
    这是什么鬼东西?他用发抖的手去摸手机,父亲电话刚好打进来:可能是核辐射,上边正在查,不要沾染,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