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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有什么新女朋友,我现在是孤家寡人一个。”林峥嵘微微一笑,狭长的眸子闪了闪。
林峥嵘比叶岚沫年长十岁,大约三十出头,其实,叶岚沫本可以叫他“林大哥”或者“林先生”,可是她总打趣地叫他“林叔叔”。
叶岚沫在大一的时候曾经为社团拉赞助,而林峥嵘当时是那家公司的总经理,看完叶岚沫提供的活动方案,林峥嵘竟然慷慨地资助了他们一千加币。
活动过后,林峥嵘隔三差五的就请她吃饭唱歌打台球,叶岚沫还以为他对自己有意思,毕竟以林峥嵘的条件绝对称得上帅气多金、温柔体贴,是无数少女梦里的金龟婿,不可否认,自己对他也曾有过短暂的幻想,可是后来看到另一位身姿婀娜的妙龄女郎挽着他的手臂从五星级酒店出来时,她才发现自己真是想多了——
林峥嵘就是妇女之友,中央空调,他对每个女人都好,特别是美女。
你去做她们的盖世英雄吧,我可是混世小魔王啊,那时的叶岚沫心想。
而现在的叶岚沫却在想,我只喜欢暖我一个人的糖罐子。
林峥嵘看了眼时间,“我正好要去接个朋友,要不你先进去,我们等下再好好叙叙旧?”
“不用了。”叶岚沫礼貌地一笑,“我在等人。”她的笑意更盛,眼里像闪着星子,“在等我的男朋友。”
这是她第一次称呼唐观为“男朋友”,虽然他还没有正式的跟她表白,可是在她心里,她已经认定他是了。
林峥嵘的笑突然就卡在了脸上。
“好久不见啊,林花花!”
叶岚沫抬头,却见到一个熟悉的身影,竟然是叶恒惜。
叶恒惜上下打量了叶岚沫一眼,抿嘴笑道:“林花花,也不给我introduce(介绍)一下,这位美女怎么称呼?”
林峥嵘没有回答她,只是整理了下表情,说:“我刚想去停车场接你,没成想你自己倒上来了。”
叶岚沫一怔,原来林峥嵘要去接的朋友竟然是叶恒惜,不过她不认得自己也是情理之中的,毕竟她上次见叶恒惜的时候还是只小白鼠呢。
叶岚沫自我介绍道:“你好,我是叶岚沫。”
“你也姓叶啊?”叶恒惜有些惊讶,但还是优雅地一笑,“我是叶恒惜,你可以叫我Sophie,法兰西玫瑰Sophie Marceau的那个Sophie。不过你要是孤陋寡闻没听过她也不要紧,知道我就行了。”
“幸会幸会。”叶岚沫脸上挂着笑,心里骂:你是电,你是光,你是唯一的智障。
林峥嵘从善如流道:“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小沫,要不和我们一起先去喝杯咖啡,我请客,你坐下来等人也无妨?再说了,就算你男朋友取完了药,让他等你也是天经地义的,我想一个合格的男朋友总不会反对女朋友和老友见面吧。”
和原来一样,林峥嵘还是那么巧舌如簧,他甚至能说出一百条道理让人拒绝不了。叶岚沫觉得,照他的话来说,男朋友不等女朋友倒不合格了,她可不想给唐观安如此莫须有的“罪名”,便和他们一道去了。
叶岚沫点了杯卡布奇诺,林峥嵘要了杯拿铁,到叶恒惜的时候,她摆摆手,说:“No、no、no!我要减肥,不能喝这些高热量的东西,就喝我朋友昨天从美国带回来的代餐粉吧。”她从包里拿出代餐粉,塞到服务员手上,提醒道:“谅你也不会英语,按上面贴的中文说明帮我泡好,当心点,别撒了,这很贵的。”
服务员脸色有点不好,不在我家点餐,还要我给你泡这些稀奇古怪的东西?
这时,林峥嵘却对服务员展颜一笑,风度极好地说:“这家店生意很好呢,真是麻烦你了,等下送餐的时候还请当心点,别摔跤了。”
服务员小姐似乎有些受宠若惊,连忙说“是”,红着一张俏脸离开,不一会儿就将他们点的餐送来了,还在邻桌比他们先来的客人之前。
“林花花,没想到过了那么久,你还是那么……嗯,骚包。”叶恒惜睨了他一眼,似乎没找到合适的英文单词来翻译“骚包”两个字。
“林花花”是叶恒惜给林峥嵘起的绰号,在很小的时候林峥嵘就是他们院子里最受欢迎的男孩子了,招蜂引蝶的,活像一朵大红花,连扫地的扑克脸大妈看到他都嘘寒问暖半天。
这两人的渊源,还要从上辈说起。林峥嵘的哥哥林炎是叶霆之的学徒,在叶霆之还在叶家下面的工厂锻炼的时候就认识了,那时,两家住在一个院子里,关系十分密切。在叶恒惜还是小不点的时候就经常跟在林峥嵘后面玩,可以说是林峥嵘看着她长大的,只不过后来她爸爸叶霆之的软件申请了一项专利,赚了一大笔钱,叶霆之一家才搬离了那个院子,而林峥嵘也移民到了加拿大,这自然是后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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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11】师傅被妖怪抓
“是是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