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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你说的都是些什么乱七八糟的?”沈爱道,“本是天赐物,意思是做馒头要先种庄稼,庄稼的收成要指望老天,那馒头便也是‘天赐物’,对不对?入府,指的是入五脏府,你想啊,馒头吃进肚子里,就变成什么……然后排出体外,是不是就‘归红尘’啦?”
这么一听,真是十分得有道理呢!
明琇捧腹:“哈哈哈哈!逻辑鬼才、鬼才啊!”
明琇总算也瞧出了沈爱的写作水平。对于修文道的人,日常修炼的方式就是读书写字、吟诗作对。
这也是变数最大的一门修行。有的人循序渐进,纵然没有极高的文才,经年累月,也能天道酬勤,结成金丹;而有的人,可能灵感一现,佳句偶得,写下千古绝句,一夜之间从开光期进阶金丹期也不无可能;更是有那些篇篇惊艳、句句绝句的天才,年纪轻轻就能臻于化境。
因此,剑修、佛修等修士的修为通常与年龄挂钩,越年长的人修为越高。但在文修中,年龄倒是不这么要紧,弱冠少年碾压白胡子老头也是常有的事。灵界大陆上文修人数最多,也不乏是因为这条捷径。
《咏馒头》这首诗喜剧效果是有了,可委实不像是金丹期文修应有的水准。撇开沈爱偶然失手的可能性,她这金丹大概是许许多多的灵丹妙药硬堆出来的。
倒是沈爱一点也不觉得自己的诗品烂,扬起下巴道:
“明琇,你现在总可以告诉我昨夜你见的人是谁了吧。”
明琇笑得脸疼,休息了一会儿才说:“我昨晚见到的是李青莲。”
这句真话听起来像是假话。
明琇本就是想说出来逗沈爱玩,也没指望她相信。谁知,沈爱惊呼:“你见到谪仙哥哥了?我就知道……你昨晚是不是还看到我被妖狐围攻差点没命?”
明琇再次震惊:她怎么知道?
“一定是谪仙哥哥出手打死了那些坏妖狐,救了我,还不愿我知道。然后你正巧路过,打算捡漏,正巧遇到了谪仙哥哥。他是个好人,不忍心看你穿着脏衣服,才赠了你一身新衣。”沈爱一派天真明媚,转了个圈,越想越高兴。“我就知道谪仙哥哥注意到我来应考啦!那天的问酒剑就说明他一直在我附近暗暗地帮衬我呢。”
这样都能猜得八九不离十!
明琇再次被沈爱的神仙光环震慑了。她御剑摔下山谷,有仙剑问酒相救;只要写写打油诗,就有金丹期修为;神逻辑,还特么猜得准。
沈爱怪异地看着抱着她的大腿一点点跪下的明琇。“你跪什么?”
明琇只想高歌一曲《征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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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漠看似荒芜,无聊的人却总能发觉其中好玩的东西。明琇用整个下午,就地取材做了个简易的抓捕机,逮住了好几条蜥蜴。
明琇四处漂泊,从不在一处居住半年以上,因而养成了很能随遇而安的性子。她倒是安了,周遭的小动物必不得安宁,她住山里,那山里的山鸡野兔就要遭殃;住河边,那河边天天飘出烤鱼香;就连住在坟地旁,她也能找着法子掏秃鹫的巢。这下她来到沙漠,实在没什么好玩的,便把主意打到了蜥蜴身上。
明琇带着陆子约与沈爱欣赏她的“战果”。三人蹲在地上,盯着框里的蜥蜴发呆。蜥蜴倒是很有骨气,分明被擒了,还凶得紧,明琇用枯草逗它,它先是一动不动,然后突然出击,将那枯草咬断,差点咬到明琇的手指头。
陆子约看得胆战心惊,“明姑娘,你一个姑娘家,就算是喜欢小动物,也该喜欢小兔子小猫咪,怎生反倒喜欢倒腾这东西?”
明琇嘻嘻笑道:“野兔我也打,山猫我也捉。小正经,看着这种难驯服的小家伙不得不屈服于我,实在是能满足我的征服欲啊!”
“征服欲?” 陆子约嘴角一抽。
明琇撸起袖子,眼疾手快地拎住小蜥蜴的尾巴,放在陆子约眼前,“诶,你们这边没这个词吗?征服欲每个人都有的啊,不然你以为人们喜欢高岭之花是什么原因?”
沈爱翻了个白眼,“高岭之花是高岭之花,你偏和四脚蛇过不去!”
仿佛是在抗议“四脚蛇”这个俗称,明琇手中的蜥蜴剧烈扭动身体,几乎要跳起来够沈爱的嘴唇。沈爱嗷地一声后退。
明琇道:“这是蜥蜴啦。陆地上最接近恐龙的生物,论血统比我们的祖宗还要远古。”
沈爱嫌弃地指着条仍在奋力翻身的蜥蜴,啐道:“四脚蛇!”
傍晚时光就这样消磨了去。明琇和沈爱互相看不顺眼,明琇乱说话,沈爱易炸毛,好几次都是一个气得都快想把人撕了,一个还在一旁好死不死地大笑。脾气最好的陆子约倒是成了两人中间的隔板,艰难地维持着尽可能和谐的氛围。
长河渐落,眼见考试又过去了一天。明琇和沈爱竟能和平地坐在火堆旁,不拌嘴,也不打架。
沈爱盯着扑火的傻蛾子发呆,只听身旁传来一个怨念十足的声音:“我饿了。”
“我饿了!”声音越来越暴躁。
沈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