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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嗯。”
    宋沅仔细回想了半天,确认刚才自己的话里并没有表达半分这样的意思。
    为何白珩会将她想来西域住和弗拉特斯联系在一起?
    她悄悄瞥了一眼白珩,看到他抿紧嘴唇、似有什么不能轻易说出口的样子,突然意识到,白珩是知道她是女子的,那么作此联想,恐怕是以为弗拉特斯是她的情郎……
    宋沅汗颜,其实她已经很久没有遇到把她当女子看待的人了。
    她平日里生活做事、言谈举止都与男子无二,同男子交往多以兄弟之情相待,同女子相谈反而要刻意避嫌,以至于时间一长,她竟然都快忘了自己是个女孩子。
    宋沅连忙否认:“不是的,同他没有关系。我与他相识多年,但仅仅是生意上往来比较多,平日里大家都有各自的生活。”
    宋沅心里想道,白珩恐怕并不知道弗拉特斯的真实身份,若是知道了便不会作此猜想。即便是于王位无望的小王子,安息王室也不会允许他娶一个平民商人。
    白珩听罢,眼睛愉悦地眯了起来。
    看那安息小王子同她举止十分亲密熟稔,他一直暗暗地有些介怀,却原来并不是他想象的那般。
    只是宋沅未做此想,他却一眼便能看透对方在打什么主意。那异族青年眼中对她毫不掩饰的情感和占有欲,只在面对她时有所收敛,而像是炫耀示威一般向他展示。
    宋沅正在胡思乱想,白珩又趁机追问道:“你与他认识很多年了吗?”
    “当然,”宋沅仰着头仔细地算了算,道,“很多年了,有十三年了。不过这中间,我们倒是有七八年断了联系。”
    宋沅想了想,又道:“其实我小的时候,虽然要经常见许多不同的人,但其实凡不是日日见面的、极为熟稔的,再见面时要费好大的心力去辨识。我将弗拉特斯记得格外清楚,是因为他是西域人,同我们中原人的长相不太一样。”
    说着她好像想到了什么好玩的事情,笑了起来:“说起来,我第一次到西域的时候,觉得包括弗拉特斯在内的所有异族人都长得一样,高鼻梁、大眼睛、白皮肤,完全是一张面孔,根本分不清。”
    “不过他的眼睛实在是太特殊了,只要记住他一只眼睛是黄色,一只眼睛是蓝色,就能够从人群中认出来他,久而久之才记住他的模样。”
    宋沅支颐微笑着望向窗外,似乎沉浸在从前有趣的回忆中。
    白珩突然觉得有些释然。
    曾经的乐平公主是何等的众星捧月。京城的官家公子、绣户千金乃至朝廷要臣无人不期望与她交好。在兵变事发前,她作为皇宫中最炙手可热的公主,每日需要面见的人一双手都数不过来。
    他少年时不太擅长与人打交道,几乎未曾参与其中,真正能够与她面对面交谈的机会其实并不多。
    他与她之间的交集,更多的则是他远远地看着她,处于花团锦簇、人潮簇拥之中。
    更遑论这中间整整十年的间隔。
    即便是她不记得他,也在情理之中。
    为了避免像上次一样遭人设计时拖累白珩和白宛,宋沅义正言辞地拒绝了与二人同住,只在每天晚上过来和他们一同用晚膳。
    白珩表面上答应下来,私下里却安排了人手对宋沅的住处多加看护。若是她那里有什么风吹草动,他还是会第一时间知道并赶到。
    月上中天,宋沅出了门。她向前走了几步路,复又转过头来,站在小土楼前,仰着脸用力向二层楼窗边立着的白珩挥了挥手。
    冷白的月光温和地洒在她的身上,她裹着白珩厚厚的氅衣,眼睛笑得像月牙一般,看上去是真的很开心的样子。
    即使十年过去,她早已经不是皇宫里风光无二、耀眼无匹的小公主,但是发自内心笑起来的时候,还是让人觉得无法抗拒。
    一双眼睛微微弯起,像是把天上的星星都盛了进去,恍然间还是当年那个真挚而又开心的少女。
    他站在高处,亦温柔地弯了弯唇向她示意。
    没有关系,若是这样,过去的事情她不需要记得。
    因为他们今后还有很长的时间。因为他所置于心上的,也从不只是从前那个风光漂亮的小公主。
    因为他记得,就足够了。
    作者有话要说:  昨天去满记甜品和甘兔庵采风,又多了好多好吃的甜品可以写~
    觉得现在自己饭后连进两家甜品店的胸膛都挺得更直了_(:з」∠)_
    ☆、第十三章 胡桃露
    宋沅同白珩回到扬州的时候已是十月下旬。
    去时尚是初秋,而此时湖畔老树枝头绿意尚浓,却多了几分萧索之意。
    她辞别白珩,牵着自己的马,马背上驮着三只沉重的木箱,经绿杨荫荫的长堤向赵乾的家中走去。
    自她搬来扬州住下后,赵乾和他的三位夫人都对她很是关照。她也经常会从西域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