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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96

      基础的是,他得先别被饿死。
    斯南劝着自己来日方长,先选吃的要紧,可谁又知道下一只兔子到底会不会很快到来呢?
    要不饿一顿,先拿到这只兔子再说?
    他犹豫的时间只有一秒,立刻下了决心,手向那只兔子伸去。
    斜刺里一只明晃晃的手速度更快,一把将兔子从亚雌的手中抓走了。
    中年亚雌眼神一亮,看着对方高兴地说:“凯斯,你回来了,你们的捕猎还顺利吗?”
    斯南的眼神跟着落在那人身上,一股熟悉的感觉迎面而来。
    斯南沉默地看着对方准备如何表演。
    被叫做“凯斯”的男人还是很白,在这个风吹日晒的原始部落里,一身白皮比雌性还要耀眼,不知道让多少人背后羡慕。
    但他也很高,谁都不会把他误认为是弱不禁风的雌性,肩宽腰细,行走间在粗陋的衣服遮蔽下能看到小腿流畅的肌肉线条,一看就是擅长捕猎的身体。
    但没有人见过这个部落勇士的真正兽形。
    斯南低头想着,如果他没记错,这也是一个反派角色。原著里是来自河对岸一个大部落首领之子,因为兽形不被父亲喜爱,赶出了家族。他时刻准备积蓄力量复仇,为此不惜在这些平静的小部落之中挑起战斗,试图成为所有小部落的新首领。
    所以作者为什么不写他的兽形是什么?
    这会没人能回应斯南的疑惑。
    “凯斯”低头看了看斯南,低沉的声音从上方传来:“这只兔子不错,正好用兔皮来装饰我的弓箭,我需要它。”
    亚雌当然不会招惹这个来部落不久,却立下许多功劳、在族长那里很有威信的年轻人。看了看斯南还在旁边,亚雌性随手拿了一块瘪瘪的干肉,递给他:“兔子没有了,分你一块肉吧。明天再给你分一块鲜肉。”
    斯南的手还没伸出去,一只白皙的手拎着一根草绳,已经递了过来。
    这里的人拿肉都是直接用手,一点也不讲究。
    斯南还是第一次见到有人用草绳缠着,为了拎起来时不用让手沾到肉腥的。
    他忍不住心里笑了,这人到哪里都这么洁癖,任谁多见几次,都能看出他的身份来。
    “兔子我拿走了,肉给你,我有很多。”“凯斯”言简意赅,似乎不愿意欠人情,将一块上好的猪腿肉给了斯南,转身潇洒地带着兔子走了。
    “你运气可真好,凯斯的脾气可不总是这么好。”亚雌性看着他笑说,说到一半,突然打量了一下斯南,再看看走远的兽人,表情微妙。
    斯南完全没注意,又领了点红色的果子,转身回去了。
    猪腿肉很肥,用山洞里的盐腌渍了,烤一烤也还能吃。斯南还找到了一点辣椒,看来原书作者也知道让兽人们什么也没得吃是一种酷刑,好歹让调味料还比较普及。
    这样用辣椒配上味道非常酸的红果子,可以作为调料去掉一点膻味跟肥肉的腻味。
    南美洲风味的菜肴经常有用肥猪肉沾甜辣酱的,斯南对此接受良好。
    只是他还没吃,山洞外面似乎就来了人。
    对方沉默地站在外面,似乎是把什么东西放下,很快就不见了。
    斯南好奇地出去看了一眼
    是一只用草绳子以熟悉的方式拴起来,乖乖蹲在一边的兔子。
    斯南跟兔子面面相觑。
    兔子用极其纯真的眼神注视着他,好像对这个人类十分不解。
    斯南想了半天,多少有些了解“凯斯”为什么会送一只兔子过来。
    如果对方真的如他所料,是程许之的话。
    大概是因为在上个世界,刚被他拆穿了身份,有点不好意思过来见他吧。
    所以才用刚才的办法留下这只兔子,让自己“兔与午饭”都能兼得?
    不得不说,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下,斯南还真的被程许之这样的行为感动到了。他决定先收下对方的帮助,找机会回报他。
    怎么说也是上个世界被蹭过饭的关系,斯南倒是没跟对方客气,将兔子解下来就抱进了屋子里。
    只是一边抱着,他托了托兔子的身体,抖了抖兔子腿,有些疑惑:“刚才那兔子,有这么肥吗?”
    兔子:“……”
    “有这么干净吗?”
    兔子:“……”
    “呵,洁癖。”
    兔子:“???”
    在“凯斯”的山洞里,一只比这只兔子更瘦、更脏、更小,但斯南应该更眼熟的兔子,正被丢在一个大筐里,跟里面可怜的几根牧草作伴。
    兔子:无辜.jpg
    ☆☆☆第 74 章
    肉类在兽人部落里是重要资源, 捕猎来的肉大多数时候都按照人头和功劳分配了下去,一些大部落还会专门储存一些肉类,用盐来腌渍保存。
    所以这里的肉, 种类多种多样、储存方式也不一定,但生物状态都是一样的  完全失去活性的。
    简而言之, 都死透了。
    斯南盯着自己眼前这只圆圆眼睛的白兔子,它可能是这个深夜里,部落还活着的唯一食用动物。
    白兔子有一双黑色的眼睛,这让它有别于很多食用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