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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9章 别无选择

      拉克沙群岛与马尔代夫群岛上的野战机场遭到轰炸,着实把斯科特吓了一跳。

    显然,中国舰队没有前往马尔代夫群岛南面,而是去了群岛北面,并且知道英军在岛屿上修建了野战机场。

    只是,斯科特并没有立即下结论。

    到了当天下午,在收到了准确情报,特别是两轮轰炸的间隔时间、以及攻击两座野战机场的机群的到达时间,让斯科特大致推算出,中国舰队、至少是那两艘出动舰载战斗机的小型航母就在印度半岛南面不远处。

    当然,这只是一个大致范围。

    对斯科特来说,即便这算不上是准确情报,但是也要比什么都不知道好得多。

    随即,斯科特就发现了一个极为严重的问题,即第二印度洋舰队立即北上的话,即便全速航行也将在二十五日清晨进入中国海军舰载航空兵的打击范围,而以巡航速度航行则将在二十五日下午进入。

    也就是说,第二印度洋舰队返回的时候,正好在白天!

    要知道,当时第二印度洋舰队在马尔代夫群岛中部海域,离遭到轰炸的法迪福卢环礁大概有一千公里。

    这下,问题出来了。

    可以说,斯科特不会希望用两艘战列舰去击沉航母,即便他能够在夜间逼近,也没有把握在夜间结束战斗。

    更重要的是,在斯科特获取的情报中,并没有与那两艘快速战列舰有关的消息。

    或者说,当时斯科特根本就没有获得足够的情报,只知道中国舰队出动舰载战斗机轰炸了野战机场。

    虽然在很多人看来,那两艘快速战列舰肯定会掩护小型航母,主要就是。第21舰队里面没有专门用来掩护航母的防空巡洋舰,但是斯科特却觉得。用快速战列舰去掩护小型航母过于奢侈。

    最有力的证据就是在第三舰队里面也没有防空巡洋舰。负责掩护小型航母的只是一些防空能力并不突出的轻巡洋舰。在实战中,这些轻巡洋舰往往被派去执行其他任务,比如在外围担任防空警戒舰,以及协助反潜驱逐舰作战。因此在中国海军中,实际上没有直接掩护小型航母的战舰。

    此外。在西南太平洋战场上,中国海军也没有为小型航母专门安排防空战舰。

    说白了,小型航母本来就是“廉价货”。属于可以牺牲的战舰。而快速战列舰与防空巡洋舰的造价都远远高于小型航母,作战价值也比小型航母高得多,因此没有任何一支海军会用昂贵的战舰去掩护廉价的战舰。

    如果那两艘快速战列舰没有掩护小型航母,那么就肯定单独组成了一支编队。

    关键就是,这支主力舰编队不见得会跟航母编队一起活动,很有可能在航母编队前方执行作战任务。

    斯科特能想到这一点。并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

    别忘了,他是英国皇家海军中最懂得航空作战的舰队指挥官。换句话说。如果让他来指挥第21舰队,也不会把快速战列舰编在航母编队里面,而会单独组成一支编队,用于在必要的时候与第二印度洋舰队决战。

    说白了,只要打掉了英军的岸基航空兵,就没有必要为小型航母提供防空掩护,因为英军根本没有能力对航母编队发起空中打击。这样一来,第21舰队的指挥官就有足够的理由让两艘快速战列舰组成主力编队。

    在斯科特看来,这也许正是中国舰队轰炸野战机场的主要目的。

    也就是说,轰炸野战机场,就是为了把两艘快速战列舰解放出来,以便在夜间与第二印度洋舰队决战。

    当然,这只是原因之一。

    此外,还有一个较为重要的因素。

    这就是,两艘小型航母搭载的舰载机总共只有六十架,而且全部是舰载战斗机,并没有适合用来攻击战舰的俯冲轰炸机。如此一来,第21舰队的指挥官就不大可能指望用舰载航空兵来干掉第二印度洋舰队,不然他就应该在小型航母上搭载一些俯冲轰炸机,因此第21舰队的主力正是那两艘快速战列舰。

    显然,第21舰队的指挥官想用一场传统海战击败第二印度洋舰队。

    必须承认,斯科特的这一判断非常准确。

    虽然在最初的时候,卓宇凡并没有想过进行一场主力舰决战,他让小型航母全部搭载舰载战斗机的主要目的,还是为了增强舰队的防空作战能力,应对威胁不算太小的英军岸基航空兵。但是这一安排,实质上降低了舰载航空兵的价值,让舰载航空兵在舰队决战中变得无足轻重。

    至少,斯科特是这么认为的。

    当时,斯科特已经根据后方提供的情报,特别是两座机场遭到轰炸的情况,大致判断出第21舰队的舰载航空兵全是战斗机。

    做出这个判断,可以说有非常重大的意义。

    关键就是,在斯科特看来,这绝非是巧合,而是从一开始就精心部署的。

    更重要的是,第21舰队的指挥官没有让小型航母搭载俯冲轰炸机,而是全部换上了舰载战斗机,那么他的目的就是要用这些战斗机来增强舰队防空,从而让第21舰队能够在靠近印度本土的地方活动。

    也就是说,从一开始,第21舰队的指挥官就没有打算去马尔代夫群岛南面。

    显然,这才是让斯科特最为震惊、也是最想不通的地方。

    在此之前,斯科特一直认为,中国海军的主要目的是阻止美军从澳洲撤兵,不然不会把两艘舰队航母全部派往南印度洋,而留在北印度洋上的第21舰队的主要任务,只是盯住第二印度洋舰队,防止发生意外情况。也就是说,第21舰队并没有与第二印度洋舰队进行决战的必要。

    如此一来,第21舰队就没有理由过于靠近印度本土,只要在远洋上活动,就能让斯科特知难而退。

    显然,现在的情况与斯科特最初的推断截然相反。

    第21舰队没有留在远洋,而是主动靠近印度本土,甚至是在从新加坡港出发之前就已经做好了这样的安排。

    那么,第21舰队的指挥官肯定想与第二印度洋舰队决战。

    更重要的是,第21舰队的指挥官相信第二印度洋舰队不会前往南非,也就没有机动到马尔代夫群岛南面。

    做出这些判断后,斯科特立即意识到,对手已经做好了决战准备。

    更重要的是,对手抓住了主动权,并且发起了挑战,就等着第二印度洋舰队主动送上门去。

    立即北上?

    冷静下来后,斯科特当然不会这么做,因为这等于主动送死,更等于在毫无希望的情况下与敌人决战。

    虽然斯科特也渴望一场舰队决战,而且最好是势均力敌的决战,但是他并不希望大一场没有胜利希望的决战。

    正是如此,在二十四日上午,第二印度洋舰队没有转向。

    到了下午,斯科特收到了一条至关重要的消息,即中国海军的第22舰队在当天上午轰炸了珀斯港。

    斯科特收到消息的时候,珀斯那边的战斗还没有结束。

    第22舰队有两艘舰队航母,舰载机接近两百架,即便留下足够的防空战斗机,也能够组织两支规模在八十架以上的攻击机群。也就是说,第22舰队能够在白天连续发动四次空中打击。

    这个时候,斯科特才命令第二印度洋舰队转向北上。

    显然,他最初做出的判断没有错,中国海军确实把重点放在了南印度洋上,而且以轰炸珀斯港的方式来阻止美军撤兵。

    到了傍晚,斯科特收到了更加确切的消息。

    在白天的战斗中,第22舰队发动了四次攻击,总共出动了三百多架次的舰载机,投弹量超过一百五十吨,在轰炸结束的时候,珀斯港已经变成火海,港口基础设施遭到了严重破坏,停泊在港湾里的十多艘船只全部被击沉。

    显然,美军不大可能在近期从澳洲撤离了。

    这个时候,斯科特必须考虑一种有可能出现的情况,即第22舰队在瘫痪了珀斯港之后会不会返回北印度洋。

    如果会,那么第二印度洋舰队的处境就不大妙了。

    当然,这还不是最糟糕的情况。

    如果第21舰队的任务只是牵制住第二印度洋舰队,即等待第22舰队驰援,那么在轰炸了珀斯之后,第22舰队还有可能直接横跨印度洋,前往南非附近海域,在那边等着逃往南非的第二印度洋舰队。

    总而言之,留给斯科特的时间不算充裕。

    即便他有信心击败第21舰队,也没有足够的把握击败第22舰队,因此他的唯一机会就是在第22舰队返回之前击败第21舰队,而且还得在此之前前往南非,离开第22舰队的攻击范围。

    可以说,斯科特没有更好的选择。

    如果与第21舰队纠缠下去,第二印度洋舰队的结局肯定不会好到哪里去。

    这样一来,斯科特就得尽快找到第21舰队,并且击败第21舰队。显然,他已经顾不得第21舰队的舰载航空兵了。如果能够在二十五日与第21舰队决战,他就有足够多的时间离开印度洋。要是拖上几天的话,就算他希望与第21舰队决战,第21舰队的指挥官也不见得会给他决战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