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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9节

      霍千钧是打小就喜欢铁甲战马, 搜集铠甲几乎是众所周知的爱好,这次刚到济南府,就有人送来这身装备齐全的明光铠, 投其所好, 简直正好挠到他的心头痒处, 如何能不跑来向方靖远献宝。只是宝贝只有一套,若是割让给岳璃,似乎又有点舍不得。

    眼巴巴地看着方靖远,既舍不得,又不忍心拒绝, 霍千钧想了又想,咬咬牙,无比心疼地说道:“要不……她出任务的时候, 要上阵杀敌时,我借给她穿也行……不过可不能给我弄坏了, 这可是我好不容易才弄到手的!”

    “谁稀罕要你的啊!”方靖远嗤之以鼻,还顺手抹了下鼻子, 扇扇风去味, “就你穿得这一声臭汗的, 还想让阿璃穿?也不怕把她给熏死了。我是说, 你穿这么重的铠甲, 加上你本身的分量,还能骑得动马,上阵杀敌吗?”

    他这两天收到了不少的军资,让人整理之后,就开始考虑装备军队的实用性问题。

    其实大宋论起军备,丝毫不逊于金人, 甚至在火器和军械的运用上,还超过金人,才能够以其步兵的劣势,力抗金兵百年之久。

    赵昚见他这两年功勋卓著,力排众议,将大宋军器监出产的最新铁甲和火器都配发了五百套给他,而其他如西南川军和楚州、泗州等军队加起来还没五百套,可这些让众人眼红到快要流血的铜盔金漆铁甲,到了方靖远手中,却成了鸡肋。

    这套铠甲其实单论造价和防护性,堪称五朝之最,工艺甚至超过了霍千钧身上的明光铠,但是光重量就高达五六十斤,再加上本身能承担这身铠甲的武士必然身材高大强壮,连人带甲至少得两百多斤。

    这两百多斤……方靖远想想都心疼自己好不容易养出来的那三千战马。

    大宋自从失了北方,就没了养马之地,哪怕后来有云南马和南疆马充做军用,但这些马跟北方战马相比还是相对弱了许多,用于拉货运输还好,冲锋陷阵则会比对方足足矮上一头,若是沙场相逢,简直惨不忍睹,还不如用战车阵法,攻防得当。

    就那些任劳任怨的小矮马,去承载那些身披铁甲的两百多斤大汉,那画面简直……方靖远都得替它们先抹把泪。

    霍千钧被他这么一问,也愣了一下,抬手想挠头,正好敲在头盔上,发出一声脆响,他不由尴尬地笑了笑,“应该还好吧,我那匹宝马可是我们霍家家传的宝马,据说祖上还有汗血宝马的血统,一共就那么两匹,要不是它,那次在徐州兵败之时,我和赵王爷根本逃不出金兵的追截。”

    一说起自己的宝马,他又来了精神,跟着吹嘘道:“当时我为了隐藏行踪,就放它自行离去,后来你猜怎么着!我从地窖出来第二天,追风就追上我了,这跟着我从海州都沂州,都两年了,军中就找不出第二匹马能跟它比的!”

    方靖远白了他一眼,冷笑道:“呵呵,我还能不知道吗?听说你不娶媳妇,都有人说把追风当媳妇了。人不如马,是吧?”

    “唉,媳妇有什么好的,现在我天天在军中,就算娶了也抱不着,何必呢!”霍千钧摸摸自己身上的圆镜,自恋地说道:“像本将军这般人才,若是真想娶妻,那想嫁的小娘子,可不得从街头排到街尾去了?我可是在老爹面前说过,不收复失地,就绝不成家。”

    “当真?”方靖远面无表情地说道:“哪怕是送你铠甲的人来了也不成家?”

    “送我铠甲……咳咳!你又知道什么了?”霍千钧警惕地朝四周看看,发觉其他人早已退下,房中只有他们两人,方才松了口气,说道:“你知道是谁送给我的铠甲?”说着,他迟疑了一下,犹犹豫豫地说道:“是不是……她找人联系你了?”

    “没有。”方靖远叹了口气,简直对他不知该说什么好了,“我就是随便问问,看来,你跟我想的一样。”

    “你……你诈我啊!”霍千钧火冒三丈,可对上方靖远冷静而了然的眼神,刚刚炸毛的火气,瞬间又蔫了下去,垂头丧气地说道:“我也是猜猜……除了她,谁会平白无故送套明光铠给我呢?更何况,当初还是我跟她提起过的,她那时还跟我说,以后如果有机会,会亲手帮我缝制一套铠甲……”

    说着说着,他的脑袋也跟着耷拉下去,声音也低低地带上了几分暗哑之色。

    “我当初还说过,无论她去哪里,嫁不嫁人,都是她一辈子的靠山。会罩着她,保护她,不让任何人再欺负她……可她……她不是小小,不是我妹妹……”

    他最后始终还是没有说出,她是金人,还是金国皇帝的女儿,哪怕当初那个男人根本不知道她的存在时,她就已经在生死之间挣扎了无数回,靠着盗取的身份侥幸活下来,才成为他的妹妹。

    话犹在耳,人事已非。

    可她依然还记得,他最喜欢的铠甲,最喜欢的兵刃,还记得他说过的话,记得自己的承诺,哪怕人不在此,依然会想尽千方百计来兑现她的诺言。

    那个送来铠甲的商人是个皮货贩子,叫任千里,平日里就是从漠北到中原贩卖皮货和茶盐的,这次本是打算去海州贩盐,因为听说这边的精盐无需盐引,卖得比江南还便宜。正好就得了个贵人赠与的海州军令符,说是可凭此找霍千钧换取千斤盐引,但要送个宝箱给他才行。任千里如获至宝,知道若是能跟海州军搭上关系,以后无论盐茶都不会缺,等于给自己多了条财路,却根本不知道自己替人送来的货箱中封存着这样一件宝物。

    若非如此,这明光铠也根本到不了霍千钧手里。

    那枚令符,本是霍千钧给霍小小的。

    他不知霍小小如何得到这副明光铠,又是如何费尽心思才让人送到他手中,只是知道,她兑现了承诺,他却无法回以同样的承诺,且不说保护,若是有再见之时,彼此之间,甚至会成为生死之敌。

    见他情绪如此低落,方靖远同情地拍拍他的肩膀,说道:“既然她都能将这东西弄到手还送给你,可见现在的情况比先前已经好了许多。至少不似原来那般连一点消息都留不下。你且等等,说不定哪一天,她就回来了呢?”

    霍千钧苦笑一声,珍惜地摸摸自己身上的铠甲,这身铠甲,上千片细鳞甲片,都是用铜线一片片穿起来的,他甚至可以想象,霍小小亲手穿起这一片片铁甲时,是不是还记得他的模样,只是……

    “回来又能如何?不说那些了,你答应我的火器,先给我再说!”

    方靖远始终没能岔开这个话题,无奈地说道:“这次给不了你那么多,先一半,不过可以给你分配些战甲,你可以先选些人,装备这些战甲之后,若是还能上马作战,才能形成战斗力,否则马都被你们压死了,还打什么仗……”

    就体力和身材来说,不能不承认,宋军对金兵还是相差有一定的距离,能通过武举的武进士,倒是能够负载起这些重甲,可寻常士兵若是穿上这等重甲,别说作战了,连行动都会十分困难。

    防护性和机动性的矛盾,在这个时代尤为突出。

    是要自己的命,还是“要”对方的命,这个选择题,方靖远选择都要。

    那么,改革铠甲和武器,就成为眼下京东军械厂的重中之重。

    他本来还想借霍千钧这身明光铠做参考,研究一下如何改良铠甲,可现在看来,如果霍千钧是几乎把追风当媳妇的话,那这套明光铠就是他的正房无疑。他甚至都怀疑,这小子从拿到手之后,有没有离开过这套铠甲,甚至都有可能连睡觉都是抱着睡的。光是上面的一层臭汗味,也就是他自己不嫌弃。若是换了别人,真是分分钟赶出门去。

    霍千钧见他对自己的铠甲非但没有表现出应有的羡慕嫉妒,还一脸的嫌弃,大为不忿。

    “你以为我们都像你一样手无缚鸡之力啊!我们军中好汉,个个都是力拔山兮气盖世,就算穿上重甲也不会耽误冲杀,再给我一千套重甲和陌刀,我就能带人把完颜家的铁骑都给砍了。”

    “还一千套!你做梦比较快,最多一百套,多了没有!”

    方靖远大手一挥,坚决不给能满足他的要求,“火器你想要,陌刀你也想要,还有什么不想要的?要是都给了你,魏将军和辛使君那边我怎么交代?你还是先练好兵,有多少人能扛起这身装备再说。如果你能练出足够的兵,我再给你齐足够的装备。”

    “这可是你说的,一言为定啊!”霍千钧立刻一口应承下来,在他看来,他都能行的,手下那些力士们肯定也没问题。

    事实果真如方靖远所料,打脸了。

    临安配发来的铜盔金漆铁甲,一套下来光是造价就高达上千两银子,还是这两年赵昚按照方靖远当初的提议,让工部和将作监开发了不少新品官营,开放了海商贸易,收到的税银几乎翻倍,才能承担起上千套铠甲的造价。就算如此,也在朝中引发了不少争议,最后答应配发下去也是被各军瓜分一空,抵扣了不少军费,方才让朝中大臣们闭嘴。

    霍千钧如今独领一军,几乎是京东军中最精锐的火器营,人数虽然只有万人,但几乎都是经过精挑细选出来的精英。

    就算如此,能装备上全套铠甲,负重上马作战的,别说一百,连六十个都没。

    霍千钧整个人都不好了。

    牛皮吹出去了,还没擂响重鼓就破了。

    就很丢人,连再进城要“债”的脸都没了。

    其实别说是他军中的力士,就是岳璃尝试着穿了一套赵昚命人给她定制的铁甲,也是浑身不自在。这种铁甲装备上之后,的确是犹如铜墙铁壁,足以抵挡金兵铁骑的冲刺劈砍,可以说是刀枪不入。可装备上之后,列阵前行,那是铜墙铁壁,一旦动起手来,体力消耗之大,寻常将士根本撑不住整场战斗,更不用说如果遇到酷暑严寒的天气,那更加是雪上加霜,别说作战了,能走动就不错了。

    这要是不改造,那铁甲军就只能做人肉坦克,充当现实意义上的铜墙铁壁,而失去了最强的战斗力。

    要知道金兵的铁骑来去如风,若是一击不中,便会扬长而去,到时候他们连跑都跑不动,就算打赢了又如何歼敌?

    方靖远让人查了这套铠甲的来历和昔日战绩,发现竟然跟岳璃的祖父岳飞有关,当初正是为了打破金兵拐子马的无敌之说,岳飞才参考唐代的明光铠和陌刀训练了这支铁甲军,能够正面对抗金兵的铁骑,斩马腿砍人头,结结实实地打了几场胜仗。

    然而胜也因它败也因它。柘皋之战岳飞大胜金兀术,铁甲军却耗尽力气,无法去追击溃败的金兵,以致金兵从张浚处突破,反败为胜。岳飞的胜利,和张浚的失败,形成鲜明的对比,也引发了张浚对他的嫉恨,才会有后来勾结秦桧上书赵构,以岳飞的人头平息金国之怒,换取赵构之母韦妃南归和后来的“和平”。

    铁甲军从此成为宋军中的历史。因为再没有一支岳家军能够奋勇至此,用自己的血肉之躯筑成这般铜墙铁壁,挡下金人铁蹄的践踏。

    如今赵昚让人改进后的铁甲比原来的更加结实,可分量却一点儿也没减少。毕竟在他们看来,若是不能做到全面防护滴水不漏,那这身铠甲就毫无用处。要做就做最好的,自然也是最贵最重的。

    这个贵重,是结结实实的字面意思,一点儿也不掺水的。

    就让方靖远很头疼。

    他一开始试图向他们解释,这铁甲完全可以改良用皮甲和铁片混搭,既能够减轻负重,又能够加强防护,做到攻防兼备。

    这还不等岳璃说话呢,霍千钧就认为他是想要偷工减料,减少他的装备,断然回绝,气得方靖远一个倒仰,简直想抽他一顿扣掉他所有的装备。

    “光想着防防防,钻进个铁皮桶里,就算你防得滴水不漏,别人绕过你去,你怎么办?乌龟的壳够硬的吧,可当个缩头乌龟,就算长命百岁,有什么用?上阵是要杀敌,杀敌才能制胜,打不赢仗,防御再强有什么用?”

    霍千钧也很委屈,“可你这皮甲,连我一刀都挡不住……更不用说是金兵的铁骑,他们马上刀枪的冲击力,比我这一刀更猛,防御不足,命都没了还怎么打?”

    方靖远忽然发现自己被他带进沟里去了。

    是最强防御,以守为攻,还是要攻守兼备,以攻为守,从来都是冷兵器时代纠缠不休的论题,简直堪比世界十大难题之一的鸡生蛋蛋生鸡之问。

    明明他先前想的,是要在保证防御的前提下,保留战士们的体力和攻击力,要一个双赢的两全其美结果,怎么就被霍千钧给带到了要攻还是要防的问题上去……果然还是他太轻敌,忽略了霍九郎别具一格的杀伤力。

    这可是能够将所有人的智商和思维拉到他的领域内,然后以自己最擅长的方式打败敌人的强人。

    要战胜他,就决不能跟他在一个角度看问题,更不能被他拉到同一个思路上去,否则最后只会被他给绕死。

    “这不是普通的皮甲,我让人在皮甲内用铁丝勾连成网,参考金丝软甲那般,再在要害部位插入贴甲,虽然没有你们的铁甲那般完全刀枪不入,可一般的刀箭是无法破防的,总重量还不到铁甲的三成,完全可以轻松活动,加上闪避和进攻,应该不会比你的铁甲差。”

    “真的?”霍千钧这几日明光铠不离身,从一开始步履沉重,时间一长就被压得大汗淋漓喘不上气,到现在已经能够从容自如,提刀砍人都没问题,所以一直只觉得是大家的训练不够,只要加强训练,加以时日,就可以像他一样可以穿着铁甲上阵杀敌毫不费力,何须方靖远再用这皮甲来糊弄人。

    方靖远干脆拎起这款皮甲往自己身上一套,拍拍自己的胸口,“你尽管来试试!”

    霍千钧刚想试试,就被岳璃瞪了一眼,“换我来!”

    方靖远反抗无能,被岳璃扒了皮甲,套在了自己身上,这款皮甲类似套头背心,当中镶嵌着特制的护心镜,颈部和腰部则有铁丝网外裹着皮革防护,乍一看的确没有霍千钧那一身从头到脚包裹的严严实实,刀枪不入。

    岳璃先前也有一套特制的金漆铁甲,只是她本身天生神力,并不在乎多了这些分量,行动并未受多少影响,但看到方靖远苦心研究,还是配合他做了不少实验,如今终于派上用场时,便朝着霍千钧伸出手来。

    “来吧,看看你的铁甲厉害,还是我的皮甲厉害。”

    霍千钧哼了一声,说道:“先说好了,我是跟你实验这甲胄的防护力,可不是跟你比武……”

    “噗嗤!”方靖远忍不住笑出声来,“九郎啊,怕输就直说,放心,你穿得够结实,就算输了,也伤不到你的!”

    “谁怕了!来就来!只要不用她那对锤子,谁怕啊!”霍千钧果然中计,立刻拔刀叫嚣起来,“倒是你得小心了,就你这小身板加上点皮货,能不能挡住小爷一刀还难说呢!”

    岳璃深吸了口气,点点头,“好,我不用锤,也用刀,一较高下!来吧——”

    作者有话要说:

    岳璃:为了我家小方探花的荣誉而战!

    霍九:你们故意的!做实验还撒狗粮,欺负人!

    小方:吃狗粮的那是单身狗,不是人,我们从不欺负人……

    第一百五十五章 公审五鬼

    方靖远不是第一次看到霍千钧和岳璃比武, 在临安时,从方家到霍府到武学校场,他们两个就没少打过, 大多数时候都是以霍千钧被揍得鸡飞狗跳叫饶喊停作为终结,但看到两人全副铠甲如此正式的过招还是第一次。

    只需要几招过去, 就能看出有无铠甲对两人的影响之大。

    霍千钧单论武功是决计比不上岳璃的,可是穿了这身精修过的明光铠之后, 为试验这些铠甲在对战时的效果, 岳璃拿的只是普通士兵装备的腰刀和金兵惯用的长枪做武器, 而非什么斩铁如泥的宝刀和她那对金锤, 在没有刻意用上全部力气的情况下, 几乎无法对霍千钧破防。

    于是仗着有“刀枪不入”铠甲护体的霍千钧干脆就放弃了防御,招式大开大合,反倒克制了岳璃的进攻。

    毕竟岳璃身法快,力气大的优点, 在这个时候, 派不上用场, 就算能砍上几刀, 霍千钧仗着有铁甲护体, 硬扛着挨上一刀, 也要趁机还回去一刀, 这般不闪不避迎面直上,逼得岳璃也不得不应招对挡。

    方靖远看得是眼花缭乱,听到两人兵刃交加铿锵声声,简直打得火花四溅,连他都跟着提心吊胆。

    “差不多就行啊,点到为止点到为止, 别真的受伤了……”

    “停停停!先让我看看——”

    听到连着几下刀斩在铁甲上的声音,方靖远终于忍不住出声制止,正好霍千钧一个飞扑上去,岳璃闻声避开,不再跟他缠斗,而是绕过去在背后反劈一刀,霍千钧收势不住,加上自身的“分量”,轰隆一声摔在了地上,开始哎呦哎呦地叫了起来。

    “阿璃你耍赖,居然从背后偷袭我!”

    “兵不厌诈,这算什么,你赶紧起来啊!”方靖远走到他面前,伸手在他头盔上敲了一下,“让我看看,你们两个的铠甲哪个更抗揍。”

    “……起不来了……”

    霍千钧喘着粗气,干脆地摊平四肢躺在了地上,“累死小爷了,让我躺会儿……”

    他晃晃脑袋,干脆将头盔都甩下来,手一抹,就是一手的汗水,跟着叹口气,“真是累啊,再过一会儿,你就是不打,我也只能站那儿让你砍了。”

    以他的体力和武功,负重这六十斤的铠甲,加上手中大刀足有七八十斤,跟岳璃的战斗又是极为凶猛,能坚持这么长时间已是不易,若是换了别人,只怕连几招都扛不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