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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四章集思广益

      “老魏扯了边上一匹骡子,举了起来,掷了过去,硬生生把一个刺客砸得吐血倒地。”

    “咱家也缠住了一个刺客,这时那刺客就发弩,咱家中了一矢,手底下支撑不住,被砍了一刀,不过也用了缠丝手,拗断了刺客的左手。”

    “然后一连枷砸过来,老魏把咱家扯开,他中了两矢,咱家头上一痛,后面就不知道了。”

    这话倒是说得直白,刘瑜一听就清楚。

    安慰了这太监几句之后,刘瑜对程颢说道:“大致来去如何?”

    程颢在逻辑上倒是不负刘瑜的寄望,不单把事情从头到尾整理出来,而且汇报时,也参照刚才刘瑜要求,全程大白话:

    “先是有都头见着刺客,发觉不对前去阻挡,十一死、八重伤、一轻伤。”

    “魏太监砸伤一名刺客,再与苟太监各抵着一名刺客,四名逻卒又结阵抵住一名刺客。”

    “持弩刺客发弩矢,苟太监中一矢,魏太监中两矢;四逻卒一死两重伤,重伤一名刺客”

    “魏太监击杀一名刺客,苟太监被击昏。”

    “东华门军兵闭门、上城墙,阵列持弓将射。”

    “持弩刺客拔剑,杀魏太监,随手刺死被骡子砸倒在地的同伙,与其他两名同伙,分散撤退,持弩刺客向广备桥方向而去;被四逻卒重伤的刺客,向马行街而去;被苟太监所伤的刺客,向高头街方向而去。”

    “从事发到刺客远遁,前后大约半刻钟。”

    刘瑜很满意地点了点头,这程颢至少办事能力很不赖。

    又转问那两个刺客,验尸的情况。

    因为之前征召的忤作来了之后,按刘瑜的吩咐,归程颢去使用。

    看那忤作填写好的尸格,也就是验尸报告,刘瑜就皱起眉头了。

    这也太简陋了,虽说哪里有伤口,致命伤口在哪,都写清楚了,包括身上哪里有痣,哪里有胎记,哪里有旧伤,也有记录。可单是这个,远远达不到刘瑜所要的资讯要求啊!

    不得已刘瑜领着过去,仔细查看那两具刺客的尸体。

    看了半晌,刘瑜指着其中一具尸体的靴底,向忤作问道:“为何此人靴底,比他同伴,磨损大这么多?”

    忤作就傻眼了,半晌才开口道:“大、大、大老爷,小人不知道,以小人的狗脑子想来,大致这厮没换新鞋,他的同伙换了新鞋吧?”

    刘瑜无奈翻了翻白眼,身边程颢慢条斯理地说道:“夏虫何足言冰?刘中允,这等样人,也莫要为难他了。”

    程颢也不是说刻意针对这忤作吧,就是感觉刘瑜在浪费时间。

    从骨子里,就看不起从事忤作职业的人。

    刘瑜却没有听他的,而是蹲下来,示意杨时记录,自己向忤作分说道:“不对,他是蓄谋行刺的,你看他这手上,老茧重生,那是持刀弄枪的老手;身上的旧伤累累,上过沙场见过血的人物。要来行刺,肯定是要结束整齐,对不对?”

    “着啊!”那忤作一听,一拍大腿,是恍然大悟。

    边上另一个忤作也壮着胆子开口:“大老爷您这么说,小人就懂了!新鞋体面,可旧鞋合脚啊,这要来做生死事的,当然是穿合脚旧鞋。并且他同伴的鞋,鞋帮子和鞋垫看上去,跟另一个脚上的鞋子也差不多新旧,应该也不是专门换的新鞋。”

    所谓术业有专攻,又说群众的力量是无穷。

    两位忤作合计了一下,就去看另一个刺客的鞋子,然后他们自己就发现不对了。

    跑过来跟刘瑜说道:“另一个杀千刀的狗贼,鞋底有红泥!红泥里还掺有沙!”

    “东京城里,便是没铺青石板的路,便是自己家小院子,也无这等颜色的。这样的红泥,不是东水门那头,就是袄庙斜巷!”

    另一位更加利索,情绪上来了,也不自称‘小人’,对着同伴说道:“吴十四郎,你晓得个卵泡!老子终归吃多你十三年米饭,教你个乖!又是红泥又是沙,不能是袄庙那头,依老子看,怕是东水门外,隋堤烟柳那边的草棚或是客船!这狗卵是刺客啊,要老子是刺客,肯定住船上,官兵来捉,也好从水路逃跑!吴十四,你信不信?不信老子跟你赌上身上十二个铜钱!”

    刘瑜开始倒是没想到这么多,别说刘瑜不是东京城土生土长的,就算在这京师长大,也不见得凭着沙子跟红泥,能推出个隋堤烟柳来,他微笑插嘴道:“老人家,那这个鞋子磨得利害的呢?”

    “大、大大老爷!”那忤作一激灵,才回过神来,却就又结巴,刘瑜好声问了七八句,他也有点在刘瑜面前卖弄,可硬就说不出什么干货,最后自己胀红了脸,就在边上磕头了。

    刘瑜扶他起来,回头望了程颢一眼,后者不用吩咐,已安派逻卒,领着近百杂役,前去隋堤烟柳处搜捕不提。

    从自己怀里摸出一角碎银,塞在年老的忤作手里:“老人家,您这是立了功了。等这案子要是破了,拿获刺客同党,有封赏的话,到时下官再给老人家您送过去。”

    老忤作激动得直哆嗦,又要磕头,刘瑜不得又只好安抚了几句,才把他劝住。

    正要转身离开,让那些军兵收敛殉国者的尸骨,却听那年轻的忤作在边上说道:“大老爷!小人这边,也要立个功!”

    刘瑜回过头来,那年轻的忤作提着那个鞋子磨得利害的刺客尸体:“他必定是宿在青楼的!”

    看着刘瑜鼓励的目光,年轻的忤作壮着胆子,指着刺客尸体的颈部一处淤痕:“这是吸吮所致的,有这样的印记,大都是从青楼里抬出来的尸体,好人家的婆娘,好人家的婆娘,却不会这般!”

    也就是吻痕,用力吻吸,导致的皮下轻微溢血。

    程颢听着失笑,这忤作看起来是还没有娶过老婆,所谓“娶妻娶德,纳妾纳色”,争宠的侍妾,未必便不会在男人的身上留下这样的吻痕。他看来只觉得这忤作,没有什么见识,不过在他开口之前,刘瑜却用眼神示意他不要说话。

    “便按小哥所说,也只能说他去过青楼,为何说他宿在青楼之处?”刘瑜微笑着向那年轻忤作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