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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县衙碰瓷

      大周虽然以武立国,但是到了现在,也与历史上大多数正常朝代一样,进入文贵武贱的阶段。捕快只是贱役,对于读书人向来极为尊敬,即便是文贼,也依旧有个“文”字,不是这些胥吏可以殴辱。可是一路上,几名捕快推推搡搡,手上很有些小动作,让柳长安颇为不解,只好解释道:

    “几位差爷,有话好说,小生好歹也是个秀才,这样拉扯,未免有辱斯文。眼下正值大比之期,若是让举子误以为有人殴辱斯文,对谁都不大好。左右不过是债务上的纠纷,有话讲开,不必如此。小生今天就该有一笔银钱入手,周转开来,谁的帐都能还清,犯不上动武。”

    “哈哈?不打自招!沈某在公门里吃了三十年饭,还不曾见过厚颜无耻如你的!”沈峰怒气满满“确实,你今天是要有一笔银子入帐,但是为了银两就要杀人害命,杀的还是你岳父,这简直禽受不如!沈某虽然不读书,却也懂得做人的道理。像你这样的豺狼,根本不配读圣贤书,更不配入科场。让赶考的举子看看你是个什么东西,我看倒是可以警醒后人,莫走邪路!”

    “杀人?杀我岳父?等等……”柳长安意识到,局面跟自己想的有很大出入,并非某个债主想不开,到衙门把自己告了,竟是自己牵连到命案里。他立住身子,“沈头,你是说,我世伯出了什么意外?”

    沈峰在京城做了三十年捕快,一双火眼金睛,目光最为犀利。有些罪犯甚至只是被他一瞪,就主动招认罪行。他今天怒目圆睁,紧盯着柳长安,见对方目光游移,神色看似镇定,却难掩心里深处的慌乱。这正是那种读书人犯罪后的表现,哼,以为自己读过点书,就能把他人玩弄于股掌之间。蠢材,跟我这老公门相比,你差的远了!

    “咄!”沈峰舌绽春雷,运足丹田气一声大吼,不但柳长安的身体一颤,就连周围路人的视线也都集中过来。本来柳长安方巾直裰读书人打扮,却上了铁链,已经很吸引他人的注意力。再加上这一声大吼,几乎无人不往这边看。

    “柳长安!你出身宦门,本当严守门庭,苦读诗书,不想你孝期未满,就眠花宿柳,胡作非为。杨老爷不想女儿受苦,与你商量解除婚约。你怀恨在心,竟于昨天晚间,夜入杨府,意图对小姐不轨。天幸,苍天有眼,杨老爷发觉,未曾让无辜女流受害。杨老爷本欲捉你见官,不想你丧尽天良,居然将杨翁杀害。天子脚下,首善之地,岂容尔败坏人伦,蔑视王法!”

    路人开始对于捕快拿书生,多是抱着看热闹的心态,以为这书生多半是一时口快,说了什么不合时宜的话,被衙役听到吃官司。等听到沈峰的话,才知竟是败家子,加上菜花贼未遂,乃至杀死老丈杆子的恶棍,目光里登时就多了几分鄙夷之意。即使有些人觉得丈人退婚,颇有些过分,但是在杀人这种大事面前,退婚反倒无关紧要。

    更有些人认出柳长安,就是新近京师里,人人喊打的文贼。也跟着附和道:“这厮鸟原本就是窃文,没想到,现在还敢偷香。偷香不成,竟敢杀人?这眼里,还有没有王法二字?必须办了他,饶不了他!”

    柳长安不用人推,自己主动加快了脚步,比起官府衙役,他更怕这些正义路人。在公堂上,一切都要按王法说话,可是路人的石子拳头,却很难说。大周朝曾经有过个几个倒霉蛋罪犯,不等上堂,就被路人殴死的事。当事吏员虽然受到惩罚,但是不需要抵命,老公门有的是办法脱身。至于行凶者,法不责众,追捕艰难,根本没人会去索拿。

    现在好在只是骂,按着人情绪的发展变化,用不了多久,就会有人投掷菜叶之类的东西,再接下来,石头就要登场。自己犯不上吃这个亏。

    沈峰的嘴角,露出一丝冷笑。犯人害怕了,低头不语,步履匆忙,证明他的内心已经松动,这就不怕你不招……眼下的事太忙,如果死的不是杨万里这样的大贾,甚至连他都不可能露面。时间有限,早点审完,早点干正事。

    他与杨万里也相识多年,虽然谈不到知己,但却可以算熟人。这么一个老好人似的商人,就这么被人杀了,为其报仇,亦是尽朋友之义。虽然堂上审问的时候,他插不进手,但是路上给凶嫌吃些苦头,乃至在开堂前,给老爷制造些审问条件,即使县令,也不会有什么意见。

    即使是杀人案,也不会直接推到京兆尹府。京城下辖万年、太平两县,事发的杨府,位于太平县的管辖范围,沈峰自己,也是太平县捕头,于是柳长安被一路带到了万年县的班房。

    万年县衙门,实际也是在京城里,是以没走多长时间,就到了地方。人刚刚到了门槛,柳长安左腿迈过门槛,右腿还在门外之时,背后却猛的挨了一记重手

    “别磨蹭!快些!”

    身体的平衡被破坏,人重重的摔在地上,脸与地面来了个亲密接触。沈峰冷哼一声“进了衙门就得守衙门规矩,别以为是在你家里,可以慢条斯理。到了这里,就是我们的地盘,我们让你干什么,你就得干什么。不能多说一句话,不能多走一步路,否则有你……”

    他的话没说完,就发现情况有些不妙。这个书生倒地之后,并没有挣扎着站起,也没有叫痛,而是一动不动,就那么趴着。这是……碰瓷?

    沈峰对付犯人很有套手段,京城地面上的泼皮,遇到他都得自认倒霉。什么耍死狗的手段,到他沈头眼前,都拿不出来。一泡排泄物,或是一桶凉水,不信醒不过来。可是……这是个读书人啊。

    要知道,万年县令也是读书人,他不会对读书的罪犯手下留情,但不代表,允许有人对读书人动用私刑。读书人这个身份本身,就是个特权,而已保证书生在面临诉讼时,拥有先天优势地位。

    对这些,沈峰并非不懂,只是他读书人见的多了,却还没见过这种,敢上衙门口碰瓷?这回的犯人,似乎有些不好惹啊。沈峰心内暗忖,或许自己得重新审视下这个家伙,他大概不像想象中,那么好对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