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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节

      屋子角落里,柳如诗温婉垂头倒水,清水注入白瓷茶杯,清凉解腻。她端了茶杯走到窗边,小声劝着姜六娘喝上一杯,她和姜家三郎的婚事正在说,虽然没有交换庚帖、下小定,但长辈心中已经做了许诺,就差走程序罢了,她可以说是姜六娘未过门的嫂嫂,但在姜六娘面前她依旧恭顺。

    姜六娘烦躁地推开,“不要。”

    柳如诗一时没抓住,杯子脱手而出,往窗外掉去,她下意识去拿,只拿住空空如也,杯子落在窗外梅林里了。

    不过一个杯子,掉就掉了,实在是想要,白日里让下人去找就好,柳如诗却像是丢了重要物件失魂落魄一样呆住。

    姜六娘经过之前的事情稍微有些长进,知道不能够太急躁,而且柳如诗毕竟是自己未来的嫂嫂,她就按捺住性子问了一句,“你怎么了?”

    柳如诗看着窗外两个并肩而行的男人,笑着摇了摇头。

    从小路走过的一高一矮两个男人一个赔笑一个甩白眼,穿着男装的方年年觉得自己上当受骗了,沈宥豫就是个大骗子!

    第142章 一根猪蹄     方年年脑海中浮现出一个……

    方年年脑海中浮现出一个已经淡忘了许久的词——大猪蹄子, 沈宥豫这王八蛋就是!竟然骗自己说就是到温泉山庄游玩赏花,开心开心,来了才知道山庄是皇家行宫, 赏花是一群人一起看,游玩是另有目的那种。啧啧啧,哪里是赏花, 不不不,应该是群花被挑选, 皇后和淑贵妃给沈宥豫选妇呢,这该死的封建王朝没有人权, 女性权力就更加别提了,大家都是货架上正价的货物……

    “大猪蹄子!”

    方年年骂。

    沈宥豫愣了愣, 提到吃的是不是就原谅自己了?

    “赶紧去准备,小郎君饿了。”

    随行的内侍中有一个小跑着离开, 是去准备大猪蹄子了,估计心里面还嘀咕着, 看起来瘦弱的小郎君竟然喜欢在大晚上吃大猪蹄子的,少见、少见、太少见了。跑出去不少路,小内侍摇摇头, “好特别的小郎君啊,王爷与他举止亲昵, 难不成传闻是真的?”

    千元节时端王的风流韵事早就借着“东风”传遍了许多地方,落梅北苑地处偏僻,但与京中消息并不闭塞, 知道传闻并不难,传闻到了这儿还很是引来了不小的争论。

    现在,看到端王光明正大地带着一个眉眼如画的小郎君过来, 落梅北苑的侍从都看着呢。

    怕是满园的姑娘都入不了端王的眼……

    有几个眉清目秀的小侍从走出来明显了不少。

    “真是……”方年年嘟囔了什么。

    沈宥豫赔笑,“我不是怕你不来嘛,只能够出此下策,下次绝对不会骗你。”

    “还有下次?”

    “……没有,没有,没有下次。”

    “要是有下次。”方年年嫣然一笑。

    沈宥豫差点儿看晃了眼,傻笑地咧了一下嘴,“你对我笑了。”得到原谅了。

    方年年笑得更加灿烂,“要是有下次,你特么就别想找到我。”

    沈宥豫,“……说脏话不好。”

    “哦。”方年年不在意地摆摆手,既来之则安之,她是不会闹着离开的,还想着来这儿泡温泉呢。“走吧,还要吃大猪蹄子呢,还要手擀面,我饿了。”

    确切地说,他们就在路上随便吃了点垫垫肚子,正儿八经的晚饭没有吃呢。有大猪蹄子,她就想着猪蹄盖面,美滋滋,她不怕胖。

    她揶揄地看向沈宥豫,“端王选新妇哟。”

    “都是母亲和阿娘安排的,我不同意。”沈宥豫摸着鼻子说。

    “都说摸着鼻子说话是心虚的表现。”

    沈宥豫立刻放下手指,色厉内荏地说:“哪个混蛋胡说八道的,我说的是事实,我要是有坏心思天打雷劈,此生,唯你一人,天地可鉴。”

    方年年噗嗤笑了,“记住你今天的话,因为你违反了誓言,我就拍屁股走人了。”

    大不了一拍两散,谁离开谁不能够过日子。

    “嗯!”沈宥豫郑重点头,心中牢记,他知道方年年成长着自己,一旦羽毛丰满她说的离开肯定不是空话。这样的年年,真是更加吸引人了!

    两个人到下榻的地方,热腾腾的面条已经摆上了桌,几样小菜围绕着一盘红彤彤的红烧猪蹄,猪蹄已经炖得皮肉酥烂,软软弹弹,一看就是筷子一夹就可以脱骨的程度。颜色很美,味道很香,房间内的茉莉花香已经不单纯了,肉香真是让人满足,特别是饥肠辘辘的时候。

    “哇哦,开饭。”

    方年年欢快地说,沈宥豫紧随其后。

    他们吃着好吃的,留言却像是乘着梅花香的风传遍了整个落梅北苑:端王带了个小郎君过来,二人有说有笑的,举止相当亲密。

    第143章 一群姑娘     “难不成传闻是真的?”……

    “难不成传闻是真的?”

    “年轻贵公子有些癖好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儿。”

    “也就是端王, 敢这么明着带人过来。”

    “啧,男人以色侍人,色衰而爱驰, 又得不到一儿半女的,我看还是那国公家的姑娘威胁更大,到娘这边来, 我给你说说。”

    落梅北苑,窃窃私语不断, 围绕着沈宥豫和他带来的小郎君展开了一番又一番议论,渐渐声音就传到了皇后和淑贵妃那边。皇后就算是吃了血莲子, 体质改善了不少,但胎里弱的毛病是天生的, 药治得了病、治不了命,她的体弱治不了, 汤泉泡了没多久她就从池子里出来,擦拭干净了坐在一边吃着杏仁酪, 酪浆上放着几瓣梅花,相当喜人。

    淑贵妃还在池子里,玉藕似的手臂贪凉地搭在池边, 后背靠着池壁,头后仰让使女捏着太阳穴, 蒸汽在她饱满光洁的额头上凝结成水珠,水珠顺着脸颊慢慢向下滑落,落到下巴上摇摇欲坠。

    听到岸边的声音, 淑贵妃抬起头,摇摇欲坠的水珠滴答落下,落进水面, 悄无声息,却又像是惊动了一池泉水,荡起涟漪。

    “六郎带了人来?”淑贵妃挑眉。

    皇后笑容柔和温婉,“定是那方家姑娘。”

    水声哗啦啦,淑贵妃在水中站了起来,水如最好的缎子滑落过白皙莹润的身体,她与普通后妃不同,自小习武,体魄极好,身体是瘦而不柴,肌肉紧实,盈着力量的美。上了岸,自有使女上前给擦拭干净身体,披上柔软的寝衣,她说:“混小子,竟然还和那女子搅和在一起,自小就顽劣不听话,大了更是不好管了。”

    “我觉得方姑娘挺好的。”皇后笑看走过来的人,“我们年纪都大了,别有这么火气,小心伤身。”

    淑贵妃在皇后身边坐下,使女趋步而来,小心地用方巾开始给淑贵妃擦干头发,一块块干布擦会儿就放下,头发渐渐就变干。

    “你又没见过。”

    “因为孩子喜欢。”

    淑贵妃笑了笑,心说,你要是见了你也喜欢。那真是倔强的姑娘,和她娘一样,都是让人不省心的,方家、方家、方家……姓什么不好,偏偏姓方。

    皇后劝着,“孩子喜欢便如他意便是,人活一世,能够自由做主的事儿不多,我们还在,便可以帮他做主。方姑娘没什么家世,就没什么掣肘,对六郎来说……”她眼神忽然变得飘忽,幽幽地说:“也是一种帮助……天家儿孙,锦上未必需要添花,素净一些更美。”

    她如此说,不是想给太子减少强有力的兄弟,而是经过太多,看透了权势富贵。能够从权力倾轧中全身而退的,要么冷酷者,踩着无数枯骨;要么平庸者,毫无威胁。世人只看到前者的功成名就、富贵锦绣,却鲜少看到后者的寿终正寝、平淡喜乐。

    淑贵妃沉默,有心想说,这方姑娘的身世何止是没什么,相反,是太有什么了!她眼前仿佛出现沙场,耳边是人吼马嘶,夕阳余晖下两军交战,死伤无数,鲜血流淌,似河一般,战阵中心,一人一马冷静肃杀,马上之人手持长枪、指挥若定……有敌人偷袭,他长枪后撤,直直地扎进敌人的心脏。这人姓方,号称军神,是战阵中的魂,杀人的魔,是皇帝依仗的帮手亦是忌惮的对象。

    他的女儿……

    淑贵妃闭了闭眼睛,微微叹气,落梅北苑来的适龄姑娘拧在一块儿都没有方家姑娘强。

    更何况,方家姑娘还是那人的女儿,眉眼间依稀能够分辨出那人的样子。大齐可万万不能够出如前朝那种儿媳摇身一变成皇帝后妃的事情,就算是出了,也不能够是她儿子的妻子!

    第144章 一只兔子     昨夜风一场,落梅北苑盛……

    昨夜风一场, 落梅北苑盛放的梅花零落了不少,推开二楼的窗向外远眺,漫山遍野, 似覆盖了一层浅浅的雪。

    有地热温泉的山上就是不同,温度偏高,不像是隆冬时节, 倒是有些春暖花开的意思。

    方年年趴在窗台上看着外面,风卷起了梅花, 温柔地送到眼前。她伸出手,在空中抓了几下, 就抓了一团空气。

    楼下有修长身影凌空而起,袖卷清风, 在方年年轻呼声中跃入窗子,稳稳站在长塌旁边。

    方年年, “……”有点吓人,仿佛采花大盗。

    沈宥豫轻柔地笑了笑, 卷着的袖子打开,手掌暗暗使力,内劲带着风吹拂着梅花落到方年年的脑袋上方, 打着旋儿地慢慢落下。

    方年年,“……”

    沈宥豫轻咳一声, 年年已经高兴得不知道怎么表达了,目瞪口呆的。

    方年年抖了抖嘴角,抬起手扒拉着落在脑袋上的梅花, 她并没有被高兴到,相反,如此闯窗户的浪漫有点吓人, 要是手上有东西,她会毫不犹豫地扔出去。

    看到沈宥豫一脸求夸奖,她想了想弯起了嘴角,鼓掌着说:“好棒棒哦。”

    “你喜欢就好。”沈宥豫抿着嘴角,强忍着才没有让自己笑得太大声。

    方年年的视线绕着沈宥豫。

    沈宥豫,“你看什么?”难不成衣服上沾了什么?

    方年年笑着说:“看你长得好看呀。”看看有没有一条小狗尾巴甩呀甩。

    沈宥豫这下控制不住嘴角了,笑得好开心。

    笑着笑着觉得不对,他忙反驳,“好看是你们女子,我辈男儿要美貌无用,有功绩才行。”

    “是啊,簪花的好像没男人似的。”

    沈宥豫强辩,“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方年年弯弯嘴角,才不和他在这么无聊的问题上辩解,在沈宥豫的虚扶下跳下床榻,她揣上靴子,抚平衣摆,低头看着自己,“如何?”

    “陌上少年人如玉。”

    方年年笑,“翩翩女儿郎,才对。”

    “嗯!”沈宥豫不断点头。

    两个人并肩下楼,楼下已经备好早饭。昨晚上的猪蹄面条香味早就散去,摆在桌子上的是粟米粥、做得精致的包子烧麦、炸得金黄的鹅油卷马蹄酥,还有温润可口的银耳羹、香滑芳醇的杏仁奶等等,分量都不说,数量很丰富,秉持着一个吃货的精神,方年年每样都吃了一点,琢磨了一番味道,有些做法就了然于心,就说那酱肉包子,不说做出一模一样的,做出差不多的完全不在话下。

    就这么吃,吃到最后方年年撑了。

    正好出去走走。

    落梅北苑很大,不仅仅是看到的山庄,这片山头都属于它的地盘,风景尚算是不错,沈宥豫带着方年年到处走走,领略一下冬日景色。

    走在外,用脚丈量土地,呼吸着微凉的空气,心情十分愉悦。

    “兔子!”方年年喊了一声。

    沈宥豫手上的石头跟着声音飞了出去,正中兔子的后脚,兔子蹬蹬腿,逃不掉了,自有侍从跑过去把兔子带过来。

    沈宥豫抓着兔子耳朵提到了方年年跟前。

    方年年谴责地看了他一眼,双手温柔地接了过来,小小的兔子在怀里面瑟瑟发抖,“它才多大,你用那么大劲儿干啥,吓到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