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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5节

      草包云峰的跟班们也不甘示弱,紧随其后山呼口号,一番折腾下来,搞得华胥七夕宴比凡间的正月十五灯会还要嘈杂喧闹。

    被繁重学业压制已久的道生们终于有机会放飞自我,鼓掌拍桌,放声而呼,华胥变为一片欢腾的海洋,不像七夕,更像过年。

    第297章 华胥万能小货郎

    上了年纪的神仙老师们嗨不起来也躁不起来,面面相觑。

    仙族饮宴,重在格调,意在高雅,然而眼前的场面酷似群魔乱舞,楚灵犀恍惚感觉,自己正身处热热闹闹的妖族大筵。

    若水上仙眼眸中的戾气越来越重,如果眼神可以杀人,暮亭已经蹲在奈何桥边喝孟婆汤,同时变身为祥林嫂,抹着眼泪向路过的女鬼痛诉冤屈。

    若水上仙冷冷甩下一句话:“成事不足,败事有余,我对你太失望了!”

    暮亭悻悻怂怂,无言反驳。

    他身兼两职,一是棒打小鸳鸯的负责人,在嘉木将彩头簪子插入柳芽发髻中的那一刻,这项任务就彻底宣告失败。

    二是七夕宴总策划师,他确有失职之罪,不仅在择选灯谜的环节上偷懒,而且没能维护好正宴的和谐氛围。

    在林泽与草包云峰齐齐上台的那刻,暮亭就预见到此二人之间将有一番较量缠斗,但他没有料到会引发全体道生疯魔狂欢,实在是太大意了。

    如果上天愿意再他一次机会,暮亭定然会现场编造新规则,限制比武夺彩的人数,并加赛一场,将自告奋勇的道生分为两组,重点是林泽和云峰不能同在一组,让他们二人当平起平坐的双冠军。

    不过就是多发一份彩头而已,无需暮亭自掏腰包,全部是华胥公费报销,何乐而不为,他唯一的感觉,就是深深的懊悔。

    毫不夸张地讲,新入山的道生是近百年来最难教的一届,刺儿头齐聚,奇葩朵朵,矛盾交织,内斗不休。

    仙族首席混世刺儿头是魔头嘉木,首席作死纨绔奇葩为草包云峰,首席虚荣公主病重症患者是恶凤凰合鸾,最强阵容,谁与争锋。

    草包云峰能力不济,脑子不行,偏偏性格张牙舞爪,在入华胥仙山之前,他便立志要成为本届道生中的大哥大。

    他不求成绩最好,但求霸气威风,气场两米八,走路都带风,收最多的小弟,泡最美的校花。

    云峰是神族名副其实的一朵奇葩,十余年的仙界高雅教育都无法感化他那颗俗恶之心,明明是白虎族族君嫡子,宏图壮志却只能与盗匪山贼比高低。

    经过他最弱大脑的缜密分析,同窗之中有条件且有意向与他争霸的人,唯有魔头嘉木。

    嘉木的武艺、法术与智商水平均在云峰之上,一旦魔头势力崛起,草包只能沦为打杂的小马仔。

    生命不息,折腾不止,云峰在入山之前做了两手准备,一是巴结讨好澄晖,二是积极寻找能够诱惑魔头主动离开华胥山的饵。

    他的总体思路没有错,澄晖视同父异母的弟弟嘉木为眼中钉,必会多加为难,自然愿助云峰一臂之力,另外魔头贪好游乐,八成不会安安分分留在华胥山修仙。

    草包云峰本以为计划缜密,万无一失,怎料人算不如天算。

    狂放不羁的魔头压根儿不把澄晖放在眼中,最初其本意是多多闯祸,早日逃脱华胥牢笼,可是突然之间如撞邪一般转了性,开始带着小徒弟柳芽勇攀修仙学道的高峰。

    嘉木无心争做老大,主要因为他本身就有大哥大的霸道气场,若是真动了怒,凶眼只要瞪一瞪,云峰那外强中干的小心肝就会不由自主地颤三颤。

    更出乎草包意料的是,嘉木不是孤军奋战,其身边还有两尊大神做护法,一是林泽,二是陈晓,实乃华胥千年最强男团组合。

    云峰是不知天高地厚的轻狂学渣,在他眼中,所有学霸均是呆呆傻傻的书呆子,霸中霸林泽也不例外。

    依照草包自以为是的推断力,林泽只会读死书和死读书,至多能做成绩榜的第一名,必定成不了号令群雄的大哥大。

    然而,学渣永远猜不透学霸的脑回路,林泽确无做华胥大佬的心思,他低调地退居二线,成为了魔头的智囊以及补课家教。

    胖陈晓同样也是魔头阵营中的核心成员,成日钻研吃喝玩乐,心中仅有两件大事,一为多多挣钱,二为好好花钱,表面是全无战斗力的铁憨憨,其实是发展人脉的高手。

    华胥餐食以素为主,除学经修道之外没有太多消遣,大多数道生在家中时养尊处优,难以忍受寡淡乏味的日子,隔三差五便贿赂仙侍,在房中悄悄打牙祭,但所能品尝到的美味相对有限,最新的话本与小报更是无缘得见,陷入了物质与精神双匮乏的可怜窘境。

    哪里有需求,哪里就有买卖,经商小天才陈晓自是不会错过商机,暗中说服风流老白虎暮亭,又买通了几名能够穿梭于华胥各个结界的老仙侍,悄咪咪地做起了一本万利的好生意。

    无论美食、话本,还是胭脂首饰,只有道生想不到,没有陈晓搞不到,而且他还充分发挥商业奇才的智慧,将道生按照消费累计金额分为甲乙丙三等,不同等级的消费者对应不同的折扣与赠品,极大地激发起了众人买买买的积极性。

    女道生的消费欲望与能力尤其强,空闲时间常常讨论各自的等级,授课师傅有时会听见道生们红光满面地谈论与“甲乙丙”有关的话题,还以为贪玩的少男少女有了长进,开始在成绩上下功夫,很是欣慰。

    陈晓的生意越做越大,人脉也越来越广,和不少原先交情浅淡的师兄师姐成为了好友,虽然彼此生活在各自的结界之中,很少见面,全靠仙侍传信,可是深情厚谊全都包含在一样样新奇的物件之中。

    道生们年纪不大,心眼却不少,稍微有些背景的人,消息就灵通得很,皆知陈晓在魔头嘉木的阵营之中,而云峰正在筹谋与魔头竞争,妄图成为华胥道生大佬。

    面对草包的拉拢,大多数人都毫无犹豫地表示了拒绝。

    云峰咋咋呼呼的傻缺性格惹人生厌,无人愿与他深交,更重要的是,万一站错了队,被华胥万能小货郎陈晓拉入黑名单,便失去了买买买的自由。

    比武高台之上的云峰,使尽浑身解数与林泽相争,若是他此战得胜,不仅能为全体学渣争口气,还可以间接灭一灭魔头阵营的气焰。

    第298章 幸得识卿桃花面,从此世间多暖春

    面对莫名其妙的欢呼呐喊声,高架之上争夺彩头的几人不禁愣神。

    相隔一排排白衣道生,相隔鼎沸嘈杂人声,凌青云痴痴遥望安歌。

    她的身影如皎洁白月光,笑靥似三春桃花风,初见惊艳时光,再见温柔岁月,幸得识卿桃花面,从此世间多暖春。

    可惜,安歌终究是他可望而不可即的贵小姐。

    凌家也曾是权贵豪门,凌青云的祖父乃凡间留仙院掌院,但因参与政变而获罪,一夜之间荣华富贵如烟散尽。

    俗话说的好,皇帝也有几门穷亲戚,生而不幸的凌青云就是辗转于朱门大户打秋风的穷亲戚。

    富居深山有远亲,穷居闹市无人问,凌家权势鼎盛时,八竿子打不着的亲友都会厚着脸皮登门巴结,凌家获罪没落后,直系血亲都争先恐后与其划清界限。

    家中横遭变故时,凌青云年仅三岁,本是金尊玉贵世家子,一夕沦为粗布麻衣落魄人。

    凌家虽失势,可仍怀东山再起的野心,将所有希望寄托在天资聪颖的凌青云身上。

    凡间贫寒子弟若想出人头地,不外乎走两条路,一为科举,二为修仙。

    因祖父参与谋逆,凌青云被剥夺了参与科举考试的机会,他翻身的唯一希望,便是入华胥修仙。

    凌家祖上颇有仙缘,不过能否得到华胥道生资格,时也命也运也,需先自修仙道,有机缘者方可入山。

    仙卷经书多晦涩,须有名师指点,落魄后的凌家连学堂的束修都付不起,为了不耽误凌青云的学业,他的母亲不得不带着他求告众位亲戚。

    凌家是大族,父母双方皆有不少风光的亲戚,既有达官显贵,也有宫中贵妃与勋爵内眷。

    然而,现实远比想象更残酷,一来凌家势力已倒,二来长贫难顾,权贵之家的银子固然多,可也不会平白无故施舍,生恐穷亲戚变成牛皮糖,隔三差五便来打秋风。

    接待他们母子的贵眷都是宅斗场中的人精,很少硬生生的驳面子回绝,而是先发制人,絮絮叨叨讲一大通,先说受凌家牵连的苦楚,再提内内外外的花销甚大。

    对方诉苦卖惨外加哭穷,一番说辞巧妙地堵住了凌青云母子的嘴,即便他们硬着头皮开口,所能借到的钱财也十分有限。

    后来他进入表姑家的私塾修习,常常遭到同窗表亲们的讥笑嘲讽,这些人还为他取了一个外号——凌秋风。

    人穷志短,他不再是凌于青云间的凌青云,而是打秋风的穷小子凌秋风。

    在极度扭曲与压抑的氛围之下,小小年纪的他被迫早早成熟,从不敢贪玩一刻,悬梁刺股,日夜苦学,心愿终成,扬眉吐气。

    凌青云得到了青鸟所送的华胥引,正式踏上修仙之路,令无数贵亲戚嫉妒的眼中冒火。

    他既自负,同时又自卑。

    莫欺少年穷,有志事竟成,他自认天赋与才华兼备,假以时日必可平步青云,重耀凌家门楣,将所有欺辱过他的人,通通踩在脚下。

    所需的时日,也许是几十年,也许是上百年。

    他对于华胥仙山确有美好向往,可也对神族子弟的特权有所耳闻,无论天上人间,皆无绝对公平。

    华胥只是漫漫修仙路的起点,未来他须面对数之不尽的艰难险阻,呕心沥血,奋斗一生,其成就的终点,恐怕都比不上神族子弟的起点。

    初见之时,凌青云便钟情于安歌,可是他不敢讲出口,甚至不敢过多奢望,神族贵女,岂容他高攀。

    而且进入华胥之后,他的自卑之心越来越重。

    在凡间时,凌青云是当之无愧的学霸,成绩永远傲然领先,真才实学是他唯一的骄傲,但是来到华胥,才知山外有山,人外有人。

    把他的自尊心彻底秒成渣渣的人,是学霸界的霸中霸,堪称学神的林泽。

    他与林泽的差距究竟有多大?

    举例而言,同考一百分,凌青云是因实力为一百,而林泽是因满分只有一百。

    神族之光林泽完美到不给他人留活路,不仅仙论道经根基深厚,法术水平更是出类拔萃。

    凌青云路过僻静竹林时,无意中见到独练纵物术的林泽,其法术精妙无比,他再修习十年也未必能与之匹敌。

    若以林泽为标杆,百分之九十九的道生均为废柴,很少有人如此想不开,非得用林泽当样板评判自己,纯属自寻烦恼。

    奈何凌青云偏就是想不开,因为他恰与林泽喜欢着同一个女人。

    如果他倾诉仰慕,安歌会作何选择?

    此问题毫无悬念,无论从何角度考量,林泽与安歌都是极其般配的金童玉女,在神族浪漫爱情故事之中,身份卑微的凌青云连做男二号的资格都没有。

    凌青云不敢有过多奢求,能多看看安歌的笑颜,能做灯笼哄她开心,能在比武中获得她的鼓励,此生足矣。

    在听到安歌喊他名字的一刹那,凌青云顿生奋力攀爬夺彩球的冲动,可是他终究没有那样做。

    即便他真能赢得彩头赠女神,也永远无法得到女神,倒不如踏踏实实过好眼前的日子,不抢草包云峰的风头,以免受到更狠的欺凌。

    在残酷的现实面前,他没有任性的资本,只能做唯唯诺诺的利己主义者。

    见安歌主动为其他男人助威,林泽心中的醋坛子立刻被打翻,脸色相当难看,毕竟当时的他年纪尚轻,做不到时时刻刻喜怒不形于色。

    草包云峰也呆在原地,搞不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仙族历史上从未出现过如此热情洋溢的拉拉队。

    更扯的是,两方拉拉队的队长均是男子——支持林泽的陈晓vs支持草包的朱智慷。

    两大助威奇才各显神通,动作花里胡哨,仿佛下一秒就要来一段辣眼睛的热舞pk。

    急性子的楚灵犀只想狠敲两个呆瓜的脑壳:“你俩傻愣着做什么,打啊,是纯爷们儿就战斗啊!”

    情情爱爱消磨斗志,醋海扬波的林泽还沉浸在酸情绪之中难以自拔,草包云峰见状便抢占先机,一脚重踹其膝盖骨。

    第299章 青丝渐绾金步摇,簪就三千繁花梦

    疼痛感将林泽拉回现实,此时草包的爪牙均已败落,他只要专心对付云峰即可。

    草包当然不是顶级学神的对手,招招落于下风,于是他使出了最后的杀手锏,抬脚狠踹,刻意弄断了凌青云手扶的那根竹竿。

    凌青云不通武艺,突遇危机手忙脚乱,双臂胡摆,摇摇晃晃,难以保持平衡,双腿一软,尖叫着摔了下去。

    道生身有仙气,即便跌落也不会危及性命,不过对于还未真正成仙的道生来说,难免会伤筋动骨,在获胜和道义之间,道德模范林泽果断选择后者,飞身紧紧抓住凌青云的手腕,救他于危难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