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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灵手巧

      林落送的玉兔被荣烛放在了桌子上,她自己要送的手套做做改改也终于有了模样,“这个小鹿真可爱,配林落这个美少年也算配得上了”。

    “啧,齐氏可是绣花大手,我这三针两线的,班门弄斧,林落用惯了好的,未必看得上。”

    荣烛在自我怀疑和自我膨胀中赶工,忍不住捧在手里颠来倒去的看,暗暗得意,又暗暗忐忑,结果露的多了,就藏不住了,被在外做生意刚回家的沈老爷一眼看中。

    “这手套好啊,我晚上打算盘看账本也不会手冷了,这是准备过年时候送给爹爹的新年礼物吗?得很,可惜小了点。”

    荣烛瞬间尴尬,她在沈家扮演沈大小姐,当个规行矩步的好女儿,但父亲给她准备了半车的礼物,她却忘记了回礼,实在该打,该打。她也不敢说这个手套是送给林落,只得笑眯眯的问沈老爹喜欢什么图案。

    “绣一堆元宝吧,明年继续发财,或者绣个娃娃,添口添丁。”

    荣烛嘴角抽了抽,“还是绣一条鲤鱼吧,年年有余嘛”

    而且留鱼庆留余庆,积善成德必有余庆,希望以后沈家结局不会太惨。

    “鲤鱼好嘛,那就鲤鱼”沈万河想了一想笑道:“该不是我的荣宝还不会绣元宝,只会绣鱼罢。”

    荣烛又给沈老爹重新绣一双,可巧这对夫妻也不知是商量好的还是怎么回事,沈老爹的还未完工,沈夫人又抱怨,“那只准备剥皮的兔子不知道跑到哪儿去了,栅栏下面好大一个洞,它肯定是挖洞逃跑了,叫人找了三天也没找到。”

    荣烛闻言忙道:“娘亲不要生气,它跑了说明它死期未到,由它去吧,我这里有剩余的毛料,您挑一块,我给你做皮筒子。”

    沈夫人一听就乐了,“都说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原来不仅男子读书有用,这女孩子拜了夫子也长进这么大,以前整天连个真都不拿,现在都能做些小东西了,还知道孝顺了。”

    沈夫人倒是满心为了女儿,以前害怕荣烛在林落那里吃亏,就隔着两人不让见面,现在发现齐氏有助于女儿进益,就立即放下了心结,还叫人给齐氏那里送些过年的腊肉。

    “这样的女人一定能教出不错的儿子”

    荣烛有点不好意思,心道可能以前的沈大小姐可能确实刁蛮任性了一些,她这才刚改好一点,就让大人们如此惊喜了,不过,小反派嘛,总是恶毒又无脑的……幸而现在主动权在她手里了。

    她每天忙着做针线活,以往的功课却也没有落下,照例要写五十个大字,背上一篇古文,冬天本就白昼短,一天几天折腾下来,荣烛几乎都在熬夜电灯,忙的手脚不停。丢了碗筷拿字帖,写完大字做针线,晚上睡觉前,还得再背一会儿书。

    “小姐早点睡吧,你眼睛里面都有点红了。”小红完全不明白荣烛为何这么努力,伸手来夺她的书:“姑娘家家,认得几个字,不做睁眼的瞎子罢了,小姐这么努力,难不成还能考个官儿回来?”

    荣烛无法给出解释,她也知道这个世界读书没用,但总是无法避免跟自己较劲儿,她一转身躲开小红的手:“好丫头,你别管,我读完这页自然就睡了。”

    荣烛把古代淑女的悠闲生活,硬是过成了打工人的996,赶在除夕夜,终于完成了三样礼物,沈夫人的皮筒子,沈家老爹的露指手套。筒子毛细针脚密,沈夫人很满意,沈老爹的手套松软适中,厚薄适度,里子还是柔软的鹿皮,他当即试戴,手指屈伸自如,关节活动一点都不影响。

    “好,真好我女儿真是心灵手巧”

    沈老爹开心得脸上都有了褶子,似乎得到荣烛这副手套,比他自己赚万两利润还开心。荣烛的笑容却有点勉强,因为她发现做手工也是一个熟能生巧的过程,她准备给林落的手套是第一个做的,所以材质也是最不熨帖的,针脚也是收得最不好的,尤其在跟后来做给沈老爹的那个一比,就越发觉得拿不出手了。

    啧。烂成这样,怎么送呢。

    西院那边,林落亲自放了一挂鞭炮,据说放爆竹可以驱除屏气,虽说读书人不信怪力乱神,但母亲病着,信一信也没什么不好。齐氏难得精神头不错,亲手包了饺子,准备了小醋,还温了一壶酒。林落在厨房切肉,沈夫人送了腊肉过来,眼下切一碟子薄片来下酒刚刚好。他端着碟子走出来,不提防脚下被绊了一下,低头一看却是一只肥硕的灰白兔子。

    “哎……这兔子”林落说着,把碟子放在桌子上,把兔子抱起来,沉甸甸的抱起来颇有分量。这是那只野兔,大约最近被关着喂养丧失了警惕性,林落弯腰一捞就把它起来。好软,好暖……他下意识的伸手在兔子毛上撸了两把,继而发现当日荣烛也是这样做的。

    他们在用同样的姿势,摸同样的兔子。

    林落心里有点异样的感受,齐氏伸手来接,林落却抱着兔子坐下了,并没有递给她,齐氏也没有在意,她饮了两杯酒,脸上浮现出醉意,拉着林落说起过往。

    “有一年冬天,京城也下这么大的雪,树上的红梅花都被雪花淹没了,你父亲带着我们往温泉山庄去,我们国公府的大庄子,在京城可是数一数二的,我那时候抱着你,你父亲就在后面撑着伞挡雪,我们好端端的站着,你猜怎么着,雪地里蹦出一只兔子,大冬天,那灰白色的大肥兔可真少见,哎呀哎呀一下蹦出来,吓了我们一跳,你父亲当即就去追,结果你知怎样?”

    林落脑海里并没有这件事的印象,只推测道:“抓到了?”

    “没有”齐氏道:“那兔子都是前腿短后腿长的,上坡跑得快下坡容易跌跟头,你爹不知道,把兔子往坡上赶,那兔子很快就跑不见了,你爹还差点摔断腿……”

    当年她也是国公府的贵妇人,眼下她的手皮已不再柔嫩,看看眼下的生活,再想想往日鲜花着锦,银烛砸地的浮华,她忽然开口道:“落儿,你有没有觉得我们眼下的生活挺好?”

    林落正单手夹了饺子蘸醋,他喜欢酸口的,放了一碟子醋,听到母亲的话,他点头:“跟以前比是不错。”

    他说的以前,指的是当初住在阴冷破瓦房里的日子。齐氏闻言却道:“是挺好,所以我们就不想国公府了好不好?”

    林落手中一顿,放下筷子,抬起头来。

    齐氏怔怔的看着他,梦呓似的道:“我们眼下就很好,不要想科举了好不好?”

    *

    除夕夜这场雪下得应景,飘飘扬扬,增添了喜气,荣烛跟沈夫人沈老爹和常年不回来的哥哥一起守岁,听着家长里短的闲话,眼皮子不断的打架。她得赶出三个作业,最近可没少熬夜,眼下顺利通关,精神松懈下来,又开始犯困。

    沈夫人说句笑话,又递给荣烛一个橘子,结果发现自己这个女儿椅子上靠着,小脑袋一点一点,眼睛都睁不开了。

    “你这孩子,熬不下去,就不熬嘛,这是跟谁较劲呢,小红来送姑娘回去。”

    荣烛本来也不想的呀,她在前世都是很科学的学生作息,只有高三最后一年熬过夜,但是也没通过宵,但看人家都这么重视“守岁”,她觉得自己也得入乡随俗。小红听了沈夫人的话,搀扶起荣烛往外走,风一吹,雪花扑了一脸,荣烛瞬间清醒了。

    她抬眸往西院看去,那里黑沉沉的,是偌大沈府最安静的所在,这边的光亮丝毫没有渗透过去。林落没有守岁吗?

    是了,齐氏身体不好,根本经不起熬夜的,那林落是不是也睡了?

    正想着,她就看到西院正房的门打开了,一道瘦小的身影走了出来。

    是林落。

    守岁的话,不是应该在屋里烧柏枝,喝热茶,吃零嘴吗?这冰天雪地的,他要干什么。而且,他为什么不穿我送给他的衣裳?难道不喜欢吗?他还穿着往日的青布夹衣,瞧着有些单薄。正想着,他就看到林落往后院去了,那个位置是祠堂,林家的祠堂。

    白日的时候,她看到林落跟齐氏去祭扫了,外面的鞭炮声响起的时候,少年安安静静的站在那里,仿佛与整个世界的欢乐与热闹隔绝开来。

    荣烛不由得心中一紧,脚下的步子改了方向。

    “小姐,你要去哪里,快回去休息呀。”

    小红并没有荣烛的“夜视”外挂,往前看去,五步开外,就是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她不明白荣烛为何忽然改道。

    荣烛却掩住她的口:“别叫,你回我房间里等我,我马上就回去。”她随口扯了个谎:“我刚才好像瞧见夫人丢的那只兔子了,我偷偷追上去看一看。”

    小红怎么能同意,她还要阻止,荣烛行动却快,小小的身影迅速消失在了暗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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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主是个小可怜儿暂时没办法支棱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