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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今日宝宝想吃酸的,镇元子等会儿狩猎的时候顺道摘点梅子,我们做点酸菜鱼。”时秒躺在摇椅上,懒洋洋地晒太阳。

    温和的日光,洋洋洒洒地为她渡了一层金边,增添了三分母性的柔和。

    时秒眯着言,直视高空中的日光,陷入遐想。

    天上的那个太阳,是帝俊的第十子陆压吧?

    小可怜的!原本还有九个兄弟,爸爸,叔叔,轮值上岗,现在天地间只剩下他这只小金乌,每天都要按时打卡上班,早九晚五,连个替岗的都没有?

    全洪荒的生灵仰头就能监督他的岗位,偷个懒,迟到早退,大家一清二楚。

    时秒抚摸微微隆起的肚子,也不知这胎是男是女,有多少个崽崽,一年了,一点动静全无。

    人族十月怀胎诞下麟儿,她该不会跟怀哪吒一般要三年吧?时秒有些不确定了,她不知自己还要怀孕多久?

    “镇元子,叫上红云一块,你们两人上山多摘采些青梅。”时秒递过两个竹筐,如今正是摘菜青梅的时节,过段时日,青梅成了黄梅,口感、味道上就要稍逊许多。

    时秒口中的青梅,是洪荒的一种树的果实,样子与后世的青梅相似,鸽子蛋大,杏仁状,味道酸涩。

    华胥部落的人族不爱这种果子,口感差,吃了之后肚子更饿了,吃不饱的他们哪会采集这种果子?

    怀孕之后的时秒酷爱着这种果子,吃上一两枚,可以遏制肚子偶尔翻涌上来恶心之感。梅子的时令很短,不易保存,倒是可以做些梅子酒,可惜她一个孕妇需要忌酒,倒是可以犒劳镇元子两人。

    盐渍的青梅,历经时间发酵,体积缩小,渗出的梅汁,微带酸味。在没有醋的洪荒,也是不一样不可多得的调料品。

    盐渍的梅子可以制作成梅子酱,烹饪鲜肉之时,浇上一些,梅子的酸与肉中的肥油糅合,能在口腔之中迸发出别样的刺激。

    如今洪荒,顶尖大能只知修炼,追求无上道法,弱小的生灵如人族,还在底层挣扎求生,只求裹腹,不受饥寒之苦。

    镇元子、红云两人这段时间跟着时秒,见证了美食的魅力,何为洪荒上的舌尖,口福不断。在享受美食的同时,他们的道法似乎更加精进了。

    两人心里感叹,圣人就是不一般,以前他们只知道打打杀杀,哪里知道打杀后的尸体,还可以废物利用,化为一锅锅鲜美的浓汤,喝进肚子,化为法力灵气。

    哎!他们悔不当初,年轻不知事浪费了多少顶级的食材。特别是红云厨艺大涨,如今烧得一桌子的好菜。

    镇元子、红云两人又知道时秒又开始捣鼓好吃的,也没多说什么,拎起竹筐上山采集。时秒让他们禁用法术,大罗金仙强大的肉·身足以让他们横扫华胥部落附近的山林。

    一个男子一直盯着时秒的家门,待镇元子、红云两人远去之后,他匆匆离开。

    半刻钟后,十几个人族抄家伙,团团包围时秒的房子。

    “叩叩叩!”

    剧烈的敲门声。

    “叩叩叩!”

    敲门声愈发的急促暴躁,敲门者手劲极大,门板差点被卸下,悠悠晃晃地悬着。

    回应她的只有呼呼的风声。

    “风秀,你有本事开门啊!我知道你在家,你给我开门。”翁在门口急促地喊道,“我在跟你决斗!我要抢你男人!”

    “风秀出来跟我决斗!”翁扯着嗓子喊道。

    华胥部落有个传统,若是两个女人同时看上一个男人,他们两人可以决斗的方式,决定男人的归属权。

    红云、镇元子的武力值,华胥部落的人都有目共睹,翁只能挑两人不在的时段,挑战风秀这个懒惰的女人,让风秀自觉羞愧,离开红云、镇元子。

    华胥部落的女人负责采集食物,养家糊口,像时秒整日懒散躺在家中专吃男人软饭的女子,是被鄙视的对象。

    “抢男人?”

    “决斗?”

    慵懒躺着的时秒,眼里透出玩味,听上去很好玩的样子?

    时秒缓缓站起身子,舒张腰肢,偶然活动筋骨,有益胎儿的身心健康。

    “吱呀!”摇摇晃晃的大门被打开。

    里边走出一俏丽娇小的女人,微微隆起的肚子,没有一丝赘肉,在衣服遮盖之下,与常人无疑。

    “哎呀!”翁一声惊呼,她刚才拍门使劲过大,身子惯性往前冲,直直地朝时秒压去。

    时秒跟翁两人撞在一处,相比之下,她太过柔弱,大腿还没翁的胳膊粗壮,身子纤瘦,一阵罡风便能卷走。

    其他人纷纷闭眼,风秀这朵娇花即将被翁压扁,决斗估计免了。

    “砰!”

    一声巨响,震荡起滚滚尘土。

    “好痛!”翁倒在地上哀嚎,两颗门牙磕落在地。

    大家预想的结局没有发生,翁没有把风秀压成肉饼,反而磕掉了两颗大牙。风秀不知何时躲闪至门口,朝着一排人露出洁白的牙齿,温和笑道,“听说有人要和我决斗,是你们中的哪一个?”

    风秀鬼魅的步伐,让众人想起了被红云、镇元子窜烧的恐惧,如出一辙的步伐,飘忽不定,速度极快。

    他们纷纷摇头,齐齐指向倒地的翁。他们只是被翁喊来见证奇迹的一刻,翁如何战胜风秀。他们只是一群吃瓜群众,不生产瓜。

    “风——秀——,泥给窝邓着(你给我等着)!”翁艰难起身,捡起地上的两颗牙齿,嘴巴漏风地威胁道。

    “快点开始吧,红云两个快回来了。”时秒催促道。她不想耽搁红妈妈开饭时间。镇元子、红云两人虽不用法力神通,采集几个梅子,也是轻而易举的事情,拍拍树干,梅子滚滚掉下。

    翁憋红脸,风秀居然用红云压她,强调她与红云的关系,动了风秀,红云不会放过自己。

    翁更加坚定与风秀决斗之心。

    华胥部落的决斗,自然不可能是琴棋书画风花雪月的场景,而是简单粗暴的肉·搏。

    谁打到对方站不起身,谁就是胜者。

    比赛开始,时秒一脚蹿飞翁至空中,兴奋地玩起了踢毽子,毽子沉甸甸的,有点份量,更好地锻炼身子。

    “一百,一百零一,一百零二,……”时秒在数着踢毽子的数目,五百下之后她就不玩,红云应该回来了。

    凶残无比的风秀,吓坏了陪同翁前来的人族,他们不敢吱声,刚才负责盯梢的那人偷偷溜走。

    翁是首领的妹妹,他们可不敢放任不管,掂量实力,又不敢上前,只能回去打报告叫家长。

    华胥部落的首领——衮,一身腱子肉,肤色黑油光亮,此时她正与几位雄性后宫,部落的几位副首领,商量如何增加部落的粮食储备。

    冬季即将来临,他们狩猎会越发的困难,那时候也没有果子可以采集,他们必须提前做好准备。

    “风秀的两个雄性,健壮强大,不如邀请他们帮忙?”有人提议道,华胥部落的人眼馋两人的收获。

    别人进山半个时辰,扛出一头妖兽,他们一个部落百来人进山,十几天的收获还比不上两人的半个时辰。

    “他们三人一向独居,怕是不会同意。”

    “上次红云出手杀了猪妖,救了我们部落的人。猪妖他也没拿,留给了我们。首领风秀三人也不是无情之人,只要我们与他们好好谈谈也不是不可能之事。”

    “都是人族,大家互相帮忙而已,我门部落也给风秀提供了栖息之地。”

    ……

    向风秀求助,这事没的跑,现在他们主要的商议点在谁去开口?怎么开口?

    求人也是一个技术活?

    衮望向后宫之中较为柔美的雄性,“娚,今日你去与风秀讲述我们部族的不易之处。”

    娚的长相与红云同一款,娇娇弱弱形,不过没有红云精致,山寨版本。华胥部落的人观察到,风秀对待红云的态度要比镇元子温和几分。

    红云比镇元子受宠,风秀更爱红云的事情被众人周知。

    “不好了,不好了。”

    慌乱的呼喊声打断了众人的议论。

    一个人慌张地跑进来,对着衮慌张说道,“翁找风秀决斗被……”

    “你说什么,翁找风秀决斗!”衮大怒一掌击碎了石桌地一脚。

    屋内的众人脸色瞬间拉长,他们这边还想办法跟风秀拉关系,翁居然找人决斗,这不是添乱。

    他们心中的风秀,人如其名,风一吹,“咻咻”没了。

    衮为首的其他人哪里还坐得住,火燎火燎地跑了出去。

    房屋前。

    “小燕子,踢毽子,小建子数毽子……”时秒欢快地喊着绕口令。

    远远看着空中上下扑哧飞荡的“球”,衮等人差点被吓到心脏猝死。

    “快停下!”

    “快停下!”

    他们慌乱地喊道,飞快地奔跑,合作要泡汤了。

    有人来了?还是一群?

    时秒最后用脚颠住翁的身体,轻轻扔在地上。

    “翁,你又在胡闹!看我回去怎么收拾你……”衮大怒道,气血翻涌,一时眼花缭乱,没有看清情况。

    “解,窝在这泥。”时秒脚下的翁虚弱地叫道,晕了过去。

    “翁,你——”看着不成人样的妹妹,衮血火攻心,差点也和翁一起昏倒。

    “风秀你下手真狠!”衮嫉恨地看着风秀说道,这是她唯一的妹妹,她现在还没有女儿,翁可能事华胥部落未来的首领。

    “狠吗?这人还不是好好的,没缺胳膊少腿,肿胀一点,大了一个型号而已。”时秒说道,她踢人的时候,特意绕开翁的经脉,最温柔不过了。

    洪荒里一言不合就开杀,翁找她麻烦,她还留她一命了,已经很良善了。

    “你们决斗时,又不是没过人命!”时秒说道,有些不满意衮的说法。

    要不等红云、镇元子回来,他们换个部落。

    “首领不好了!”

    “首领不好了!”

    华胥部落的几个人前来禀告,他们的身上挂着伤。

    “燧人部落打来了。”

    众人听道燧人部落脸色煞白,面露惶恐之色。燧人部落人族最强大的部落,他们曾经得到仙人指点,点燃了人族文明之火。

    人族所有文明的起源,都是从燧人氏从传入各种部落,可他们不是一直隐居在山涧,从不出部落半步。

    衮率领众人急忙而去。

    华胥部落附近的山林,一个年轻的青袍男子正指挥着燧人氏族人攻打埋伏在山林盯梢的华胥氏族人。

    青袍男子遥望着华胥部落的某处房子,沧桑的眼眸里折射出一缕温和的柔光。

    “首领,我们为何要攻打华胥族,他们好穷!”一位十三四岁的燧人杀伤一名敌人之后,不解的询问身边的青衣男子。

    他们燧人部落的武器是青铜、铁质,其他的部落还在玩石头,燧人部落的粮食是最富饶的,品种最多,最华美的布匹麻衣……

    在他们燧人氏看来,攻打其他人族部落根本就是扶贫,掳他们回来,还要供吃的穿的。每年不知多少部落都求着让他们收留。

    “娶媳妇。”青袍男子轻声呢喃。

    “娶媳妇?首领你不是说非仙女姐姐不娶?”

    “她就是仙女。”青袍男子温和说道,他的手心有两个小人偶,一对男女,十分登对。

    这对男女受燧人氏的祖祖辈辈供奉,传言是他们给燧人部落带来了文明的火种。

    凭借着优良的武器,燧人氏部落很快攻占了华胥部落。

    “把你们全部的女人叫出来,我们首领要选媳妇。”

    战争刚刚结束,燧人氏的人立即嚷嚷道,他们都很好奇被首领形成仙女的女人长成什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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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鸿钧:明日抢媳妇,准备了50红包,不知有没有咕咕精来叼走。

    时秒:谁要嫁你?孩子又不是你的

    鸿钧:媳妇是我的,孩子也会是我的。

    预收文《学神玩转洪荒大学》

    时舞穿越至异时空,变成了洪荒修仙大学的一名大二学生。

    盘古校董?鸿钧校长?罗睺副校长?原始政教处长?老子教导主任?

    “时舞,期末考试再挂科,你将被劝退了。”女娲班主任郑重地告诫时舞,“希望你好自为之。”

    考试而已,不就是刷题,身为学神的时舞曾经三五刷到爆,一点也不担忧自己会挂科。

    what?

    没有笔试,只有实操演练?

    第一考,呼风唤雨。

    时舞搬出了千伏电风扇,发射百枚求雨导弹。

    时舞开心地领了个a,洪荒大学淹了……

    第二考,电闪雷鸣。

    时舞拿出几十万伏的正负各一根,轻轻碰触,洪荒大学教学楼一角没了……

    第三考,炼丹术。

    时舞掏出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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