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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忆的蝙蝠之子(02)

      季言之还是压抑住了自己嗜血的冲动, 让克拉克动手教训这十来个小混混。

    毕竟季言之一出手,便是非死即伤。固然能够表明他身手很不错,有自保和保护他人的能力, 但是讲真,这难免流露出她心太冷太硬的缺点。

    天知道,他除了过马路不喜欢扶老太太外, 也算一个热爱生活热心助人, 讲究五美四德的有为少年。怎么可能嗜血嗜杀, 冷酷残暴呢。一定是原身影响了他。

    很快克拉克解决了小混混们。

    超人毕竟是超人, 不会恃强凌弱, 而且是把地球真正的当成他的第二故乡。即使是打击犯罪, 比如说眼前欺辱女性的小混混们, 也不是致人于死命,而是断手断脚,休养一段时间就会好。

    季言之蹙眉,刚想说‘这样放过他们, 会不会便宜他们了’的时候, 几张扑克牌不知道从哪儿飞了过来,像利刃一样瞬间割破了十来个小混混的喉咙,无一例外。十来个小混混纷纷抽搐, 不过半分钟左右就咽气死不瞑目。

    “啊, 杀人了。”

    被季言之护在身后的妙龄少女放声尖叫。

    季言之觉得很心烦, 呵斥一句‘闭嘴’。

    “谁?出来。”

    克拉克面色骤然转冷,四处看着周围。

    “当心猫头鹰法庭, 时刻监视你出行。暗处窥望哥谭市, 藏于矮墙阁楼间。居于家中他同在, 卧及床间他亦存。万莫提及他名号, 利爪将你头寻来。”

    那藏匿于暗处的的家伙,故意捏着嗓子,学着孩童语气唱了一段诡异的童瑶后,转而像解说员一样,开始解说:“知道吗?在阴暗的哥谭市,有着这么一个传说。夜晚的时候,会出现黑夜的行者。他们是哥谭市的支配者,任何违背他们意愿的人,都会被他们的利爪撕裂。即使是身为四大家族之一的韦恩家族也一样。”

    季言之懒洋洋的打了一个哈欠:“说了这么多,还是没有敢现身。猫头鹰法庭,呵,难道不知道夜晚除了猫头鹰活动外,还有蝙蝠,以及阴沟里生活的老鼠。我的建议是,不如猫头鹰法庭改成阴沟老鼠兄弟会怎么样?我觉得很配你这个只敢躲在暗处瞎逼逼,做着偷袭人的勾当的家伙。”

    “该死的混蛋,我要杀了你。”

    被季言之挤兑一番,那人好像很暴躁。不过果真是只配躲在阴沟里,藏头藏尾的家伙,居然叫喧着最嚣张的狠话,却依然面都没有露。

    季言之嗤笑了一句,其实那几张扑克牌射出来的时候,季言之早就察觉了。不过他没有动作,除了猜到射出扑克牌的家伙目标是那几个混混外,也有相信克拉克拥有自保的实力。

    他并没有将射出扑克牌的那个家伙看得很厉害,即使那个家伙在普通人看来很厉害,但是季言之相信自己的本身实力。即使季言之失忆了,自己到底是何人都不知道,且对过去一片模糊不清,但季言之就是直觉认定他很厉害,根本就不像外表那样看起来无害。

    他无所畏惧,所向披靡。

    季言之扯了一下下颌,他发现自己已经没有耐心理会始终藏头藏尾不敢露面还特么在那儿一直瞎逼逼的家伙,转而扭过头,将视线安放在了估计心情很不好的超人身上。

    “克拉克,这不是你的错。谁知道那阴沟里的老鼠会采取这么下作的方式取了这几个小混混的性命。”

    克拉克转而看向了正在组织语言试图安慰他的季言之,摘下了眼镜。

    “帮我看好这样,以及保护好这位…呃,已经昏过去的女士吗?”克拉克将框架眼镜递给了季言之,然后一扯衣服,露出了胸前画着‘s’的紧身带披风还内裤外穿的超人装备。

    季言之无言以对,很想吐槽这超人装备很囧,但是又怕伤了克拉克这位好哥哥的心,季言之干脆就闭紧嘴巴,将属于克拉克的框架眼镜放置进上衣口袋后,便开始双手抱头,看着已经化身为超人的克拉克奔向了藏匿于暗处的家伙。

    那家伙浑身用布条包裹着,不过却散发着属于淤泥的恶臭。

    不,他就是淤泥。

    克拉克扯开包裹着他全身的布条,露出了全是淤泥覆盖的躯体。

    “泥脸。”

    几乎刹那间,季言之的脑子中就冒出了这个名字。很奇怪,季言之并没有去想,却一下子就蹦了出来。这让季言之觉得或许以前的他,和着‘泥脸’有过接触,或者认识。

    问题这就来了,他一个未成年,是从哪儿得知‘泥脸’这个只活动于哥谭市的反派角色的。

    除非季言之,不,原主本身就是哥谭市人。

    那么问题又来了,如果季言之是哥谭市人,同样在哥谭市四处制造爆炸,恐怖的反派大佬小丑应该也认识他才对。而如果小丑认识他,就不会对季言之说一通让季言之很想打人的话。

    所以吧,季言之最后得出结论,他应该不是哥谭市人。

    哎,他还是坚持已见,觉得自己是个地道的混血儿吧。

    季言之停止胡思乱想,又把注意力都集中在了和着泥脸正在进行打斗的克拉克身上。

    身为超人,克拉克自然会飞。而全身用淤泥覆盖了自己的泥脸,则只能进行运用自己不错的防御力,防备穿着超人套装的克拉克从天而下的攻击。

    可以说这场战斗,是克拉克化身的超人占据的上风。季言之也就没有插手,专心致志的看着。而就在这时,三枚蝙蝠飞镖突然飞射而来,准确的扎在了泥脸的胸膛靠近心脏的位置。

    力度十分的大,一扎进去,就让泥脸开始流黄色,好像脓疮一样的血液。

    季言之眉头一挑。

    “捡便宜的家伙跑来了。”

    季言之眯眼瞥向苍穹。不过不是说蝙蝠侠出现的地方,必然有天空蝙蝠信号吗?怎么他下意识抬头往苍穹看去的时候,并没有看到有蝙蝠信号灯呢?

    空荡的小巷在夜色笼罩下,显得格外的寂静。哥特式风格的建筑,有着尖尖的屋顶。而尖尖的屋顶之上,身穿黑色蝙蝠式样,戴着蝙蝠眼罩的蝙蝠侠布鲁斯.韦恩正站立在上面。

    “蝙蝠侠。”

    克拉克停止了对泥脸的攻击,漂浮在了半空之中,和着蝙蝠侠布鲁斯.韦恩隔空对望。

    “超人。”布鲁斯双手环胸,酷酷的与克拉克颔首示意。“他是泥脸,我正在追捕他。”

    “他犯了什么罪。”克拉克习惯性的问了一句。

    布鲁斯单手托着腮帮,很是深沉的回答:“从阿卡姆疯人院逃脱算吗?”

    “呃?阿卡姆疯人院?”

    阿卡姆疯人院可以理解为非正常人类研究中心。里面关的不是精神病人而是各种极为危险的高智商罪犯。比如说小丑the joker,小丑女“哈莉奎茵”、“贝恩”、“企鹅人”、“双面人”、“谜语人”、“稻草人”、“毒藤女”、“急冻先生”、“杀手鳄”、“泥脸”、“疯帽匠”等等,可谓是集中了dc宇宙世界里大部分反派boss。

    可以说关押这种高智商罪犯的阿卡姆疯人院,和着韦恩庄园、韦恩塔都称得上哥谭市的著名建筑物。还有蝙蝠洞,不过蝙蝠洞好像是布鲁斯偷偷建造的,不为大众所得知。

    “我说你们够了,现在不是你们这些令人作呕的正义人士,碰面打招呼聊天的时候。”

    泥脸愤怒的嘶吼,看起来很生气。事实上,这位泥脸小哥的确很生气。

    作为出没于哥谭市的反派角色,泥脸的身体可以变化成任何形状的武器,软可穿透任何物体,硬可坚如磐石,还可以变成任何人,免疫一切冷□□,无法被杀死。

    不过缺点是,每当泥脸进行转变,其内在的真我都会消失一点,到最后会完全的消失。可以说泥脸其实很悲哀,他可以变成任何一个人,但同时又什么都不是,简直比如今失去了记忆,连站在尖尖的屋顶上摆pose装酷的蝙蝠侠,其实就是他的亲生父亲都不知道的季言之还要来得悲催。

    最起码,季言之根本就不在乎自己到底有没有原身的记忆,反正依着他全能大佬的属性,有没有过去的记忆,季言之都能活得十分的好。

    泥脸将自己覆盖着淤泥的手臂,转变为一把坚硬无比的利剑,开始发动了攻击。

    不,或许不叫攻击,而是叫偷袭。因为泥脸出人意料的没有对站在尖尖屋顶的蝙蝠侠以及漂浮于半空之中的超人出手。而是朝着季言之发动了袭击。

    由于出入意料,那把坚硬无比的利剑朝着季言之飞速的射来。超人克拉克顿时脸色大变,但已经迟了,最后只能相信季言之能躲过攻击而发出一声提醒。

    “达米安,小心!”

    季言之没有动作,他站在原地一动也不动。那冲着季言之面门而来,看似坚硬无比的利剑,在靠近季言之面门大概只有一毫米的位置停止前进。

    季言之点着眉心的手指放开。

    双手掌心朝上的一张一合间,一本封面漆黑如墨的书籍——《死亡真经》出现在手中。

    “尘归尘土归土,泥土组成的,就该解体,回到自己该去的地方。”

    须弥之间,季言之身体周围开始飘荡一股黑色的物质。黑色物质开始迅速的缠上那把坚硬无比的利剑,眨眼之间,就将那把看起来坚硬无比的利剑迅速的分解腐蚀。

    而与之同时,季言之手一扬,无数把薄如蝉翼的手术刀骤然出现,飞速的射向了泥脸。

    薄如蝉翼的手术刀其实是黑色物质重组而成,因此具有超高的腐蚀性,使得泥脸遭受了很大的伤害。

    泥脸发出了剧烈的惨叫,他就像深度中毒的家伙一样,开始到底抽搐不已。

    泥脸的眼耳口鼻开始奔涌褐色好像淤泥一样的血液,看起来的确是坚持不了多久。实际上,泥脸所遭受的攻击,还远远达不到丢命的程度。

    季言之继续发动攻击。他再次手一扬,《死亡真经》蓦地消失,取而代之的却是一把寒光闪烁的长剑,然后走近泥脸,朝着泥脸的四肢出手。顿时刀光寒影闪烁,泥脸的四肢被斩断了。

    泥脸这下子痛苦嘶吼的更加大声。

    “是什么让你产生了错觉,觉得我看起来好欺负得很?”

    站在尖尖屋顶上,双手环胸看起来很酷的蝙蝠侠,不自觉瞳孔微缩。

    “这身手……很厉害。”

    蝙蝠侠已经看出来了,季言之所拥有的力量十分的独特,别人轻易模仿不了,而且身手超级敏捷以及灵巧这点,却是行动皎洁如真.蝙蝠的布鲁斯.韦恩所不能比拟的。

    单单是化黑色物质为薄如蝉翼的手术刀这点,就让蝙蝠侠大开眼界。

    超人却不觉得意外,因为从克拉克从自家门口,捡到了昏迷失忆的季言之,就敏锐的察觉出季言之不像外表看起来单纯无害。所以即使现在这一刻,季言之展示出了超凡的力量,克拉克也没有流露出除‘你好厉害’之外的神态。

    “没事吧。”

    克拉克关怀的问。

    “没事。”季言之很自傲的道:“凭他还不够格使我受伤。”

    克拉克笑了笑,开口道:“你还只是孩子。”

    季言之转而轻笑了起来。

    就在这时,站在尖尖屋顶的蝙蝠侠,像真正的蝙蝠一样,飘然降落在季言之以及克拉克的面前。“你是刺客联盟的人?”

    “???”季言之歪着脑袋表达了自己的疑惑。“刺客联盟什么东西?”

    克拉克也解释道:“达米安跟我,是从大都会来的,我有一个采访哥谭市市长的的工作。”所以不可能和你口中的刺客联盟有牵扯。

    布鲁斯没有开腔,他双手环胸的瞥向了季言之。即使季言之的茫然不是作伪,但布鲁斯还是直觉的认定,季言之应该和刺客联盟的人有关。

    不过当他认真看着模样儿姣好如精灵的时候,却是陷入了缄默。

    总觉得他的相貌很熟悉。

    而就在蝙蝠侠把自己相貌遮掩了大半,没想通为什么自己会觉得季言之的相貌很熟悉的时候,季言之开口了。他说了一据‘借过,你挡着我欣赏夜的美丽’以后,便径直对着克拉克微笑着道。

    “回旅馆休息呗,反正哥谭市夜晚出没的正义使者已经来了,可以收拾后续呢,就回旅馆补充一下睡眠。”

    克拉克伸手揉乱了季言之那一头金毛,笑着开口:“累了,那我们回去吧。对了,蝙蝠侠先生,麻烦你把这位还处于昏迷状况中的女士送回住所。”

    说完,克拉克就带着季言之腾空而已,从下来的三楼窗户重新进入了房间。

    一夜无梦。

    早上的时候,季言之裹着棉被像一只毛毛虫的左右蹭了蹭,这才从被子里钻出,跑到旅馆房间自带的小洗手间简单的洗漱了一下。

    克拉克已经西装革履的出了门,打算利用今天一整天的时间,好好的完成采访哥谭市市长的工作。

    季言之不想去打扰认真工作的克拉克,干脆换了一身比较休闲的衣裳,下楼去吃了旅店老板免费提供的早餐,然后出了旅店,在充满了哥特式风格建筑物的街头闲逛着。

    与夜晚层出不穷的犯罪相比,白天的哥谭市要安详得多,而且由于处于假期,位于城市中心地带的花园广场充满了属于孩童们的欢声笑语。

    季言之找了一处木椅坐下,半阖着眉目,神态懒洋洋却又透着无限的生机,看着几个孩子拿着面包屑喂广场上的鸽子。

    就在这时,一个孩子跌跌撞撞的朝着季言之的方向奔来。

    “哥哥,给你。”孩子走到了季言之的跟前,送了他一个彩色的气球。

    季言之有错愕,不过下一秒便接过了气球,笑着对孩子道了一声谢谢:“我很喜欢,为了表示感谢,我请你吃冰淇淋吧。”季言之用空着的手,牵着孩子往贩卖冰淇淋的小贩走去。

    “对了,我喜欢香草味道的冰淇淋,你呢?小朋友!”

    “巧克力草莓味道的。”孩子笑得甜甜的道:“我叫罗宾。哥哥你呢。”

    “我?达米安,我叫达米安。”

    季言之因为罗宾这个比较大众化,但在dc世界里却代表了蝙蝠侠助手的名字而陷入了一瞬间的呆愣。

    他隐约记得当初蝙蝠侠的身边,是有一位小号罗宾的,好像就叫达米安.韦恩。不过那孩子好像是黑发,而他的头发则是漂亮的白金色,所以季言之应该不姓韦恩,虽然认真算起来,季言之这世的年龄和达米安.韦恩所差无几。

    “要一个香草冰淇淋,一个草莓加巧克力混合的冰淇淋。”

    季言之递钱给了小贩,然后带着这叫罗宾的小孩儿,一起坐到了广场旁的木质长条座椅上,开始吃起了冰淇淋。

    “哥哥是来哥谭市旅游的吗?”小罗宾好奇的问。

    季言之点头微笑,很和蔼的道:“因为我的哥哥来哥谭市出差,所以我便跟着来哥谭市旅游玩耍。”

    小罗宾歪着脑袋,又好奇的问:“那达米安哥哥的家在哪儿,我长这么大了,还没有出过哥谭市呢。”

    “大都会,我家在大都会。”

    季言之几乎不假思索的回答道,然后指着一个方向对着小罗宾说道:“嘿,小罗宾,你的家人在找你。”

    小罗宾回头一瞧,果真是他的爸爸妈妈在找他。

    于是小罗宾便跳离了座位,冲着季言之挥手说“达米安哥哥接下来一个要开开心心哦”,就朝着他的爸爸妈妈蹦蹦跳跳的跑了过去。

    季言之失笑,笑骂一句小鬼,就又重新恢复了懒洋洋的姿态。有人说得没错,被蝙蝠侠守护的哥谭市,的确风趣又迷人。连这里的孩子,也是异常的可爱。

    就这样,季言之将一上午的时间都浪费在了广场之上观看孩子们喂食鸽子群上边儿。

    中午的时候,季言之就近找了一家露天咖啡厅,点了一杯橙汁,一份美式炸鸡套餐,便坐在街口看着人来人往的行人们。

    没过一会儿,季言之所点的食物很快就呈放了上来。

    季言之一边用薯条沾了一点番茄酱吃,一边依然懒散的打量着行色匆匆的行人们。就在这时,一名体态肥胖,装着打扮都好像私家侦探的老者突然坐到了季言之所在桌的对面。

    “孩子,你一个人吗?介意我和你一张桌子坐吗。”

    季言之慢吞吞的咀嚼掉嘴巴里的薯条,又喝了一口橙汁,这才开口说话道:“你都已经坐下了,我回答说我介意,你愿意起来离开吗?”

    肥胖的老者笑了起来。

    “我叫阿尔弗雷德·潘尼沃斯,孩子你叫什么?”

    “达米安。我叫达米安。”季言之神色冷淡的回答:“别问我姓什么,我已经忘了,不过未来我估计会姓肯特,所以你可以称呼我为小肯特先生,或者叫我达米安。”

    “好的达米安,你真可爱。还长得像天使一样。”

    肥胖的老者,此时眼中充满了慈爱。“不过说句实话,达米安,你长得有点儿像我的一位故人。”

    “故人?”季言之故作疑狐的挑眉:“或许吧,但我失忆了,对我的过去一无所知。或许我跟你的故人有关联,但并不觉得这是一件好事。毕竟哥谭市这个地方……”

    季言之耸耸肩:“有人告诉我,哥谭市是一个十分美丽的城市,城市里的人幽默又风趣。我相信了这句话,但一跟着出差的哥哥来到哥谭市,就感觉有点儿大失所望。

    有些人的确很不错,比如说我上午遇到了那个叫罗宾的小男孩,但其他人。好吧,反正哥谭市的夜晚不适合出门,因为这会让你陷入危险的,毕竟总有那么几个不眨眼的小混混啊,试图抢劫。”

    季言之已经猜到了肥胖老者的身份,所以才bb这么一长串话的。

    阿尔弗雷德·潘尼沃斯,不就是蝙蝠侠-布鲁斯·韦恩那个不知疲倦的贴身管家、助理、知己和代父吗。

    季言之懒得去猜想阿尔弗雷德·潘尼沃斯这位老管家为什么会出现在自己的面前,总归直觉告诉他,这不是一件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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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今天都停电!麻蛋,害得我从3点左右码到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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