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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7节

      王永珠从车厢里,提溜出竹篓,进了院子,才将上面的树叶给拿掉,露出一排排品相上佳,新鲜得好像刚采出来的黄松菇来。

    关一飞一见到黄松菇,眼睛都直了,小心的捧起一个到手里,生怕力气大一点,给捏伤了。

    仔仔细细查看一番,心中极为满意,这正是上品的黄松菇了,大小适中,新鲜饱满。

    一个个小心的取出来,称了一下,就这么小小的一竹篓,居然有一斤七两。

    王永珠心里有了数,剩下的那一批,想来也跟这个差不多,合起来超过三斤有余了。

    称完数量,关一飞小心点将黄松菇又原样放回竹篓里,铺垫上松针和杂草。

    然后才拿出一张签子上,在上面添了两笔,然后递给了王永珠。

    王永珠接过来一看,这签子上写明了哪年哪月哪日在何地收了王永珠送来的黄松菇一斤七两,品相上佳,立此为据。

    “这是?”王永珠有些不太明白。

    “王家姑娘,这黄松菇品相佳,实乃上品。如今京城中黄松菇的价格猛涨,今日不知明日价,东家来信说过,只要姑娘出手黄松菇,就写这样的字据给姑娘,至于价格,东家会在下雪前后亲自到这里,和姑娘结算。”关一飞解释。

    第四百九十八章 开窍

    王永珠恍然,这就是说,她这黄松菇还得送到京城看是什么价格,然后张大老板会亲自来跟她结算?

    对于黄松菇居然这么珍贵抢手,王永珠确实没有想到。

    不过这最起码给她提了个醒,黄松菇这种东西确实稀少,今年是为了和张大老板搭上线,才不得不出这么多货。

    加上上半年的,她一个人的出货量,居然差不多占了整个石桥镇黄松菇的一半。

    太出风头了!

    最起码明年,明年不能这样了,黄松菇不能再培育了,不然只怕就要引起人的注意了。

    王永珠心中计定,面上不显,将签子收好。

    关一飞抱着那竹篓跟抱着宝贝一样,眼珠子都不敢错一下,告罪了一声,就进了后院。

    宋重锦和王永珠出了院子,两人对视一眼,都知道对方有话说。

    “要不,我们路上说?”王永珠建议。

    宋重锦点点头,在路口买了一大笼肉包子,又往王永珠随身带的竹筒里灌了一筒热茶,两人才驾着车往家赶。

    宋重锦赶着马车,将包子推给王永珠:“都中午了,先吃点垫垫肚子。”

    王永珠也不推辞,抓起包子,咬一口,皮薄馅美,肉汁又烫又香,难得的美味。

    “这包子真不错,我还从来不知道这家包子好吃——”王永珠一边咬着包子,一边含糊的道。

    宋重锦也拿过包子,一口下去去掉了半个:“这家是镇上的老字号,唐氏包子。据说祖上曾经在京城就靠这包子,发了家。后来不知道怎么得罪贵人了,一家子卖了房子地,干脆回镇上干起了老本行。”

    “传了几代,在镇上也置下不少地来,家里子女如今都不爱学这个,只有如今不过只有唐老汉一个人做些来卖,卖完就关门。他家的肉好,真材实料,价格又比别人家的贵,一个包子要五个大钱,加上铺子不在赶集的那条街上,除了真喜欢他们家包子,家里又有闲钱的,倒真少人来买。”

    那倒也是,镇上的人家大多家境也只是普通,五文钱可以够一家人一天的菜钱了,谁家舍得去买一个肉包子来吃,还不饱肚子?

    王永珠数数那一堆包子,足有二十来个,这就花掉了一百文,估摸着也就够两人一顿。

    确实普通人家吃不起。

    这么好吃的包子,王永珠吃了几个,就停了手,想着这肉包子,张婆子肯定没吃过,王家以前的家境,也不允许会买这个给家里人吃。

    她少吃两个,一会带回去给张婆子他们尝尝。

    宋重锦见王永珠不吃了,哪里还不明白?

    硬抓了两个塞给王永珠,以不容置疑的语气:“你先吃饱。一会留两个给婶子和叔带回去先尝尝,以后到镇上有的是机会,到时候带上金斗他们,直接到铺子里去吃都行。何必饿着自己?”

    王永珠抓着包子,愣愣的看着宋重锦,这还是他第一次对自己用这样的口气说话,可眼里不容错辩的关心,让王永珠心中油然而生一点暖意。

    在这个时空,宋重锦是除了张婆子以外,只关心她,以她为先的人。

    眼睛里不由自主的泛起一丝笑意来,王永珠难得十分温顺的点点头,咬了一口包子。

    吃饱喝足了,王永珠也没坐在车厢里,干脆的在车厢外面,和宋重锦肩并肩坐着。

    秋天下午的太阳,照在人身上暖洋洋的,看着山路两边层林尽染的群山,王永珠只觉得从来没有过的放松。

    宋重锦看王永珠放松惬意的样子,整个人不像平日里总是绷着,心情也跟着平和下来。

    不过该说的话还是要说的:“那黄松菇,今年的货交出去后,明年还是别种了。经过你手的黄松菇,品相个头大小都上佳,就好像精心挑选过一样。黄松菇本来数量稀少,山野里能找到就属不易,品相怎么都会有瑕疵。”

    “要是数量多了,只怕就会被有心人发现。要是被人知道你是用哪种法子就能培育出黄松菇来,惊动了京城的人,恐怕后患不小。”

    宋重锦说道这里,停顿了一下:“也是如今我力量还太小,还不能和那些贵人抗衡,只得委屈永珠你了…”

    王永珠听到这里,扭头看宋重锦果然一脸的自责,顿时笑了,拍了一下他的胳膊:“我知道你是好心提醒我。我也知道这法子不能长久,今年是没法子,最后一批黄松菇卖给张大老板后,这个法子我再也不会用了。山洞里的那些也会毁了去,不会让人发现痕迹的。”

    宋重锦见王永珠能明白自己的一片心意,嘴唇一翘,从怀里摸出一个匣子来,塞到王永珠的手里。

    王永珠诧异的看看手中的匣子,再看宋重锦,虽然面色正常,可耳朵尖一点红出卖了他。

    “这是什么?”一边问,一边打开手里的匣子,一片金光映入眼帘。

    宋重锦看起来目不斜视的赶车,眼角的余光却一直看着王永珠,见王永珠喜滋滋的取出那虫草的簪子来在头上比划,也忍不住眼底沁出笑意来。

    王永珠没想到宋重锦送给自己的是一套首饰,金光闪闪的,她不知道这个是银鎏金,还以为是纯金的。

    以前一直觉得纯金的首饰俗气,可上次宫里娘娘赏赐的黄金首饰富丽堂皇,让她本来就叹为观止了。

    这次的首饰却纤巧精致,看了让人爱不释手。

    尤其是那两只簪子,蜻蜓和蝴蝶栩栩如生,精巧可爱,只是看着总感觉有点眼熟?

    王永珠灵光一现,想起在周记买镯子的时候,那个招待自己的小姑娘头上的那支蜜蜂的簪子,和这个好像是一个系列?自己还多看了两眼的。

    当时没注意的情景,此刻回想起来,不正是自己多看了两眼那只簪子,宋重锦才拉着那个小哥到了隔壁房间。

    王永珠哪里还有不明白的。

    没想到宋重锦以前是不开窍,如今开窍后倒真是让人惊喜。

    能主动想着给未婚的妻子买首饰,就值得表扬。

    更何况这首饰真是买到了王永珠的心尖尖上。

    第四百九十九章 初吻

    王永珠以前就听自己的一个表姐说过,男人肯主动给你买礼物,你高高兴兴地接受人家的一片心意,男人也会觉得自己的心意受到了肯定,大家皆大欢喜。

    你要是推三阻四,还要念叨人家浪费钱,有这钱不如买点实惠的什么的,男人的一片积极性被打消了,以后谁还给你买礼物?

    这个表姐,情商高,虽然长得只是清秀,可身边追求她的精英男数不胜数,最后挑了一个精英中的精英嫁了,小两口如胶似漆,表姐夫简直把表姐捧到手心里。

    是身边姐妹们学习的楷模和榜样。

    而王永珠另外一个表姐的闺蜜,却恰恰相反,是那种被家里教出来,要温柔善良,体贴懂事的好姑娘。

    谈个恋爱,事事都替男方着想,出去吃饭,怕男方多出钱,高级餐厅不去,去普通小馆子,到最后又提议说外面吃都不干净,不如买菜在家做。

    男方给买个贵一点精致一点的礼物,心里喜欢,嘴上推拒,还念叨让男方不要浪费钱,买这种不实用的做什么?存钱买房买车不好?

    请她看个电影,也说不如买点零食就在家网上看也一样。

    男方初初还感动,觉得女方是为自己着想,后来习惯了,当女孩子的体贴是应当的,脑子里就没有给女孩子买礼物,请女孩子吃饭的想法了,反正女孩子总会拒绝的。

    等到婚后,女孩子看着别人的老公过节,生日什么的给自己妻子买花买礼物,出去浪漫,羡慕不已。

    而自己的老公却从来没有这个心思,好不容易鼓起勇气提出来,老公却很诧异:你不是说买花买礼物这些浪费,不实用吗?存钱买房买车不更划算?

    那个闺蜜抱着自家表姐哭得眼泪一把鼻涕一把,悔不该当初的样子,给王永珠留下过深刻的印象。

    眼珠子一转,王永珠高高兴兴的将手镯往手上一带,鎏金的手镯上,细碎的宝石在太阳光大照射下,熠熠生辉,映衬得王永珠的手腕纤细,肤色如蜜。

    宋重锦只看了一眼,就心跳加快,不敢再看。

    偏王永珠还将手腕伸到他面前:“好看吧?”

    宋重锦只觉得心跳如雷,口干舌燥,吞一口口水,嗓子突然变得干涩而低哑的道:“好看——”

    王永珠又拿着簪子往宋重锦手里一递:“我自己看不到,你给我插上。”

    宋重锦一贯拿弓箭拿刀稳如泰山的手,此刻微不可见的颤抖着,抿了抿唇,将那只蝴蝶的簪子轻轻的插进发间。

    随着王永珠一动,那蝴蝶微微的颤抖,扑棱着翅膀,宛如要飞去一般。

    一般庄户人家的姑娘不戴金首饰,一是太贵重了买不起,二是金首饰对皮肤的要求白皙,戴着才好看,皮肤黑黄的戴着金首饰,只显老气。

    王永珠如今皮肤已经养得白皙透亮,气色也好,粉白的脸颊上,泛着淡淡的红晕,头发乌黑,鎏金的蝴蝶簪和虾须宝石镯子戴在她身上,倒显出她几分灵秀之气来,一点也不像是山村庄户人家的女孩子。

    反而像是大家族里娇养着的姑娘。

    宋重锦眼神不错的看着,只觉得此刻的永珠,鎏金的首饰不仅没压住她,反而衬托得永珠人比花娇,更添风姿。

    宋重锦心思一动,这样的永珠似乎才是真正的永珠,往日的永珠一直低调,压抑着自己,让自己符合庄户人家姑娘的形象。

    她自己都没发现,其实这样的她,戴着漂亮的首饰,穿着漂亮的衣服,笑得有点狡黠,有点孩子气的天真的她,才像是真正的她。

    永珠这样的女孩子,理应穿着绫罗绸缎,衣食无忧,无忧无虑,带着一点点的天真,一点点的漫不经心,被人娇养着……

    想到这里,宋重锦心中陡然升起一股斗志来,如果不能让永珠过上这样的生活,还算什么男人?

    “永珠,这些首饰你喜欢吗?”宋重锦轻声问道。

    “当然喜欢!谢谢你!”王永珠此刻找回到一点以前身为明珠的时候的感觉,非常顺嘴的回答,还顺势就凑到宋重锦的脸颊边,亲了一记。

    以前的明珠收到自己父亲和家人买给自己的礼物的时候,都是这么感谢的。

    宋重锦脑子里轰得一声炸开了,那柔软的触感,那轻盈的一触,让他全身的血液几乎都沸腾了。

    王永珠亲完才回过神来,糟了!这可是宋重锦,不是自己亲爹!

    怎么办?

    两人都傻在了哪里。

    好半天,宋重锦才找回了神智,低哑的开口:“永珠,你居然…”

    王永珠恼羞成怒,自己主动亲他了,还想咋滴?好歹这也是两辈子的初吻好吗?白便宜宋重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