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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7节

      又招呼着金斗两兄弟将水车架上,人工浇水。

    更下游的人家看到了,也忙不迭地将水车架上,家家户户在火把下都忙得热火朝天。

    没过多久,去抢水的小伙子们也都赶回来,奔向自家田地帮忙。

    王永平赶到田间,看了看,嫌弃那挖的口子太小,拿着铁锹,三下五除二的又挖了几个口子,看着流进水田的水速度加快了些,这才满意的又去踩水车。

    王老柱这才问:“咋就你一个人?珠儿呢?”

    王永平简单的将事情经过讲了两句:“小妹和宋家兄弟在那里守着,怕金泉湾的半夜又去把河道封了,我们担心家里,就先回来了。”

    王老柱一口气没提上来:“你是个猪脑子啊?你们回来了,把你妹子和宋家后生孤男寡女的丢在那野坝地里,你就不怕人背后说你妹子啊?还要不要名声的?”

    王永平也委屈啊:“我说了,可小妹让我回来的啊,她说没事!”

    “你小妹要你去死,你去不去啊?”王老柱气急了 。

    跳下水车,就要去把闺女给揪回来,真是被气死了。

    这要不快点,一起去抢水的那么多人,要是传扬出去,自家闺女的名声可就臭了。

    走了没几步,就碰到了张婆子。

    自家的地有老头子和金斗他们在忙活,可闺女的地还没人管,张婆子心里惦记着。

    趁着王老柱他们不在家,她偷偷的跑到闺女的田边,闺女的田在上游一些,水势到这里还不小,只挖了几个大口子,那水就哗哗的往地里灌,她也就略微放下心来。

    又想着到自家地里看看,走到半路就遇到了王老柱。

    被王老柱一把扯到一边,将事情一说,一边还跌脚狠狠的道:“等把这丫头揪回来,非要好好说道说道不可!这深更半夜的,能跟着别人家的后生单独呆着吗?还要不要脸面了?王家的名声都要被败光了!”

    张婆子本来一听也有几分着急的,不过她倒没王老柱那么急,这些天,她人老眼又不花,算是看出来,宋家这后生,对自己闺女,怕是真的有了那么几分意思。

    有意无意的往自家闺女面前凑,连自家的地买回来,里面都是宋家后生帮了大忙的,这么明显的讨好,两人之间的关系倒是跟以前倒了个个。

    自家闺女,张婆子倒是一时不知道她是怎么想的,说是对宋家后生没那个意思了,也不像,没见她把人往外面撵。

    要说对宋家后生有那个意思吧,也太冷淡了,宋家后生来不来,她都一个样,不见欢喜,也不见难过。

    但知女莫若母,闺女自从转了性子后,行事都有章法了,如今这样,闺女若是要避嫌,肯定就要留下老四。

    没留下老四,那自然是心中有数。

    她老婆子就不能扯闺女的后腿,就算将来有个万一,名声不好听,呸,难道以前闺女的名声就好听?

    再听王老柱的话,就特别的刺耳:“呸!老王家有什么名声?名声不早就被林杏花那个贱人,还有老二那个畜生给败光了?关我闺女什么事?如今你走出去被人尊称两声老哥,就真以为自己抖起来了?还不是沾着我闺女的光?装什么蒜呢?要嫌弃我闺女败坏王家的名声,那就分家啊!分家了,你们老王家的名声就好听了?”

    一提到分家,王老柱就不说话了。

    只指着张婆子:“你就惯吧!迟早惯出事来!”说完气哼哼的走了。

    张婆子又到自家田里看了看,问了王永平几句,才勉强放下心来,看天色发白快要天亮了,才嘱咐了两句:“一会我让金花她们给你们送早饭来吃。”

    就急急忙忙的又回去了。

    回到王家,王老柱气哼哼的回屋躺着生闷气了,毕竟年纪大了,熬了这大半夜,还干了体力活,实在支撑不住,没一会就鼾声四起了。

    张婆子后脚回家,站在门口瞟了一样稻草堆,居然没看到林氏,嘀咕了一下就进屋,一叠声的叫起江氏,给做早饭。

    两婆媳忙活了一大早,蒸了馍馍,又熬了绿豆稀饭。

    第三更~~

    第三百一十二章 当然不会

    张婆子先捡出十来个馍馍用干净的布包好,放在筐子里,又用瓦罐盛了一瓦罐的绿豆汤,再切了半碗的咸菜,又拿了两个碗扣上,还放了两双筷子,都收拾好了,才随便的吃了点,背着筐子要出门。

    出门前叮嘱金花:“一会给你四叔和金斗他们送早饭去。”

    金花清脆的答应了一声,学着张婆子的样子,也去收拾。

    张婆子就懒得管了,她得给自家宝贵闺女送饭去,这饿了一晚上,还要在外面喂蚊子,可心疼死她了。

    紧赶慢赶的到了金泉湾的河道,张婆子远远的就看着,河岸边的一块石头上,躺着一个人,石头下面坐着一个人。

    仔细看去,石头上躺着的,可不就是自己闺女?身上还搭着一件男人的衣裳,睡得正香。

    而宋重锦靠着石头,也闭着眼睛。

    张婆子的心立刻就放了下来,自家闺女和宋家后生还是懂分寸,知道避嫌的。

    再上前两步,就看到宋重锦豁然警惕的睁开眼睛。

    眼睛里都是血丝,看到是张婆子,楞了一下,居然先开口:“婶子,小点声,永珠累了,才睡着,别吵醒她。”

    张婆子一肚子要问的话,愣是被憋了回去,看看自己闺女,闭着眼睛沉沉睡着,头发上沾了几丝露水,眉眼间带着一点疲惫,眉头还微微皱着。

    再仔细看看自家闺女的气色和眉眼,又不着痕迹的打量了一下闺女身上的衣服,都还整整齐齐的,脸上身上也没出现什么不该出现的东西。

    这才彻底放下心来。

    又想说点啥,又怕吵醒闺女,最终还是压低了声音:“珠儿昨晚累狠了吧她的胳膊没事吧?”

    这用脱力了,今儿一早醒来,肯定得胳膊疼。

    宋重锦站起来,接过张婆子背上的筐子,也小声的回答:“我已经给永珠按摩了胳膊,醒来后应该没事的。这几日我都要跟永珠守在这里,免得金泉湾的人再使绊子,若是村里有什么闲言碎语传出来,婶子你告诉我,我来解决!”

    张婆子一哼:“你能咋解决?”

    “婶子,只要永珠同意,我……我会对永珠好的!”宋重锦犹豫了一下,没压抑住内心的渴望,小声的道。

    “啥?”张婆子一惊,上下打量了半天宋重锦,才哼了一声:“这事,我老婆子可做不得住,当初我倒是做主了,你不是嫌弃咱们珠儿,要死要活的非要退婚么?如今,你就算想当我们家上门女婿,也得看珠儿乐不乐意了!”

    哼,别以为最近表现不错,自己就会原谅他当初打了珠儿脸的事情了。

    当时要退婚,逼得珠儿要自杀,还好捡回来一条命,虽然如今珠儿因为这事,变得又懂事,又贴心了,可这完全不能抵消掉宋重锦当初的可恶和绝情。

    不说珠儿,就自己,要接受宋重锦这样的一个女婿,只怕心里还要膈应一段事情呢。

    反正闺女有主见,自己这个当娘的,别的帮不了她,可这终身大事,得让珠儿自己喜欢才行。

    宋重锦低下头去,捏成拳头的双手上青筋暴露,他不后悔当初的退婚,当初的王永珠,一无是处,好吃懒做,他不能昧着良心说喜欢。

    可现在的王永珠,明明是同一个人,却如同剥开了灰扑扑丑陋外表,露出真正面目的玉石,让人忍不住就心生欢喜,想要拥有她。

    他也不辩解自己当初的行为,只默默地站着不说话。

    张婆子将心里的对宋重锦那点子不舒服说出来了,自己痛快了,也不管宋重锦心里咋想,还觉得对宋重锦算是看在对自家有恩情的份上,口下留情了,换做以前,要是宋重锦敢这么说。

    她铁定扑上去,先挠这个兔崽子一脸血,再搬把椅子,拿上砧板菜刀,到宋家门口堵着去骂上三天三夜去。

    自认为自己很大度的了张婆子看看还睡着没醒的闺女,家里还有一堆活要做,实在没办法久呆,只交代:“等珠儿醒了再吃。”

    宋重锦点点头。

    张婆子这才不放心的一步三回头的回去了。

    王永珠天快亮的时候,实在熬不住了,主要是胳膊又酸又软,整个人昏昏沉沉的,直打瞌睡,差点没栽倒石头下去。

    后来也不知道宋重锦按压了哪个穴位什么的,她就觉得什么都不知道了。

    迷迷糊糊中,好像听到有人说话,可是就是醒不过来。

    宋重锦看着王永珠睡梦中还挣扎的表情,想了想,又在她胳膊上按压了一处,王永珠才悠悠醒来。

    等王永珠醒来,楞了一会才清醒过来,看看自己身上披着的衣服,又看看石头下面站着的宋重锦,和他身边的背篓,就知道有人来过了:“我家谁送来的?”

    都不用想,肯定不能指望宋母。

    一边问,一边忙将身上披着的衣裳取下来,还给了宋重锦。

    宋重锦捏紧衣服,上面还带着王永珠的体温,他攥紧了手心,“是婶子送来的,看到你还在睡,没吵醒你!”

    说着,将衣服顺势穿好,只觉得浑身都被王永珠的味道包围,忍不住耳尖一红,走到河边,就着河水洗手洗脸,然后把吃食给一样样拿出来。

    王永珠也就着河水洗了把脸,喝了一口温热的绿豆汤,整个人都舒服了。

    宋重锦也跟着喝一口,绿豆汤里带着淡淡的甜味,想来是放了糖的,几乎能甜到人的心里去。

    “永珠,如果当初的我,又黑又胖又丑又矮,还满脸的麻子,家里有那样一个娘,你还会喜欢我,非要跟我订婚吗?”就在王永珠喝着绿豆汤的时候,宋重锦突然问道。

    “噗——”王永珠将一口绿豆汤全喷了出来,惊恐的看着宋重锦,这又是中了什么邪?

    宋重锦不为所动的坚持的看着王永珠,想要一个答案。

    王永珠脑子一转,知道宋重锦为啥问这个问题了,想来,是张婆子来,跟宋重锦说了退婚的事情吧?

    看着宋重锦非要得到一个答案的眼神,王永珠放下碗,沉吟了片刻,理直气壮的回答:“当然不会!”

    第四更~~关于很多新来的亲们,问关于何时更新,每天更新多少的问题,如果不出意外,本书每天会在早上八点开始更新,每天不少于八千字,四更。至于爆更这种事情,呃,嗯,那个……不准打脸,抱头鼠窜的作者留。

    第三百一十三章 好自为之

    她是个纯粹的颜狗好吗?要是宋重锦不是长得那么帅,她会接受那个见鬼的乡村任务?

    难道不知道,喜欢一个人,是始于颜值,忠于人品,陷于才华吗?

    你长得歪瓜裂枣,跟闹着玩似的,你让我通过你的外表来发现你迷人的内在?

    拜托,作为一个耿直的颜狗,压根就不会多看一眼好吗?

    只有长得英俊潇洒大长腿,才会让人有多看的欲望,即使是个草包,也可以感概,是一个漂亮的草包啊?

    要不是宋重锦长得英俊,会十里八乡的大姑娘小媳妇一个个都心悦他?

    原来的王永珠不也是因为他长得帅,才被迷得死心塌地么?

    换做宋重锦要是真的又丑又黑又矮又胖,还满脸麻子,加上他那不着调的亲娘,傻子也不会喜欢他啊?

    谁不爱看美人啊!

    看着王永珠理直气壮毫不心虚的样子,宋重锦低低的笑了,不知道为什么,看到王永珠这个样子,他很开心,非常的开心!

    心底那隐隐的一点对自己的唾弃和怀疑,彻底的被他抛弃了。

    王永珠莫名其妙的看着宋重锦,被自己这么说,是个男人难道不应该愤怒吗?

    不应该咆哮着:你怎么是这么个肤浅的女人?我看错了你了之类的话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