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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3节

      她做得到吗?

    不过反正她已经打算好了,要等到晚上再潜入玛娃家,所以现在她的重点目标应该是这位俄瑞斯阿瑟。他住在芥末路上,芥末路是红石大道上的一条小路,在白旗公馆的西面。温迪看到“芥末路”这个词的时候,看了好几遍,就为了确认她是不是看错。结果没有,这条路真的叫“芥末路”。

    写剧本的人是馋了吗?还是边吃炸鸡边写的设定?

    寡妇玛娃和她女儿米卡住在蜂蜜街,这位诗人俄瑞斯阿瑟则住在芥末路,蜂蜜,芥末,温迪倒是一直很好奇炸鸡蘸蜂蜜芥末酱是什么味道,但仅仅是听说过,从来都没有尝试过,因为芥末太呛了。

    不过蜂蜜的口味绵软,也许能中和芥末的呛鼻,她猜的。

    有空得试试。

    “谢谢。”温迪把代表阿瑟的银圆牌收好,对威尔森说,“我等下来找你。”

    如果没有意外,俄瑞斯阿瑟在家,她有把握上午就完成任务,再来一出“温酒斩华雄”。

    威尔森很高兴。

    他高兴的是温迪主动积极的态度,她看起来好像对完成任务很有激情,虽然不明白为什么。只能说,也许她是天生的杀手。这次威尔森亲自将温迪送到了一楼,但为了不引起别人的注意,二人在大厅分手,温迪出门,威尔森则回到了吧台后面,继续擦他的酒杯。

    温迪从酒馆里出来,找了一辆在附近的马车离开。

    她选择在红石大道和芥末路的交汇路口下车,没有让马车进去。

    不光是因为她不想让人知道她去过阿瑟家,也是因为芥末路真的太窄了,道路两旁还有许多的垃圾和杂物,马车连挤都挤不进去。索性她直接在这里下车,这次的车资也是20个铜币,但比之前走得远一些。温迪倒不觉得自己是被之前那个车夫坑了,她怀疑这是起步价。

    在路口,温迪提起裙摆,用一条细腰带重新绑紧,将裙摆提高了几公分,让它远离地面。

    然后她踏入了这条芥末路。

    芥末路比她去过的钵兰街更狭窄,她昨天就觉得钵兰街不够宽敞,没想到还有比那里更窄的小路。这位诗人阿瑟就住在芥末路的最深处,虽然是烂路,但里面却并非贫民窟,反而多是独栋。但这并不说明住这里的人都是富翁,只能说比住在钵兰街那些筒子楼里的人要舒服一些。

    走过长长的芥末路,温迪按图索骥找到了阿瑟家。

    现在还很早,所以芥末路里的人都没有起床,因此温迪才能坦然地走在路上,不过,她仍然没有忘记要戴上一个口罩,遮住自己的脸。随后她来到阿瑟家门口,先绕着房子走了一圈,通过窗户看到沙发上躺着一个酒鬼。这栋楼房一共有两层,绝对有卧室,可阿瑟却不去床上睡觉,居然在起居室的沙发里睡着了。

    茶几上摆满了空酒瓶,想必都是阿瑟的灵感来源。

    她回到大门,先敲门,为了不惊动其他人,不敢闹得太大声。不知道阿瑟是不是睡得太沉,没有反应。于是温迪绕到了房子后边,默默掏出刀子扎在窗户中间来回摩擦,将窗户强行“打开”以后,拉开窗户,爬进了房子里。等她进来以后才发现阿瑟是真的睡得太沉了,她爬窗户进来完全没有惊醒他,走到他面前他也没动。

    温迪不拖延了,从空间中取出自花店买的毒药,小心翼翼用胶管捏了一滴。

    “嘶……哈……嘶……”阿瑟微微张着嘴,歪着脖子吊在沙发上,像是晕倒了失去意识似的。

    她瞄准了阿瑟的嘴,将毒药滴入了他口中。

    毒药无色无味,何况只有一滴,阿瑟咂咂嘴,继续张口呼吸。

    温迪将毒药放回空间,取出一根棒球棍,双手持握,蹲在旁边等着。如果阿瑟突然醒来,她就只能给阿瑟一个闷棍了。最可惜就是她不能躲进空间里,平白无故地给自己的任务增加了好大的难度。

    她在旁边等待着,随时提防阿瑟苏醒,虽然他是个醉鬼,可看到有陌生人出现在自己家里也会震惊,一旦他反抗,温迪的力气不一定能赢他。所以阿瑟如果在毒发前先睁开眼睛,她会第一时间抡起棍子给他砸晕。温迪很紧张,甚至不敢有一秒钟分心去看时间,于是,当阿瑟突然抽搐时,她被吓了一跳。

    不过温迪没尖叫,而是举起棒球棍更警惕地盯着阿瑟。

    阿瑟无声地抽搐了几秒钟后就不动了,随后从他身上冒出一束红光,灌入了温迪随身携带的银圆牌里。她口袋里有两块银圆牌,各自写着目标的名字,这样一来就不会弄混。看到刻着“阿瑟”的银圆牌冒红光,温迪知道她的任务已经完成了,当即原路返回,又翻窗离开了房子。

    当温迪出去时,外面还是灰蒙蒙的,今天的云很多,太阳被遮了一大半,不知道是不是要下雨。想到要下雨,温迪就加快了脚步,先返回藤条旅馆,再到旅馆门口找了一辆马车前往酒馆,这次她支付的是1枚银币,因为如果她要找路边小贩,小贩其实是没有那么多铜钱的,如果刚好做完一笔大买卖,可能就把铜币花光了,因此温迪更想随身多备一些零钱。

    这次乘车的车费仍然是20个铜币,所以温迪确认了,这果然是起步价。

    到达酒馆后,威尔森还是在一楼,仍然是一手抓着湿布一手握着玻璃杯。

    看到温迪回来,他下意识问道:“他不在家?”

    温迪微微一笑。

    威尔森愣住:“那你是说……”

    虽然酒馆一楼只有几个叠在沙发上沉睡的醉鬼,可是无论威尔森还是温迪都没有直接说出危险的词汇。虽然威尔森该问的都问了,温迪也该答的都答了,但是话没说明白他还是有些不放心。他当即从吧台后面出来,带着温迪一起去了地下室,到了接任务的地方后,威尔森才问:“你完成了任务?你杀了阿瑟?”

    温迪取出发红的银圆牌,交给他:“帮我登记。”

    “你……你……”威尔森握着银圆牌,真是不知道该说什么,最后狠狠朝着温迪的肩膀拍了几下后,就乐滋滋地离开了。这次他能确认,自己是真的押中宝了!威尔森离去时,温迪的眼睛在墙上乱飘,她看到了挂墙上那块黑板,昨天只有她的名字,今天却多了好几个,不过大部分拿的都是个位数。

    只有一个人也是10个点数,但因为来得比温迪晚一些,因此名列在温迪后方。

    温迪记住了那个代号,“d1”。

    等威尔森回来,马上给温迪加上10个点数,所以温迪一跃成为了20个点数,再次跟后面的人划上了鸿沟。这次地下室里没有其他人在,所以威尔森直接给她加分,也不用担心会被别人看见。

    他很高兴地告诉温迪:“只要你今晚杀死玛娃,你就能跟后面的人拉开距离。”

    “啊?啊……”温迪轻轻点头,不过表情一下子就垮了。

    一想起这个任务,她的心情就很难愉快。

    第781章

    “还有这个。”威尔森递给她一枚金币。

    这是第三个任务的奖励。

    温迪拿到了奖励,心里却想着没有完成的第二个任务,高兴不起来。她在想玛娃的事情,有些走神,威尔森不解她为什么拿到了钱也不高兴,难道是觉得少了?

    于是他说:“反正还有空,不如再看看任务。”

    说完又把任务本递了过来,让她看。

    “有新任务吗?”温迪问。

    “你才离开多久?当然没有。”威尔森笑着说。

    “那就算了。”温迪将本子还给他,“都是一些点数很少的任务,接了也没用。”

    “怎么会没用呢?奖励都很丰厚啊!”威尔森随手指了一个,“你看,这个任务5金币。”

    温迪看了一眼,瘪着嘴发出嘲笑。

    没错,奖励的钱是很丰厚,但她又不是靠做任务赚的钱活的。现在她空间里还有许多首饰,有金条,随便拿出一样变卖就能赚到不少钱。她缺的是钱吗?是点数!她的主线任务是要以最优秀的成绩毕业,是要拿满分的,现在每个任务拿10个点数,她都觉得自己很不安全,何况是点数更低的?

    比她差一步的“d1”,也是10个点数,虽然排在她后面但也许只是因为完成任务的效率没她这么高而已。但如果她能够保持这种成绩,也有机会拿满分。如果这个“d1”拿到满分而温迪没有,她就绝对不是最优秀的成绩。那就完蛋了。

    话说回来,怎么这个任务本里最高的都只有10个点数?没有更多的点数吗?

    那以前的毕业生是怎么能拿到超出100的点数?

    总不会是突然改制了吧?

    温迪直接告诉威尔森:“我要点数不要钱,这些任务的点数都太低了,你再怎么劝我也不会接。”

    “你不缺钱啊?”威尔森疑惑,“你不缺钱为什么要做一个杀手呢?难道是兴趣爱好?”

    “……”温迪翻了一个大大的白眼。

    哪个正常人会有这种兴趣爱好——他什么意思!

    不待温迪追问,威尔森又说:“哦我明白了,你是不是想冲击满分?”

    “对,我觉得拿10个点数不太稳。”温迪听出了他的言外之意,“你有点数更高的任务?”

    “有啊。”

    “我能不能接?”

    “能啊。”

    “那为什么任务本里没有?”温迪无语极了。

    然而威尔森比她更无语:“你没问啊!”

    随后他回到暗室,取出一个新的任务本交给温迪让她看。

    “这个任务本里写的都是对抗性质的,难度非常高,但是没有限制,即便是实习生使用银条也可以接,但是比较危险,所以我们不会列入一般的任务本里让新人看到。新人嘛,就是冲动……我不是说你,像你这种非常优秀的新人,我还是相信你的能力的,不然我也不会拿这些任务给你看,对吧?”

    威尔森三言两语就打消了温迪心中的怒火,他指着本子对温迪说:“接不接你自己看着办,不过我是觉得,10根银条接10个10点数的任务,也可以拿满分,没有必要做这些冒险的任务。之前的目标都是没有防备心的,但这个本子里的目标都不一样。”

    温迪明白他的意思。

    之前那些目标,麦丁、玛娃、阿瑟,全都不知道自己已经被人悬赏了,尤其是阿瑟,不然也不会喝得烂醉在自己家的客厅呼呼大睡。

    这个黑皮本子里写的目标,则都是一些混得很厉害的人物,没一个是好对付的。基本都是常年惹了仇杀的狠人,经常雇佣杀手,也知道自己的人头被悬挂在酒馆,但根本不在乎。这些人身边常备保镖,连睡觉时床边都会站许多人看守,不会在陌生的地方失去意识,不轻易喝别人递来的酒和食物,进口的东西都要检查,比皇帝还谨慎。

    然后这么多狠人,全部都住在红树林镇。

    这如果是个真实世界,要凑齐这么多大佬也是不容易啊。

    温迪没有看到白罗岚的名字,所有目标里,带“white”这个姓氏的,一个都没有。

    白旗公馆的老大,确实很厉害,能够让这么多狠人都感到忌惮,没有人敢悬赏他。

    提都不敢提。

    真是狠人中的狠人啊。

    “选好了吗?”威尔森见她合上了本子,迫不及待在一旁问道。

    温迪迟疑了一下。

    她同时看中了两个任务,不过用用脑子就知道不能一起接。难度这么高,肯定需要布局,她第一次做难度这么高的任务,相当于突然从d级跳到了ss级,这种程度的跨越当然需要专心致志。尤其是两个都是谋杀任务。

    刺杀任务只要杀死目标就行,可以使用任何办法;谋杀任务却得掩饰一番,不可以莽。不过谋杀任务虽然困难,却还是比意外任务要简单一点:意外任务,指的是要将目标伪造成意外身亡,不可以被人发现是凶手故意谋害,这种任务的难度才是最高级,估计要不是因为无限制,温迪连看到这种任务的机会都没有。

    她不知道该如何做决定,便咨询威尔森。

    “我看中两个任务,一个是谋杀砂糖大道蒙公馆的主人寇罗,另一个任务则是谋杀丝缎路佩琪。”寇罗她能理解,从简单的介绍来看,这个寇罗手下有三位数的小弟,平时一直都是走黑的,得罪了不少人,所以平时出门都带两位数的保镖,排场非常大。但对另一个佩琪她就不理解了,佩琪的介绍很简单,只说是珠宝商的女儿,年龄很小还在读书。

    还在读书的孩子,为什么能够上这份任务本?她惹到谁了?

    不过温迪选她的原因很简单,因为诱惑太大。

    佩琪相比寇罗虽然不太值钱,但值50个点数。

    “你问我?”威尔森笑了笑,捻着佩琪那一页,然后毫不犹豫地翻过去,“我的建议就是不要选佩琪。”他不是说选寇罗,而是选佩琪,也就意味着他认为这个任务本里最不应该选择的就是这个小女孩。

    温迪点头同意:“那我就选寇罗吧……但是,你能跟我说说不选佩琪的理由吗?”

    她只知道佩琪是珠宝商的女儿。

    她问威尔森,是不是佩琪的父母不能得罪?

    “呵呵。”威尔森笑着说,“她的家世没什么出奇的。”

    “那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