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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3节

      嘿嘿。

    吃完了热的双皮奶后,另外两碗双皮奶也已经冷却得差不多了。温迪把双皮奶端进冰窖冰镇,转悠一圈,拿出来三个鸡腿。这里的一个鸡腿指的不是快餐店里的分量,还连着底下的肉,算体积一个能抵得上一般快餐店里四个鸡腿或鸡翅加起来的大小。她拿出这样大的三个鸡腿,剔出骨头,将纯鸡腿肉剁成块状。鸡块的大小约有八个麻将用骰子合拢那么大,做好后塞进嘴里,一口一个刚刚好。

    切好了鸡腿肉,下面就该腌制了,温迪准备了一个干净的空碗,先把切块的鸡腿肉放好,再依次撒入黑胡椒粉、盐、辣椒粉,一般的腌制放了这三种调料就足够了。但温迪还有一个小窍门,她进储藏室里拿出一棵菠萝,切开来挖出果肉,捣碎后榨出果汁,将果汁倒入碗里,利用菠萝的酸性使肉质软化。用橙子也可以达到一样的效果,但温迪手里已经没有新鲜的橙子了。

    倒入菠萝汁后,用筷子拌匀,把肉先放到一边慢慢腌制。

    在此期间,温迪做其他准备。取一个木盆,倒入一半生粉,一半面粉,用无水无油的筷子将两份粉末搅拌在一起。混合好的粉末,就是鸡腿肉等下要蘸的炸粉。温迪之所以要这样混合,也有原因:用生粉做炸货,炸出来的食物外壳非常硬脆,口感好,但颜色会发白;用面粉炸,炸出来的食物外壳是金黄色的很漂亮,但稍微放一阵就软了,失去了酥脆的口感。而现在她将两种粉末用一比一的比例混合,炸出来的食物既漂亮又美味,色香兼具。

    接着温迪再打散一个生鸡蛋,这是做炸货时用来裹浆的。

    打完鸡蛋,温迪扭头去检查腌制的鸡腿肉。经过一段时间的腌制,它已经析出了少量汁水,这时可以用手将它揉捏一下,让鸡腿肉重新吸收腌料的汁水,将多余的菠萝汁倒掉后再揉一揉,随即将打散的鸡蛋倒进来,再次用手搅拌,让鸡腿肉和蛋液混合。随后,抓一捧裹上蛋液的鸡腿肉,放到炸粉中,滚动一番后,将蘸满炸粉的鸡腿肉放进铁丝做的筛网里。重复这个步骤,直到将所有的鸡腿肉全部裹上炸粉。

    最后要用筛网抖一抖,把多余的炸粉抖出来,再将裹好炸粉的鸡腿肉放进盘子里。

    下面准备一个石碗,倒入大量的花生油,架上火灶开始加热。

    在炸食物前,温迪拿来一根筷子**油锅里试温度,当筷子周围冒出小气泡时,就可以开始炸了。做炸货非常简单,用筷子夹着鸡腿肉,一块块放进油锅里即可,但一批次不能放太多,否则油温下降太多,会影响做炸货的温度。炸食物讲究的是快炸,不能用太大的火,但也不能用小火一直在油里待着,那样做出来的东西口感不好,口味也糟糕。只要这些下锅的鸡腿肉表面变成金黄色,就可以捞出来了,先装进漏网里沥油,放几分钟再转移到盘子里。

    温迪和黑毛分别进冰窖和储藏室,一个端冰镇的双皮奶,一个去接葡萄酒。

    酒和炸鸡米花向来都是最佳搭档,陪着冰镇的双皮奶,撒着葡萄干,用勺子舀着慢慢地啜,也别有一番风味。这次,温迪没选择在山洞里待着,她选择将食物端出去,放在院子里的餐桌上,随后和黑毛对坐。先举杯轻轻一撞,“干杯!”然后,痛快地开吃。

    这次的鸡米花不需要复炸,因为炸粉配制得好,炸第一遍就能得到非常酥脆的口感,嚼起来的时候,只要不说话,能听到它在嘴里碎裂时发出咔呲咔呲的响声,特别的脆。鸡米花一颗颗全都是金灿灿的,一口口嚼碎后再举起酒杯咕咚喝一口。“哇啊!”酒的香味和鸡米花的香味冲在一起,在舌面上缠缠绵绵。

    她舀起一勺双皮奶送进嘴里,慢慢地津,感受着它在舌尖融化,顺着食道溜下去。

    好吃!

    等温迪满足地吃完这顿下午茶,今天下午也已经走到了尽头。

    晚餐用蘑菇汤和炒面糊弄过去,温迪和黑毛的共同想法仍然是要睡个好觉。

    吃完晚餐,下了几盘棋,两人就各自上床睡觉了,这时还不到九点。

    “明天还继续休息吗?”黑毛问。

    “明天?当然不。”温迪挥舞着小拳头,“我们得努力、奋斗、积极、向上!”

    “那么明天是?”

    “去密林!”

    黑毛从床上爬起来,惊讶地问:“又去这么远?”

    温迪安静地躺在床上,用语言安抚他:“放心吧,这次绝对不会再有意外了。”

    “我觉得你说话还是别太肯定比较好……”

    “好吧,那我就换个词。”温迪纠正,“明天,快去快回。”

    也不是温迪真的这么有冒险精神。

    是她不得不去。

    再过几天,就将进入雨季,到时候她想远行都出不去了。

    第302章 第302日

    洗漱后,温迪先跑出去看了眼日晷的时间——现在是上午六点。

    时间正好。

    天上挂着太阳,它带来温暖却并不焦烧,站在外面偶尔还能吹到一点冷风。时间再晚一点就不行啦,回过味的阳光是极其炙热的,烤在皮肤上逐渐发出试图煎蛋的热量,根本没法在太阳底下站着不动。至于中午就更加可怕,谁要是敢在这种大晴天的中午去太阳底下站着,一般叫脑子不好,统称不要命。

    温迪是要命的,所以她选择装好行李立即出发,到达竹林营地再进食第一餐。

    赶路的时候没有时间看风景,她直接乘上黑毛扛的旱船,由他起步一路飞奔来到竹林营地。

    到达竹屋后,温迪首先掏出一根大骨头,熬了一锅猪骨汤,随后取出各种冷冻的食材,如各种丸子,切成片卷的猪肉,在汤烧开后丢进去煮,除此外还有一些蘑菇,干黄花菜,芋头也迅速地切块,丢进汤里,还能省略加淀粉水勾芡的步骤。

    最后五分钟,再煮一把粉丝,撒些香菜,等水再次沸腾时加盐调匀,就可以捞起来吃喝了。

    吃完饭,按照她的估计,现在应该不到上午九点。

    如果她的速度够快,今天绝对可以做到速来速归。

    温迪背上她的小筐子,给黑毛递了个眼色,“走呗。”

    “嗯!”

    两人穿过竹林,沼泽,大雾区,先行进入密林。

    在密林入口,可以看到满地都是鲜红的草莓,长势喜人,一颗颗都又红又大,明显成熟了。

    温迪只是确认了一下新鲜度,暂时没动手。

    草莓是非常脆弱的水果,保质期短,经挤压容易损坏,反正有各种各样的缺憾都影响它的采摘,运送以及保存。但因为它实在太好吃了,所以,即便它有这么多缺点,也不影响它受欢迎。温迪今天来这是绝对要把草莓带走的,但不是现在,她得先进密林深处去采摘新鲜的蘑菇带走,然后再来摘草莓。

    温迪在密林入口留下了一个空筐子,用石头压住防止它被冷不丁吹来的风糊倒,然后带着另外两个筐子,跟黑毛一起进入密林深处,沿着记号走,来到了蘑菇丛。她们在这里大有收获,温迪和黑毛分开行动,将所有尝试过的蘑菇全部从泥土中拔出,丢进筐子里。蘑菇虽然也是鼓鼓囊囊的东西,但它的承受力要远远比草莓强大得多,就算临空撞击,或是高空坠落入筐,也基本不会有损坏。

    她们收集了满满一筐子的蘑菇,接着,前往山泉处,在果树林摘了许多的菠萝和芒果。

    此外,温迪还好运地发现了一棵橙子树。

    按照她的记忆,橙子一般不会在这个季节成熟的,但这棵橙子树却硕果累累。她仔细想了想,怀疑是品种的问题,因为她也听说有些特殊区域里的特殊品种的橙子,会和草莓在同一个季节成熟。总之这些橙子不是假的,因此,她也摘下不少,带着菠萝芒果和橙子,跟黑毛一起回到了密林入口。

    这时,她们可以动手采摘草莓了。

    她们很好运,这个季节的草莓刚刚成熟,又红又大,但仍然保持了一定的硬度。虽然跟其他大部分水果的硬度无法相提并论,但跟它自己比绝对能算是“硬”了。这种阶段的草莓还有运送的可能性,如果它更成熟一些,会更美味,但绝对不够在筐子里铺一层,草莓压着草莓的重量再配上行走时的微微摇晃就足够把它们压成一堆稀泥。

    温迪和黑毛极其用心地采摘,并不是直接将草莓从藤上拽下来,她用刀,黑毛用剪刀,将草莓连着根茎一起割下或者剪下,这样可以稍微延长它的保存时间。剪下的草莓也不能像摘蘑菇时那样随意地扔进筐子里了,每次摘下几颗草莓,随后迅速来到筐子边,将它们小心翼翼地放在筐底,毕恭毕敬的姿态如同古代的仆役伺候国王那么专注,谨慎。

    当然,在采摘这种美味时,谁都会忍不住,边摘边吃是避免不了的。

    黑毛在品尝第一颗时就对草莓的味道甘拜下风,他对温迪说,这样好吃的食物,再用心谨慎地对待都是值得的。

    “是吧!”温迪也很开心,觉得自己深爱的美食得到尊重,“那回去以后我们吃水果沙拉。”

    她新摘了菠萝,芒果,又找到了橙子,配上草莓,一共四种水果还真能翻拌一下。

    黑毛除了支持也不会有别的选项了。

    两个人边吃,边采摘,还聊天,枯燥的采摘程序倒是变得一点都不无聊了。

    最后,两个人摘完了附近的草莓丛,把筐子装满了。

    下一步,就是把蘑菇,菠萝芒果橙子,草莓,这三个筐子运送到彼岸。

    要经过浓浓的大雾区啊。

    两个人商量了一下,决定先把草莓送过去。

    接下来,两人一共跑了两趟,第一趟精心护送草莓,第二趟一人背一个筐穿过大雾区,回到沼泽。到了这里,就可以单独行动了,因此温迪背着蘑菇,黑毛抱着装草莓的筐子,将装菠萝等水果的筐子留在原地,两个人先返回竹屋。随后,温迪留在家里,黑毛回去拿菠萝芒果橙子。

    草莓的香气越来越浓烈,让温迪不免感到担心。

    但是,不到山洞前,她是绝对不可能把草莓倒出来检查的,但留在家里闻着草莓的香气,就越想越担心,温迪懒得再想了,索性离开竹屋,带着工具来到竹林,找竹笋。这次来竹林营地,温迪带了不止三个藤条筐,还有几个空筐子是用来装竹笋的。当然,她并不一定能够把那些藤条筐全部装满,她能装走几个藤条筐,主要得看她能够挖出多少竹笋。

    温迪专心致志地挖地,过不久,返回的黑毛也来帮忙。阳光越来越盛,可见已经到了中午,但谁也不抬头看,在竹林里充满了各种密密麻麻分布的竹子,交织在一起,配合着竹叶,在地上形成大片的绿荫。头顶的阳光很难穿过重重竹叶照进来,在竹林里工作倒是蛮阴凉的,唯一的问题就是挖竹笋太费力气,而且要不断地低头弯腰。

    但是有多少工作是不辛苦,不累的呢?温迪没有抱怨,继续工作,直到她感觉到头顶的太阳没那么热了,推测已经过了中午。

    她取出两包肉松,一包给黑毛,另一包留给自己吃。

    肉松是个好东西,抓一把往口里塞就可以继续工作,又能顶饿,又不妨碍做事。

    就跟刚才吃草莓——啊不是,摘草莓时一样,两个人边吃边干活,还能闲聊天,不说工作是否轻松吧,反正工作环境是相当之愉快的。

    最后温迪数了数自己挖出来的竹笋,大概有二十一个,她觉得这够用了,往筐子里一扔,招呼黑毛准备收拾东西回家。黑毛还觉得有点意外,真的这么快就回去?不过在温迪说第二遍时,他就没有疑惑了,乖乖地跟着温迪往回走。回到竹屋里,温迪和黑毛把几个装满食材的藤条筐放进旱船里,温迪发现居然还有她能站的位置,努力把两条腿**去,一手扶着旱船边缘,一手扶着放在中心的草莓筐,对黑毛点点头:“可以走了。”

    他弯下腰,把旱船扛起来,扛在自己肩膀上,大踏步朝着山洞的方向走去。

    温迪负责看着天上的太阳,给黑毛指引正确的方向。

    “再往左偏一点,再转一点方向……对……对,就顺着这条路走。”温迪平时没有这么多话,反正黑毛照着自己的印象走,大方向是不会出错的。但是这次温迪急着要早点到家,所以主动站出来指路,防止黑毛走无谓的弯路。就在她给黑毛指引道路时,一个奇怪的声音在她右边响起。

    她往右看了一眼,发现那是熊山的方向。

    嚯,熊山里也闹幺蛾子吗?

    温迪好奇地看了一眼,差点想叫黑毛改方向过去看看。但她低头瞧瞧草莓,又舍不得了。

    算了,先把草莓安置好,明天再去熊山调查吧!

    温迪看看自己亲爱的草莓,毫不犹豫地下决定。

    虽然她是一个好奇心很重的人,但是!草莓更重要!

    又过了一段时间,黑毛到了家门口,旱船先停在巨石阵外,改用人力把筐子一筐筐运送回山洞。温迪背着装蘑菇的筐子跟他一起回到山洞里,黑毛则抱着草莓,她指挥他将草莓放进山洞里的餐桌上,然后就挥挥手请他出去继续运送其他食物。温迪则留下来,开始给草莓做分装。

    温迪进储藏室里,从靠墙的地方拿出许多干净的筛子,这些筛子都是用芦苇杆编织的密筛,很宽,又是圆的。除此之外,温迪还搬来了一个木盆,下面开始挑选。她从筐子里一个个往外拿草莓,凡是完好的,都放进筛子里;凡是经过挤压表面有破损,或是有缺口,已渗出果汁的非完好草莓,则放进木盆里。

    那些完好的草莓,在装满一个筛子后,就迅速送去储藏室放好,再用新的筛子装新的草莓,保证所有的草莓都是一层一层地进行存放,不会再经历挤压。而所有不完好的草莓就没有这么多顾忌了,直接放入木盆中。温迪的运气真的很好,她没想到自己收集的“坏”草莓数量不多,运送的过程竟然没有太多的损耗,这些“坏”草莓只在木盆底铺了浅浅一层。

    于是温迪将这些草莓的叶蒂摘除,一半榨汁送进冰窖冻起来,一半和其他水果拌沙拉吃。

    她在计划表上郑重地写下一句话:调查熊山的怪声音。

    预备明天就践行。

    第303章 第303日

    “轰隆隆!”

    温迪被雷鸣声惊醒。

    她先是以为自己仍然在做梦,当她睁着眼睛望向黑漆漆的洞顶,又一次听到雷鸣声时,当即没法再继续躺下去了。温迪从床上爬起来,来到洞口,掀开树藤帘子往外看——

    一道闪电在空中劈出一道明亮的光,将院子里的一切映照得清清楚楚。

    这光明转瞬即逝,天空中的阴云重新聚拢,遮住了所有光芒,她重新落入黑暗中。

    随后,“轰隆隆”的雷声再次响起。

    院子里,哗啦啦地下起了暴雨。

    雨点由雨滴积聚成线,随后变成瓢泼大雨,砸得满地水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