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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5节

      温迪把蜂巢放进木盆里,用刀将它切割成一个个小块,使蜂蜜涌出。

    然后,再准备一个木盆,拿来一张野猪皮,先搓洗干净,再用针扎皮子,扎出一个个小洞,接着把野猪皮套在这个干净的新木盆上,有皮毛的一面朝下。随后,把装满蜂巢碎块和蜂蜜的混合液体倒上去,让蜂蜜通过这些小洞,流到底下的新木盆里,过滤完一次后,将剩余的蜂巢碎块放回原本的木盆中。

    新木盆里装着的,就全是蜂蜜了,接下来再用丝巾过滤一次,将蜂蜜滤到石坛里,完工。

    温迪留了一小碗蜂蜜在外头,剩下的全落在石坛里,盖好,送去储藏室。

    接下来就得处理剩下的蜂巢碎块了,这玩意可不是垃圾,它还有用。

    这叫蜂蜡,蜡是蜡烛的蜡。

    不过蜂巢碎块不能直接当蜡用,这里头还有不少真“垃圾”,得先除去。温迪先将蜂巢碎块再次粉碎,接着放入水锅中加热,将其熔化。熔化后,除去蜂巢内上层的茧衣,少数不知何故没被熏出蜂巢又不出来蜇人的蜜蜂尸体,以及部分泡沫等杂质,趁热将余下溶液过滤。这个过滤和之前一样,先过一层穿洞的野猪皮,再过一层丝巾,接着将过滤后的净液放冷。

    这些干净的蜂蜡即凝结成块,浮于水面,取出,即是带着较浓郁蜂蜜香味的黄蜡。

    常见的白蜡烛并非蜂蜡本色,得将黄蜡再经熬炼和脱色等加工过程,才能做成白蜡。

    白蜡相比于黄蜡,气味更淡,颜色更纯。

    但温迪还挺喜欢黄蜡这味道的,因此没有再想办法改变它,而是将黄蜡收集起来。她先切下一块,用模具加线做成了几根蜡烛。一根单线烧不久,温迪用七根线卷起来,融入蜡块模具中,先将黄蜡烧融,再放凉等它凝固,这样一根蜡烛就做好了。蜡烛是极易做的,只要底下有个容器,还能回收一点,经得用。

    做好了黄蜡,温迪先把它收起来,再进冰窖,拿出了两份猪肉,泡进水里解冻。

    解冻猪肉时,她再进储藏室里拿各种香料,制作叉烧酱。

    蜂蜜都有了,要不制作一份蜜汁叉烧可不合适!

    要做叉烧酱,需要用到的材料不少:鱼露、蚝油、酒、白糖、蜂蜜、盐、腐乳、五香粉。

    五香粉就是将超过五种香料研磨成粉状混合在一起,基本成分是磨成粉的花椒、肉桂、八角、丁香和小茴香籽。除此之外,再按照自家习惯,可以再添加一些其他的香料,当然必须都磨制成粉状,混合起来基本就看不出也闻不出它里头有什么呢,但加入食物中能够提供很好的味道。

    温迪就将从储藏室里拿出来的这些材料混合到碗里,拌匀,就是半碗叉烧酱。

    等猪肉解冻了,用干布抹去它表面的水分,随后切成长条,再取三块老姜去皮切片。准备一个容器,温迪选用的是一个木盆。她先把切成条的猪肉放进木盆里,再放入切片的老姜,最后倒入叉烧酱,将肉条和叉烧酱抹在一起,保证肉条的前后左右上下全部都裹上甜甜的叉烧酱。最后,倒入酒,再用筷子搅拌,让肉全部浸在酱汁里。

    为了使它能够吸收所有的味道,这个腌制的时间不能短。

    至少得12个小时。

    温迪也担心它变味,所以将装着腌制肉条的木盆,送到了冰库外,贴着点冷气,有一种“冷藏”的效果。然后她就不管这盆肉条了,她还有很多别的重要的事情做呢。

    别的重要的事情是什么?

    温迪还真有准备,她刚刚做叉烧酱的时候就一直在琢磨,想到了,她的黄蜡库存还是太少。

    诚然,黄蜡做的蜡烛装在容器里,融化后会剩余一下,倒流回容器,能回收一部分。

    但是,温迪收集到的蜂蜜和黄蜡的分量其实并不算多,它再经得用,也撑不过多少天。因此,温迪和黑毛又去了一趟熊山,一番操作,又捣回两个蜂巢。再做一番处理,将它们拆分成蜂巢碎块和蜂蜜,再次过滤、烧融等等一套程序,收集蜂蜜,制成黄蜡,再用黄蜡制作蜡烛。温迪可喜欢用蜡烛了,点燃一根后她就能感觉到,这玩意真是比油灯要亮得多,香味也好闻。

    她真的蛮喜欢的……

    所以温迪真的觉得她会很费蜡烛。

    蜡烛经得用和她费蜡烛扯不上关系,因此她才特意又去捣了两个蜂巢,收集了足够多的黄蜡,这才能撑到结束呢。做好了蜡烛,温迪又开始做桌子,高桌子,矮桌子。高桌子放墙角,矮桌子放床边,当床头柜,这些桌子都是用来放蜡烛的,温迪打算把整个山洞搞得亮堂堂的,只要是盖上树藤帘子的时候,这里头都漆黑一片,点上油灯,也只有小小的光,还是暗。

    有了蜡烛就不一样了,蜡烛的光可亮堂得多,她估计过几天就可以考虑着手制作灯笼了。蜡烛加灯笼,光芒又能再放大。不过纸是一个问题,要是没有纸,灯笼就做不成了。

    可是以她现在的技术水平,想要做纸,倒是真不容易……

    温迪很苦恼,她还挺想做灯笼的,要说有多想,就像没黄蜡之前想拥有蜡烛那么想。

    可惜,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缺了最重要的材料,很多事情就没法做了。

    她做桌子的时候,黑毛在旁边做石坛,做了四个,跟温迪说,总算能够用了。

    加上之前已经都用上的四个石坛,一共八个。

    黑毛这回给石坛的存货量直接翻了个倍,可不就有资格说这句话吗?

    他抖起来了,温迪无以为报,说:“那我晚上请你吃新菜吧?”

    “就那个腌肉?”

    “不要用腌肉这么简单的名字称呼它,你真是,什么都不懂。”温迪啧了一声,“过来学学。”

    她现在有意识地将黑毛带在身边,她做菜的时候,会顺便教他这些材料是什么,怎么用,在菜里起到什么效果,为什么要用它而不是别的。关于最后一个问题,温迪大部分时间给出的答案是:因为别无选择。

    这种卖惨还挺有用的,黑毛一听就说,等天气好了,要再出去历历险,给她找新的菜。

    温迪恨不得拍着他肩膀大声夸他有孝心。

    听多了相声的人和说相声的有一样的毛病,不抄便宜会死。她差点就抄到黑毛身上了。

    但转念一想,这里也没有观众,就她俩人,抄到便宜也没好处,光她能get到笑点,乐疯了估计黑毛也还是一脸淡然表示不解,那这便宜不就白抄了?于是体面地单方面了断了这份母子情。

    还是教他做叉烧吧。

    温迪把腌制好的肉条取出,准备一个铁网,架在火灶上,将肉条放在铁网上烤。一般做蜜汁叉烧教的都是烤箱制法,温迪有烤箱,偏偏不用,改明火烤制,硬核叉烧。温迪先让这些肉条放在铁网上晾一段时间,底下只留着少许的火炭,过一段时间,等肉条上的腌料酱汁都滴落后,再给火灶里添木头,加火,加温,燥起来。

    烤一段时间后,在肉条表面刷上腌制时的酱料,即泡过老姜的叉烧酱混酒。等酱料微干后,再刷上一层厚厚的蜂蜜。等到肉块表面收干了水,将肉条翻过来,再一次腌制酱料,随后再刷一层蜂蜜。接下来重复这个操作两次,直到用完所有的腌制酱料和蜂蜜。

    这时,一股非常浓郁的甜香味占据了整个山洞,蜜汁叉烧的魔力令黑毛垂涎欲滴。

    温迪吃蜜汁叉烧吃得比较多,闻惯不怪了,还比较淡定,问他:“学会没?”

    黑毛刚才每个步骤都认真地盯着,没漏掉一点,一听这句立马点头:“学会了!”

    “那就好,下回我再想吃,可就要麻烦你做了。”

    “嗯……嗯!”黑毛不太有自信,但看到温迪鼓励的笑容,把心一横,点头答应了。

    下面温迪又让他去煮汤,一碗猪骨头炖白菜,清淡又可口,配浓味的蜜汁叉烧很适合。

    温迪将叉烧切成片,码在盘子里端上桌,用它下白米饭,特别合适。

    她又煎了四个鸡蛋,一人分俩,这下蜜汁叉烧饭卧蛋,齐全了。

    最后的赢家是黑毛,他吭哧吭哧吃得最开心。

    吃完了,黑毛负责收拾,温迪回床上睡觉,不过她其实也没真睡着,抱着本子还在思考。

    主要是想计划。

    她刚刚解开了一个巨大的谜团,要说不激动是不可能的,但要说一直激动,也不符合温迪自己的性格。更贴近她思维的是,她想要争取去探索下一个谜团。现在她纠结的是,她是先去探索谜团,还是先做眼下对自己更有帮助的小事?

    第252章 第252日

    今天的早餐吃的是红薯粉,汤底料是提前炖在火上的猪骨头,用小火熬满一夜,第二天切碎一颗大白菜扔进去,泡好了红薯粉放进去一起煮软,再加一点点盐,鲜味十足,又饱肚子。吃完后,再煎两个鸡蛋,提供营养,一人一个。温迪先吃完饭,开始捏饭团,馅料是三样,一份烤肉,一份煎火腿,一份辣白菜,她做菜的时候总是喜欢考虑多方面,在能做到的情况下,荤素都不能缺。

    既然要做便当,当然事出有因,温迪和黑毛今天就要远行,去的地方还不近,竹林。

    为什么要去竹林呢?

    温迪说,因为做灯笼需要,所以要去竹林砍竹子。

    黑毛也问啦,我们又不是没竹子,怎么还得去竹林砍竹子?

    “老竹子不好用,新竹子好用。”温迪一句话就给他堵回来了。

    按照温迪的逻辑,老竹子可以用来做竹筒,做竹竿,但她现在打算做灯笼,就不得不考虑一下材料的新鲜度。为了保证制作的顺利进行,温迪就非得动用新的材料,也就是,去竹林寻找新长出来的竹子,把它砍断带回来用。

    乍一听还真是无法反驳。

    再说就是跑一趟竹林的事,也不麻烦,黑毛问了一句话,得到解答,也就没疑惑了。

    两人收拾好行李,前往阔别了好几个月的竹林。

    来到竹林,温迪先去了一趟竹屋,果然,竹屋已经被大雪压塌了,现在雪已经融化,留下一个非常狼狈的竹屋废墟。但是,好在地基还在,完好无损,受损的是屋顶和墙面。温迪倒不稀罕这些东西,指挥黑毛把这些损坏的屋顶和墙面全部搬走,再前往竹林砍竹子,砍下竹子,带回竹屋附近,再次利用泥潭里的水混合泥土,制作竹芯的“土墙”和“土屋顶”。

    按照上次建造竹屋的方式,将竹屋还原后,时间刚刚过了中午。

    竹屋还有些湿,温迪就没进去,和黑毛在外面挑了一个地方坐下,把带来的便当拿出来吃。

    “这个挺好吃的,之前是不是没做过?”黑毛好奇地举着一个咬了一口的饭团说。

    “是火腿啊,你没吃过?”温迪看了一眼馅。

    “火腿?”黑毛有些惊讶,“跟我之前吃的味道怎么不太一样……”

    “哦,是蜂蜜,我放了蜂蜜。”温迪说。

    说完她愣了一下,然后突然爆笑,满脑子——是洋葱,我放了洋葱。

    然而这个笑点没办法与黑毛分享,就算分享了估计他也照样听不懂笑点在哪。

    她总不能给他把《食神》讲一遍吧?

    问题是这个电影的笑点也不是靠嘴巴讲就能说出来的,还得看演员的演绎。

    温迪有时候就很苦恼这一点,遇到好笑的事情,就她一个人懂笑点,没法跟人分享的感觉还真挺郁闷的。尤其是旁边的人也不是木头,见她笑得开心,黑毛就一脸好奇地问:“什么事情好笑?”黑毛也有情绪,他当然也想知道她为什么高兴,更想和她一起拥有这种高兴。

    “呃,我想到一句台词……但你应该没看过那部电影。”温迪说。

    “……哦。”黑毛这句倒是听明白了,垂头丧气地说,“知道了。”

    “你别不开心啊——”“我没不开心。”

    两个人异口同声,温迪略先。

    温迪挠挠头,不好意思地说:“我是不是经常说那句话?”

    要不他怎么会早有准备地丢出后面那句?

    黑毛摇头:“也不是经常说,我猜你会以为我不开心,我自己想的。”

    “那你真厉害。”温迪尬夸。

    “……”

    “呃,不如你再接着吃?火腿加一点点蜂蜜以后的微甜味道真的挺不错的。”温迪说。

    “是。”黑毛同意,“这种味道很好吃,我本来以为甜的食物不下饭,没想到……”

    “没想到还挺好吃是吧?”温迪很高兴,“我还担心你会不喜欢呢。”

    所以她特意在火腿饭团上用海苔点出了特别的标记,要是他不爱吃这个,她就自己吃火腿。

    好在,这次黑毛的味癖和她一致了。

    “那我下次多做点这个,怎么样?我都没想到你还喜欢吃甜口的。”

    “好吃就行,火腿好吃,加了蜂蜜没想到也不影响它下饭,但也不用专门做甜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