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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节

      她说那句话也就是通知,不是询问的意思,黑毛听到就点点头,把筐子放下,蹲下来卷袖子。温迪也是一样,在小溪边蹲下来,把自己筐子里的东西全都往外倒,堆在小溪旁边,先把筐子用流水冲干净,再慢慢洗,洗干净的土豆和花生则直接放到干净的筐子里,免得二次污染。黑毛有样学样,看了她一眼,也照做。

    温迪正洗着呢,手一滑把一颗土豆掉到地上。

    小溪边的泥土已经因为她不断洗食物的举动搞得湿漉漉的,全都浸满了水,一颗大土豆砸下去,一砸一个坑,溅起泥点子。温迪赶紧把裤脚挪到小溪里搓一搓,然后再把土豆从坑里捡起来。她把手伸下去,碰到了地上的泥,突然觉得触感不对劲。她把土豆先重新洗好,放进筐子里,再伸手从地上抓了一块泥巴,在手里揉来揉去。

    黑毛看得想笑:“你还是小孩子呀,还玩泥巴?”

    “不是,你等我看看……”温迪表情凝重,“这个好像不是普通的土。”

    “那是什么?”

    温迪把泥巴揉成一个圆,往地上一砸:“是黏土。”

    “呃……”

    “是黏土,又怎么样?”温迪自问自答,“我好像也用不上啊?”

    一般故事里的主角发现黏土后就该做陶罐了,可是温迪有木桶,有铁箱,有筐子,各种收纳用的储具都有,多得是,她根本没必要再专程做一个陶罐,她还得小心翼翼怕它打烂呢。温迪把地上的土抹平,换了个干净的地方继续洗土豆。

    黑毛问:“那黏土呢?不要啦?”

    温迪摇头:“就不要了吧。”

    “哦。”黑毛顺着她,再说,他本来也不知道黏土该用来干嘛,她说不要那就不要吧。

    两个人安安静静地继续洗土豆和花生,然后重新背上湿漉漉的筐子返程。

    这次清洗后,筐子里又匀出了一点空位,温迪不打算回枫林再去挖一些土豆和花生了,她改道去了梅子林,摘了一些绿豆,打算拿去晒干。新鲜的绿豆保质期在一个月左右,晒干的绿豆保存得好可以放一年,她打算得很好,新鲜绿豆用来发豆芽,晒干的绿豆可以煮粥。

    冬天冷了,坐在温暖的山洞里,一边烤火,一边吃甜绿豆沙,如果煮的甜绿豆沙比较多,还可以放在小杯子里,拿到山洞外面去冻着,放几个小时就凝固了,可以拿回来吃。到时候边烤火边吃绿豆冰棒,这是多舒服的日子啊?幻想着未来的美妙生活,温迪越想就越高兴。

    一高兴了,回到山洞她马上煮了一锅绿豆沙。

    绿豆沙和绿豆粥也是有区别的,绿豆粥是把绿豆洗干净后直接放到锅里,倒上水煮开;而绿豆沙则是把绿豆先碾碎,再煮,加一块蔗糖,煮出来浓香甜口。这不能算是入口即化了,应当说在锅里的时候,它就已经化成了一锅绿豆沙浆,入口品味的本身就是绿豆融化后的口感,再过上蔗糖天然的甜……

    “哇!”黑毛难得地捧着一个碗露出微笑,不是急着吃,而是先感叹。

    甜品能让所有人变少女,只要此人没有厌糖症。

    吃完绿豆沙,温迪和黑毛一起把一半土豆变成了土豆淀粉水,沉淀一个晚上,明天起床把上层的清水倒掉,再像上次一样把剩下的稀浆涂到木板拿去晒干就行。花生也取一半,放在太阳底下晒干,还有一半绿豆一并作陪。

    途中,温迪还抽出时间专门跑了一趟晾房,这段时间她一直没有忘记给晾房续木头,但这次不是为了续木头,而是要去检查晾房内部的情况。温迪盯着晾房里仔仔细细看了一遍,回来的时候满脸喜色。她没有隐瞒结果,迫不及待地告诉黑毛,“再过几天,葡萄干就晒好了。”

    “那下次再去枫林,我们再摘一些葡萄吧?”黑毛的注意点却和她不一样。

    他想的是,葡萄干随时可以吃,新鲜葡萄入冬就没有了。

    温迪深以为然,点头附和道:“那我们下次去枫林,就摘些葡萄回来吃。”

    有得新鲜水果吃一天,就应该要珍惜一天。

    黑毛顿时快乐了。

    第74章 第074日

    温迪从家禽室里走出来,黑毛已经在储藏室钻出个脑袋催她了。

    “火把已经点上了!”

    “我就来了!”温迪仍然慢吞吞的走,她手里揣着两个鸡蛋,不想它们碎在自己手里,进了储藏室,她先把鸡蛋放好,然后才看向角落里两个木桶。哪个装着葡萄酒,哪个装着花生油,单从外观是看不出来的,但凑近去闻,除非是没有嗅觉的人,就算是天生不知道什么是葡萄酒什么是花生油的,也能分辨出两种木桶的味道不一样。

    “先开哪个?”

    “倒酒。”温迪从背后拿出一个大木碗。她早有准备,已经把这个大木碗再三打磨,用野果酱奢侈地“抛光”一遍,再用流水一再冲洗,现在非常干净,且湿润,除了极淡的野果酱香味外,一丁点属于木头的味道都没了。

    黑毛就依照她说的,先揭开装葡萄酒的木桶。

    在木桶的盖子掀开的一瞬间,一股浓烈的酒味猛然从木桶里冲了出来,刺进人的鼻腔里,再顺着四肢百骸蔓延到身体各处,只是闻到酒香味都像是醉了一样。不过,这是因为长达一个月的封闭发酵所造成的,一开始它会冲出最浓郁的酒香,但随着时间推移,酒香味会慢慢变轻,它毕竟只是一桶仅发酵三十天的果酒而已,不是白酒也不是黄酒,度数并不高。

    温迪用一个干净的勺子把酒舀进了木碗里,装得满满的,再由她亲自端出去。

    “快点把盖子盖上。”她离开时不忘叮嘱黑毛。

    “哦哦,那花生油呢?”

    “也装一碗出来,我放好葡萄酒就回来帮你盖盖子。”

    “嗯!”

    两人配合默契,这头温迪把葡萄酒端到餐桌上,黑毛盖上葡萄酒桶,打开花生油桶,用另一个勺子将花生油舀进大木碗里,然后端着装满油的碗来火灶边。温迪则立刻返回储藏室,将油桶盖上,然后跟着黑毛出来。“把油倒进石碗里!”她大声提醒黑毛。

    她一起床就把火灶烧了起来,石碗已经预热很久,黑毛刚把花生油倒进去,油面上立刻冒出了热气。温迪不急不躁,“还早,这么大一碗冷油,总得加热一段时间。”她不着急,但也不会慢,立刻督促黑毛和自己一起干活。他负责削土豆皮,她则将削皮后的土豆切成有厚度的片,再将片码起来切成条状。

    薯条嘛,当然得是一条一条的。

    等油烧热了,温迪用勺子舀了一勺土豆条,再慢慢放进油里。“嗤啦!”油的表面就像是沸腾的水一样激烈地发生反应,不断翻涌着气泡,而薯条则随着这股翻涌的气泡一起上下浮沉。炸了几分钟后,温迪用漏勺把薯条捞出来,再将一勺新鲜的土豆条放进油里继续炸。

    漏勺是温迪用铁丝扭出来的,那天她在镜湖边真的捡了很多。

    等到把所有的新鲜土豆条都炸了一遍后,温迪再将它们重新放进油锅里复炸,这回不需要再用勺子了,直接用漏勺装好放进油里,炸酥脆后直接捞出来,装进另一个充满洞眼的“铁丝碗”里。铁丝碗底下还有一个碗,是木碗,用来装滴落的油。

    所有薯条都放在这个铁丝碗里,滴掉多余的油后,装进木箱里,温迪在里面撒上适量的盐,接着用木板把木箱盖上,由黑毛抱着它上下晃荡,让盐和薯条充分混合。温迪则趁着这个机会做了两个酱,一个是辣椒酱,一个是野果酱里加梅子汁和苹果汁。她再拿来两个竹筒当杯子,将葡萄酒倒进竹筒里。

    温迪把火熄掉,由着石碗里的油自然冷却,之后将它重新装进大碗,这些油可以继续做炸货,也可以烧菜,或是做麻辣烫。温迪琢磨着,反正她有辣椒,也有花椒,有机会的话还可以做一碗红油辣子,那个的味道可比辣椒酱更爽快。到时候只需要把土豆粉放在水里煮熟,捞出来倒上红油辣子和盐,用筷子一拌……

    “哧溜。”

    温迪光是想这碗粉的味道都觉得口齿生津。

    “拌好了!”黑毛把木板揭开,将木箱放在餐桌上。

    “那赶紧吃。”温迪顿时把土豆粉抛在脑后,未来的美食再美味也是未来的,眼前才是真的。

    再说,炸薯条,真的好好吃啊!

    温迪吃着薯条手和嘴都没停过,边吃边觉得眼睛有些湿。

    黑毛一脸震惊之余也没停口:“嘎吱嘎吱……你吃哭了?嘎吱嘎吱……”

    “我好久没吃过炸薯条了。”温迪边吃边回答。

    这个“好久”,她并不是指上荒岛后,事实上,在上荒岛前她就已经很久没吃过快餐。很简单,嫌幼稚,嫌口味单调,吃腻了。很多种原因掺杂在一起。在上荒岛前,她的选择有很多,中餐到西餐,烤肉到火锅,龙虾到皮皮虾,进商场满目琳琅一堆餐馆,卖的食物种类数都数不清,她哪还会对一家快餐店的薯条感兴趣呢。

    直到上了荒岛她吃的食物种类直线下跌,以前是从几千道菜里选几样,现在是要把几样食材做出几十种花样,她现在收集的食材加起来还不到一百。炸薯条,她上岛已经七十四天了才终于有机会吃一餐炸薯条,土豆是她亲手挖的,花生油是她教黑毛榨的,在上岛前她哪能想象到,想吃一餐炸薯条,连油都得自己榨?

    这不是馋哭的,这次眼泪是献给拼搏与奋斗的恒心!

    温迪觉得这句话好有哲理,特意用嘴巴念了出来:“这不是眼泪,是从眼眶里流出的辛勤汗水!”

    “……那不是还是吃哭的……”黑毛边吃边小声嘟囔。

    温迪白他一眼:“不能与谋!”郁闷地喝起了酒。

    黑毛也有样学样地端起酒杯,一饮而尽:“好喝!”

    “是好喝。”温迪再次给自己和黑毛倒满。

    ……

    “下回不能拿葡萄酒佐炸薯条了……嗝!这太糟践东西了。”温迪红着脸说,“红酒还是应该配牛排,杀牛吧!”

    “哪有牛?”

    “草原上不就有吗?那么多!”

    “那好像是羊吧?”

    “唉,涂黄了不就是牛吗?”温迪一本正经地说服他。

    “你说得也是。”黑毛认真地附和道。他看似清醒,其实也醉得可以。

    葡萄酒这种果酒,度数不高,但喝多了也够呛。温迪和黑毛,一个好久没有喝,一个从来没喝过,喝着自己亲手酿制的低度数葡萄酒,一开始就放下戒心,想着自己不会喝醉,结果越喝越爽,后来又往储藏室里跑了好几趟,一碗一碗地加量,最终醉成了这副德性。

    “我有点困。”温迪摸着头说。

    “我也困。”

    “那我先睡了。”温迪嘴上这么说,人却没动。

    黑毛点点头,没来得及说话,脑袋一歪,就往地上躺去。

    温迪看他这个姿势挺舒服,就也跟着往地上躺,这一躺就爽了,火灶才刚刚熄灭不久,地上仍然留下了烧火带来的余温。她这么一躺顿时觉得姿势又享受,温度也宜人,顿时再也不肯从地上爬起来。

    于是两人就着这个坦然的姿势,一人一边席地入睡。

    唯一古怪的只有梦,温迪觉得自己像是提前进入冬天,掉进了冰窟里。

    第75章 第075日

    “嘶~!”温迪吸了一口气,渐渐有了知觉。

    但这知觉不如没有。

    她梦里有冰窟,现实也差不多,满脑子只有一个字:冷、冷冷冷冷冷冷冷冷冷冷冷冷冷冷冷冷冷冷冷冷冷冷冷冷冷冷冷冷冷冷冷冷冷冷冷冷冷冷冷冷冷冷冷冷冷冷冷冷冷好冷!

    “哇啊啊!”温迪拼命挥舞着双臂和腿脚从麻木的感觉里挣脱,好不容易才翻了个身。

    她很害怕。

    就在这一瞬间,她有一种预感,如果她不马上爬起来,就再也爬不起来了。

    然后,要么冻死,要么饿死。

    冻死的速度比较快。

    翻身后,她努力张开手掌,撑住地面,想要从地上爬起来,但一直打滑。她根本没有力气。

    不行啊!

    一定要爬起来!

    温迪咬着牙狠狠用左手手掌拍了一下地面,地上有细碎的沙子或者石头,总而言之,是比较坚硬且锋利的东西,她冻麻了的左手一撞到那玩意就痛得要死。她的知觉很低,并不能分辨自己是否流血,但撞击的剧痛令她的左臂又增加了几分知觉,她这次把自己的身体倾斜,将大部分力量灌注在左臂上,再次支撑自己从地上爬起来。

    这次成功了。

    虽然左腿因踉跄而滑落时砸在地上,很痛,但这种痛反而令她更加清醒。

    温迪爬了起来,滚到火灶边,摸索着找到了放在火灶旁的打火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