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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3节

      大夫像是故意给了众人一个重磅的悬念一样,其实他是累的,需要好好的缓口气,接着他的嘴角突然扬起一丝疲惫却又欣喜的笑容,说:“人救过来了,不过得好生照料休养,病人失血过多,现在情况还不稳定……”

    不等医生把话说完,耿月娥已经激动的一把扑到了他的怀里,泪水涌流的更加汹涌了,一次次的哽咽道:“大夫,谢谢你,谢谢你,谢谢你……”

    蒋叶丽回过头看向林昆,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林昆也微笑了起来,心底悬着的一颗大石头总算是落了下来,同时一颗复仇的心也燃烧了起来——自己的血不能白流,自己兄弟的血更不能白流!

    林昆亲自和院方沟通,给刘刚安排了一间最高档的病房,另外也给参与急救的医生和护士都包了红包,还请了医院里经验最丰富的护理专家来照顾刘刚,这一切都安排妥当之后,已经是第二天中午十二点多了,耿月娥在病房里睡着了,林昆又叫来了两个帮里的最机灵的小弟把在门口,算上昨天晚上陪在这里的两个,一共是四个小弟,吩咐他们不管遇到什么情况,都要第一时间给他打电话,一旦遇到了什么意外的情况,即便是拼了自己的性命,也一定保护好刚哥。

    这四个小弟齐声说是,他们平时都把林昆当做神一样的崇拜,在他们的心里头,昆哥下达的任何,那都是带着神一样的光辉的,必须完成!

    林昆在病房的旁边,又额外的包下了一间病房,留作这四个小弟轮班休息,看着蒋叶丽也是很疲惫了,昨天一整晚加上早上到现在滴水未进,林昆就带着她去吃东西,临走前把四个小弟还有耿月娥的伙食也都给安排好了,这年头有钱几乎就是万能的,林昆格外的和院方沟通,专门安排人给耿月娥和四个小弟送单独的小罩,也和医院的主任医师和护士长进行了沟通,一旦刘刚这边有什么情况,在不违反原则的前提下,一定要优先处理。

    林昆和蒋叶丽也没什么心情去吃高档的餐厅,说来两人还从来没这样单独在外面吃过饭,蒋叶丽一向是深闺不出的类型,几乎整天都在待在百凤门里,从前她和普通的女孩一样,也是一个喜欢逛街花钱的女人,但自从百凤门的前任老大何军去世以后,她就很少离开百凤门了,主要原因是她心里头害怕,暗中觊觎百凤门的人太多,何军去世了,百凤门的掌管权落在了她的手上,多少人暗中想要要了她的性命,从而得到百凤门,何军曾是那样一个霸气的男人,都能被暗中杀死,她只是一个女人……

    林昆把车停在了离医院不远的一间大饭店,中午时间这种大饭店的生意一般都是很冷清的,大饭店的消费群体主要是针对那些谈生意的或者举行宴请的,平常的百姓家谁能没事出来摆一桌,一桌最少也要一两千的。

    白天这座城市里绝大数的人都在上班,只有到了晚上大家才会空闲起来,所以饭店的生意中午的时候冷清,到了晚上的时候才会热闹起来。

    林昆和蒋叶丽选了一个靠窗边的位置,菜谱拿上来后,林昆笑着让蒋叶丽点菜,蒋叶丽满脸倦容的挥挥手,道:“还是你点吧,什么都行。”

    往往越是什么都行的菜,就越是不好点,不过林昆也没去想太多,就他和蒋叶丽的关系,别说是吃大饭店了,就是路边随便找个大排档也没啥。

    林昆简单的点了三个菜,知道蒋叶丽喜欢吃辣的,三个菜全都沾辣的。

    饭店里清闲,点好的菜很快就上来了,林昆没有点酒,只点了两瓶矿泉水,现在他还真没有什么心情喝酒,刘刚救是被救过来了,可接下来一大堆的事情等着解决呢,和马帮之间的战争已经拉开了帷幕,接下来必定是一番腥风血雨。

    饭吃的很沉默,林昆边吃便琢磨着该如何和马锦魁斗,马帮毕竟不同于疯皇集团,疯彪当初完全是低谷了林昆,就凭他自己手下的那四个打手,根本斗不过林昆的,结果被林昆单枪匹马一口气将整个疯皇集团捣毁了。

    和疯彪比起来,马锦魁是个正常人,疯彪太过狂妄自大,而马锦魁一直都是一个谨慎的人,有了疯彪的前车之鉴,再加上有冈司这条线,马锦魁硬是咬牙把冈司这个岛国三大佣兵之一的牛人给搬了过来。

    三年前和冈司交过手,林昆深知到这个忍者佣兵的可怕,忍术就好比华夏的杂技,总是有些奇异的招数,但忍术又从质上不同于杂技,最根本的就在于杂技不能杀人,而忍术能杀人,且往往是杀人于无形中。

    林昆夹起了一个摆在蒋叶丽面前的红辣椒,放在嘴里咯吱咯吱的嚼了起来,本来沾一点就会辣的令人受不了的辣椒,却被他嚼的津津有味。

    那辣椒本来蒋叶丽刚要夹着吃的,结果只能看着对面这货嚼的津津有味,还一副很深沉的样子,蒋叶丽终于忍不住开口,问道:“好吃么?”

    林昆所问非所答的道:“吃太多辣的容易长痘痘,美女应该注意保养。”

    蒋叶丽横了他一眼,道:“你管我长不长痘痘。”

    林昆一副很认真的表情道:“怎么不管,你长痘痘直接影响到我的审美。”

    蒋叶丽道:“这么说,我要是长痘痘不漂亮了,你就不喜欢了是不是?”

    林昆嘿嘿的笑了起来,道:“当然不是了,我喜欢的是你的那儿……”说着,目光轻佻的看向了蒋叶丽鼓鼓的胸口,一副色眯眯的表情。

    “你!”

    蒋叶丽又好气又好笑的,白了他一眼,“你就不能正经点,这是在外面。”

    “在外面怎么了?”林昆一副无所谓的表情,蒋叶丽道:“你一个大男人耍流氓当然没关系了,我可是女人,女人都很矜持的,你不知道么?”

    林昆眉毛抖动了两下,一副冤枉的表情道:“谁说我大白天耍流氓了,我喜欢的是你的心,不是你胸前的……”

    蒋叶丽直接翻了下白眼,这货也太能猥琐了,猥琐也就算了,还学会声东击西了?明明心里想的就是自己的奶,嘴上却偏偏是生在奶后面的心……

    这可真是够不要脸的。

    吃晚饭从饭店里出来,就因为林昆说吃辣椒容易长痘痘,蒋叶丽还真就少吃了两颗,蒋叶丽的祖籍不是四川,但吃辣的本事可不亚于四川人。

    坐上车之后,蒋叶丽突然看着林昆问:“阿昆,这次你有多大把握?”

    林昆发动了车子,望着前方,双手放在方向盘上,嘴角微微一笑,转过头看着蒋叶丽,道:“真有多大的把握我自己也不知道,马帮不好对付。”

    林昆脸上的笑容很温馨,让蒋叶丽一点压迫感也没有,但她心里却清楚的知道,‘马帮不好对付’这句话从林昆的嘴里说出来代表着什么。

    怎么说也是在南城区的道上混了这么多年,对南城区各个帮派间的认识,蒋叶丽比林昆更清楚,她知道马锦魁比疯彪要厉害的多,两个人如果真的放在一起比较,疯彪顶多是一条会咬人的疯狗,而马锦魁是一只老狐狸。

    蒋叶丽忽然感觉好担心,她担心林昆会出事,一双眼睛中充满乞求的看着林昆,说:“真的斗不过的话,咱们不跟他斗了,大不了给他点好处。”

    林昆嘴角的笑容突然深邃起来,深邃中带着一股说不出的诡异与贪婪,语气平静的道:“怎么可能不斗呢,那可不是我的性格,要是连他一个马锦魁我都摆平不了,以后还怎么在南城区混,南城区的这片势力要怎么统一?”

    说完,林昆俯身过来吻了一下蒋叶丽的唇,贴着唇边语气温柔的说:“放心吧,你看中的男人不会那么孬的。”

    蒋叶丽脸上的表情有些惊讶,有些僵硬,她从不认为林昆孬,也知道林昆是个有抱负的人,但从未想过他心中会藏着要将南城区统一的决心,统一了南城区之后,那接下来呢?

    “以后呢?”蒋叶丽不自禁的问道。

    “以后?”林昆轻轻的抱着她的脸颊,嘴角勾起一丝轻佻的笑容,道:“以后我打算弄个中港市的地下皇帝坐坐,给中港市的地下世界定一个新规矩。”

    蒋叶丽脸上的表情平静且僵硬,她此时心里的感觉除了震惊之外隐隐的还有着一丝憧憬,她真心希望看到眼前的这个男人成为中港市地下世界的第一人,为中港市的地下世界开辟出一段新的篇章流传百年……

    第三百九十四章 胡欢

    马锦魁在办公室里一直坐到天亮,他给冈司的那四名手下安排在了市中心医院最好的病房里,花多少钱对于他来说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他一定要赢得这一场战争,这一场战争他如果赢了,马帮的实力会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进而就有可能一举壮大下去,把斧头帮和光头党给吞并了。

    实际上不光林昆有统一南城区的野心,马锦魁也有,除了马锦魁之外,斧头帮的老大李富和光头党的老大张磊,他们哪个没有这个野心?只不过平常大家都习惯相安无事,你赚的你钱,我赚我的钱,大家伙实力都差不多,谁也不当出头鸟第一个站出来挑事,除非哪一方的实力突然强大起来,强大到占绝对优势的地步,否则没有人愿意冒险当出头鸟。

    不光是南城区,也包括整个中港市,甚至全华夏各地的黑道帮派都一样,平常看似平静的地下世界,实际上往往埋藏了这座城市里最大的野心。

    帮派之间的斗争不打响则已,一旦打响了那绝对是一片腥风血雨的浩劫。

    马锦魁在他的办公室里吃过了午饭,叫上了秘书陪他出去,他的秘书叫胡欢,胡欢在中港市的道上绝对算得上是狠人一枚,当大哥的身边往往都有一条恶犬,过去被林昆灭了的疯彪有‘豺狼虎豹’四条恶犬,而马锦魁只有胡欢这一条恶犬,胡欢平时都是神龙见首不见尾的,马锦魁把他隐藏的很好,偶尔出一下面,必定会替马锦魁摆平大事。

    有好事的人曾拿胡欢和疯彪手下的四条恶犬比较,得出的结论是,马锦魁的这一条恶犬,比疯彪的四条恶犬加到一起还要‘恶’,具体恶到什么程度还不好说。

    马锦魁平常外出,只会带普通的小弟,一般会带五到十人,除非遇到了大事,才会把胡欢给叫出来带在身边。

    胡欢今年三十多岁,也就一米七的个头,凹眼鹰鼻,相貌凶狠,皮肤天然的古铜色,身材算不上有多健壮,但会给人一股很有爆炸性的感觉。

    胡欢的过去是一个迷,有说他是和尚出身,受不了寺院的清规戒律,从佛门中叛逃了出来,做了一个恶贯满盈的花和尚,但却从未见过他的头顶上有戒疤;也有说他的过去是一个道士,同样是无法一心念善,被逐出了道门,凭借着手上的功夫,在这花花世界里打出了一番天地。

    当然,关于胡欢的过去说法还有很多,也有说他过去是杀手的,也有说是军人出身的,也有说他的过去是一名跨国归来的顶尖雇佣兵……

    不论哪一种说法,在没有根据的情况下,只是越来越让人觉得他神秘,越神秘就越可怕,中港市道上的这些大佬们都对其讳莫如深,也正因为有胡欢的存在,正常的情况下,这些大佬们都不愿意得罪马锦魁。

    别人不敢得罪那是别人的事,林昆才不惯他那毛病呢,换句话说,你马锦魁的恶犬再牛x,跟我林昆有一毛钱的关系啊,老子根本就不认识他!

    再说了,咱们林大兵王的三观很明确,平常的自己稍微受点气不算啥,就当做是遇到傻缺了,关键有人要是敢打自己老婆孩子的主意,那可以很明确的告诉他,死定了!

    马锦魁带着胡欢坐进了他的那辆s级的奔驰车里,胡欢开车,马锦魁坐在后面,这一次出行只有他们两个人,马帮里看到的人都知道,大哥这是要带着欢哥去办大事了,隐隐的一阵凉飕飕的气息浸入了每个人的心里。

    车子停在了张磊的私人会所门口,胡欢下车开门,马锦魁锃亮的皮鞋落地,此时阳光鼎盛,照在这两人的身上,可不知为何却一点暖意也没有。

    张磊的私人会所门口站着两个把门的小弟,这两个小弟都是跟着张磊有些年的,他们认得马锦魁,知道这是马帮的大哥,至于马锦魁身边的胡欢,这两个小弟虽然没有见过,但通过道上的传闻以及胡欢身上的气势也猜的差不多。

    这两个小弟全都一脸的警惕如临大敌,看着马锦魁问:“马老大,有什么事么?”

    马锦魁面无表情的道:“我要见你们老大。”

    两个小弟道:“你有预约么?”

    不等马锦魁再开口,刚才还低着头的胡欢,目光陡然间锐利如刀的向这两个小弟看了过来,这两个小弟马上浑身一哆嗦,一阵强大的气势将他们逼迫的不由的倒退了一步,但两人还是咬牙道:“没有预约,谁都不能见我们大哥。”

    马锦魁嘴角玩味的冷笑,胡欢直接上前一步,呼呼的两巴掌挥出,就见空气中两道虚影一闪,啪啪的两声脆响应声响起,门口的这两个小弟同时闷哼一声,身体猛的向旁边一趔趄,一个直接摔倒在地,另一个撞在了门框上。

    “你,你们居然敢放肆!”撞在门框上的小弟扶着门框站起来,嘴角溢着鲜血痛恨道。

    他的话音刚落,胡欢的脚就踹了过来,直接把他整个人像是皮球一样给踹飞了,滚到了地上之后,两眼一翻白直接昏死了过去,毛反抗力都没有了。

    另一个小弟想要开口,可看到自己同伴的下场后,脸色铁青的将剩下的话全都硬生生的咽了下去,马锦魁老奸巨猾的一笑,“小兄弟,通报一声?”

    倒在地上的小弟赶紧踉踉跄跄的爬了起来,头也不回的跑进了私人会所里。

    两分钟不到,刚刚跑进会所里的小弟被人一脚从里面踹出来了,倒在地上一个跟头滚在了马锦魁的脚下,马锦魁眉头一蹙,向会所里看去,只见张磊气势汹汹的走出来,脸上的表情凶煞凛人,也不看马锦魁,一双眼睛盯着地上的小弟就叱骂道:“md混账东西,马老大来了你都敢拦,白养你这么多年了,一点眼力见都没有,还不赶紧向马老大道歉!”

    这小弟被踹的嘴角流血,爬起来跪在马锦魁的面前哀求道:“马老大原谅,小的知道错了……”

    马锦魁唇角一笑,他当然看出来了这是一出苦肉计,笑着拍拍小弟的肩膀,道:“小兄弟起来吧,这事错不在你,主要是我没提前预约。”

    跪在地上的小弟回过头看看张磊,心里头拿不定注意,张磊亮开嗓门骂道:“还愣什么愣,木头啊,还不赶紧谢谢马老大大人不记小人过!”

    这小弟跪在地上连连道谢:“谢谢马老大,谢谢马老大……”

    张磊笑着向马锦魁走过来,身后跟五个身高马大的壮汉,这五个壮汉身上的气势也都不一般,绝不是普通道上的打手,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五个人的手上都是有功夫的。

    “马老大,咱们好久都没见面了,看你红光满面的,最近一定遇到了不少好事。”张磊哈哈的笑道,笑的有点虚假,表面上很热情,实际上他和马锦魁的心里都知道,自己都恨不得早点把对方给废掉了!

    “是啊,张兄弟,咱们有段时间没见了,你倒也真能说笑,我能遇上什么好事,就是遇上了好事,也得需要兄弟你的帮忙才行啊,这年头吃独食死的快,我可不敢轻易的吃独食。”马锦魁皮笑肉不笑的回道。

    张磊笑道:“马老大,你这是谦虚了,就凭你的资格和资历,在咱们南城区还不横着走呀,有谁敢出来拦你的道,你跟兄弟我说一声,我马上要他好看!来来来,咱们先不说这些打打杀杀的,先到里面喝点东西。”

    这张磊也绝对是奸猾之辈,刚刚把马锦魁给捧的老高,说的那番话就好似为了马锦魁可以两肋插刀一样,不等马锦魁顺着话题开口,他马上又将话题给岔开了。

    张磊站在到一旁让路,做出一副请的手势,马锦魁抬脚就往里面走,有胡欢在身边,别说是一个小小的私人会所,就是龙潭虎穴他都敢闯。

    胡欢跟着也往里面走,张磊看着胡欢突然咦了一声,奸佞的笑着说:“这位就是马老大身边的金牌保镖胡欢兄弟吧,更是好久都没见着了,胡欢兄弟风采更盛呀。”

    胡欢性格孤傲,几乎除了马锦魁之外,别人都不放在眼里,根本就没怎么搭理张磊,鼻腔里冷哼一声,淡淡的说:“谢谢张老大的夸奖。”

    张磊眼睛微微一眯,呵呵的笑道:“胡欢兄弟,你可真客气呀,我一直都佩服你的身手,也惭愧从来也没见识过,只听道上的人夸起过,今个我这正好新招了几个兄弟,你帮我测试测试他们的能力如何咋样?”

    说着,张磊将目光看向了跟在他身后的五个壮汉,这几个就是他新招的小弟?

    胡欢看向五个壮汉,目光里藏不住的轻蔑,五个壮汉则同样一副轻蔑的表情看着他,很显然双方都彼此瞧不起。

    胡欢没有开口,而是将目光看向了马锦魁,他跟着马锦魁出来的时候,一切都听从马锦魁的安排。

    马锦魁看看胡欢,又看看那五个壮汉,最后将目光看向了满面笑容的张磊,心说这小子是有意想要杀自己的威风,让他的手下来斗自己的手下,不过就凭眼前这五个傻大个就能斗得过胡欢,马锦魁还真就不信!

    马锦魁冲胡欢点点头,笑着说:“既然张老大开口了,这个忙咱还是该帮的。”

    胡欢嘴角冷的一笑,转过头冲张磊道:“张老大,我胡欢手上没个轻重,到时候要是伤到了你的小弟,你可不准追究我的责任,成不?”

    张磊哈哈笑道:“那是当然的,拳脚无情嘛,就比如说你胡欢兄弟受伤了,你也不能追究我这五个新小弟的责任,对吧。”

    一行人走进了张磊的私人会所里,这间会所从装修各方面来讲,都不是针对大众消费的,否则也不会称之为私人会所,会所的地下室被张磊精心的装修了一番,地下室的中央矗立了一个拳台,完全是按照世界级的wwe格斗擂台布置的,这要从张磊的爱好说起,他本身就是一个格斗迷,搭建这个擂台是为了自己娱乐,另外也用作选拔小弟,定期的他会在帮派内部举行格斗比赛,能赢得最终比赛的会被得到重用,相反如果成绩太差的,直接就会被从帮派中除名,常年经过这种优胜劣汰的方式选拔后,张磊手底下的这些小弟的手上差不多都有些功夫。

    如果说马锦魁的可怕之处在于他的手底下有一个胡欢,而张磊的可怕之处就在于他的手底下有一群能打的小弟,单打独斗这些小弟肯定不是最强的,但一旦抱起团来团战,单靠一己之力的一方肯定处于下风。

    张磊直接把马锦魁和胡欢带到了地下一层,这地下一层的装修可以说整个会所里最豪华的地方,里面的装修布局风格都是按照wwe来的,包括擂台上还配置了专门的裁判员,穿着黑裤子白衬衫,脖子上系了个领结……

    第三百九十五章 擂台斗

    身为南城区的四个大佬之一的马锦魁,过去听说过张磊有一个豪华的地下拳台,但由于拳台一直是不对外的,所以一直也没有机会见识过,来到拳台的跟前时,他脸上的表情平静,可心里头着实惊讶不小,他万万没想到,平时一身匪气的光头张磊居然投入了这么大的手笔,要知道这专业拳台的造价可是不菲的,就这么四四方方大的一小块地方,严格说有二十个平方,再加上周围的装潢布置,总价绝不下于千万。

    马锦魁年轻的时候在装修公司干过,这么多年对装修行业一直也都有关注,对于特定的装修材质的价位以及其成品的价格,心里头清楚的很。

    据马锦魁所知,张磊是一个算计极其精明的人,他肯出这么多钱来布置这么一个拳台,足以看出他对格斗这方面是由心的热爱,且爱的很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