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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无乡_分节阅读_267

      他俩人走过两条街口,回头见身后无人跟来,严岑便直起身来,不再将重量都压在许暮洲身上。

    “好好一个差事,你就这么平白让他?”许暮洲捏了捏手臂,说道:“如果你去回话不是更稳妥吗。”

    “谁要给他下跪。”严岑哼了一声:“没得丢人。”

    许暮洲:“……”

    好像确实是严岑的思维模式——只吃自己想吃的亏。

    “先前在灵堂内遇到的那个黑衣太监,你这么将他放跑,不怕打草惊蛇吗?”许暮洲问:“咱俩在灵堂中说得那些话,恐怕都被他听了个清楚。”

    “不会的。”严岑很笃定:“这世界上,人都是想活的。他来灵堂不是来偷听我们说话的,必定是有别的要事在身。如果他将我们的谈话告诉露贵妃,但又没完成自己的使命,很容易会被猜到是中途出了岔子。这后宫中的女人脑子好得很,心也够狠,不会放着大把柄在外头。黑衣人是她的心腹,想必了解她,大概率不会说。”

    “何况如果是说了也无所谓,这消息来路不正,露贵妃不会告诉卫文轩的。何况明日天一亮,卫文轩那就会收到我给出的消息。如果咱俩说得那些‘大逆不道’的话真的闹到卫文轩那去,一个是他的心腹,一个是他的爱妃,互相指证的时候,就看谁更受信任了。”严岑笑了笑,说道:“只要卫文轩不知道,这后宫里谁知道都无所谓。露贵妃说不定还是宋雪瑶的执念目标,怕她做什么。”

    严岑一向是这样,他看起来总是随心所欲,任务做得潇洒无比,一副从来不被规矩束缚的模样。但实际上好像什么事都在他的掌控之中,不必过多在意一样。

    许暮洲沉默下来。

    严岑很擅长掌握人心,这是许暮洲观察而来的。跟许暮洲的细心敏锐不一样,严岑更加适合掌控大局,也擅长拿捏人心。

    这当然是个非常厉害的能力,但如果转过头来落到自己身上,就不那么好玩了。

    严岑越展现出这种高超的能力,许暮洲就觉得越难受。因为严岑能精准地看透别人,当然也能看懂许暮洲。

    换而言之,在他们产生分歧的那个问题上,严岑的独断专行可能是建立在对许暮洲的了解上的。

    严岑跳过了中间的所有过程,看到了未来许暮洲的最终选择,然后把它作为了问题的答案。

    许暮洲心烦意乱,总觉得有种自己跟自己打擂台的感觉。

    他们来的时候这条路走了一个小时,因为严岑受了伤,回去的时间要比来时更长一些。

    这一路上大半的时间许暮洲都在沉默,严岑像是知道他在想什么,也不出声打扰,两个人心思各异地走了一个半小时,许暮洲才把严岑送进他的卧房。

    夜深人静又没有正事可干的时候最容易胡思乱想,许暮洲心里乱得很,他其实早前就想好了要怎么处理这件事。

    许暮洲活了二十几年,严岑是第一个让他能全心全意感觉到“喜欢”是什么滋味的人。

    如果他们相处的时间注定是有限的,许暮洲也不想把时间浪费在赌气上。

    许暮洲在想,他就应该从现在开始跟严岑好好的谈恋爱,拥抱、接吻,或者做点更亲密的事,然后在分离到来的时候默契的跟对方分手,把这段爱情结束在最美的时候,然后跟严岑潇潇洒洒地各自回归正轨。不要像宋妍和秦薇那样,搞得惨烈无比。

    但这些话在许暮洲嘴边打了好几个转,他都说不出口。

    许暮洲脑子里乱七八糟,身体还在机械地听从严岑的吩咐,从柜子里翻出金疮药和干净的白布。他将这些东西胡乱收拢好,往严岑身边一放,习惯性转身想走。

    谁知严岑地拉住了他。

    “走什么?”严岑笑着看向他。

    许暮洲没有说话。

    “你不是一直想知道,你来永无乡之前我为什么会在任务中意外身亡吗?”严岑笑着看向他:“留下来,我告诉你。”

    第142章长生天(十二)

    许暮洲脚步一顿,顿时走不动路了。

    他回过头看向严岑,对方正支着床上的小炕桌,笑着看他,仿佛笃定他会留下来一样。

    许暮洲:“……”

    如果可以,他非常想诚恳地告诉严岑,这种行为放在现代社会里不叫“胸有成竹”,叫“拱火”。

    许暮洲自认为自己是个非常理智且冷静的成年男人,如果现在换成个热恋期的少女站在这,严岑马上就得遭受“你是不是觉得是我在无理取闹”,“你以为很了解我吗”,“你到底知不知道自己错在哪”的夺命三连发。

    但也恰恰因为这个,许暮洲忽然发现一个问题——严岑这人的情感模块少根筋,他好像非常不善于应对恋爱中的“吵架”以及后续的“和好”流程。

    许暮洲深刻怀疑,严岑的恋爱经都是这么多年在各个世界线任务中旁观到的,是个非常典型的理论型选手。平时谈情说爱尚且能够应付,现在突然出现了突发状况他就露馅了,整体应对能力只比钢铁直男好那么一丁点——起码他态度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