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节
躺在浴缸里,云青岑缓缓呼出一口气,昨晚对他来说也能算是惊心动魄,他没想到对方有那么强,而对方也只是逃出无间地狱里的一个普通恶鬼而已,云青岑舔了舔嘴角,他现在能感觉体内充沛的力量,下次如果他再对上从无间地狱逃出来的恶鬼,他的胜算会更大,也不会像昨晚一样狼狈。
昨晚能赢,只能说是天时地利。
周旭尧给的刀,韩楠和夫妻鬼在关键时刻给他的身体,都让他能撑到最后。
其中一个环节出问题,他现在就不会在这儿了。
泡完澡后,云青岑回到了房间,他是不需要睡觉的,但云青岑能模拟出活人生活的样子,他一样会觉得肚子饿,一样会困,他可以吃饭睡觉,但这些并不必须。
云青岑睡了整整一天,从下午睡到了第二天早晨,起床的那一刻,云青岑觉得自己“活”过来了。
他用云青的身体固然方便,但那只是个不属于他的躯壳,在那个壳子里他无论做什么都像隔着一层,如同戴上手套,即便手套再轻薄,也总归隔了一层。
云青岑从屋里走出来,他已经换好了衣服,一件黑色的高领毛衣和一条长裤,因为家里有地暖,所以不必穿外套,等他迈出房门,一眼就看到了聚在客厅的厉鬼们。
只不过这次她们可不是心甘情愿来。
“来的这么早?”云青岑低着头戴手表。
他身高不高——在普通人中间算高的,但不能和接近一米九的超模们去比,但他的比例很好,骨骼比一般男性细一些,让他看起来不像他们那么粗莽,因为良好的比例,所以更显得一双腿长。
比起云青的躯壳,他本身也长得更好,双似笑非笑的桃花眼,微翘的嘴唇,精致的鼻子,让他既有东方人的神秘,又有西方人的立体,这两种感觉合二为一,造就了独一无二的他。
云青岑的左眼眼下有一颗痣,很小,像泪痣却又不是泪痣。
这让他在看人的时候总是会让人产生他待着几分悲悯的错觉。
韩楠也是第一次认真打量云青岑的真实面貌。
她从他一出来,眼睛就亮了,鬼是没有限制的,它们能自由出入这世上的所有地方,韩楠就曾经想过远渡重洋,去看看国外的总统过的是什么日子,但又觉得语言不通,就算看到好玩的事说不定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所以帅哥她见得很多,尤其是国内比较出名的那几个,她连人家身上有几颗痣都知道。
——当时跟她一起围观的鬼不少,其中还有男鬼。
但她见过那么多,也不得不承认云青岑无论跟谁比都是最出色的。
且不仅仅是因为脸,云青岑诚然有一张好脸,可这个世界上永远不缺长得好看的人,有些人追求极致的好看,黄金分割,双眼皮大眼睛,一张几乎没有棱角的小巧的脸。
可这样的美多了,就显得千篇一律,能被人记住的,永远都是有特点的美人。
特点在被发掘之前甚至可能是缺点。
比如嘴唇太厚,或棱角太分明,又或者额头太高。
但只有有特点的人,才会被记住。
云青岑不说话不动的时候,就像一个完美的模型——他是美的,但美的不真实。
可当他动起来,就没人能把目光从他身上挪开,韩楠咽了口唾沫,她相信杨三娘说的话了。
这样的人就应该有无数人爱他,奉献一切只为得到他的一个眼神。
他的气质慵懒,又高高在上,好像他站在高处俯瞰众人,人们用尽全力讨好他,才能从他嘴里得到只字片语,他不需要说话,一个眼神就够了。
“老大……”韩楠咽了口口水。
云青岑去厨房接了杯温水,喝了一口之后目光才扫视客厅里的所有厉鬼。
这些厉鬼都是昨晚逃走的,她们得了云青岑的好处,又在关键时刻背叛他,云青岑哪怕真的是个大善人也不会容忍,更何况他还不是。
厉鬼们几乎站成一排,动弹不得,就好像它们在此刻变成了傀儡,而操纵它们的丝线就在云青岑手里。
云青岑把嘴里的温水咽下去,然后和颜悦色地说:“昨晚那么危险,你们想跑我可以理解。”
厉鬼们都露出不敢置信的表情,她们并不了解云青岑,但都知道有能力掌控它们这些厉鬼的人,肯定不会是心胸多宽广的人。
心胸宽广的好人不会走鬼道,更不会走到云青岑这个地步。
云青岑接着说:“我也不惩罚你们,只是从你们那里拿回我给你们的东西。”
他微笑着,声音很轻,也很冷:“你们没意见吧?”
厉鬼们忽然松了口气,她们从云青岑手里得到的也不过是云青岑分出来的一点戾气,有很好,没有也不影响什么,就是弱了点,不过身为厉鬼,就算弱一点也依旧能好好“活”下去。
韩楠在旁边嗤笑:“老大,你跟它们废话什么?一群孬种。”
杨三娘第一次帮腔,反正她没逃她光荣,她还发挥了作用,现在又重新有了躯干四肢,忙不迭地点头说:“就是,一群孬种,废物,我只有头的时候都比它们强!”
说完以后,杨三娘仰起头,觉得自己此刻帅得要命。
云青岑倒是不像她们一样“粗鲁”,反而态度很好地说:“那我就收回来了。”
他甚至没有动作,上百厉鬼就忽然被黑气破体而出,它们甚至还来不及反应,没能留下“遗言”,就随着黑气的离体化为一缕飞烟,然后随着黑气一起没入云青岑的身体。
大清早的开胃菜。
云青岑勉强满意。
以前这么多鬼都够他吃饱了,现在却觉得只是塞了个牙缝。
他看向韩楠她们,韩楠被云青岑眼波一扫,整个人都醉了,她一反刚刚尖锐粗暴的样子,难得温柔小意了起来,声音轻柔地说:“老大,我们接下来做什么?”
云青岑轻笑了一声:“不干什么,给你们放个假。”
实际上是他自己需要时间消化,但他不会这么说。
他喜欢韩楠,听话的鬼只要他想,他就能找到,无论是威逼还是利诱,总有掌握它们的方法,但能灵活变通,既为他做事又能有自己脑子的鬼不多,比如杨三娘,真的遇到事情的时候,她不怎么利用自己的优势。
杨三娘固然听话,但听话不代表好用。
韩楠不同,她是因为自己的意志追随的云青岑,正因为是她自己的选择,所以她才会为云青岑做更多,考虑更多,云青岑喜欢这样的鬼,这样的追随者。
她并不企图从云青岑身上获得什么,她追随云青岑只是因为她想这么做,她甚至不在乎云青岑喜不喜欢她。
她只是这么想了,然后就这么做。
让云青岑更喜欢她了。
云青岑从没有偏爱过谁,任何人在他眼里都是一样的,他们在他身上付出多少,都企图能翻倍收回去,就像傅明睿他们,他们在他身上花钱花时间,都只是妄图从他那里得到爱情。
人们一边说着可以为了某个人某件事付出一切不求回报,可如果真的没有回报,他们就会恼羞成怒。
哪怕只是他们单方面的付出。
云青岑见过不少这样的例子,他高中时期有个男同学,“爱”上了同班一个女同学,每天给女生带早餐,给女生写情书,女生从来不吃他买的早餐,情书也从来不回,甚至拒绝过他数次,但他在最后一次被拒绝后就换了脸。
他到处跟人说这个女生就是拜金女,说女生放荡,跟好几个男同学发生过关系——还是同时。
甚至造谣她喝醉酒被轮奸。
那个女生在高二的时候转学了。
而男生在追求她的时候,也高喊着“我愿意为你付出,我心甘情愿,哪怕你不答应我”。
人都是贪心的,有了一就想要十,有了十就想要百。
比如他刚“复活”时去找了傅明睿,傅明睿最开始不也对他百依百顺吗?但是过不了多久,傅明睿就开始妄想掌控他,把他变成独属于傅明睿的金丝雀。
更别说赵鹤轩秦毅周旭尧他们了。
在云青岑眼里,他们和普通人没什么两样,唯一的区别大概就是他们比普通人有钱一点,长得好一点。
但他们都不能让他心动。
云青岑看了眼韩楠:“既然你们无所事事,不如帮我做件事。”
韩楠马上兴奋起来:“什么事?”
就连妻鬼都一脸向往的看着他,只有杨三娘和夫鬼瑟瑟发抖。
“去帮我把这几个地址核对一下。”云青岑把写好地址的纸交给了韩楠,“小心一点,帮我看看这些地址有几个是真的,哪些地方真的有像昨晚的恶鬼一样,甚至比他还强的鬼。”
韩楠双手捧着那张纸,像是捧着黄金,她的眼睛亮得不可思议,然后转头看了眼杨三娘。
杨三娘大惊失色:“妾、妾要跟着……”
韩楠很不客气:“难道当了鬼你还想过大家闺秀的日子?能不能有点梦想?”
杨三娘:“……”
妻鬼倒是说:“我跟你们一起去,还有我老公。”
她老公脸上写满了不乐意,但老婆现在这么凶,他再不乐意也没办法。
云青岑看着他们离开之后才去吃早餐,午餐是叫的外卖,下午云青岑又给周旭尧打了电话,跟他报了个平安——他手机都快被周旭尧打爆了。
这栋楼又是非住户不能进。
周旭尧听云青岑轻描淡写的说完之后才松了口气:“幸好你没出事。”
“我晚上过来找你?”周旭尧试探性的问。
但云青岑立马回绝了他:“不用了,鹤轩约我今晚去看音乐剧。”
周旭尧:“……他可真闲。”
云青岑笑道:“好了,酸味都要溢出来了,你明天早上来见我吧,早上七点,正好我们能一起吃个早饭,顺便给你一个惊喜。”
至于惊喜是什么,云青岑没有直接说出来,但等周旭尧见到他,自然就知道了。
赵鹤轩来的时候是下午四点半,歌剧则是晚上七点开演,中间的时间够他们俩吃一顿晚餐。
云青岑穿着很随意,他换了一身更青春一点的衣服,银白色的棒球服配牛仔裤,还戴了一顶鸭舌帽,穿着这样去看音乐剧的估计不多,毕竟赵鹤轩订的票,去的人就算不是西装革履也不会差到哪里去。
但云青岑不在乎,他甚至觉得这个世界已经没有多少能限制他的东西了。
对于感情游戏他也失去了兴趣,至于表演欲——等碰上了让他想表演的人再说吧。
云青岑下楼后几乎是立刻就看到了等在街边的赵鹤轩,赵鹤轩果然像他想的一样,穿着一身西装,但并不是非常正式的黑西装,而是略带休闲风的日常西装,天气渐冷,只穿西装已经有些凉了,但赵鹤轩似乎浑然不觉。
直到云青岑快要走到赵鹤轩面前的时候,赵鹤轩才像是忽然被人打醒了一样。
云青岑摘下帽子,抬眼对赵鹤轩笑道:“怎么,十多年没见这张脸,认不出来了?”
此时的云青岑脸上依旧没有什么血色,但这无损他的俊美,反而因为苍白更加了几分神秘,他冲赵鹤轩眨眼,赵鹤轩却说不出一句话来。
云青岑:“嗯?怎么不说话?吓到了?”
赵鹤轩的表情很古怪,像是想笑,又像是想哭,最终他靠在车门上,擦掉了眼角的泪,然后冲云青岑笑:“我只是有点被吓住了。”
他当然记得云青岑的脸,这张脸刻在他的脑子里,心脏上,刻在他的灵魂深处,让他一秒都忘不掉。
这张脸既是他的美梦,也是他的噩梦。
赵鹤轩深吸一口气,然后缓缓吐出来:“先上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