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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36章逃离束缚

      六月,太阳炙烤着大地,南方火热。

    如此炎热的夜晚,要是能和梁凤书在溪水里滚一回,定然是无比凉爽,我已经两个月没有和她去大树下的溪水里了。但这两个月并不影响我们体会最珍贵的快乐,在午饭后办公室里的人都瞌睡时,我们在楼梯靠近楼顶的最后一层,施展着不同的高难度姿势。

    那种感觉特别刺激,以为会有人上来撞见,但从没有被人撞见过,下一次做的时候,依然会担心被撞见。穿着黑色职业西服套装的梁凤书特别让我着迷,觉得比在大树下什么都不穿更美,怎能不让我激动,她会满足我所有的要求,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从不拒绝。

    燥热的宿舍里风也是热的,同宿舍的人发出的膻味更加的浓,而我知道,马上就要离开这鬼地方了。就在白天,我们在楼梯上做完以后,梁凤书告诉我一个惊喜万分的消息:“麦子,明天早上四点,在厂门口等我,千万别忘了。”

    看着她一脸的认真,我以为是要改白天乐为晨乐了:“凌晨四点,大树下有点凉哦,我是无所谓,做完上班,不是会影响你的衣着整齐吗?”

    当然,我是故意这样说的,她却认真起来,靠着我叹一口气:“哎,我是爱上了一个什么人哦,脑子里就那一件事吗?什么时候是个够呢?”

    “这事能够吗?凤书,我如此的异于常人,你如此的美丽诱人,定要做到地老天荒,最好一天都别浪费。”

    她站起来,先整理齐膝裙,再整理上装,完美无瑕,一把拉起我,给我也整理好,边整理边说:“正是如你所愿了,以后我们再不用偷偷摸摸,一天都不浪费,证件都办好了,你的身份证我早已取出来,明天早上,轻装出发,你也没什么重要东西,千万记得,别睡过头了。”

    自我们决定逃离时,她问我去哪里,我只说了“深圳”后,从此我再没有关心过这件事,应该说,自我和她好上以后,所有事情都是她在办,连工资都是她帮我领走放起来了,我对她是很放心的。没什么可失去,也就没什么需要担心,我生活得很惬意,有了梁凤书,就像有了全能管家,而且是可以让我非常快乐的漂亮管家。

    在我的心里,钱是非常重要的,穷苦人出生,从山村到城里,山村哪怕掏一根红薯也能填饱肚子,城里却不行,所有的一切都需要钱,对钱这个事情,我是最重视的,像生命一样重要。也曾那么想过,要是梁凤书拿着我的钱跑了,就像我拿着肖玲玲的钱跑了一样,我又会被打回原型—流浪的野狗,仔细再一想,梁凤书跟其他人不一样,一来我每月就那么点工资,除掉吃饭以及日常开销,也剩不下几个钱,再者,是我把她从女孩变成了女人,当然,也是她把我从男孩变成了男人。

    世道浑浊,用陶春兰的话说:“人心隔肚皮,谁也不能信。”可是我相信梁凤书。

    一夜舍不得睡,看一会儿书,又看一会儿她给我买的电子表。

    东方的天空刚刚露出一道白色的亮边,我们的摩托车已经飞驰在去往深圳的路上,我紧紧的抱着她的腰,激动万分,在清凉的风中,一直向南飞。

    一九九七年六月,离香港回归还有不到一个月,我终于到达了离家时选定的目的地,在梁凤书的谋划下,一切都很顺利,所有证件齐全,我们携手并肩、无所畏惧的走在深圳的街头,我激情豪迈的唱起来:“一九七九年,那是一个春天,有一位老人在中国的南海边画了一个圈……”

    一九七九年春天来到这个世界的我,历经山村十六年贫穷,历经一年野狗般的生活,享受了半年爱情的滋养,终于到达老人画的这个圈里了,怎能不高兴万分?这里是改革开放的最前沿,是带着全国人民奔向富裕的火车头,人生的第一个愿望实现了。

    看着兴奋无比的我,梁凤书也显得开心无比,她说:“应该唱《走进新时达》,我们走进了我们的新时代。”

    满大街都放着《走进新时代》,还有另一首《东方之珠》,香港即将回归的喜悦塞满了整个城市。

    在一家旅馆住下来,我看到梁凤书的脸上洋溢着从来没有的光彩,她终于是自由了,虽然一路骑摩托车让她有些疲倦。我们兴奋的紧紧搂在一起,迫不及待的好一番折腾,完事后,四仰八叉的躺着,无比舒坦,洗澡时,她说:“麦子,我们先什么也不想,好好的玩上一段时间,等香港回归以后,再做打算。”

    我依然是露出穷苦人的相来:“钱够吗?”其实,就算钱不够,我又能有什么办法呢?

    “不用担心,一切都在掌握之中。”听着她非常自信的话,我仿佛看到诸葛孔明再世,运筹帷幄之间、决胜千里之外。

    终于折腾饿了,下楼去吃饭时,摩托车不见了,梁凤书依然是潇洒的说道:“不要啦,就当是送给深圳的见面礼了,以后我们不骑摩托车,等有钱了买汽车。”她总是比我大气,她是英姿飒爽的女豪杰。

    楼更高,车更多,这是我费尽周折到达深圳的感觉。

    从银行出来,她把带的一笔“巨款”存进银行,用的是我的身份证,于是,我有了第一个银行账户,看着上面的数字,我激动万分,那些钱够我在山村里建好几座房子。那时的银行系统不像现在,只要账户上有钱,走遍天下都能取。跨区域汇兑需要几道手续,我们是逃出来的,所有的现金都是梁凤书贴身带出来,我无法想象她有过怎样的准备过程,在逃出来以前,她把那些现金都放在何处,当然,我似乎是不用担心的,她总是能把事情做得如此完美。

    我盯着一串数字没看几秒钟,她拿过存在放在她的包里,温柔的说:“麦子,这是我们共同的钱,名字是存在你账户上,可是这存折得我放着。”

    突然想起,肖玲玲和我也曾有一笔共同的钱,但是我独自带着跑了,尽管这样想,我能确定梁凤书不会带着我们的钱跑了。

    她见我有些发愣,一定是看出我这个穷小子的小心眼了,低声问道:“不放心吗?”她拍拍前面的小背包:“放心吧,谁也夺不去。”

    我很怕伤了她的心,我是明白她苦楚的人,只是我们从不说她心里那些悲凉,她明白我明白她,所以不用说。如果我怀疑她会拿着钱跑了,她该多伤心啊!听她并无此意,我马上说:“凤书,等我们要用钱时,能取出来吗?”

    她又开心的笑起来,而我是故意那样说的,那样说了她会开心,我这个会算命看相的人,好像天然就能看透人的心思,那时的我虽然对外面的世界还很懵懂,可察言观色的本事已经不容小觑。自小就是看着旁人脸色长大的人,能不知道吗?

    在她笑的时候,我已经明白过来为什么存我的名字,她是担心被家里查到,依然担心问道:“你家里一定能知道是和我跑了,存我的名字钱就安全吗?”

    “放心吧,她们没有权利调查你,再说了,我给家里留了一封长长的信,他们看了会明白的。”

    我没有继续问下去,不知道她给家里留下一封怎样的信,我想,怎样的信也无法让家里原谅她的,她现在“众叛亲离”后只有我了,突然觉得自己那么重要,我以后必须得对她好。不禁回想当初,肖玲玲就没有有这个勇气,她比我还小。

    梁凤书脸上看不到丝毫忧愁,就像获得了新生。

    天那么热,我们好像有无穷的能量玩耍,这个城市让我们看不够。

    随意的坐上一辆公交车,一直坐到底,再坐回到出发的地方,再上另一辆车,还是如此。我已经不晕车了,一双眼睛觉得都不够用,世界如此繁华,我要在繁华中寻找到自己扎根下去的地方,而繁华好像不认识我。

    城市那么大,人那么多,我那么小,像大海里的鱼虾,我和梁凤书不能相忘江湖,我们要相濡以沫。

    在工厂,她是得天独厚的当地人,她是那片海里能翻起一些浪花的鱼,可是她为了我这只小虾米,我们一起来到一片陌生地,她和我一样成为身在异乡的求索者,我们自由了,可是我们变得更渺小。

    她在笑,我能看见她心里的泪,她坚强得像一座山,她的手在我手里显得很柔软,我却依然是一个风雨飘摇中的小鸟,没有一双大翅膀可以让她依靠,把怜悯、愧疚和希望放在心里,我要陪她一起笑。

    我们租下一个房间,我们有了一个窝,窝虽小,足可以放下我们两个。我们抛弃了大树下,抛弃了小溪边,抛弃了让人战战兢兢的楼梯,在我们的窝里更加挥洒自如,我们说过“不浪费每一天”。我们自由自在的爱,无所顾忌的做,年青的我们不知疲倦,我们缠绵在一起就不想分开,在我们简陋的窝里,我们情比金坚,沉迷爱恋。

    那时候,我们已经崇尚简单的生活,拥有的所有一切只需要两个背包就可以带走,能自由相爱,其它都可以不要,年轻真好。

    我们终于可以一起去夜市逛书摊,不存书是我们约定的原则,每次四本,她挑两本,我挑两本,看完再买。

    窗外灯火迷离,我们在简陋的窝里谈天说地,从不表露丝毫愁绪,我们靠在一起,我喂她喝一口水,她幸福得紧紧相依。听着不远处的车水马龙,听见窗外惊天动地,她靠着我,我靠着她,只有那个风扇吱吱呀呀的不停旋转,我们平静安然。

    香港回归的那天夜晚,我们在离罗湖桥几条街外和人潮一起激动,我们见证着伟大时刻的到来,我们唱着《走进新时代》,我们终于要开始思考面对未来。

    茫茫都市里,只能从生存开始,虽不畏惧,可我们是稚嫩的青年,我们决定一起去找工作前一晚,我对她说:“凤书,绝不进工厂,流水线太熬人,你会流利的日语,应该找一个体面的工作。”我刚说完,自己就后悔了,马上又说道:“不,我不要你出去工作,外面那些男人坏得很,你在家里看书、写稿子,去投稿,当一个作家。”

    她第一次踌躇着,眼神里全是迷茫,像一个未经世事的小姑娘一样望着我,突然拉着我的手哭起来,一把鼻涕一把泪的说:“麦子,我第一次出远门,我想爷爷奶奶了,他们肯定很失望,他们肯定很伤心,家里人肯定不要我了,我现在只有你了,麦子,我不要和你分开,要是我们不在一个单位工作,我会死的,你不在我身边,我无法坚强。”

    突如其来的泪水弄得我心里乱糟糟,就像一汪平静的清潭,突然跳进一个调皮的孩子,连浪都没有方向。我紧紧的抱着她,我说:“放心吧,我的凤书,我早已知道这个世界的残忍、残酷、还有防不胜防的欺骗,以后的道路再险,我也能护你周全。你忘了吗?我曾在那么艰难中活下来,而且还能存两千块钱,你这辈子我负责,等我们有所成就,我陪你一起回家。”

    十八岁的我,突然想做一个横刀立马的大英雄,或许我的力气不够,或许我的武功不高,面对爱人的泪水,只有坚强。我安慰她说:“凤书,你记得吗?你说你最开始喜欢我,是因为我流落在街头,卧在路灯下时,尚能泰然看书而让你感动,你想想,什么事情能难倒我?我们不会分开的,这一辈子都不会分开。”

    虽然我是凭着勇气说的话,但我知道,我是一个勤劳不怕苦的人,山村那么崎岖的路都走过了,莫非都市的平坦大道能难住我?风雪交加时尚能赤脚前行,在南方温暖的天空下,怎么也不可能更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