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lood(16)
战事来得太突然,国王紧急召见奥斯顿和霍华德将军,密谈过后,宫里有消息传出,国王将派遣由霍华德将军统领,奥斯顿率领骑兵团作为先锋,共计20万大军,于三日后向北方前线进发。
奥斯顿的生日正好在出发前一天,家里办了个小小的家族宴会,既是庆祝他年满20周岁,又算是送别宴。
席上,大家都争着来给他敬酒,奥斯顿明早出发不能喝酒,便以茶代酒一一喝了,无论这些人是真心还是假意,起码在这个时候他们还是一家人。
里昂在一旁冷眼看着,说话不阴不阳:“二弟还没凯旋呢,大家就这样恭维,是不是太早了?”
奥斯顿当做没听到,神色丝毫没有受到影响,老公爵警告地瞥了眼大儿子,示意他少说点话,然后又转向小儿子,问:“今天去宫里见到你姐姐了吗?”
奥斯顿颔首:“见到了。”
“她现在如何?”
“很好,小王子也很好,长得越来越像她了。”提到姐姐,奥斯顿明显话多了些。
老公爵欣慰地点点头,神情有些伤感:“那我就放心了,眼见着你们一个个都长大了,你们的母亲要是还在,一定会很开心。”
宴会散了,奥斯顿回到房间,行李都已经收拾完毕,整整齐齐地码在床边,再过一会他就要到军营里去了。
他习惯性地再次清点要带的东西,清点到随身药物的时候,翻出一个小瓶子,瓶身洁白温润,用的最上等的陶器,这是姐姐亲手给他调的伤药,每次出发前都会塞给他一瓶,看到她因磨药而弄伤的手,他都很心疼,跟她说队里有军医不用那么麻烦,可姐姐每次都很坚持,说给他当个念想也好,要他记得家里还有人在等,一定要好好活着回来。
想到姐姐,他又不可抑制地想起爱德华,不知道他现在过得好不好。
奥斯顿坐在床沿上,对着药瓶子发呆,表情惆怅。
倏而,窗户响了。
奥斯顿抬眸,不知想到什么,神色有些异样,他走到窗户边,手抚着合上的窗扇,微微使力,打开了窗。
一声轻笑传来,紧接着手腕一紧,被另一只微凉的手握住。
余浮看着有些错愕的人,满眼笑意:“惊喜吗?”
奥斯顿蹙眉:“你来做什么?”
余浮几乎悬浮在半空,一手搭在窗台上,一手支腮,直直注视着奥斯顿,眉眼流转间俱是灵动狡黠:“来送生日礼物。”
看着这样的他,奥斯顿的心猛地撞了一下,嘴唇发干:“什么礼物?”
余浮往他身后看了眼,挑眉:“不让客人进去吗?”
奥斯顿不知为何有点紧张,舔了舔干燥的唇缝,但还是微侧开身,让出空间来。
余浮手在窗台上一撑,以一个轻盈无比的姿态翻身入内,落地时大衣下摆随风荡起,在空中划下优雅的弧纹,他将房间打量了一圈,赞道:“房间不错。”
奥斯顿抱臂靠在一旁的桌子边,以身体将桌面上的书籍挡得严严实实,“所以礼物呢?”
余浮笑起来,慢条斯理的从大衣口袋里掏出一个精致的盒子,示意奥斯顿接过。
这是一个暗红色丝绒礼盒,巴掌大小,奥斯顿接过去后,看了余浮一眼,打开。
是那条纯银十字架项链。
奥斯顿把项链取出来,勾起一边唇角,似笑非笑:“礼物?我以为这算是物归原主。”
“是吗?”余浮微笑,缓缓靠近他,“那这样呢?”
他把手上的戒指摘下来,就着奥斯顿的手,把那枚红玫瑰戒指串到了项链上,红宝石与银十字架相撞时,发出清脆的响声。
“这玫瑰纹……”奥斯顿莫名觉得眼熟,似乎在哪里见过,犹豫着问:“难道你……”
“我本名伊登·兰开斯特。”余浮笑着说。
奥斯顿听过这个名字,那是在他刚参军的时候,军队里的前辈们偶尔聊天时会提起,但具体说的什么,因为年代太过久远,他已经记不清。
“为什么给我这个?”奥斯顿不解。
余浮眨眨眼,戏谑:“战神的好运,借你。”
“战神?”奥斯顿好笑,似乎是不信,掀起眼皮子看他,嘴角上扬:“那么它能帮我打胜仗吗?”
“不能。”
“能让我刀枪不入?”
“也不能。”
奥斯顿觉得很有趣,“那它能做什么?”
余浮笑眯了眸子,那模样怎么看都像是在胡言哄骗,凑到他耳边,声线性感暧昧:“或许在你危险的时候,握住它唤我的名字,万一我能听到呢。”
看着他绝美的侧颜,奥斯顿的呼吸停滞了一瞬,心跳陡然加快。
他看见了一座敞开的伊甸园,前途布满鲜花,色彩斑斓的毒蛇盘旋在树梢,用甜美的苹果蛊惑他,引诱他犯下无可救药的罪过。
不,不能这样。
奥斯顿后退一步,垂下眸子,语调淡漠:“多谢阁下的礼物,时间快到了,我得回军营准备,请早些回去吧。”
余浮对他近乎逃避的行为并无不虞,只是意味深长地看他:“那就提前祝子爵大人凯旋而归。”
人已走了许久,奥斯顿却仍站在窗前,将那条项链握得很紧。
……
翌日清晨,庄严肃穆的出征仪式在国王和大主教的主持下圆满完成,到了军队出发的时间,几乎全城的百姓都出门相送,二十几万大军在城民的祝福下浩浩汤汤地出发,只是没人能想到,这仗一打就是三年。
*
三年后。
奥斯顿坐在即将燃尽的篝火前,神情专注地看着掌心的项链,银色十字架和红玫瑰彼此依靠在一起,密不可分。
明日就是最后的决战,结束后就可以回去了,他想。
原本以为最多半年的战事,拖拖拉拉竟打了三年,这三年来他几乎不曾回过威特兰斯,顶多在战事的间隙路过一两次,匆匆而归又匆匆而返,细算起来,他已经很久没见过那人了。
旁边有人往篝火里加了干柴,原本奄奄一息的火渐渐旺了起来,摇曳的火光映亮他半张英俊的脸,隐约瘦了许多,但棱角却更加利落鲜明,眉眼也愈发成熟稳重。
他总算记起关于伊登·兰开斯特的传说,传言中的人惊才绝艳,少时参军,早早便成为一名顶尖骑士,立下战功无数,极年轻时便已被封为公爵,而关于这位年轻公爵的故事却这里匆匆收尾,从此再无后续,有说他死于黑死病,也有说他因叛乱而被秘密处死,说法万千,如今已过了几百年,事实究竟如此早已不可考。
奥斯顿回想起那人的样子,总是难以将记忆里的人与传说中意气风发的年轻公爵重叠在一起,他眼里的伊登,高贵而自矜,俊美又危险,狡猾且善变,时常逼的人乱了分寸。
他不知道他到底经历过什么才变成了如今的模样,只知道那人曾经的一言一行,一颦一笑,三年来一千多个日日夜夜里,在他的脑海中蚀印得深刻鲜明。
越是逃避,越是排斥,便越发无法自抑地想去了解,逐渐熬成扭曲的执念。
以至于他在过去的日子里,动用关系让人秘密关注着伊登,每隔一段时间便给他发一封信,病态地通过别人的眼睛,参与那人的生活——
伊登又新开了几家商铺……伊登新买了座庄园,在里面种满红玫瑰……伊登这段时间在头疼孩子的教育问题,已经换了好几位家庭教师,打算送女儿去最好的贵族学校……伊登和海军总督府的西蒙关系好像更近了,西蒙这次回来还特意给他带礼物……
奥斯顿觉得自己仿佛患上了一场怪病,而治病的是一种使人上瘾的毒.药,他一边病入膏肓,一边又为那毒.药不可自拔,侵蚀得他一颗心千疮百孔,每一处破漏都要用那名为伊登的人来填补。
他从来没想过,自己会思念一个人到要发疯,好在,终于要结束了。
篝火又暗了下去,旁边的人在打瞌睡,拿着干柴的手慢慢松开,奥斯顿捡起柴火扔进火堆,正打算闭上眼养会儿神,忽听一道破音的咆哮:“敌军提前偷袭!快!”
*
胜利的消息传遍威特兰斯的每一个角落,国王大喜,举国欢庆,城里处处张灯结彩喜气洋洋,为迎接大军凯旋做准备。
晚上,余浮坐在莉莉丝的床边,给她讲睡前故事。
“……小美人鱼的姐姐们用美丽的长发与海巫换了一把刀,并告诉小美人鱼,只要将尖刀刺入王子的心脏,让鲜血流到自己的腿上,就能变回人鱼回到海里,否则当第二天太阳从海里升起的那一刻,她就会化为海上的泡沫,可是小美人鱼看着熟睡的王子和公主,最终选择了牺牲自己……”
余浮讲完了,低头却发现莉莉丝仍旧瞪着圆溜溜的眼睛看着自己,不禁疑惑,往常这个时候她都该睡着了才对啊。
“怎么了?”他温声问。
莉莉丝沉默了一下,皱了皱秀气的眉:“我不喜欢这个故事。”
“嗯?”
“小美人鱼一点也不可怜,她为什么不直接告诉王子她爱他?”
“额……或许是她不会说话?”
莉莉丝很认真:“可是表达爱的方式有很多种啊?喜欢就要说出来,这样别人才能知道,这是伊登你教我的。”
余浮着实惊了,莉莉丝才十岁啊,可思想比同龄人成熟了太多!忍不住头疼的同时,不由感叹孩子的教育问题果然是压倒父母的三座大山之首!
莉莉丝继续说,神态像个小大人:“如果我是小美人鱼,我会告诉王子我爱他,是我救了他,为他而来。”她没有说的是,或者她会选择在最后杀死王子,而不是孤独凄惨地变成海上的泡沫。
余浮忘了最后是怎么安抚莉莉丝睡觉的,因为脑子里实在乱,等他一离开她的房间,脸色变得严肃起来,莉莉丝正是懵懂的年纪,但即便是童言无忌,偶尔表现出来的一些言行属实不太像孩子该有的,他没有做过父母,于教育孩子一途算不得精通,是不是该考虑聘请位教育专家了?
莉莉丝十岁了,再过两年就是少女了,他身为男人,即便是父亲的身份,也不该太亲密,他平时与莉莉丝相处时很注意分寸,她也渐渐不再总是缠着他,可睡前故事这条却是怎么也克服不了,只要有一段时间没讲,她就会做噩梦睡不着,哭着来敲他的门。
余浮为教育问题所扰,又反思自己的问题,一晚上翻来覆去没睡好。
隔天早上,好不容易有了睡意,特兰西就来敲门了。
“老爷,凯旋大军提前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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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小美人鱼故事选自安徒生童话《海的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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郁唐看着他爹送来的保镖兼保姆,挑剔的目光把人从头剐到脚,得出结论,这个嬉皮笑脸一身兵痞气的人,除了脸外一无是处。
裴疏双手抱臂,微低了头打量坐在轮椅上的二世祖,嘴角不明显一撇,这位神情郁郁弱不禁风的小少爷,也就脸还能看。
两人互看不顺眼,一个性格古怪脾气差,一个痞里痞气嘴巴毒,从此过上水火不容鸡飞狗跳的“同居”生活。
裴疏戏谑:“啧啧,小瘸子,真不要我扶?小心尿在裤子上。”
闻言郁唐身体一侧,当真尿在了他的裤子上……
再后来,敌人变情人,猝不及防又心甘情愿。
——你是我所有的爱慕与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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