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0节
“等斥候把祭司大人失踪的事查明,你跟我一起去一趟九原。”
“是。”
九原部落。
格兰玛族的女族长,那个给自己取名叫兰玛的少女握着炭笔正在认真地学习画素描图,这是她最喜欢的课。
上这趟课的人不多,一般都是喜欢或者画得好的人才会来。
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去,兰玛越来越觉得自己当初的决定是对的。
现在的生活跟以前差别很大,他们依旧每天都很忙碌,可是不像以前一天中从早到晚忙碌的都是两顿吃食,就这样还不一定吃饱、吃好。
他们现在一天中被划分为好几部分,早上刚起来,洗漱过后,大家便会集合去参加这一天的第一次训练,这个所有战士团都一样,但这之后的课程,除了五天一次大家最喜欢的祭司大人的大课,所有课程全部分开,大家轮流着来。
就按照她所在的第四战士团来说,早晨的训练一般都是一个小时。
训练过后大家就可以吃上一顿饱饱的早食,不用他们动手,只要带嘴去吃就行,吃完也不用他们收拾,甚至连用的碗盘筷勺都有人专门去洗刷。
对了,这里还有一个小笑话,就是那个筷子,大家一开始都不会用这两根小棍子,前面三天还专门有先生来教他们怎么用筷子和其他餐具。
早食后,是文课,先学通用语,一般班上一半人会一半人不会,会的一半人就教不会的一半人,而不管是会的还是不会的除了会说,还学习怎么写。而会写字的人非常少,这点不管你是原本的九原人,还是后来加入的,大家几乎都一样。
然后便是耕种、养殖、畜牧、纺织、医疗等相关的原来只有祭司和族巫才能学到的知识。大多数人都对此机会非常珍惜,学的很认真,而先生们大多也都很有耐心,会带着他们一点点做,解说得非常细致,一直到他们弄懂学会为止。
而在他们学习这些知识时,一般都会带着实践,也就相当于做活了。而每堂课之间都有休息时间,没有人会真的累狠到。
中午,他们会再吃一顿中食,这在他们以前也是难以想象的,他们以前都只吃早晚两顿。
食物中也不再只有肉和当季稀少的果物,他们的食物很丰富,至少她和她的族人都这么认为。有肉、有鱼、有野菜、有不多的水果,还有一种叫土元果和土元面粉做的主食,哦,如今他们又多了一样食物,叫萝卜。听说以后他们还会多出一种叫做竹笋的菜,现在首领和祭司大人正在培育它们。
萝卜很好吃,她非常喜欢吃,尤其喜欢生吃,所以每次去萝卜田,她总是会特别卖力地干活。
吃过中食,下午一般都是战士方面的训练,很辛苦,可是比他们原来只会靠蛮力挥舞武器要有用得多。
在战术训练方面,听说通过考验的人会得到祭司大人从祖神之殿学来的神之战士训练法,学习了那种训练法的人会变得比其他人更加强大,而且最让大家梦寐以求的是那种训练法很有可能会激发你体内的神血,让你成为具有神一般能力的神血战士。
为了这个训练法,大家干活、学习也更加卖力,就希望自己能通过考验也被选中。
战士训练过后的课程叫做自选课,每个人都可以选择自己喜欢的知识继续去学习,而她选择了两种,一种是绘画,还有一种是学习做衣服和所有布制品。
祭司大人有次大课中提到,说女人到了年纪会胸部下垂,对此可以在年少时就做一种小衣服,托住胸部,这样不但会让女人的胸部看起来更美丽,对生长发育也会有好处,也不会很快就下垂。
大人还提到内衣的重要,说骑战兽时有内裤和裤子不容易磨到私处,也不会让战兽和草丛里看不见的小虫子钻到私处而让人皮肤生病。
然后大人就在石板上画了几种衣服,让大家课后去看,有兴趣的人可以学着怎么去做。
教大家做衣服和战甲的是萨云和叶老。
她对那个托住胸部的小衣服和内裤最感兴趣,自己琢磨着做了一件胸衣穿到身上,结果穿出来时部落里所有人都盯着她看,那些男人的目光火热得都要把她给烧着了!女人们都羡慕喜欢得不得了,纷纷来问她是怎么做的,都要跟她学,还送她很多好东西。
外面传来报时的鼓点声,指导大家画素描的草町拍拍手,“好了,时间到了,大家可以下课了,再过半个小时吃晚饭,别迟了。”
兰玛直起腰,把石板和炭笔收好,走出教室就看到狰在等她。
其他下课的人走狰身边走过,都对他尊敬地行礼,女人们则羡慕妒忌恨地偷看她,兰玛非常享受这样的目光。
兰玛脸上绽开笑容,飞快地跑向男人。
狰接过她的石板,摸了摸她的头,小声跟她道:“今晚不去吃大锅饭,我们回去吃,我和首领大人今天出去打到一窝野猪,祭司大人说了,小的可以养起来,大的全部杀了吃,今天我休息,分到的猎物不用上交,都归我自己。”
兰玛幸福地挽住他的手臂,用不太熟练的通用语说道:“肉拿去集市换,拿回去我们弄,麻烦。”
狰笑,“不用,今晚我们和祭司大人一起吃。你没吃过祭司大人和首领大人的手艺吧?首领大人烤肉一流,祭司大人调的味道,啧,包你吃得恨不得把舌头都吃下去。”
“这么好吃?”兰玛听得口水都要流出来,可是她又很担忧,“和祭司大人首领大人,会不会……”
“不会。”狰一口打消她的顾忌,“今晚除了我们,还有其他团长,沙狼和祭司大人三个弟子都去,祭司大人的护卫队也都参加。”
兰玛安心了,两人没有走向军营,而是走向内城的方向,他们打算先回家,只有他们两人的家。
很多人羡慕地目送两人离去,虽然住在内城的人很多为了方便大多都会吃住在军营,但仍旧有人每天回家,就算吃住在军营的,到了休息日也会回去。
在这些羡慕的目光中,一个女人紧紧地盯着狰的背影,而她看向狰旁边兰玛的目光几乎可以射出仇视的飞箭来。
晚上,议事大厅的后花园中,亮起了三堆篝火。
每个篝火上都架着一只被刷洗得干干净净去了毛的野猪。
几个大男人围着火架,人工转动着野猪,好让它们均匀受热。烤肉的香味加上佐料的异香随着热气逐渐飘散开来,馋得围住火堆的人都顾不上说话,一个劲往火堆上看。
成年野猪肉不太好吃,肉粗糙,还带着一股浓重的腥臊味,为此,严默用了一些从渔妇族交易回来的珍贵草药当佐料把这几只野猪好好浸泡了一番。
只两个小时的时间还太短,想要彻底去味,最好能泡一整天,不过他周围的人没有一个有这个等吃的耐心,嗷嗷叫着要今晚就干掉这些猪肉。
腥臊味和粗糙算什么,他们连满是膻味的生肉都吃,何况这个被加了香料又烤熟的?再说他们牙口好,肠胃功能强大,再粗的肉他们也吃得下去!
原战转动烤架,答答和丁飞打斗,赢过他,抢到了给野猪刷佐料的工作,他拿着用动物毛做的小刷子,把木碗里的佐料仔细地刷到野猪身上。
野猪身上被开了很多口子,可以把盐和佐料抹进去。
“要是有孜然就好了。”严默想着这里的气候应该比较适合孜然生长,如果刻意寻找应该能找到。
“什么孜然?”原战烤得满身汗,只围了一条兽皮裙,赤裸的上身被火光照的发亮,肌肉漂亮得让人恨不得啃上一口。
严默下意识地舔了下嘴唇,也不知是在馋孜然味的烤肉,还是在馋其他肉,“一种佐料,可以用来烤肉、炒菜,也可以用来当药物,具有安神作用。”
“你画个详细的图,我让大家一起找。”
“已经画了。我给你的图里就有一份是,你肯定没仔细看。”
原战没否认,这段时间他也很忙,以至于把找药的事放到了次要,“你刚才说炒菜?什么是炒菜?”
严默拿野草扔他,“等会儿我炒给你们吃,都给我学着点。还有,我让你找的都是非常重要的东西,你给我放在心上点!”
“是,我的祭司大人,我这段时间不是忙着弄你那个野生稻和竹子嘛。”原战口气有点小委屈。
答答学口:“嘛。”
原战一脚踹他屁股上。
答答“嗷”一声,飞起一脚把旁边偷笑的丁飞踹倒。
丁飞狂怒,但他还没动,他旁边已经窜起一道黑影,一下扑到答答大腿上,狠狠咬了上去。
答答被咬得嗷嗷叫,不过他皮厚,没被咬破,伸手就要把咬住他大腿的小黑娃给扔出去。
丁飞大笑,抢过小黑娃,狠狠亲了他好几下。
小黑娃拼命挣扎,四肢着地飞快向严默爬去。
严默单手抄起小黑娃,让他坐到自己腿上,给他喂青渊湖小岛上长的某种像苹果但要小得多的野果。
原战抓起严默扔过来的野草叼进嘴里,用来磨牙,酸酸的味道还挺好吃。
“首领,祭司大人,莫莫族和洛洛族的族长和他们的祖巫都来了。”丁宁过来传话。
严默和原战互看一眼,原战问:“知道他们过来什么事吗?”
丁宁答:“他们只说是很重要的事,必须见到你和默大才说。”
严默点头,“那就让他们过来吧,正好今天肉多,再来几个人也够分。”
第290章 谈判:矮人的遗迹之地
一开始矮人们很拘谨,不是胆怯,而是一种不知该如何开口的尴尬。
严默难得热情地招呼矮人们一同吃喝,都说饭桌上比较容易谈事情,他今天就试试看效果如何,可惜没有酒,否则气氛也能快速炒热起来。
狰带着兰玛,豪和甘雨带着他们的独子一同来到,这个火堆围着的人越来越多,其他团长以下头领自认分量不够,不好意思凑到这里来,就和祭司的护卫队成员分享了其他两个火堆,只偶尔跑过来凑凑热闹。
众人说说笑笑,很自然地把矮人接纳进来。
矮人们天生神经粗大又比较人来疯,人一多也不再拘谨,很快就放开了。
奥帕祖巫今日一反平日昏昏欲睡的模样,她似乎心事重重,在洛干族长几次暗中示意下也没有率先开口,只是坐在那里撕扯着肉丝吃。
莫莫族的朗朗族长与卡蒂祖巫也不愿先开口,过了一会儿,他们被涂抹了丰富调料的烤野猪肉吸引,初时第一口他们有点接受不了,但等吃到第二口、第三口,他们品出了滋味,更是像忘了前来的目的一般,一副心神全放到了吃上。
卡蒂询问严默,想知道这种特殊的味道是怎么调出来的。
严默跟她说是跟大河中游一些部落交换的佐料,不过他现在手头上不多,等明年交易多了,如果她需要可以进行交换。
卡蒂很高兴,问了一些关于大河中游部落的事情。
见卡蒂祖巫与严默相谈甚欢,可始终没有提到他们今天来的主要目的,洛干忍不住了,大声咳嗽一声,上来就道:“战首领,默大,我们矮人商量过了,我们毕竟不是你们九原人,就这么住在你们外城也不好,我们找到了一块适合矮人居住的地方,想要迁徙过去。”
严默把洛干的话翻译给原战听。
原战用小刀削下最表层的烤肉,放到盘子里递给严默,“你们想搬去哪里?离九原太近可不行。”
洛干如今也能听懂简单的通用语,闻言立刻道:“不是很近,比较靠近那个朵菲尔德部落。”
严默充当翻译。
其他人表面上在各说各话,其实全部竖起了耳朵在偷听。
“哦?”原战手一顿,“你们说的不是靠近朵菲部落的那个山谷吧?”
奥帕祖巫叹息一声,洛干忙不迭地点头,“对,就是那里!”
原战刀下微用力,挖出一块带血的肋骨肉,“如果是那里,不行!我听去盖瞭望塔的蓝蝶回来禀告,说那里发现了一个遗迹之地,我和默正准备过去查看。”
有人不知道这事,询问其他人,猛对此最清楚,加油添醋地把发现那个遗迹之地的事宣传了一番。
众人大哗,纷纷说要过去看个究竟。兰玛好奇,追着狰问,狰用她能理解的简单词语说给她听。
洛干没全听懂原战的话,但一些主要词语给他抓住了,又听其他九原人说要去那个遗迹之地,当即按捺不住地吼道:“为什么不行?那里是我们矮人的遗迹之地!”
严默传译,众人讨论的声音顿止,很多人都怒目看向洛干。
朗朗捂脸,那个暴躁的蠢货,你知道你犯了众怒吗?
原战冷笑,“那里属于九原,再说你说那是矮人的遗迹之地就是你们的了?我们先发现的,当然属于我们!”
壕淡笑,“就是这个理,九原领地中的一切都属于九原,不服来战。”
他儿子用崇拜的目光看他,甘雨笑一下,撕了一条肉丝塞进儿子嘴里。
壕身心皆愉,一个像他这么强壮的男人,很久没有和自己女人在一起,可把他憋坏了。还好现在甘雨愿意重新跟他在一起,而他仅剩下的幼子也不再用不安和警惕的目光看他。
有人以为他会眷念酋长的位置,却不知他早就打算把酋长之位让给狰,偏偏狰跑了,还好在他重新发现和培养起一个新酋长人选前,他看到了另一条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