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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节

      便听他又道:“钱不是问题,倒是谭刃,我小瞧他了。”

    电话另头,对方不知说了什么,片刻后,傅楠冷笑了一声,说:“两只蚱蜢,原本不入眼,但天天在我眼前晃悠,烦的很。”

    蚱蜢?

    这下傻子才听不出来他说的是谁呢,竟然把我和唐琳琳形容成蚱蜢!对付我也就罢了,听他这语气,竟然是将唐琳琳也已经记恨上了。奶奶的,一个大老爷们儿,竟然这么小肚鸡肠?

    想到当时和唐琳琳被困在烂尾楼里,唐琳琳差点儿被人侮辱,而我差点儿成为残废,我心中就又是愤怒又是心寒。愤怒的是这人下手太毒辣,心寒的是,我虽然看不惯傅楠所作所为,在事务所里和唐琳琳合起伙来整过他几次,但对天发誓,这些都是小打小闹,只不过让他干了些擦擦洗洗的活儿。

    事务所的工作本来就清闲,闲的每天拍苍蝇,所做的无非是琐事,擦擦桌子,做做饭,打扫一下而已,这些活儿,哪个当员工的不干?比起其他工作,这活儿已经轻松太多了。

    他傅楠就算是养尊处优没干过这些心里有怒火,也不至于为了这个,就要让我变成残废吧!

    我忍住那股想要冲上去揍人的愤怒,决定先暂时离开。原因无他,因为这小子既然能支使秦奎那样的人,来历必然不简单。再者,听他刚才的意思,是要疏通关系,把已经栽了的秦奎给弄出来。此人心狠手辣,若不弄清楚他的身份,贸贸然选在此刻挑明,对我根本没有益处。

    想到此处,我转身欲走,谁知一转过身,却猛地发现,身后不知何时,竟然站了一个大活人!

    是那个好傅楠一起下车的,穿着牛仔小外套,青春靓丽的小美女。这会儿,她手里端了两杯咖啡,似笑非笑的盯着我看。我心里哀叹一声,完了,暴露了。

    果然,她立刻笑道:“傅哥,有客人来了你都不知道吗?”

    傅楠立刻回身,看见我时,脸上是掩不住的惊讶。

    紧接着,傅楠露出一脸厌恶的神情,道:“你是怎么进来的。”语气轻蔑无比。他这句话,当然不是问我怎么进的休闲室,而是问我是怎么进会所的。这拍卖会所本来就不是对外开放营业的,来这儿的,不是买家就是卖家,都得交一大笔款子才进的来,这话的意思,明显是在说你这个穷鬼是怎么进会所的。

    我原本还压抑着怒气,但此刻被他轻蔑的语气一激,别提多恼火了,不由怒道:“大爷怎么进来的关你屁事。”说着,我忍不住冲上去,道:“姓傅的,是,我是在事务所整过你,但我伤了你一根毫毛没有?你他妈的就为了这么点事儿,要找人弄残我?”

    傅楠歪了歪头,脸一下子凑近了,一字一顿道:“小事?从小到大,没有人敢往我头上扔东西,你知道我当时多想一枪蹦了你吗?”他森冷的语气绝不是开玩笑的,我忍不住倒抽一口凉气,道:“扔东西,我操,那是谭刃扔的,不就是一个枕头吗?你他妈的是不是男人?”

    傅楠冷笑了一声,道:“这句话也是我想问的,如果那天不是唐琳琳那个小贱人保护你,你还能站在这儿?”

    我噌的一下就火了,道:“傅楠,咱们是男人,怎么打怎么骂都没关系,但你对女人说话,嘴巴放干净一点!穿的人模人样,却满口污言秽语,这就是你们上层人士所谓的教养?”

    傅楠嗤笑一声,道:“教养?你跟我谈教养,有人生没人养的野种,你以为算什么东西?要不是姓谭的和周玄业护着你,老子捏死你就跟捏死一只蚂蚁一样简单,你还真把自己当根菜了?”

    “嘶……说到这儿,我到是想起了一件事,那家孤儿院叫什么名字来着?圣心对吗?说起来我家老爷子每年可都有给你们捐款,算起来,你还是我傅家养的!来吧小野种,叫声爹我听听,也算没白养你们。”

    一边穿牛仔外套的女人哈哈笑道:“傅哥,您这么年轻,哪儿来这种儿子啊。让傅老爷子听到了非得抽你不可。”

    傅楠接着道:“那家孤儿院的赞助以后可以停了,老头子混了一辈子黑道,临到老了还要装善人,还养出这么一帮我看了都心烦的野种,妈的。”别的人在这种情况下会做出什么反应我不知道,但我只是个普通人,没有韩信强忍胯下之辱的魄力,愤怒的火焰在这一刻将我的理智烧了个精光,等到我反应过来时,人已经冲了上去,朝着傅楠狠狠一拳挥了过去。

    傅楠直接一拳被我撂翻在地,他捂着脸,懵了。一边的女人倒抽一口凉气,用一种不可思议的眼神看着我。

    姓傅的整个脸都扭曲起来,嘴角的肌肉抽动着,道:“你敢打我?”

    我道:“老子打儿子,天经地义,你不是喜欢叫爹吗?今天我就让你叫个够!”说真的,打架真不是我强项,我二十多年的生活,在孤儿院就干两件事,一是读书,而是大带小,照顾小一些的孩子。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福利院里年纪大一些的人都是这么过的。

    不过人在愤怒的时候,爆发力是惊人的,那姑娘要来拦我,我在心里默念了好几句不能打女人,才没把拳头往她身上招呼,只是将她给推倒了,紧接着顺势骑到了姓傅的身上继续招呼。

    不过我低估了姓傅的武力值,他竟然还是个练家子,没等我这第二拳招呼下去,他竟突然发力,将我发压回去,一只手迅速的掐住了我的脖子,狰狞道:“很好,不仅和我作对,还敢打我,你是第一个,老子要让你后悔来到这个世界上!”

    一边的女人道:“傅哥,您可是从小就和日本的山本老师学道,怎么被他给打了。”

    傅楠怒道:“谁他妈想到这小子敢对我动手!”

    第125章 拍卖

    我大骇,没想到他竟然这么厉害。要知道,前一刻这小子还被我死死压在地上,打的嘴角出血。但不过两秒的功夫,他手一翻,也不知掐住了我哪个穴位,就把我浑身的力道都卸了,如今不过瞬息间,就换了个局势。

    我心中不由一凌,只觉得满嘴发苦,你说,我怎么这么没用呢?我想起之前看过的一篇报道,说穷人的孩子不会有出息。

    原因有很多,比如有钱人的孩子,从小就能享受最好的教育,七八岁说梦话都用英文的时候,穷人的孩子没准儿还只知道玩泥巴。有钱人的孩子全国全球到处跑,眼光见识高,立志要当ceo,要推动人类科技发展的时候,穷人的孩子,目光只在巴掌大的地方,心里最大的理想估摸着就是考个大学。

    这就是差距。

    我没跟什么山本鬼子学道,即便已经用尽全力压制对方,却还是被人轻松的反击回来。

    这一刻,我心里觉得很痛苦。

    其实这种处处比不上别人的落差,我早就体会过了,工作的时候学历比不上,只能笨鸟先飞多干活;处对象的时候,家世比不上,女朋友走了,只能找兼职每天工作十多个小时拼命赚钱。

    我原本已经习惯了这种差距,但现在,这种被人反身一压,毫无反抗之力的感觉,简直就是一种折磨。

    不是说努力就会有收获吗?我他妈已经够努力的了!

    为什么还是这样!

    就在这时,门口突然传来一声惊呼:“住手住手。”

    傅楠面色一顿,松开了手,站了起来。进来的是个穿工作服的侍者,连忙将我扶起来,道:“两位这是怎么了,怎么动起手来了。”

    “哼。”傅楠冷笑一声,擦了擦嘴角之前被我打出来的血迹,阴森森的冲我笑了一下,道:“今天有事儿要办,暂时放过你。”顿了顿,他突然笑了笑,说:“苏天顾,你不知道我的身份吧。”

    我揉了揉脖子,心中的怒火被不甘和痛苦代替,但我不想在这小子面前露怯,便道:“你汪汪乱叫了这么久,如果还不知道你是一条狗,我这么多年就白活了。”

    傅楠脸色冷了下来,咬牙切齿道:“小野种,原以为你只会当谭刃和周玄业的走狗,没想到嘴皮子到挺利索。不过,嘴皮子利索没用,有这功夫,不如省省力气,到时候想着怎么求我吧。”说完,便带着那女人离开了。

    这时,那扶着我的侍者道:“您怎么惹上他了?”

    我一听,这人像是知道傅楠的来路,不由道:“他是干什么的?”

    侍者道:“来我们这儿的人,非富即贵,除了老顾着以外,大部分的身份都对外保密。不过这个人吧,我听说过,在黑道上面子很广的,很多娱乐城都跟他有关。”

    我道:“我知道,他刚才自己也说是混黑道的,现在混黑道的人都这么明目张胆了?”

    侍者露出一丝无奈,道:“这些人都精着呢,一个个身家全都漂白了,那些纯黑道的,反而没什么出息,要的就是黑白通吃。”要不怎么说是在大地方工作的人,这侍者见识还挺广的,紧接着,他拍了拍额头,道:“对了,我是来通知您,拍卖会就要开始了,要不您收拾收拾,赶紧去?”

    我想起这次来是办正事的,便去洗了个脸,所幸傅楠要动手的时候被打断了,所以这次我没吃什么亏,反倒是姓傅的嘴角被我给打青了。虽然赢了一局,但这一局赢的并不痛快。

    我在心底问自己:人的起点如果不一样,是不是后天再怎么努力也是徒劳?

    或许,像我这样的普通人,真的不该去招惹傅楠。

    想是这么想,但心中那股不服输的气,却让我无法下定结论,在这种纠结中,我走到了拍卖场。

    人并不多,场地也并不大,但布局非常的精致,橘色的灯光,将每个人的脸孔都照的似恍似惚,那个侍者引着我到了座位上,上了几碟精致的瓜果点心便离去了。

    周围大部分人是结伴而来的,时不时的交头接耳,我一个人坐在位子上,到显得有些突兀。

    片刻后,拍卖会开始了,上台的是一位中年男性,今天一共拍十二件东西,已经提前发了份儿资料给我,我的排在第八位。紧接着便开始介绍拍卖的古董以及竞价,这些都没我什么事,所以我只是看着,顺便听听介绍。

    由于买卖阵营是分左右落座的,所以姓傅的坐在左侧离我较远的位置,我俩谁也不搭理谁,不过我一直有注意他,想着这小子是来买什么东西的,但一直到我的东西上场了。

    “这是一款古西域流滋国的‘琉璃填彩的掐丝腰壶’,真品鉴定,高十二厘米,宽七厘米,表面有琉璃填彩,有人物十七名,八马十二鹰,造型精美,工艺精湛,光透有琉璃晕。当然……”说到这里,介绍者突然停顿了一下,道:“最最具有价值的是,在它的顶部,镶嵌有一颗一体双生的‘鸳鸯石’。”

    在场有懂行的,顿时窃窃私语起来。

    这鸳鸯石,那陈老板当时跟我提过,也就是一颗宝石,呈现出蓝和红两种颜色,自然界的红宝石极为稀少,蓝宝石相对多一些,但这种一体半红半蓝的鸳鸯石,近代只有1991年在山东出土过一个,所以这个掐丝腰壶上价值最大的,就是这颗鸳鸯石。

    我当时对于它的珍贵还没什么具体印象,此刻见会场的很多人都面露惊讶和兴奋之色,顿时也有些激动起来。

    紧接着竞拍开始了。

    “底价八百万,起拍价两百万。”

    顿时,价格就叫的火热起来,这是我始料未及的。

    叫到最后,以八百五十万的价格,落到了一个年纪颇大的老奶奶手里,果然,女人对于宝石是执着的。

    这个价格和陈老板给我的估价差不多,我心里放松下来。东西既然成交了,那么我现在留不留下来都无所谓,但我发现,从头到尾,那姓傅的都没有叫过价,我有些好奇,他既然来买东西,怎么一直不叫价?

    难道是前面的东西,他都不满意?

    拍卖的物品,事先都有清单的信息的,如果所有的东西他都没兴趣,那么自然就不会留下来,也就是说,让他感兴趣的,是在这八样东西之后,我依次看了下去。

    第九件是个成化年间的五彩盘。

    第十件是一张据说是张大千的画,之所以说是据说,是因为现在市面上张大千的画炒的很高,而拍卖行并非没有假货,他们同样也有看走眼的时候。

    第十一件是一把古剑,只有剑身,没有剑鞘,看上去平平无奇,看介绍,是一把清代龙泉镇出产的古剑。

    第十二样是一个据说是郎窑红的方瓶,瓶子倒是挺红的,至于是不是真的郎窑红我就不知道了。

    古玩这点儿东西,还是我从古尔班通古特回来后临时抱佛脚去了解的。

    这四样东西里,不知道姓傅的是冲着哪一样来的?

    拍卖继续往下进行,那个五彩盘也拍出了个高价,相反,到了张大千这儿,却没人叫价了,因为真东西价值太高,而如果买到假的,几乎能气的人吐血,大概都怕看走眼,所以这件东西反而流拍了。

    到那把剑时,只听那司仪介绍道:“这是一柄在龙泉镇出土的古剑,上刻司鬼二字,剑身有孔钱纹,剑柄为阴阳双鱼。关于这柄司鬼剑,当地还流传着一个故事。”

    紧接着,这个司仪就开始讲起了关于这柄司鬼剑的来历。

    龙泉镇,古时以铸剑闻名,便是在今时今日,龙泉宝剑也极富盛名,去龙泉镇旅游的,如果条件允许,在当地的剑铺里打造一柄以手工古法锻造的龙泉剑,也是非常不错的选择,只不过价格有些昂贵,一般人消费不起。

    再说这柄司鬼,相传明末清初,清军入关时战火燎原,龙泉一带,出了很多抗击满军的英雄。其中司鬼的主人便是其中一人。这人听说最初是个出家修行的道士,后来不知因为什么原因还俗了,在龙泉镇打了剑。

    这把剑,就是他自己所用的配剑,也是用这把配剑,当时斩杀了很多清军。

    后来,明朝还是被满洲给灭了,当时就颁布了一条令,即男的要留辫子,而女的要废除裹脚习俗。

    第126章 讨好

    在现代人来说,剃个头那是无所谓的事情,但古人云,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古人对于头发是非常重视的,甚至,头发就可以代表一个人的生命,在古时候,就不是没有过割发代死的例子。

    而裹脚这个习俗流传的更久,相传南唐李后主的嫔妃窅娘,美丽多才,能歌善舞。

    李后主专门制作了高六尺的金莲,用珠宝绸带缨络装饰,命窅娘以帛缠足,使脚纤小屈上作新月状,再穿上素袜在莲花台上翩翩起舞,从而使舞姿更加优美。

    窅娘跳舞跳的好,自然大受宠爱,上行下效,一些上层的妇人也开始效仿,到了北宋普及开来。不过宋、元时期裹脚之风虽然盛,但裹的并不严重,一些劳动妇女根本就不裹。只不过历史也不知哪个环节出了岔子,到了明清,就要求三寸金莲。

    三寸金莲的裹法,直接将脚给废了,跑两步路都喘,更别说下地劳作了。也有人笑称,大概是明清的国力较盛,所以才敢这么裹,宋元以前,战争频繁,劳动力紧缺,哪里敢让妇女缠足。

    言归正传,却说清军入主中原,要求剃头发、留辫子废缠足,头发对于古人来说特别重要,自然有人反抗,但反抗者,就得抓起来坐牢,所以最后不得不剔头。

    但到了女人这儿,却犯了难了,女人们一听说不让裹脚,不同意,你非不让裹?那我就自杀!当时自杀的人太多,后来不得不废除了这一条禁令,所以那时候有了‘男降女不降’的说法。

    由此可见,中国古人的洗脑能力多么强大,明明是有好处的事情,在畸形美的洗脑模式下,女人们反而因为不让裹脚闹自杀。后来更绝,连满洲的男人也被同化了,纷纷要求自家女人跟着裹起脚来。

    再到后来八国联军进城,清末民初,在明清两朝积累的盛世被推翻下,在打仗打的民不聊生,而女人却无法劳作,跑几步路都会摔倒的情况下,孙中山才下了禁缠足的命令。

    在当时的西方文化冲击以及劳动力紧缺的社会现实下,终于没有人缠足了。

    当然,男人中也有因为辫子自杀的,司鬼剑的主人便是其中之一。按照现在的想法来看,为了个头发就自杀,实在很傻,但在当时,却是一种很有节气的表现。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你剔我的头发,就相当于在拿鞭子抽我们的列祖列宗,这是奇耻大辱!

    所以,司鬼剑的主人因为不剃头而自刎,是非常有气节的举动,也是一种大孝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