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节
因为只是用来练手,所以凌蔚编织的是最简单的样式。说起来,因为古代的衣服和现代的衣服样式完全不一样,那围脖戴起来确实非常傻。
凌蔚摸了摸鼻子,不好意思道:“我应该给你织一条围巾……不,好像围巾也不好配衣服,还是手套?不过我已经忘记怎么织手指的部分了,只能织不分指的那种。”
黎膺拿着围脖,表情略带梦幻:“你……怎么会这个?”
凌蔚尴尬道:“大学……咳,跟着师父在外面游历的时候学习的,毕竟布匹衣物什么的,有钱也不一定买得到。”
大学的时候虽然有助学贷款,还有生活补助,但是想要稍稍过的好一些,还是得打工。而课程繁重,去肯爷爷麦当当什么的都不太现实。而文职类的工作第一是赚钱少,二是竞争激烈也不一定抢得到。
最开始他选择的是翻译来赚外快,但是翻译也耗时耗力,若做了大量的翻译工作,课业上就没时间了。
后来他不知道从哪就遇到一个在当地卖手工编织衣物和小物品的老乡,学了用毛线编织衣物以及小物件的方法,然后靠做这些赚钱。
虽然最开始略尴尬,毕竟一个男生拿着毛线针编织什么的……不过后来也就习惯了。
编织其实就是个熟练工,不废脑子,习惯之后,完全可以一心二用。所以凌蔚那时候都是一边看书一边编织,课业打工两不误,而老乡给的收购价格也十分良心。
到大学毕业的时候,他还攒下了一些钱。
虽然以后读了研究生,奖学金和帮导师的工资就够生活,工作之后更是没再碰过这个,但是已经学会的技艺并不会就这么忘记了。现在稍稍一回忆,虽然手有些生,开始编织的地方有些错误,拆了好几次重新编织,但是基本上还是能回忆起来的。
黎膺捧着围脖,看看凌蔚,又低头看看手中,然后珍惜又珍惜的把围脖套在了脖子上。
凌蔚大囧,阻拦了要出去炫耀的黎膺:“现在还不需要戴围脖……”
而且好傻好吧!
黎膺颇为遗憾的取下了围脖,又抬头看看凌蔚。
凌蔚马上投降:“我去给你编个能带出去的!”
黎膺心满意足的去军营折磨他那群兵了。
……
几日之后,黎膺的下属惊悚的发现,秦王爷那随时佩戴着的御赐的宝剑上红色的吊穗,换成了红色的……猪?
那是猪吧??
虽然看着像是什么线编织的,但是确实是猪没错吧?
那圆滚滚的身躯,那垂在脑袋两侧的大耳朵,那标志性的拱鼻子,那用两颗小小的黑珍珠缝上去的豆豆眼,确实是猪没错吧?
看到的人都忍不住脸皮抽搐,但是看着黎膺难得外露出来的十分自豪十分得意的神情,都把吐槽的话咽了下去。
然后又过了几日,他们又发现,虽然身份不明但是已经能猜到其地位十分尊贵的黎长庚小少爷,腰间的玉佩,也变成了一只编织的圆滚滚的兔子。
这……是最新的流行吗?
钱捷作为甘州刺史,也是知道羊毛纺织的事的,这一看就是羊毛线吧?难道这真的是什么流行?
还是说京中来的大佬们准备亲自带动一场对羊毛线的纺织物的推广?
钱捷觉得,他需要跟随大佬们的步伐,为羊毛纺织物的推广做出贡献。他可是尝到了抱紧了钦差们的大腿的巨大甜头了。
于是,众人又发现,他们的刺史大人帽子上的红绒球变成了红色的毛线球。
黎膺:“……”
太子:“……”
凌蔚:“……”哈哈哈这是什么鬼?为什么要把毛线球顶在头上?
不久之后,忙中偷闲的胡晨突然发现,自己怎么跟不上潮流了。于是众人又看见,京中的另一位大人腰间的络子,变成了毛线纺织的带子。
凌蔚表示不忍直视。
这真是太丑了好吧?一件古代的衣袍,配上一条宽宽的如同围巾一样的带子,简直太违和了好吧?
但是他们都自我感觉非常良好。
凌蔚坚决拒绝和他们“同流合污”,这到底是什么鬼时尚?
而凌蔚虽然拒绝了,但其他人看着甘州几位地位最高的人都这么干了,上行下效,这“时尚”也渐渐流行开来。
在大街上到处可见,顶着各式各样毛线制品的达官贵人。
凌蔚表示,眼睛都瞎了。
不过这效果也是显著的,虽然凌蔚最开始只是给黎膺织了点东西,然后被太子吵闹着也要一样,最后被人误会了而已。他其实真没想过推广这件事。
不不不,推广肯定还是想过的。凌蔚准备了一大堆资料,准备让百姓们渐渐接受这种新的纺织作物。他从保暖性和经济性两方面做了详细的阐述,其认真程度比写论文的时候还高。为了让老百姓们听得懂,他还列举了大量直观的数据。
果然数据什么的,才是最能说服人的。
但是现在,这些都没用了。
老百姓们看着贵人老爷们纷纷穿戴毛线制品,很快就自觉养起了绵羊,并且学习羊毛线和羊毛其他制品的制作方法。
既然贵人老爷们都喜欢羊毛纺织的东西,那么羊毛肯定是很不错的。就算自己穿不惯,也能拿到街上卖了换钱。
甘州也有许多不靠河流的地方不能种地,但是有草地,可以牧羊。甘州的百姓们也是会小批量的放牧的,现在把一部分放牧的羊换成绵羊,也简单。
而且其他的羊养大了吃掉了就没了,但是绵羊可以一直养到老,只要养着,就有毛,就可以做衣服。就算绵羊养死了,也可以吃肉的。
老百姓对肉质什么的从来不挑。
凌蔚看着这么容易就把绵羊养殖和羊毛制品推广了,也有些囧。
这真的是没想到啊。
……一转眼就到了秋季。
秋季是收获的季节。
想着来到甘州,也一年了。
这一年发生了许多事。
凌蔚之前都是用嘴皮子忽悠人,这还是第一次做了些实事,算是知道了当官是什么感受,也知道了那公务到底是怎么个麻烦法。
他觉得还挺敬佩谢荣的。
自己顾着甘州一个州的税务等事,已经忙得晕头转向。谢荣作为户部的头头,管的是天下的事,问他要钱的都是朝中同僚,甚至皇帝陛下,都是不好惹的。在这种情况下,他能稳稳当当的坐在这个位置这么多年,即使皇帝陛下已经深深厌恶为大皇子蹦跶的谢家,也没想过把他换掉。
足以显示他的本事。
而且平心而论,除了在大皇子问题上糊涂之外,谢荣也算得上是一个干实事的好臣子,无论是对君王还是对国家,甚至对百姓,都挺负责。
凌蔚想着想着,思维就跑远,跑到京城去了。
不知道皇帝陛下和皇后娘娘身体可好?不知道锦阙是否还调皮?不知道安康有没有被欺负?
在京城呆了几年,还真的把京城当做家了。
“瑾堂,好多……”估计年纪还不到多愁善感的时候,太子此刻就没想那么多。
他只是看着堆积如山的玉米、红薯和土豆乐呵。
夏天播种的胡萝卜此刻也收获了。因为种植面积不广,收获的胡萝卜只堆积了一小堆。但是对于其播种面积来说,其收获已经十分喜人了。
看着胡晨乐得合不拢嘴的样子,就知道他对那收获有多满意了。
“好了……好了,明年好过了。”种植的农人搓着手,看着那收获的粮食,忍不住热泪盈眶。
自从乱起来后,吃饱肚子什么的,就成了奢望。
现在可恨的盗贼已经平定了不说,忐忑不安的接受了钦差大人带来的新粮食,其产量是他们以前每年粮食产量的两三倍,交了税租,也够明年吃一年还有余。
而且这些粮食不但好储存,也也好弄。
不像是小麦稻米什么的,还要脱壳,还要黏膜。这些粮食,都是可以直接煮了吃的,味道还不错。
要知道粗面什么的,虽然是家家都常吃的,但其入口口感如何,虽然他们不在意,但也不是感受不到。
但现在这些新粮食不同,只要洗干净煮熟了,吃起来已经非常美味。
甚至它们的烹饪方法也十分简单。遇到赶路的时候,也不用带着冷冰冰干瘪瘪的死面饼子。就带着玉米、土豆、红薯,在地上生把火,烤着吃就成,也不需要锅,还能保持很久,比米面都方便。
而且玉米饼、土豆饼、红薯饼味道也是十分不错的。
农家的小孩子最喜欢红薯。
小孩子都喜欢甜滋滋的东西,但是即使是麦芽糖,那也不是小孩子常能吃到的零嘴。但红薯不一样,红薯不但甜甜的,还是家中的主粮,每天都能吃到。
薯类其实不止红薯,还有白薯之类。而红薯中,也有不同种类。
凌蔚带到晏朝的红薯恰好是一种红心红薯,非常面非常甜,用来做烤红薯特别好吃的一种。
当然,这种红薯做炒菜就不怎么好了。
不过现在老百姓们都是把红薯当主食,炒菜什么的,连小炒都是凌蔚推广的呢,如今的晏朝很少用“小炒”这种烹饪方法。
毕竟小炒要油,而现在百姓们用的还是动物油,哪来那么多油炒菜。而且动物油炒菜也有些腻,大户人家吃荤腥吃的太多,也不爱这口。
只是红薯糖分高,吃多了烧心,凌蔚本想提醒一二的。但是思考之后,还是作罢了。
即使现在红薯丰收,并且是做主粮之一和储备粮,但老百姓们还没奢侈到吃红薯吃到烧心的地步,这种提醒纯粹是没事找事。
至于大户人家……他们能吃的东西多着呢,也不会光吃红薯吃到难受。
不过说起来,什么东西吃多了都难受。
丰收的时候,当地按照习俗,自然会举办大型的丰收祭祀活动。
甘州乱了这么多年,距离举行丰收祭祀活动,也隔了许多年了。
许多经历了甘州从安定到混乱,又回到安定的老人们,忍不住热泪盈眶。
凌蔚在京城没参加过类似的活动。
他开始还看的很尽兴的。古代的祭祀可不是上了祭品就了事了,那各种习俗让他眼花缭乱,还好周围有人提点着,不然他肯定会出丑。
而且祭祀也是大型的庆祝活动,什么载歌载舞什么舞龙舞狮肯定都是有的,看得凌蔚是兴高采烈。
但之后不知道谁起头,开始痛哭流涕,开始高呼万岁,然后祭祀活动从热闹欢乐的气氛变成了哭声一片,人人都在感谢万岁感谢朝廷感谢稳定甘州并被甘州带来繁荣的王爷和钦差大人们。
凌蔚以前看电视剧还觉得夸张,现在亲眼见着了,才知道老百姓还真的会为了这些事而情绪激动到无法自已。
好吧,“这些事”是关乎他们身家性命的大事,激动也是可以想象。
而让凌蔚更加惊讶的是,在乱世中活不下去的普通百姓们因为甘州的稳定和新粮食的丰收而激动的感激涕零,还可以想象。那些甘州的地方豪强,甚至甘州的官员——包括刺史钱捷在内,也情绪激动。他们轻者红了眼眶,重者,也跟着一起满面泪痕。
凌蔚悄悄询问之后,才知道他们也确实不是做戏,真的是激动着了。
即使是富裕人家,在乱世中也不好过啊。而且他们扎根在这片土地上,在甘州最乱的时候也没想过离开,可想而知对甘州、对故乡有多么深厚的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