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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楔子+初见

      楔子

    “爸,妈,我想复读。”宋朝挽了挽耳边的头发,在早餐时间轻飘飘地丢下一句宛若惊雷般的话。

    宋母愣了愣,放下手中的花卷。她扭头和旁边同样惊诧的宋父对视了一眼。

    宋父轻咳了一声,“朝朝啊,你不是已经保送Q大了吗?”

    饭桌前的她漫不经心地夹起一只小笼包,“我想了想,北京的天气还是太干了。F大挺好的,还离家里近呢。”

    女儿从小就比别的小孩聪明,做事也别具一格。宋家父母也从来不拘着她,放养她随意成长。年初早早就收到了Q大的保送录取,让他们脸上增光了不少。现在高考都放榜了,女儿又换了想法了。宋父一阵思虑,轻轻抚住了着急的妻子,“你呀,一天一个想法。不过爸妈以前就不干涉你过多。你既然是想去F大,那就是做好决定了。”

    宋母本就是个相夫教子的安分小女人,这下看一家之主发话了,也不敢多说什么,只是讷讷地说:“你啊,就是朝秦暮楚的!现在是说要去F大,别一年后又想去Q大了。”

    宋朝微微一笑,“妈,就凭我,到时候真想去Q大又不是考不上!”   她看着碗里被自己戳穿了的小笼包,晶莹的汁水在裂口处缓缓流出。她太期待了,简直要迫不及待地去到F大,去F大,看看当年那个先离自己而去的女生,变成了什么样子。希望她不要变得无趣才好,宋朝又一筷子地戳进了已经凉透的小笼包里。

    第一章

    一年后,F大。

    一个身形娇小的女生频频地向远处新生报道处张望,只见她肤若凝脂,弯弯细眉,一双黑眸亮晶晶地,好像看到了什么特别的东西。

    新生报到处的一个穿着制服的女生噗嗤一下,她用手肘顶了顶旁边一言不发的人。“欸,你看那边那个女孩子,是不是我们伟大的会长粉丝会里的一员啊?”

    只见那男生本低着头看文件,清冷英俊的脸上带着不耐烦。他皱着眉抬起头来,恰好与远处那个女生视线对上,那女生竟一下子瞪大了小鹿般的眼睛,随后又失望地扭开了头,还似乎嫌弃地撇了撇嘴?最后那个女生转身消失在了视线里。

    失望?席暮看了看自己,制服穿得好好的,应该没有任何不妥的地方。不对,自己为什么要在意一个不认识的人的目光?席暮摇了摇头,“林芸,好好做你的事。”

    林芸,刚刚用手肘顶他的女生,将手边的糖丢进嘴里,“开个玩笑而已嘛,木头。”

    席暮拧开了桌上的矿泉水,不知道为何,那双眼睛在他心里挥散不去,太奇怪了。“我有女朋友了。”他不知道是强调给自己听,还是强调给其他人听。

    林芸翻了个白眼,没好气地说:“是是是,谁不知道我们伟大的主席大人有女朋友了?英语系系花秦芷语嘛!用不着炫耀吧?”

    “炫耀什么?在说我吗?”一阵馨香扑来,只见一个身材姣好的身影不知何时靠在了席暮的身旁,松软的长发乖巧地垂在胸前,一双丹凤眼,眉梢温婉,容貌甚美。她的柔荑也微微地搭到了席暮的肩上。正是席暮的青梅竹马兼女友,秦芷语。

    林芸客气地笑笑,站起身来。“既然会长女朋友来了,我就不做电灯泡了。”说罢就抱着一叠文件走开。

    席暮皱眉,侧身想避开秦芷语的手。

    秦芷语暗了暗眸,自己将手收回来,抱着肩做到了林芸的座位上,“暮暮,我们都男女朋友多久了,我不过是搭了搭你的肩,你有什么不满的?”

    席暮看着她,从小一起长大的她,是什么时候从一个圆脸活泼的小姑娘变成现在这样高挑温婉的了?他对她越发陌生,但还是习惯性地安抚她:“你知道,我不喜欢身体接触。”

    秦芷语看到他软着语气,也不好再咄咄逼人。只是叹了口气,“暮暮,其他人就算了,可是我是你女朋友啊。”

    他修长的手指在桌子上无意识地一撘一撘,不知道该怎么打破两人之间的沉默。

    秦芷语无奈地看着他的侧脸,最后还是先开了口,“那我先回宿舍了,你好好工作吧。”

    他如释重负般地点了点头,不作任何挽留。

    “欸?刚刚那个是你女朋友?”不知何时,脑海里挥散不去那双眼眸出现在眼前,眼前的女生双手撑在桌上,笑意盈盈地打量他。

    原来她的眼角下,还有一颗小小的黑痣呀。他出神地看着眼前的女生。

    “喂,刚刚那个女生是你女朋友吗?”她收起了笑意,淡漠地问他。

    “是。”明明一点都不礼貌,但是自己还是忍不住回答她。

    她又咧嘴甜甜地笑了起来,眼底还带着狡黠,“远看还看不出什么,近看的话,你还挺秀色可餐的。”

    秀色可餐?他涨红了脸,不是没有人夸过他好看,也不是没有人这么大胆地追求她,不过这种奇怪的心跳速度是怎么回事。一向冷静自持的他有些慌张。

    “我叫宋朝!虽然写出来是宋朝chao,但是发音是zhao哦。”宋朝微眯着眼,看着他发红的耳垂,真不禁逗啊。那就再逗逗他好了,她伸出手,向他晃了晃。

    席暮看着那只白皙的手,不喜欢身体接触的他鬼使神差地也伸手微微握住了她的手。她的手好小,自己的手掌一下子就能包住它了。女孩子的手是这么小的吗?还软软的,好像奶奶家养的小狗呀。席暮忽而意识自己的行为不妥,立马收回了手,尴尬地别过头,“我,我叫席暮。暮色的暮。”

    宋朝本不忍第一次见面就把人逗得太厉害,但是看到男生愈发深红的耳垂,她不怀好意地俯身凑近他,“好巧啊学长,我们,一个朝,一个暮呢。正好朝朝暮暮。”

    席暮一下愣神,回过头却只看到宋朝的背影。

    那句话却一直回荡在他耳边,正好朝朝暮暮。他永远不知道,后来的他,求的不过就是朝朝暮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