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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3节

      早便察觉店内熬着热汤,难免一时嘴馋,不料想遇到了偷狗贼,如此倒也罢了,只是狗肉汤脏秽不堪,简直令人作呕!

    而他才将走出两步,已被掌柜的挡住去路,依旧是面带笑容,并压低嗓门提醒道:“公子,多谢承惠!”

    汤没喝,钱照付!

    无咎懒得计较,左手挥动,而不过瞬间,又是微微一怔。

    掌柜已伸出手掌,带着垂涎的神态期待着,却见面前的公子站着不动,他忙竖起脏兮兮的手指晃动着提醒道:“一碗汤,十两银子,价钱公道,童叟无欺哦!”

    “一碗狗肉汤而已,缘何如此金贵?”

    “公子是有钱人,又何必吝啬……”

    “我……”

    无咎还想训斥,随即又暗暗叫苦。

    自己的金银珠宝,尽数堆放于夔骨指环之中,昨日为了抚恤破阵营的兄弟们,只管倾囊所有,一丝一毫的银子都没留下。而随后接连遇变,又是疲于逃亡,早将此事忘得一干二净,如今突然想起来,才发觉到自己除了丹药、符箓、玉简等修炼之物与十余块灵石之外,已成了凡俗间的穷人。

    掌柜的倒是懂得察言观色,随即发觉不对:“你什么你,你不会谎称没钱吧?”

    无咎自知理亏,稍显尴尬道:“我……我还真的忘了带银子,送你一套衣衫抵作汤钱如何……”

    掌柜的笑脸一收:“我只要银子,十两少一分都不成!”

    “你一碗狗肉汤,半钱都不值,却漫天要价,不是坑人吗,而我一套衣衫,足以抵得十两银子……”

    无咎还想劝说两句,随即闭上嘴巴。

    只见那身为掌柜的壮汉,猛然扭头跑回铺子,又返身跳了出来,竟是拿着一把尺余长的利刃,并举起来左右晃动着,恶狠狠道:“你是富家公子,我不坑你坑谁?而你竟敢吃我白食,天理不容——”他好像是受到了莫大的屈辱而忍无可忍,高声吼叫起来,

    街道上行人纷纷驻足观望,并围过来凑热闹,还有人冲着无咎啐着口水,显然对于为富不仁者很是痛恨。

    而无咎愕然片刻,嘴角露出一抹淡淡的苦笑。

    我是富家子,便该吃亏?否则天理不容,人神共弃?

    我不过是穿着整洁罢了,竟遭人如此嫉恨。幸亏我心智健全,不然真要变得糊涂了!

    无咎耸耸肩头,说道:“掌柜的,我只有衣物可供抵偿,若是不成,也是无奈。而你的那碗狗肉汤根本不是人吃的东西,又何必借此敲诈呢!”

    掌柜的愈发愤怒,转身抓起陶碗中的狗肉连皮带毛吞了下去,噎得他两眼怒凸着,好不易顺过气来,随即又是暴跳如雷:“谁说不是人吃的东西,难道我在你公子的眼里就不是人……”

    无咎张张嘴,一时无语。

    这个掌柜的虽然污秽可憎,而说出来的话语却是没错,若非他的提醒,自己都差点忘了当年饥不择食的窘境。

    无咎不再辩驳,坦然道:“我真的没钱,只有衣物抵账,还请通融一二,切莫伤了和气!”

    掌柜却是得理不饶人,咬牙切齿道:“你敢赖账,我便将你当狗宰杀卖肉……”

    “崔掌柜,你倒是动手啊……”

    “杀了他,剥皮剔骨……”

    “哈哈,看看这位富家子值得几两斤肉……”

    “那公子是位外地人,杀了不当紧……”

    街道上围着一群热闹的乡民,竟然都在拾掇着杀人分尸。

    无咎环顾四周,又是一阵愕然。此地民风竟然如此恶劣,着实叫人叹为观止。

    而被称作崔掌柜的汉子得到声援,更加的气焰嚣张,他抬起毛茸茸的脏手便要逞强,忽而又脸色一变。

    与此同时,有清脆的话语声响起:“崔三,是不是你偷了我家的狗……”

    突如其来的话语声,极为的清脆好听。

    崔掌柜却已吓得浑身哆嗦,急忙撒手丢了短刃而跪地求饶。

    一声粗嗓门响起:“偷狗贼还有位同伙,一并带走……”

    第一百六十六章 诚惶诚恐

    ……………………

    稀里糊涂之下,又成了偷狗的贼。

    无咎被一大群人推搡着走进了镇西的一个院子,他的身旁还有那位真正的偷狗贼,崔三、崔掌柜。

    从一路之上的叱骂声中不难得知,崔二因为酒肆的本钱拮据,便偷鸡摸狗宰杀卖肉,以维持他惨淡的营生。谁料他昨晚偷错了人,竟将镇西马家的护院狗给杀了。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天亮不久,人家便寻上门来。灶上的肉汤,床铺下的狗皮,可谓人赃俱获,一逮一个准。依着乡俗,偷鸡摸狗不算贼,逮着就要脱层皮,也就是说挨顿胖揍,那是免不了的。

    不过,镇西的马家,并非小门小院,乃是商贾大户,在柳河镇说一不二的存在。尤其那护院的黑狗,为马家的大小姐心爱之物。而马大小姐,更是让她大哥,也就是马彪都头疼的一位人物。偷了她的狗,最终的下场可想而知。

    “将崔三给我绑起来……”

    一大群人才将走进院子,有清脆的话语声在发号施令。紧接着七手八脚一阵忙乱,便听得崔二在杀猪般惨叫着饶命。

    下令的是位女子,便是马大小姐,花娘,她的名字便如她清脆的嗓音一般好听,而她本人的相貌,却是不敢恭维。

    只见一群粗莽的汉子之中,站着一位二十五六岁的女子,头裹着花帕,一张圆脸稍显黝黑,却涂抹着脂粉,双眉略重,两眼眯缝,嘴巴艳红;且一身粗布红裙,前后丰腴而又不失壮硕。她正一手卡腰,一手指指点点不容置疑的蛮横模样,而她两眼的余光又时不时飞来,火辣辣的莫名所以。

    与花娘站在一起的是位中年男子,四肢粗壮,黑脸环须,头顶皮帽,外罩粗布短袍,腰间束扎着皮囊褡裢,并斜插着一把带鞘的钢刀,脚上则是一双踢死牛的靴子。他整个人不苟言笑,看着有些阴沉吓人。四周的十余个汉子,与他的装束大致相仿,彪悍异常,却又言语无忌而举止粗野。

    所在的大院,位于镇西的山坡上;往北是几排青石砖房,两侧各有几间厢房;院中停放着五六辆大车,还有十余匹健马。大车上装着货物,健马则是鞍辔齐全并带着行囊。

    转眼之间,崔三已被捆成了一团,便是嘴里也被塞进狗皮而“呜呜”着难以出声,鼻涕泪水满脸狼藉,两眼怒睁透着绝望。

    “哈哈,偷狗贼还有同伙……”

    几个汉子意犹未尽,凶神恶煞般返身扑来。

    无咎遭了无妄之灾,并跟随众人来到此处,始终没有辩解,而此时此刻,不由得他不出声:“且慢——”

    “且慢个屁,老子捏死你这个小蟊贼!”

    “人模狗样的东西,还不跪地求饶,哈哈!”

    “哎呦,还是外地人,打死了更是简单……”

    三五个莽汉根本不容分说,伸胳膊挽袖子便要动手。

    无咎的眉梢微微斜挑,神色中透着一丝无奈。而便在他忍无可忍之际,有人娇声叱道:“谁都不许动他……”

    唉,总算有个讲道理的人!

    无咎暗松了口气,眼光冲着那十余匹健马打量不停,嘴里说道:“本人游学至此,并不认得崔三。或有误会,切莫伤了和气。那马儿很是不差,尚不知……”

    他看上了那几匹马,想着怎样才能如愿,却不料有人看上了他,并将几个要动粗的汉子拳打脚踢赶开,大步到了近前:“原来公子游学至此,小女子花娘有礼了!尚不知怎样称呼呀,嘻嘻!”

    随着动人的话语声,一个圆乎乎的脸蛋凑到近前,两眼中闪动着火热的神色,并伸出粗短的手指抚摸而来。其举动亲昵,话语暧昧。被她赶走的汉子不敢声张,却又嘻嘻哈哈而不怀好意。

    无咎只觉得浓香扑鼻,顿时窒息,急忙后退一步,咧嘴应声:“区区不才,人称无先生!”

    花娘的手掌落空,嘴巴一撅,顺手扯着发梢而微微低头,又眼光飞挑而噗嗤一乐:“无先生,小妹我与你有缘呢。从今往后呀,你是我的人!”

    这女子的笑声中毫无羞怯,反倒是带着与生俱来的狂野与理所当然的振奋。

    无咎微微一怔,禁不住摇头躲闪。

    面前的花娘搔首弄姿,两眼灼灼,再加上她身上的浓香与不加掩饰的火热,简直叫人无所适从。

    我是你的人?

    真是笑话!紫烟也不答应啊!

    “我妹子看上那小子,算他福气!时辰不早了,启程!”

    随着马彪吼了一嗓子,院子里顿时忙碌起来。

    而花娘则是缠着不愿离去,亲热问道:“先生,你我不妨同乘一骑?人家害羞哩,噗……”

    她比无咎矮了一头,昂起的脸蛋笑成了花。只是这花儿不好看,让人不忍目睹。

    而崔三已被扔上马车,犹在惨哼不已,看着倒也解恨,尚不知他最终的命运如何。

    无咎看着四周的情形,禁不住抄起双手,畏畏缩缩道:“我……我这人胆小呢,骑不得马儿。不过……这又是去往何处?”他话没说完,已被人挽住手臂:“既然骑不得马儿,同乘一车也是好的。而先生游学在外,四处都该去得。”

    这个花娘虽为女子,却根本没有男女之别的顾忌。

    无咎有心抗拒,稍稍迟疑,硬着头皮跟着往前,不情不愿道:“话讲清楚,不然我要告辞了!”

    他虽谎称游学,却不便四处游逛。祁散人的一年之约并非儿戏,灵霞山才是最终要去的地方。

    花娘不耐烦了,猛一甩手:“哎呀、你少罗嗦,陪我大哥前往红岭山送趟货物,往南不过五百里,半个月便可来回……”她嚷嚷起来,顿时横眉立目,神情凶狠,浑身透出的彪悍之气与那些莽汉相比也是不遑多让。

    无咎见这女子前后不一,微微错愕,借势踉跄两步,神色中若有所思。

    往南尚可,至少是灵霞山的方向,若是换成别处,本先生即刻走人。谁敢阻拦,定叫他吃不了兜着走,哼哼!

    而花娘以为眼前的书生吓着了,急忙换上笑脸,伸手连拉带拽,示意道:“先生啊,小妹陪你同乘大车……”车上坐着两个汉子,被她瞪眼吓得躲开。

    无咎只得顺势坐在车上,而屁股未稳,一个肉墩墩的身子挤来,丝毫不见客气。他急忙避让,差点栽下车去,又被一把挽住,耳边吹着腻人的香气:“先生这般不经用,噗——”

    十二匹马拉着六辆大车,带着货物、十二个人以及捆成狗样的崔三,再加上以马彪为首的十位骑马的壮汉,一行驶出院子,顺着镇西的大道往南而去。当车队穿过街道的时候,街上的行人纷纷畏惧躲避。

    无咎与花娘坐在末尾的一辆大车上,五个汉子随后压阵。还有一匹无人的健马,马背上挂着利剑与行囊,应该是花娘的坐骑,一溜小跑跟随左右。

    依着花娘的说法,马家干的是行脚商贩的勾当,而马家兄妹与随行的汉子们又都带着兵器,怎么看怎么透着几分怪异。还有大车上的货物,也很不寻常。

    须臾,马家的车队到了镇南几里外的山谷中慢慢停下。

    不远处有个荒僻的山沟,四周渺无人迹。

    两个汉子跳下马背,伸手将崔三从马车上抬到了山沟旁。

    花娘则是往身后丢了一个媚眼,这才跳下大车,继而扭动着稍显丰腴的肉身子跟了过去,竭力展现着妩媚风情。而崔三被架着勉强站起,她已走到近前,竟撩起花裙子,抬起一脚冲着对方的胯下狠狠踢去。

    那一脚真狠!

    无咎坐在车上,佯作闭目养神,而远近的动静却是一清二楚,禁不住咧嘴暗抽一口寒气。

    崔三不是好人,如今也是咎由自取。而胯下被人踢上那么一脚,也着实难为了他,尤其折磨他的还是一位女子!

    不过,叫人叹为观止的还在后头。

    只见崔三跪在地上,疼得死去活来,而嘴里塞着狗皮又喊不出来,整个人翻着白眼浑身颤抖,真是要多可怜有多可怜,要多凄惨有多凄惨!而有句话说的不错,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此情此景,诚然如是也!

    花娘却是不肯罢休,伸手抽出同伴腰间的钢刀便给崔三当胸捅了过去,随即又是飞起一脚,竟是将崔掌柜踢向山沟,接着一声“砰”的闷响,之后再无动静。不用多想,人死了!

    光天化日之下,挥刀肆意杀人。若非亲眼所见,真的难以置信。仅仅为了一条狗而已,何至于如此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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