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节
“你真的希望一个喜欢看耽美科幻生子文的男人住进自己家吗?”荣锐换了个角度恐吓他,“他还说要当牛做马伺候你呢。”
萧肃激灵灵打了个冷战,但出于对好基友的维护还是说:“你不要瞎扯,他什么样人我还不清楚么?”
荣锐冷哼一声,开启被动技能不吭气了,但整张脸都写着“闲人免进”。萧肃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他就把自己家当成了他的地盘,反正自从录了指纹锁以后他就无所畏惧了,隔三差五就来吃饭打游戏,还美其名曰“看看大王”。
大王看他还差不多,哪回来不是绿鬣蜥眼巴巴瞅着他求虎摸,他在玻璃缸旁边站半分钟就算献爱心了。
萧肃拿他没办法,只好拒绝了吴星宇。荣锐这才高兴了点儿,这天亲自照网上的攻略给他做了一顿黄焖鸡米饭,以示嘉奖。
萧肃真心觉得他还是更适合做火锅和泡面,不过小朋友勇于尝试新事物是好事,还是很捧场地吃了一大半。
饭后荣锐收拾餐盘,萧肃坐在旁边看大王在吧台上跑圈儿,问起吴星宇的案子:“张婵娟怎么样了?找到她杀尤刚的证据了吗?”
“正在找。”荣锐说,“已经有眉目了,荣锒还在和法医组的人想办法。”
萧肃问:“是什么证据,能说吗?”
“能啊。”荣锐一边擦流理台,一边开始讲。这件案子查起来其实十分棘手,因为尤刚是死在自家别墅里的,所以案发现场有张婵娟的生物痕迹是很正常的事情,根本算不上证据。而抛尸现场因为下过大雨,所有痕迹都湮灭了,更是无法采集到有用的信息。
专案组拘捕张婵娟之后,搜查了她的住处,但没有找到她当天穿过的衣物,据她自己说是旧了捐掉了。但警方怀疑她是杀人的时候沾了大量的血迹所以烧掉了。
好在女人出门很麻烦,除了穿衣服还要背包戴首饰。据保姆说张婵娟当天出门背的是爱马仕的birkin,野生鳄鱼皮款,天价,有钱都要排队好几年买的那种,所以她没舍得把包也烧了,而是送去专卖店做了个保养清洁。
感谢爱马仕繁冗的售后流程,当警方赶到专卖店的时候,张婵娟的birkin还在排队,并没有清理,于是他们在包包的五金件缝隙里提取到了一点尤刚的血迹。
与此同时,留守警局的鉴证人员在张婵娟随身戴的结婚钻戒里,同样也采集到了尤刚的血液。
然而最大的问题依旧存在——作为两夫妻,他们长期生活在一起,哪天割破手指或者流个鼻血什么的,很容易在对方的日常用品中留下血迹,警方又要怎么证明birkin和钻戒上采集到的血迹,恰巧就是尤刚死亡那天蹭溅上去的呢?
“是啊,怎么证明?”萧肃也觉得这事儿不可能,“法医能推算出尸体的死亡时间,难道还能鉴别出血液离开身体的时间吗?”
荣锐收拾完了炉灶,切了两个苹果放在吧台上,往萧肃对面一坐,道:“还真能。”
“啊?不可能吧?”萧肃疑惑地说,随手拿了一片苹果喂大王,谁知大王根本不理他,只眼巴巴看着荣锐。荣锐十分嫌弃地瞥了一眼它,塞给它一片苹果皮,大王立刻感激涕零地啃了起来。
萧肃:摔!要不要这么狗腿?!
荣锐眼见自己可怜的哥因为备受冷落而即将暴走,立刻吸引火力:“这件事多亏了荣锒,讲真,关键时刻他还是很有一套的。”
第41章 s1
想要起诉张婵娟, 最大的难点是证明尤刚被杀的时候她就在现场。
别墅方圆一公里荒无人烟, 唯一的邻居长期不在国内, 警方连个目击证人都找不到, 只能把所有希望寄托在鉴证和法医的身上。
洛卡德物质交换原理, 凶案发生之时,凶手只要接触过被害人,必然会带走一些东西,同时留下一些东西。鉴证人员找到了张婵娟带走的东西——尤刚的血液,却无法证明她带走的时间。
最后所有的压力都落到了法医的身上。
荣锒反复检查自己手中的验尸报告,连着两三天废寝忘食,连面膜都忘了敷,最后终于找到了一个突破口——尤刚生前曾经注射过抗衰针, 为了抵抗排异造成的副作用,必须服用相应的抗排异药物。
而很多抗排异药, 是有代谢周期的, 随着时间的流逝,血液中的药物浓度会有规律地降低。
也就是说,只要对尤刚尸体内的血液进行检测,如果其中抗排异药物的浓度, 和张婵娟包上提取到的血液相同, 就可以证明她是在案发当天沾染的死者血液。
那么她必然在案发现场。
“原来是这样!”萧肃恍然大悟,不禁对荣锒的想象力五体投地,“河豚太厉害了, 连这么微小的细节都能想得到,不愧是刑事侦查局的头牌法医!”
“……”荣锐撇了撇嘴,破天荒地没有反驳他对荣锒的赞叹,说,“唔,他这一招确实很骚气,当时连老孙都夸他专业过硬。”
萧肃连连点头。荣锐接着道:“其实当时他也只是抱着一线希望,毕竟还不知道尤刚服用的抗排异药是哪一种,用药周期是多久,好不好检测……所以他专门找了一趟伍心雨,让她给尤刚血液中的抗排异药做了一个全面的定性分析。”
关键时刻猪精佩奇还是很给力的,当然也是荣锒运气好,还真给他们在尤刚体内发现了一种非常利于定量分析的抗排异药。
这种药只需在排异情况第一次出现时静脉滴注一次,代谢周期很长,而且很容易检测。
于是荣锒带着中科院的报告,和专案组刑警找到了尤刚的小三。小三失去了强有力的靠山,正哭天抢地咬牙切齿,听说能找到杀害金主的凶手,二话不说交出了尤刚的病历。
病历证明尤刚只注射过一次抗衰针,所以也只滴注过一次这种抗排异药。荣锒记录了注射日期和注射剂量,估计一两天内就能出鉴定报告,证明通过对比两组血液中的药物代谢情况,可以锁死张婵娟的杀人证据。
萧肃听完荣锐的解释,叹道:“荣锒真是个奇人,第一次见他的时候我简直不敢相信他是个法医,世上怎么可能有化装成精灵王的法医?”
“有化装成哥特萝莉的女科学家,就有化妆成精灵王的法医。”荣锐说,“所以我也想明白了,他们最好内部消化吧,不要出去吓人了。”
萧肃忍不住笑:“哪里吓人了?明明都很养眼,你一个小屁孩儿怎么这么古板!”
荣锐黑了脸,说:“我就不该告诉你,我比你小!”
萧肃大笑道:“难道你不说我就看不出你是小屁孩吗?你忘了我是学什么的?什么生物发育到什么阶段该长什么样,我难道还用查你的身份证吗?”
荣锐语塞,忽然将吃了一半的苹果往盘子里一扔,说:“我走了。”
欸欸?真的生气了?萧肃没料到他突然翻脸,忙说:“吃完水果再走啊,这么多我一个人怎么吃的完,都浪费了。”
荣锐一声不吭地穿衣服换鞋走人,被动技能像加了buff一样稳。萧肃还从没见过他这么不给自己脸,连后脑勺仿佛都写着“友尽”两个大字,心中莫名其妙有点儿慌,急匆匆跑出去抓住他的胳膊:“你等等,我送你,都这么晚了,又下着雨……”
荣锐轻轻挣了一下,没挣开,终于回头冷冷道:“你眼力那么好,难道看不出我这种生物发育到这个阶段不怕晚不怕冷根本就无所畏惧吗?”
萧肃愣了两秒才给他这句话点上标点符号,顿时内心吐槽无数——一边发脾气一边自夸,你这是什么骚操作?
所以我该不该笑?
正踟蹰着,电梯来了,荣锐挣开他走了进去。萧肃拔脚跟上,按了地下一层:“别闹了,我错了还不行么?我给你道歉?”
荣锐别开脸不说话,一副拒绝接受道歉的模样。
萧肃长这么大还从没这么低声下气过,也有点不高兴了,抱着胳膊不再理他。
电梯嗡嗡嗡地往下降,气氛越来越低沉,中途门开了一下,外面的邻居愣是没敢上来,疑惑地看了他们一会儿,替他们关了门:“你们先走,先走。”
“叮——”一声轻响,电梯终于下到了地库,萧肃要出去,荣锐一把抓住他:“回去。”
他力气大得要命,萧肃挣了一下,只觉得小臂一阵剧痛,一下子生了气,怒道:“你干什么?”
荣锐猛地撤了手,对上他愤怒的眼神,明显瑟缩了一下,讷讷道:“你、你穿太少了,我也穿得不多,不能脱给你……我陪你回去穿大衣?”
萧肃一下子哑了火,瞪着眼睛说不出话来。荣锐垂眸道:“你鞋也没换,拖鞋开车太危险了。”
你他妈一定是我上辈子的魔星!萧肃自问脾气已经够好了,也不知道为什么被他气得想打人,伸手挡了一下感应器,说:“你自己回吧,我忽然头疼不想送了。”
荣锐却站着不走,半天电梯门自动关上了,才说:“那我送你上去,我头不疼。”
电梯嗡嗡嗡又往上升,萧肃简直绝望了,也不知道自己这是唱得哪一出。中途门又开了一遍,那个邻居特别无奈地再次替他们关门:“你们先走,先走。”
折腾了一个来回,最终萧肃还是换了大衣去送自己命中的魔星。
荣锐一副受气包的样子,坐在副驾位上一言不发抠手指。萧肃到底年纪大看得开,放下身段给他递台阶:“你是不是没带冬天穿的衣服过来?马上又要降温了,老穿短袖怎么成。”
荣锐抬了一下头,身上氤氲的怂的气息瞬间消失了,说:“家里没人,没人给我打包收拾,我也懒得回去……哪天你带我去买行吗?”
最后一句简直能听出摇尾巴的声音了,萧肃不知不觉气全消了,嘴角忍不住往上翘:“周五下午没课。”
“那我中午去学校等你。”荣锐马上说,“我请你吃中饭,你帮我选衣服。”
“行。”
好像就这么握手言和了。萧肃开了音响,调频音乐台正在播巴赫的大提琴曲,沙沙雨声中听来分外平和惬意。
气氛彻底缓和下来,又变得和平时一样了,萧肃问他:“家里怎么没人?你爸呢?”
“出差了。”荣锐说,“他比我还忙,一年出一次差,一次出一年。”
“哦?”萧肃愕然,“什么工作这么忙?测绘?地质?”
“反正都是野外作业,整天住帐篷那种。”荣锐提起父亲兴致似乎不怎么高,但刚刚才惹了萧肃发火,又不敢敷衍他,说,“就算在家也没什么用,他连家里酱油瓶在哪放都不知道。”
萧肃笑着说:“你家还有酱油瓶?不是只有泡面和火锅底料吗?”
荣锐语塞,闷闷地说:“反正他在家就是个摆设。”
看来他们父子感情不怎么样,萧肃其实挺理解,一个家失去了女主人,就像失去了灵魂,两个雄性动物生活在一个屋檐下,即使父子也很难融洽相处。
尤其荣锐这样的倔脾气,他爸没被他气死已经算走运了。
一路开到酒店,荣锐下车之前忽然想起件事来,说:“对了,你的车可以领回了,那辆mini cooper,他们让我给你说一声,看你哪天有空去取。”
说起这辆小车萧肃还是很心痛的,毕竟是自己第一辆车,却被拉了死人:“算了不要了,让他们随便处理吧。”
“他们没法处理,得你自己处理。”荣锐说,“你要是忌讳,我帮你开到车行卖了吧。”
萧肃倒不是忌讳,再说自己忌讳,难道他就不用忌讳了吗,想了想便说:“那周五下课我去取吧,顺便送到车行去寄卖。应该很快的,弄好了再陪你去买衣服?”
“行。”荣锐像平时一样并起两指在额前一挥,“路上小心,哥。”
今天这句“哥”似乎叫得格外软糯,完全是道歉和讨好的意味。萧肃摆摆手,心里已经完全不生气了,光觉得他懂事乖巧招人疼。
这心理转变的,萧肃自己都觉得自己毫无原则。
转眼便是周五,荣锐十二点整便赶到学校接了萧肃,吃过中饭陪他去市局取车。
小cooper其实挺呆萌的,想当年还是方卉泽帮萧肃挑的。那年外婆突然过世,阿泽从美国赶回来参加葬礼,之后陪他去4s店买了这辆代步车。
那时候萧肃还期待阿泽能留下来,和母亲一起担起方氏企业。阿泽差点儿被他说动了,可惜美国那边的合伙人谈到了一笔大生意,没过多久他就义无反顾地再次离开了这个家。
母亲说阿泽是属风的,谁也留不住他,只能由着他去。
萧肃有时候觉得羡慕,有时候又觉得怅惘,毕竟那是陪他一起长大的小舅舅,又聪明又霸道,比吴星宇牛逼一百倍。
“走吧。”萧肃给自己做了一分钟心理建设,打算上驾驶位。结果荣锐把他拦住了:“我开吧,车行是我预约的,我认识路……你开新车跟我后面就行。”
萧肃感激他的体贴,依言跟在他后面去了车行。
顾问出来接车、办手续,萧肃从手套箱里取出文件袋,把各种证件、说明书和保单拿给他看。荣锐忽道:“这是什么?”
文件袋是半透明的,粘贴式,周围有一圈细细的黑色装饰线。萧肃仔细看了半天,才发现一根头发粘在收口处,正好和装饰线重合了,一般人根本看不出来。
但显然荣锐不是一般人,他将文件袋拿过来,凑在灯光下细看:“这么长,应该是女人的头发,还染过色……你妈妈和妹妹头发是这个颜色吗?”
萧肃摇头:“我妈是短发,而且烫过,萧然染的是深栗色,不是这种棕红色。”不等荣锐问,自己先坦白了,“我这车从没载过女同事,最近两年只有你和吴星宇坐过。”
荣锐又问二手顾问:“刚刚验车的时候有没有长头发的人上过车?”
“没有。”顾问说,“我们的工人都是寸头,男人。”
荣锐没有再多说什么,取了个证物袋将头发装了起来,跟萧肃出了车行。
两人开着萧肃的新车往市区走,萧肃问他:“这根头发会不会有什么蹊跷?会不会是张婵娟搬运尤刚尸体的时候不小心遗落的?”
荣锐说:“张婵娟的头发确实染过色,但染的是酒红色,并不是红棕色,而且烫了卷。”
萧肃回忆了一下,九月份他和吴星宇见张婵娟那次,她确实是卷发……不过酒红色和红综色太像了,他也有点拿不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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