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节
这种小马甲是贴身穿的,有些像是进阶版的束胸,里头有一排密扣,穿上之后会将胸乳紧紧地扣住,外头再穿上衣服之后,基本就看不出身体的曲线了。
林灯现在穿的就是这种。刚开始穿的时候她还很不习惯,总觉得勒得慌。后来看到彤云穿的“束奶帕”之后,林灯觉得她还是先乖乖地穿小马甲吧。
束奶帕顾名思义,就是用一条长长的布一圈又一圈地把胸部裹住,以达到束胸的目的。
林灯想想都觉得窒息,这和裹木乃伊有什么区别?
相比之下,小马甲起码穿戴方便一些,所以林灯就先凑合着穿了。当然,这种小马甲穿起来也是很不舒服的。
至于现代的那种胸罩,想都不要想,这个时候还没得卖的。
林灯自己估摸着,应该怎么着也得明年五四运动爆发之后,这些新潮的东西才会普及开来吧。
为了不至于太过招眼,林灯现在还不敢让手下的人去做现代的那种钢圈文胸。而且说句老实话,那种文胸她自己也不怎么喜欢穿。
她先让那两个会画画的女学生照着她的意思,设计了一款结合了现代运动文胸和睡眠文胸的改良版“小马甲”。然后又让她从职业学院招来的那两个会做衣服的女裁缝,按照图纸和她的讲解做了几件内衣出来。
经过几天的讨论和改良之后,林灯穿上了试用品。又改进了一点小缺陷之后,林灯便觉得这产品可以拿来卖了。
只是现在的风气还不够开放,林灯不敢“冒天下之大不韪”,把这些内衣摆在一楼刚做好的玻璃橱窗前。所以所有的内衣,包括新式文胸、小马甲和肚兜,都是放在二楼卖的。
除此之外,二楼还会卖一些比较修身、时髦的衣服。之所以不敢放在一楼卖,还是因为现在的社会风气的原因。
在民国初年,女子还是不能穿短袖的,甚至是露肉的长袖纱衣都不可以。夏天时穿着清凉的女子倒不是没有,但基本都是些妓女。正经人家的姑娘不管再热,都不会露出身体,就连那些所谓的进步女青年都不例外。
现在是冬天,倒不用考虑长袖短袖的问题。主要问题在于,林灯打算做一些修身的衣服,多少显露出一些女子的身材曲线,这在现在也是非常少见的。
要说在民国服装领域最让林灯感到惊讶的,莫过于这个时候的女子竟然不穿旗袍!
林灯刚开始还以为是因为自己生活在旧式家庭,所以她穿的都是袄裙,身边也都是些穿袄裙、袄裤的人。
可是等她走出家门、来到大街上,甚至是去到别的布庄之后林灯就发现,这个时候是真的没什么人穿旗袍!
林灯想着可能是杭县不够发达,就又问了问杨哲思上海那边的情况,结果得到的结论是,杨哲思知道旗袍,但很少见人穿。
刚刚发现这个事实的时候,林灯还以为自己来到了一个假的民国。怎么会这样呢?民国电视剧里的那些如花美眷,哪个不是穿着一身或优雅或妩媚的开叉旗袍?
结果现实生活中呢,别说开叉旗袍了,就是长袖长旗袍,林灯都没见几个人穿过!
林灯失望之余,却也嗅到了几分商机。旗袍在民国流行开来,应该只是早晚的事情而已。趁着现在旗袍还没有普及,她可以推出几种款式相对比较保守、却对现在的人来说很是新颖的旗袍来卖。
林灯说干就干,课余时间基本都在拉着那几个“设计师”开会。
等到几款改良版袄裙、袄裤还有旗袍设计好之后,林记布庄那边的装修已经基本完成了。
林灯姐妹俩去看了一圈,对林记目前的环境还是比较满意的。她们投入在这边的钱不多,只求店面干净、整洁,一眼望去十分亮堂,这样就足够了。
和锦绣布庄类似的是,林记也安了一小块玻璃橱窗,展示为数不多的几件成衣。因为林记目标客户的消费水平低于锦绣,所以成衣的料子以布为主,款式简洁大方,非常适合需要干活的男男女女穿。
相对来说,这样的衣服自然好做很多。店里的裁缝心灵手巧,很快就按照林灯送来的图纸做好了第一批衣服。
就这样,在民国七年的尾巴,林记布庄在装修之后重新开业了。
林灯在报纸上打了广告,不过考虑到这个年代的文盲率,林灯决定再多搞一些“线下”宣传活动,比如“开业大酬宾”、“满五角减一角”、“买衣服送袜子”之类的促销活动。
开业第一天,姐妹两个自然要到场。看着门口排起的长队,林灼十分兴奋,林灯却并没有那么乐观。
她知道,开业的火爆并维持不了多久,一个店铺的长久发展不可能靠打折和优惠维持。
不过开业时人多,总比没有人强。
想到这里,林灯狡黠地一笑。
这时,林灼好像发现了什么似的,眼睛直了一下。
她挽着林灯的手臂,凑到林灯耳边说:“姐姐,那块儿排队的那个,是不是咱们家的车夫啊?他也来买布?”
“嗯,算是吧。”
国人有一种微妙的从众心理,就是见一个地方的人多,就会想要去看热闹。
比起白纸黑字的广告,有时候拥挤的人潮反倒更能起到良好的宣传效果。
只要人不会多到让他们等得实在不耐烦就好了。
作者有话要说: 本章掉落10个红包~
女店员
第三十三章 女店员
对于林记布庄的生意, 林灯是没有抱什么过高的期望的。林远山的心思根本就不在这些铺子上, 只要林记赚的钱能比从前多,方氏就能保住对这家铺子的掌控权,沈氏就作不了什么妖。
林灯投入更多心血的, 还是在锦绣布庄那边。虽说锦绣布庄的利润会有四分之一分给林灯那个素昧谋面的便宜哥哥,但林灯觉得那也比便宜了她爹的那几个姨太太好。
而且她相信, 只要锦绣经营得好, 哪怕是四分之一的收益都会非常可观,她还指望着这笔钱能让她去上海安身立命呢。
至于留在杭县,长久地经营锦绣布庄, 这样的事情是林灯想都没想过的。锦绣不是她名下的产业, 这只是原因之一,更重要的原因还是她想去大都市, 去体验更加现代化的生活,去追求自己真正的理想和事业。
经营锦绣布庄只是她脱离现状的手段之一,等她离开的时候, 经营权还是要交还给方氏的。
因此,林灯没有对锦绣的事务大包大揽, 多多少少还是会让方氏参与进去。比如方氏的女红做得很好,林灯就让她帮着做改良版小马甲,或是绣旗袍上的花。
林灯知道方氏的思想比较传统, 所以没有让她帮着做内衣。不过有一次方氏去店里找那几个做衣服的姑娘时,还是被她给发现了。
方氏很生气,但后果说不上多严重。
因为林灯和林灼两个现在要忙铺子里的事, 实在做不到一星期上六天课了,林灯干脆就把星期天的课取消了。
不过杨哲思却没有闲着,每到星期天,她都会按照林灯的意思,去林家拜访林太太,也就是方氏。
方氏是不大喜欢杨哲思这样抛头露面的女子的,但她现在好歹是自己女儿的老师,还肩负着帮助女儿让女婿“回心转意”的重任,所以方氏对杨哲思很是客气。
两人聊着聊着,不知不觉间,方氏的思想就有了些转变。
所以在发现林灯打算出售暴露女子身材曲线的内衣时,比起礼义道德廉耻那些想法,方氏更担心的是女儿会不会因此而受人非议。
“婉儿,这太冒险了,咱们还是别卖这个了吧!”
林灯想着这件事情早晚都是会被方氏知道的,只是没想到会这么早。
镇定了一下心神之后,林灯解释道:“娘,其实这个内衣也就是比小马甲短了一点,加了一层薄垫子,不会那么束缚胸部了而已。我已经试穿过了,除非原本的胸部过大,否则穿上衣服之后是不会那么明显的。”林灯说着,挑了一件方氏的尺寸过来,“您可以去试衣间里试试看。”
“试衣间?”方氏的重点被她成功地带歪了。
“就是换下自己身上的衣服,试穿我们店里新衣服的地方。”林灯说着,引着方氏去了二楼的那一排试衣间。
方氏惊恐地说:“在外头脱衣服?这、这怎么可以?!”
“您忘了我和您说过的?二楼只接女客,男客的试衣间在一楼,不会有什么影响的。而且您看,”林灯打开一间试衣间的门,这里头有锁,客人进门之后顺手锁上门就可以了,不会被别人看到的。”
方氏听了,这才松了一口气的样子,但她还是不肯试林灯捣鼓出来的那件内衣。
林灯哄她说:“娘,您就试一下。您要是觉得不妥当的话,我就答应您不卖了。”
“真的?”方氏将信将疑地看着她。
“当然。反正这里又没有外人,您就试一下嘛。”
“那……好吧!”抱着让女儿放弃危险念头的想法,方氏锁上试衣间的门,试穿了一下内衣。
结果竟然意外得服帖和舒服!
而且让方氏感到惊讶的是,如女儿所说,她穿上这件内衣之后,感觉胸口不再压得那么难受了,却又好像有什么东西托着她的胸部似的,让胸部不至于下垂。
这……这对女人来说的确是个好东西,只是……
方氏看着西洋镜里自己难得凹凸有致的身材,感到非常的羞耻、难堪。
她正想脱掉内衣,换回自己的束胸时,大女儿的声音从门外响起:“娘,您先别急着换下来,穿上外衣再看看。”
方氏犹豫了一下,还是照做了。
结果让她没有想到的是,穿上宽袍大袖之后,她胸前的曲线好像变得没有那么明显了。虽然比之前隆起了一些,但好像……也不是那么得让人难以接受。
方氏不知道的是,为了符合这个年代女性的思想观念,林灯特意选取了弧度不是那么明显的海绵,松紧带也是略紧的。
所以只要不是巨乳,或是穿着那种特别修身的衣服,看起来就不会很明显。
林灯听试衣间里头没动静,就知道方氏一定是心动了。
过了一会儿之后,里头传来换衣服的簌簌声响。等方氏换完衣服出来之后,便对林灯说:“二楼你们可一定要守好了,不能让男客上来。”
林灯应了声“好”,情不自禁地笑了起来——看来方氏已经不反对她卖这种内衣了。
“不过,二楼也不能没有伙计在吧……”方氏为难地说:“要是有人手脚不干净可怎么办?”
林灯好笑地说:“二楼当然会有店员了,不过会是女店员。”
“女、女店员?”方氏惊讶地瞪大了眼睛,“那怎么行?”
“怎么不行啦,这些天帮我们做衣服的那两个姑娘,我就准备都留下来。一个在楼上,一个在楼下。另外再招两个十几岁的女孩子做店员,让她们穿上我们店里新款的衣服,到时候她们就是我们店里的活招牌。”
方氏感觉自己的认知再一次被女儿给刷新了:“婉儿,这不合适呀!先不说这店里头进进出出,有男有女的,就是咱们自家的掌柜和伙计,那可都是男的啊!你要雇女店员,让他们整日呆在一起……搞不好就会出点什么事情!实在是有伤风化!”
方氏越想越真,好像他们店里的男男女女已经搞在一起,女孩子已经被搞大了肚子似的。
在这一方面,林灯真是非常佩服方氏的想象能力。
“娘,正是因为有这么多人看着,所以更不会出什么事了呀。你放心,女店员正式上岗之前,我会对店里的员工进行培训的。谁要是敢在店里胡来,我定然不会轻饶了他们。”
“可是……”
方氏还想表示反对,林灯赶紧道:“娘,现在上海那边的百货公司都雇佣了许多女售货员呢!杭县离上海不远,早晚也会这样的。您要是不信的话,回头我带您去上海转转去。”
“上海?我可不去。”方氏连忙摆手道:“我听人说过上海,听说那边可乱了,我还是在杭县呆着就好。”
就这样,方氏成功地被林灯带跑偏,从反对雇佣女店员,说到了要不要去上海的事情。
等方氏回过神来的时候,林灯已经雇好了两个盘靓条顺的妙龄少女。
两个女孩一个十六、一个十七,都是杭县女子小学的初小毕业生。
能送女孩子上学的家庭,大多是比较开明的那种。因此两人的父母并不逼着她们早早结婚,还允许她们出来工作。
林灯给她们的薪水是试用期两个大洋,试用期过后三个大洋,卖出的衣服到达一定数量之后还有提成。
在这个时代的非一线城市里,大多数女子能做的工作除了女佣之外就只有工厂里的女工,而女工几乎一天十几个小时都耗在工厂里,一个月所得也不过两个大洋左右。
女子的工资普遍低于男子,这已经是约定俗成的事实了。
林灯有心对女孩子好一些,不过若是给得太多,反倒会滋长一些不该有的心思,所以她就暂时给出了这样的薪资,反正这只是基本工资而已,店里生意好的话还可以再加。对此,两个女孩都是非常满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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