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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节

      听她这么说,会计开心得很,“那我可得替社员们谢谢林大夫,像你这样厉害还这样谦虚低调的人可不多。”

    乡下待遇不行,吃肉都不能随时满足,一般人如果有这么好的医术,早就去县医院了。

    不知不觉的,会计对林菀的敬重又升了一级,看她的眼神都变得崇敬起来。

    林菀受不了他那么肉麻,赶紧拉着陆正霆回家做饭了。

    有会计广为传播,下工以后大队干部们全都知道林大夫心系家乡老百姓,宁愿留在乡下都不去大都市拿顶尖待遇。

    真是世间少有的好大夫啊,这是什么?这是伟大的白求恩精神!

    陆长友和几个大队长商量,“我看咱们得给林大夫涨涨待遇。”

    陆长发:“咋涨?给麦子,哦,不对,给细面。让林大夫顿顿吃细面。”

    会计:“刚细面不够,得给工资,发钱!”

    另外一个队长道:“发钱不也是为了买东西?在家里有钱也买不到什么啊。我瞅着林大夫爱吃肉,应该给肉。隔三差五给林大夫送肉,不管是猪肉兔子肉还是鸡肉鸭肉鱼肉的,林大夫都喜欢。”

    林菀爱吃肉,这点大家都知道,只是乡下没有肉票,陆正霆那点也不够,一月才那么一斤半斤的好干嘛啊。最好是让林大夫天天都能吃上两口肉,这才像话嘛。

    其他大队长道:“咱们五个村,要说给林大夫凑肉也没什么难的。从社员手里买鸡鸭,从公社里买猪肉,一点也不麻烦。”

    那些下蛋超过两年半的母鸡,下蛋越来越少,价值就小了,不如就挨着买来给林大夫改善生活。

    他这么提议,其他干部也同意,都觉得不错,是个好办法。而且因为陆正霆和林大夫,大队副业也是越来越红火,赚钱还不违规,这才是关键处!

    “那就交给大会计办。”五柳大队一个总会计,下面各村还有自己的小会计。陆正飞是总会计,他负责这事儿。

    “你们放心吧,我保管能花最少的钱买最多的肉,把林大夫吃得美美的。”他这个铁公鸡会计也不是白当的,坚决不给大队花一分冤枉钱。

    第二天晌午,林菀下班回家,陆正霆在做饭。

    他看林菀回来就让林菀先出去,“我给你们烙饼,别呛着你。”

    葱油饼有有烟气,他就给林菀干烙饼,不需要加油,直接干锅烙饼,吃起来虽然没有葱油的那么酥脆香,但是有一种焦香,而且更甜。

    林菀闻了闻,“还行,我现在不怕了。”

    她就在院子里摘扁豆。

    这时候会计哼着小曲拎着一只鸡进来,“林大夫,这是一只两年半的母鸡,给你补补身子。”

    林菀纳闷,“会计,好好的给我鸡干嘛?我还没坐月子呢。”

    会计笑道:“你只管吃,有的是,等你坐月子更多呢。”他把那只绑了腿的鸡往地上一丢,“可别让它跑了,格外能跑,还会飞呢。”

    林菀就去拿钱给会计。

    会计摆手,“不用,这是大队给你和金大夫的福利。”

    林菀看了他一眼,“给我和金大夫,其他大夫没有?”

    会计:“实习大夫没有,只有你……和金大夫有。”

    林菀寻思还有金大夫,那不是自己有,她不能代表金大夫拒绝,便笑道:“好,那我告诉金大夫。”

    会计:“下一次你想吃啥肉?鸭肉行不?还是鱼肉?大鲢鱼吃不吃?一条五六斤,费着呢,你切块那么一炖,可香了呢。”

    林菀惊讶地看着他,大队这是怎么啦?

    会计继续道:“你还可以包鱼肉饺子,我教你个办法,直接把鱼片成两半,把大骨头拿出来,小骨头不怕,放在面板上,盖上纱布用擀面杖敲敲擀擀,就能把刺拿出来,然后把鱼肉捣乱,包饺子可鲜美呢。”

    林菀被他说得都口水了,“那就大鱼好了。”

    “好嘞!”会计欢快地答应了。

    林菀就寻思可能是他父亲的胆囊好多了,就问问情况。

    会计笑道:“林大夫,你真是神了。你说老头子年纪大了不用开刀,怕受不住就给他吃药排结石。这两天他真的不那么疼了,估计真的排出去了,再过阵子就可以去县医院复查。”

    听他说见好林菀就松了口气。会计他爹年纪大了,不适合开刀,更不适合把胆囊摘掉,既然病情转好,那也没什么好担心的。

    会计又跟陆正霆说几句话,然后就喜滋滋地走了。

    林菀望着他的背影,然后跟陆正霆打手语,“大队怎么突然要送我们肉吃?奇怪啊。”

    陆正霆道:“不奇怪,为了留住有本领的人,都是要付出一点代价的。”

    “这样啊。”林菀笑起来,“其实我自己不想走的。”

    有前世那一生的经历,让她觉得再多钱也没有健康重要,存款和房子也没有亲情重要,如果给她一个机会,她愿意用所有钱和房子换回外婆,愿意换回自己的健康。

    一个人只要有本领,有不可替代的能力,那么不管在哪里都会受欢迎,都会过得很舒服。

    说实话,有了系统,对她来说在哪里都一样,现在有吃有喝有健康,有爱她的陆正霆,有可爱的小明光,还有周围这么多熟悉又亲切的人,她并不想去大都市。

    说她没上进心也好,说她贪图安逸也罢,反正就是这样的。

    乡下的病人们需要她,这个年代,他们不能随便去城里,也没钱没能力去城里医院看病,她留在这里可以等他们上门,可以骑马去出诊,她觉得很开心。

    这就够了。

    当然,如果没有系统这个逆天金手指,她自然不会这么安耽,她也会努力赚钱发家致富,为了工作和孩子学业疲于奔命,去城里过更方便的日子。

    所以,没有好坏优劣,只有自己喜欢不喜欢的区别。

    有了这只鸡,林菀立刻想了好多种吃鸡的方法,单纯的蘑菇粉条炖鸡、熬鸡汤这些她都吃过,要换个花样,比如说麻油鸡、三杯鸡、松柏熏鸡、辣子鸡块等,都可以啊。

    她拿了纸笔给陆正霆写菜谱,一边写一边直流口水。

    陆正霆看了一眼,问道:“三杯鸡是什么?”

    林菀就给他讲了讲,那三杯也不是固定的,酱油、麻油、米酒,或者是其他的都可以,只要好吃就行。林菀觉得可以把酱油换成现在的农家酱油,麻油太多腻可以一半麻油一半花生油,米酒甚至可以换成其他葡萄酒、高粱酒之类的,再加上葱姜蒜等等。

    陆正霆看了她一眼,“那就做这个,用砂锅炖。”林菀顿时一脸憧憬,“咱们下午早点做。”

    早点做早点吃咯,嘿嘿。

    陆正霆笑了笑,“这好像不是咱们当地的做法。”

    林菀随口道:“嗯,江西的。”她又加了一句,“我在县医院学的。”

    下午陆正霆一边整理笔记,一边炖三杯鸡,弄得整个医院都是又鲜又香喷喷的味道,搞得金大夫一下午都没心思看病,四点钟就找林菀说有事一起回到后院。

    陆正霆看了他们一眼,“还没好,我算着时间呢,等你们下班正好吃。”

    金大夫:“不行了,在跟前等也比在前面等强,我肚子里的馋虫一个劲地诱惑我。”他扇着砂锅里出来的香气嗅了嗅,“这么下去咱们要被其他大夫怀恨在心的。”

    大队只给他们福利,并没有给其他实习大夫,这样不大好,会招人嫉恨的。

    林菀:“就一只鸡,也不够那么多人吃的嘛。”

    陆正霆总会给她弄点什么好吃的,她也不是每次都和别人分享的,毕竟僧多粥少不够分的,只能这次给这个,下一次给那个,有时候数量不多,就谁也不分。反正本家人都懂这个道理,并不会如何,要说有点意见的,就是几个年轻的知青,小年轻又馋一些。

    陆正霆:“下一次可以让他们凑钱从社员手里买,两个月吃一次还是可以的。”

    现在大队副业搞得好,社员知青们都能分钱,偶尔吃肉还是可以的。问题就是,没有票没资格买,所以只能等社员们家有淘汰的不下蛋的母鸡才行。

    很快,陆明良和小明光也放学回来,一进门就喊馋死了。

    “娘,我们在学校里都闻到了,这也太香了吧。”陆明光跑过去亲亲林菀的脸,然后凑到陆正霆身边,也去闻砂锅冒出来的香气。陆明良跟他一人一边,蹲坐在砂锅旁边,对着闻香味儿。

    金大夫看到也凑热闹,“小同志,给我让个位置,有香味儿咱们一起闻。”

    看他们那幼稚的样子,林菀笑得肩头直抖,她拉着陆正霆的胳膊,“可以了,别糊了,快熄火盛出来吧。”

    陆正霆把砂锅底下的柴火熄灭,“还得闷一会儿。放这里不要动,我再去做个番茄蛋汤,再做个干煸咸菜四季豆,炒好了再吃。”

    金大夫就去给他打下手烧火。

    陆明良:“我来做吧!”

    他现在做饭上瘾,每天都想帮家里做饭,有时候还去帮胡向阳和孙旭成做饭,可以赚小人书和奶糖。

    于是金大夫烧火打下手,陆明良做饭,小明光帮他递盐、酱油的。陆明良个子不够高,站在风箱外面够不到锅,就站在凳子上,翻炒的手法熟练无比。

    林菀就和陆正霆在院子里吹着傍晚的夏风,惬意得很。

    等开饭的时候,砂锅端上桌,那鸡肉鲜美浓郁的香气就占据了他们的嗅觉,让人呼吸一口都是幸福的。

    陆明良深吸一口气,“我觉得这味道像榔头那么有力!”

    小明光:“啊?说得我不敢吃了,再把我牙齿敲下来。”

    大家笑起来。林菀还要负责给陆正霆翻译一下。

    陆正霆道:“哥哥的意思,这三杯鸡的香气直击灵魂,让人无法抵抗。”

    陆明良连连点头,“对对对,我就是这个意思,还是三叔会说。”

    熬得油亮橙黄的鸡肉,鸡皮紧实又糯,鸡肉有嚼劲却不柴,鲜美醇香,让人回味无穷。

    大家吃得都不说话,只埋头专心吃。吃了一会儿之后,才缓过劲来。

    小明光:“啊,真的太香了!”

    陆明良:“三叔,你要教我,我要学会!”

    要是给胡知青做一锅,可以要至少一毛钱的工钱了,嘿嘿。

    陆正霆果然就教给他,“你三婶教的。”

    陆明良咂摸咂摸嘴巴,嘴唇留下的鸡汁都鲜美无比呢,“三婶你真会吃。我以为熏腊肉就够香的呢,没想到还有三杯鸡啊。”

    林菀笑道:“咱们老祖宗为了吃可是绞尽脑汁呢,有时间买几本菜谱。”

    大家一边吃一边聊得热火朝天的。

    林菀看到陆正霆在一边垒的那个简易小灶,专门用来放砂锅的,不如做个柴火窑,到时候可以在里面烤面包、大饼、鸡肉、鸭肉、肘子、土豆地瓜等都可以。她不知道具体做法就跟陆正霆说说,让他想办法。

    金大夫也很好奇,就问陆正霆怎么弄。

    陆正霆:“这个并不麻烦,用耐火砖垒两层,下面烧火,上面就可以烤。看起来和咱们做饭差不多,只是这样肯定比用铁锅做饭费柴火。要是能解决温度的问题,那倒是挺好,烤地瓜和土豆都格外香呢。”

    因为林菀稀罕,陆正霆吃过晚饭就开始琢磨图纸,一边设计一边讨论,最后他们又得出一个想法,最好是加入一些保温材料。所以水泥不如稻草黄泥。最好用砖石水泥垒底层框架,中间填充泥土甚至可以加入一些石灰石等,盖上一层大石板,上面再用泥土做出炉窑的腔体就好了。

    主要是用什么更好的保温材料,可以减缓热量流失,能够节省柴火。

    金大夫笑道:“怎么说我也学过物理化学,我建议你弄一些酒瓶子来,埋在里面,既能吸收热量,还能减缓热量流失。”

    陆正霆看了林菀的手语,想了想,点点头,“是个办法。”

    林菀拍手笑道:“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明天就可以开工啦。”

    准备了两天,酒瓶子到位。这日林菀去上班,陆正霆早上就把面发上,晌午在家里帮她垒土窑。他动作麻利,而且已经胸有成竹,所以垒得又快又好,一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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