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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7节

      做法就是直接把鸡脖子拧断,不放血不拔毛,只在后面开个小口把内脏等拿掉,然后清洗干净,再拿调料抹一下,还可以把葱姜蒜蘑菇等塞进鸡肚子里,全凭个人口味。

    然后用水和泥,把鸡连同鸡毛糊起来,要让泥浆浸润鸡毛根,直接把鸡包成一个泥茧子,最后用几张干荷叶包起来。

    地上挖个坑,距离地面十几到三十公分,然后把荷包鸡埋进去。在鸡的上面生一堆柴火,烤个鱼、花生、地瓜什么的,等柴火烧完,零嘴烤熟,底下的叫花鸡也就好了。

    三个人拎着一瓶酒聚在沈飞家小菜园里的背风处,在那里做叫花鸡吃。

    大冷天的,烤着火聊着天喝着酒,真是别一番滋味。

    “兄弟,你的腿都好了,以后会越来越好,哥哥替你高兴啊。”他一直都觉得陆正霆比他们聪明有文化,可惜腿脚不好,耳朵聋不爱说话,如果他好腿脚能说话,到县革委会当个干部也不成问题的。

    陆正霆揽着林菀,替她挡风。他一直认为这些变化都是林菀带来的,没有她就没有这会儿的他。

    一堆柴火烧得差不多,陆正霆就挪到旁边生一堆更大的,然后拿铲子把之前埋下去的荷包鸡掏出来。

    刚挖开的时候,一阵泥土、荷叶、鸡肉混合的香气弥漫开来,荷叶的清香、泥土混合鸡肉的芬芳,让人直流口水。

    他用铲子敲了敲,然后把荷包鸡敲开一点缝,再直接飞快地把泥壳子掰开。

    “哇,好香!”更加浓郁的鸡肉香气随着那股白气扑鼻而来,让人要升仙了。

    已经熟透,泥壳子掰开的时候连鸡毛也直接掉下来,露出烤得喷香焦黄的肉皮。陆正霆拧下一条鸡腿递给林菀,他和沈飞则一边吃一边喝酒。

    林菀靠在他腿上啃鸡腿,悄悄地看他,陆正霆看起来真挺高兴的,怎么也想不到当初那个一天到黑一句话不说的男人,居然也能这么豪爽,在寒风里吃叫花鸡喝高粱酒。现在的他跟从前的陆正霆,真是判若两人了。从前的他俊美而阴郁,这会儿他依然俊俏,眼神却温柔而明亮,总是含着笑的。

    她想,就算守护这笑容,其实也是有意义的。

    谁规定人一定要不断地往上爬呢,对她来说财富、地位、权力,都没有多大的吸引力,只要能实现三餐自由她就很满足,其他的并没有什么太大的**。

    林菀吃完一条鸡腿就不肯吃了,再啃个烤地瓜吃一把烧花生就饱了。

    陆正霆也没吃多少鸡肉,留下的让沈飞拿回家去给家人改善一下,他只是想和林菀吃这个东西,享受这个氛围。

    沈飞:“我说你们吃饱啊?”

    林菀:“吃饱的,这不是还有烤馒头嘛。”烤馒头就烤花生,吃起来又香又脆。

    吃饱以后,陆正霆让沈飞拿了鸡回家,他揽着林菀去散步。

    走了一会儿天就黑了。除了主干道上没有路灯,他搂着林菀走得稳稳的,“去看电影吗?”

    林菀摇头,电影有啥看的啊,他也不看,她也不喜欢看,还不如回去窝在被窝里说话呢。

    回到宿舍,陆正霆之前已经打了开水,林菀洗漱上床,在陆正霆洗的时候她拿着本子一通写。

    等他上床的时候林菀递给他看。

    陆正霆看她居然写了一大张纸,竟然还模拟了他的语气提问,下面有回答。

    她可真可爱。

    其中一个问题就是:你为什么拒绝到县里工作?

    “五柳大队和林家沟需要我啊。县里不缺我这个大夫,但是乡下缺得很,尤其林家沟。他们对我那么好,满足了我的很多要求,帮衬许多,我不能一有机会就飞走了。怎么说,也要帮他们干几年,培养个合格的赤脚大夫才行。”

    她表面是一个没文化没专业学过医术的人,两个大队都选择了相信她,尤其林家沟几乎是有求必应。

    现在她有名气了,能被县医院招进来,要是就这么走了,她也于心不忍。

    当初就是为了方便社员们看病,解决社员们到不了大医院,花不起钱看大病,才给她很大的福利到林家沟出诊的。

    而且他们还帮忙照顾娘家,她自然不能忘本。

    陆正霆抚摸着她的头发,“你不用为这些委屈自己,到了县医院,也能定期回乡下给他们动手术。”

    一些小手术,她在乡下完全可以做的,不需要社员们到县医院来折腾。

    林菀笑起来,亲了亲他,“关键我舍不得你啊。”

    他的户口只怕没那么容易转到县里,就算可以也得等几年。而且他身体不便,来县里环境复杂,他未必会快乐。

    陆正霆心变得又暖又软,抱紧了她,他不想成为她的累赘,不管她做什么他都支持。可她能这样把他放在心上,他真的真的很开心,这是幸福的滋味。

    第71章

    第二日上午周秀峰给林菀安排了一个金针拨障的手术, 因为病人血压高,还有慢性支气管炎常年咳嗽, 所以做手术的时候需要多加注意, 避免伤口崩裂。这个手术已经是林菀非常熟练的,哪怕有附加状况也并不算什么大问题,依然很成功。

    周大夫和周秀峰一起围观了林菀的手术, 他们和黄大夫一样赞叹不已, 短短的五六分钟, 两个眼睛都全部做完,这可是很了不起的本领。

    周大夫笑道:“要我给他们做眼部手术, 至少也得十五分钟,还不能保证百分百成功。”

    目前用西医手术的方式治疗白内障, 有一定几率手术会失败,而且还有可能在两年内失明。所以,周大夫也不敢保证的。

    周秀峰笑道:“看来中西医结合,才是最恰当的治疗方式。咱们医院应该多摸索这方面的合作。”

    周大夫拍拍他的肩膀,“年轻人脑瓜聪明思路清晰,精力旺盛, 靠你们啦。以后,你要多和林大夫交流学习。”

    林菀忙道:“是互相学习,我不过是看了几本咱们老祖宗传下来的医书,碰巧有这方面的一点天分,理解起来容易一些。”

    周大夫让她不必谦虚,“林大夫要在乡下继续当赤脚大夫也好, 这是白求恩同志的奉献精神。咱们医务人员,不能只考虑工资和待遇,要到最需要我们的地方去。”

    林菀笑了笑。

    周大夫又道:“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好的大夫也要有配套的设施才行。以后林大夫有什么需要的,可以直接跟医院讲,医院会全力配合的。”

    “那可多谢周主任和诸位了,我替社员们感谢大家。”林菀很高兴,如果她能有一些配套的工具和药品,那就可以解决很大的问题。类似阑尾炎、剖腹产、摘除扁桃体等手术,她在乡下也能做。

    要是乡下能动手术,也可以减轻医院的负担,还能解决社员们路远钱少到不了县里的麻烦。

    转眼过了几天,林菀在这边听课、讲课,同时也去门诊帮忙看病,去手术室学习,对她来说收获非常大。

    这日培训班休息,让大家自己活动,近的可以回家,不回家的也可以在县城逛逛。

    林菀和陆正霆约好了要去陆大姐家,她把给陆大姐带的膏药等都装在提篮里,再把从食堂买的六个白菜肉渣大包子装好,另外还有一盒昨晚上食堂买的土豆块烧肉。

    她这里还有陆正霆的两斤副食品票,可以去国营菜场买上一斤豆腐一斤枣糕。

    两人正准备出门,就见周秀峰拿着两本书过来。

    周秀峰:“林大夫,陆文书,你们要出门?”

    林菀笑道:“去大姑姐家看看。”

    聊了两句,周秀峰把书和笔记本递给陆正霆,“买的书到了。”他看林菀要从兜里掏钱,立刻做了个制止的手势,“等你们回来再说吧,不急在这一时。”

    陆正霆:“谢谢。”

    周秀峰打了几个手语,“以后我可以和你们一起学,这样大家交流方便。”

    林菀就指了指周秀峰,再挽着陆正霆的胳膊,“一起学。”

    陆正霆懂了,点点头,“麻烦周大夫。”

    他们就先跟周秀峰告别,骑马去城关大队。这时候县城不大,骑马顺着人民大街走,路过几个关键的建筑,什么革委会、供销社、电影院然后就是厂区,过了厂区就到了县城边缘。

    天寒地冻的,社员尤其是妇女基本都在家里,不是纳鞋底就是做别的小活儿。

    单家姐夫是城关大队的大队长,房子是青石地基,夯土白灰墙,青砖挑檐,屋顶覆灰瓦片。围墙也是石头砌起来的,干净整齐。墙外一排国槐树,墙内是老杏树和梧桐,如今都落光了叶子,视野开阔得很。

    两人到门口的时候,一个八/九岁的小姑娘带着几个小孩子在那里跳房子。他们穿着干净的棉衣裤,比起其他孩子干净整洁,穿得也厚实。

    陆正霆和林菀下了马,他招呼小姑娘,“秋果。”

    小姑娘扎着俩羊角辫,系着红头绳,面皮白净一双大眼挺漂亮。她扭头看着陆正霆,一脸疑惑,“你……是谁啊?”

    陆正霆笑道:“我是三舅,你不认识了?”

    秋果皱眉头,背着小手走到他跟前,仰头看看他,又看看林菀,再把陆正霆从头到脚仔细打量一番,“看脸认识,看腿……不认识了。”

    她三舅耳朵聋听不见,腿瘸站不起来,这个男人还会走,个子这么老高,咋看也不是三舅啊。

    不过,他和三舅长得一样俊呢,真不错。

    陆正霆笑了笑,揽着林菀,“这是你妗子。”

    秋果更不信了,“别忽悠人,我三舅可没媳妇。哎,我三舅长得那么俊,就因为腿不好,没媳妇,你说气不气人?”

    林菀笑起来,俯身对秋果道:“我叫林菀,是村里的赤脚大夫。我可以证明他是大湾村的陆正霆。”

    秋果瞪圆了眼睛,“娘呀,你这么厉害,给我三舅把腿治好了?”一听林菀是大夫,她第一个念头就是林菀治好的。

    林菀看她小脸蛋肉呼呼的,因为惊讶腮帮子都鼓起来,忍不住伸出食指轻轻地戳了戳她鼓包的脸颊,“对。”

    “娘啊!我滴个老天爷啊!”秋果顾不得什么了,转身就往家跑,一边跑一边喊:“娘,娘,我三舅来啦,他来啦,他走来啦,他带着媳妇儿走来啦!”

    林菀:“…………”

    陆正霆听不见,却能看到林菀表情有些扭曲,关心地看着她,“你要是不喜欢,我们略坐坐就走。”

    林菀赶紧摇头,“没。”

    很快,单家就传来一阵惊天动地的尖叫声,“真的吗?三舅他真的走来啦?”“哎呀娘啊,我三舅他的腿好啦?”“快快快!”

    一阵踢踏声,三个女孩子和一个眉眼姣好的女人跑出来。

    女人三十来岁,皮肤白皙,因为上了年纪颧骨上生了一些雀斑,却无损她的美丽,让她看起来更加亲切动人。

    她不敢置信地看着陆正霆,又看看林菀,然后捂住了嘴巴,下一刻眼泪就流出来。

    “娘哎,真的是你们三舅。”她快步上前抓着陆正霆的手臂,“弟弟,你、你真的站起来啦。”

    她激动得说不出话,眼泪倒是一个劲地流。

    陆正霆拍拍她的后背,“大姐,真的是我。这是林菀,我媳妇儿。”他给陆淑娟介绍林菀。

    陆大姐赶紧擦擦眼泪,不好意思地朝林菀笑笑,“弟妹见笑啦。”她拉着林菀的手,夸道:“弟妹长得真俊,冷不?快进屋。”

    她拉着林菀的手,看他们骑马来的,又让闺女赶紧给三舅领去拴马,再拿草和饲料喂马。

    她给林菀介绍三个闺女,老大春芽,老二夏叶,老三秋果。

    她们三个跟林菀问好叫妗子,林菀就从口袋里抓糖果给她们吃,那是昨天周秀峰给的。

    她看春芽十四五岁的样子,和母亲几乎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夏叶小两岁的样子,略黑,鼻子却更高,眼睛也更黑亮,个子竟然比姐姐还高,估计随爹。

    林菀和陆大姐先进屋,春芽还喊她小妹,“果果,你去叫嫲嫲回来,家里来客人了。”

    夏叶笑起来,压低声音道:“嫲嫲最不喜欢姥娘家人,你还叫她?”

    春芽:“她不喜欢好吃懒做的,又不讨厌正经人。三舅又高又俊,三妗子也真么俊,嫲嫲稀罕着呢。”

    夏叶撇嘴,“我知道嫲嫲为什么最疼你了。你长得俊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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