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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3节

      陆正霆低头朝她伸手,“你说什么?我听不见的。”他指了指自己的耳朵,“走吧。说好了送你的。我已经跟金大夫打过招呼,他会帮忙照顾孩子,不用担心。”

    林菀似笑非笑地看着他,她对胡向阳没意思,胡向阳也不再纠缠他,他也不是不知道,怎么还这么在意呢?

    陆正霆看她不上马,直接俯下/身子,揽着她的腋下把她给拎上马,“我说送你的。”他在她面前难得如此固执。

    林菀:“不是送到村口吗?”她理解的送是送到这里为止,可不是送到县里啊。送人送到目的地?

    哎,他听不见,她想跟他理论都没招儿,只能自己嘟囔一下拉倒。

    她发现陆正霆听不见也有好处,比如说吵架的话,她说什么他也听不见,那就不会生气不会和她争吵。他就只管说他的,节奏掌握在他手里,她只能跟着他走。

    当然,她可以不理睬他转身走开,可那样他就会一直很委屈地盯着她。

    那眼神,她真受不了,一秒钟也受不了。算了,他想送就送吧,她根本没法生他的气,半秒钟都生不起。

    毕竟他的人生观和普通人的不一样,而她的和其他人也有区别。对他来说,在乎的人真的比一切都重要,可以放下一切送她去县里,能多和她呆在一起哪怕一分钟也觉得开心。

    虽然他不会说这种肉麻的感觉,可她体会得到。

    就好比从前他可以一个人坐在轮椅上,一天一天地看天、看水、看花花草草甚至看蚂蚁搬家,不需要和别人说一句话,对他来说时间和周围就好似没有什么真实的意义一样。

    现在她已经进入了他的世界,进入了他的内心,成了他真实的意义,自然也会承受他过多的关注。

    而这些可能是他自己意识不到的问题。

    天冷风硬,路上没什么行人,他们就不紧不慢地走,这样马不累,人也不会被吹得透心凉。

    地里庄稼已经被收割完毕,一眼望去,天高地阔,除了一块块墨绿色的麦田就是黑黝黝的土地。

    陆正霆:“生气了吗?”

    林菀笑起来,摇头,为什么要生气?

    “你一直都没说话。”风把她的发丝吹起来,打在他的脸上,他却不舍得把它们拨下去。

    林菀侧了侧身子,扭头看他,“我说话你也听不见啊。”

    反正没人,她凑上去亲了亲他的下巴,却被他吻住了。

    好一会儿他才放开她,帮她擦了擦嘴唇,免得被风吹裂了,“我听不见,可我能感觉到。”

    她贴在他怀里,说话的时候胸腔会震动,脸上的表情也会随着说话的内容有所变化,他觉得观察她的表情是很有意思的事情,就和读她的唇语一样,可以知道她的情绪如何。

    他说要送她的时候,有那么一瞬间他看得出她是惊讶又带一点点生气的,或者不是生气更像是有点无奈。可能没想到他会这么任性吧。

    他仗着自己的残疾,在和她的感情世界里,有时候……他必须承认,的确是有点任性的。

    他无法自拔地迷恋她,依赖她,也希望她能像他依赖她那样依赖他。

    他对她的感情浓烈又深沉,他表现出来的只是冰山的一个小角,看起来克制、平淡又足够尊重,可只有他自己知道,他对她有着多么强烈的占有欲。有些时候,她是单纯而害羞的,他虽然一样单纯,可他自学能力很强大,甚至会克制不住地有些霸道。

    也许她有点怕,她其实想去县里学习,这样可以避开他。

    如果他足够理智,应该适可而止,让她自己去县里,不管是和胡向阳还是和谁一起同行,其实没关系,那不是关键问题,关键是……他不应该让她怕他,更不应该让她想要躲开他。

    他怕失去她。

    比害怕失去腿、失去听力还要害怕。

    林菀靠在他怀里,片刻都没听见他说话,她就靠在他臂弯里抬眼看他。

    他脸上有没来得及收起的情绪,眼神略显阴鸷、表情温柔又悲伤,却透着坚毅和倔强。

    不过也只有一瞬间,那些复杂的情绪已经消失不见,就好似她的错觉一样。

    他让她靠在自己臂弯里,“你可以睡一会儿。”

    林菀轻轻地晃着脚,“这么冷的天好想吃烤羊肉串啊,最好再来两串鸡翅,海带结、土豆片也不错。”她抬手勾着他的颈,眼里亮闪闪的,“你说叫花鸡是不是很好吃啊?那几个知青还挺有办法,弄得我都想试试了。是直接连鸡毛一起烀上泥巴烧还是要清理干净呢?”

    陆正霆笑起来,笑意在眼底流淌,“想吃什么,鸡?”

    林菀顿时来了兴趣,“对,吃鸡。我们可以去买只鸡,然后找个地方挖个坑,活点泥,包起来烧烧,看看是不是格外好吃。”

    两人研究叫花鸡、烤全羊、手把肉、卤牛舌等等研究了半路,最后饿得肚子咕咕叫便下来吃干粮。

    他们也没进村,直接找个避风的沟,弄点草、树枝,搭个简单的小灶点火,然后把带的干粮拿出来烤烤,吃起来热乎乎的。

    傍晚的时候他们到了县里,先把马寄养在邮局,那里有马厩,交钱就帮忙喂马。然后他们背着行李去医院旁边的学习班,有专门负责接待的工作人员,那里挤了二三十个前来报名的赤脚大夫。

    “集体宿舍,六人一间,按照报名表去各自宿舍。”

    天冷陆正霆帮她把报名单写一下,林菀站在那里和自己公社的几个大夫招呼,其中一个叫荆艳春,很喜欢找林菀请教医术。

    “林大夫,这不是你们村的那个谁?”荆艳春指了指另外一个公社的马车。

    林菀顺着看过去,居然是陆正霞。

    陆正霞上个月嫁到邻公社去,因为娘家是干部,所以也嫁了个干部家,男人是做会计的。那村里只有男大夫没有女的,她刚嫁过去就说自己学过大夫,在娘家也是当赤脚大夫的,建议大队任命一个女大夫方便女社员们看病。于是她就成了大队的女大夫,并且代替医务室前来医院参加培训。

    陆正霞刚到的时候一眼就看到林菀,毕竟一群皮肤粗糙的妇女里夹杂着一个白净水灵的人还是非常扎眼的,想不注意都不行。

    不只是她,来报名的大夫们不管男女都盯着林菀看呢,还有人打听她是哪个公社大队的。

    林菀和陆正霞的眼神在半空碰了碰,彼此心照不宣地移开,就跟没看见一样。

    荆艳春惊讶道:“她居然不过来打招呼!”

    林菀:“我也没过去,大家扯平了。”

    荆艳春常去公社是知道当初的八卦的,撇撇嘴,“真当别人不知道她什么人儿。”

    陆正霆写完,起身告诉她宿舍号。

    荆艳春看看自己的,很失望,“林大夫,我去跟负责人说说换个宿舍,咱俩一个宿舍吧。”

    她跑过去看了看,发现陆正霞和林菀一个宿舍,她就问问能不能换宿舍。

    那边的工作人员坐了一下午已经不耐烦,“不要搞小团体!宿舍都是随机分派的,一个公社的也没安排一起。”

    林菀让荆艳春不用强求,反正白天都在学习,就晚上回去睡觉,没必要非得一个宿舍。

    陆正霞发现自己和林菀一个宿舍也有点懵,她可不想被林菀给比下去,已经换了新的环境和身份,她要有一个新的开始。

    陆正霆想了想,对林菀道:“等我一会儿。”他转身走了。

    他听不见,林菀叫他也没用,只得由他去,荆艳春就在这里陪她等。

    胡向阳从另一边过来,“林大夫,差不多要吃晚饭了,你宿舍没安排好吗?”

    林菀道:“有点事,你先去吧不用管我。”

    胡向阳犹豫了一下,“林大夫,你要是有什么事儿就告诉我。”

    林菀笑了笑,“谢谢,暂时没有需要麻烦你的。”

    她这样客气,不给一点暧昧的余地,但凡正常的男人都会明白。胡向阳也明白,可终归是小,不服气的成分多,而且随着了解越多,他对林菀也越来越佩服,就单纯很想和她做朋友。

    可林菀显然对他很客气疏离,没有要做朋友的打算。

    她对荆艳春这些人都很亲切,对其他人也不冷漠,为什么对他就这样抗拒呢?

    在她这里,他总是倍感无力,从来没想过自己想要交朋友也会被拒绝。现在,他已经对她没有妄想,真的是想交朋友。

    林菀看他站在那里一副失落的样子,笑了笑,“胡向阳,既然决定要学习当大夫,希望你努力,做一个真正的大夫。”

    “嗯?”胡向阳惊讶地看着她,她居然鼓励自己?他一下子灿烂起来,笑道:“谢谢林大夫鼓励,我会的!”

    我会努力,变成和你一样优秀的人!

    金大夫跟他说,这世上优秀的男女很多,会招很多人爱慕,这是正常的。

    你喜欢一个人,那个人恰好也喜欢你,这是一件非常幸运的事儿。但是大部分,她不会喜欢你,你也不必伤心难过愤愤不平。毕竟,在这世上两情相悦本就是十分难得的事情。而把喜欢变成欣赏和敬仰,并不是很难的事儿。

    祝福她,向她学习,努力变成她那样优秀的人,这才是喜欢一个人的意义所在。

    到那时候,即便她依然对你没有爱情,却也会欣赏你的勇气和努力。

    她心里也会说一声:你是一个很优秀的人,谢谢你曾经喜欢过我。

    过了一会儿,陆正霆回来,手里还拿着一把钥匙,他对林菀道:“那边有小宿舍,我帮你申请了一间。”

    林菀惊讶道:“单间?会不会太特殊了?”

    这一次来培训的有四十来个人呢,大家都住集体宿舍,她自己住单间?

    陆正霆:“其他也有人住单间。”

    住单间有几种情况,他没必要说出来,反正能让她住单间就行。

    他们就先把东西安顿一下,然后去食堂吃饭。

    县医院之前扩建过,当然不是为了接纳更多病人,而是出于其他需要,后来就改成干校以及培训班。

    食堂也是临时的,垒上锅灶就可以做饭。

    晚上只有炒白菜、杂合面窝窝头,主食用粮票,菜可以用钱买,二分钱一份。

    吃完饭差不多六点半,天已经黑了。

    陆正霆领着她出去溜达一圈,找到开水处打了水,一分钱一暖壶开水。打了热水晚上可以泡泡脚,还能灌热水袋,没炉子宿舍太冷。

    这时候乡下很多人没有暖壶,有也不舍的带,毕竟家人也要用路上还怕磕了。所以,负责烧锅炉的老大爷看到他们打水,可惊讶呢,没想到乡下来的赤脚大夫还有暖壶。

    回到宿舍洗漱完陆正霆让她泡脚,他帮忙把被褥铺上。宿舍的床板太薄,而且没有垫子,幸亏他让林菀多带了褥子和一床被子,否则还不定怎么冷呢。再灌一个热水袋把被窝滚一遍放在脚底下,睡觉的时候就热乎乎的。

    林菀泡完脚就上床,等陆正霆洗过以后两人就挤在小木板床上写字说话。这床顶多一米三五宽一米九长,林菀一个人睡还行,陆正霆那大大的个子就可怜得很。

    林菀:“要不咱们一人一头睡。”她指了指两边。

    陆正霆摇头,直接把她搂在怀里,再小的床都可以睡,对他来说一条凳子就够,更何况这床这么大呢。

    有他搂着,林菀一晚上都热乎乎的,睡得很稳。

    第二天吃过早饭,陆正霆要去县革委会,他在那里有工作,林菀则去上课。

    “林大夫!”荆艳春追上她,哆哆嗦嗦的,“晚上冷不?我要冻死了。”

    林菀:“我多带了被子,还灌了热水袋,倒是不觉得冷。”

    有陆正霆那么一个人形抱枕发热器,想冷都不可能。

    荆艳春:“我后悔没带褥子,以为有棉絮垫子呢,我就把褥子留家里给我妹妹。”

    他们去了教室,里面闹哄哄的,将近五十个人要挤在三间小教室里,课桌都不够,有人要坐小板凳听课。

    林菀和荆艳春随便找个位子想坐下,却呼啦挤过几个年轻的学生,他们把位子霸占着,“不好意思,这里我们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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