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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雷电在天边浓墨般的乌云间翻涌,在闷了一天之后,滂沱大雨终于伴着电闪雷鸣倾盆而下。暴雨如注,似千万利箭狠狠砸在地面,气势如虹、势不可挡。

    这是夏日里一个常见的暴雨天,江城的人们见怪不怪,早已在闷雷响起时就已匆匆奔向附近的建筑物准备就近避雨,因此几家商铺门口倒是人头攒动,更比平日显出几分热闹来。丁家小馆门口亦然。因正值饭点,避雨的人们索性进馆落座,预备在大雨结束前饱餐一顿。

    “一道芫爆百叶,一道蜜香鸡腿,一道羊肚菌炖排骨汤…诶,桂姐,帮我给四号桌的客人先倒上水吧!”

    那边刚给一桌食客结完账的桂枝听到这话,赶忙拎起茶壶小跑了过去。将杯子里的茶水满上后,她抱歉地笑:“不好意思今天店里有点忙,让您久等了。您先在这儿先看会菜谱,有需要了就直接叫我。”

    四号桌的是平日里相熟的食客,闻言只是谅解地笑了笑,“你们店今天的生意可真火爆。”

    “可不是嘛,心忧炭贱倒是愿天寒了。”

    那边厨房里胡勇正忙着将百叶切段好下水焯熟,就见旁边伸出一只手接过他手里的刀,“胡叔,你去忙其他的吧,洗菜切菜这边儿交给我。”

    见是自家掌柜的来了,胡勇也不客气,今天他一个人确实忙不过来。他将切好的百叶码到盘子里就走到旁边起火,感叹道:“食客一多咱就忙不过来了,小丁啊,你得考虑多招几个人手了。”

    “嗯,我也是这么想的。”丁谣将未切的食材在案板上码匀按稳,指关节抵住刀面,“胡叔你辛苦了,到时候我招几个学徒来,还得麻烦您带带他们。”

    丁家小馆刚刚开业一个月,除去她店里就三个人手。胡勇原来就是她家馆子的师傅,出事以后他义不容辞地要帮忙她筹措新店,现在一个人在厨房里负责掌勺;桂枝是她家原先的邻居,后来丈夫得病去世后一个人要拉扯年幼的女儿长大,丁谣妈妈觉得她不容易索性就让她来丁家小馆帮工,在前台负责收银结账;崔莹是丁谣老家出来打工的远方亲戚,小姑娘爱说爱笑到哪都讨人喜欢,于是就留她在馆子里负责跑堂。

    而丁谣自己则是看哪边人手紧张就往哪帮忙,她做得一手好菜,长得温柔貌美,待人又宽厚温和,不论是胡叔、桂姐、小崔还是相熟的食客都很喜欢她。

    知道内幕的,在除了欣赏这个年纪不大的老板娘以外又隐隐多了一份同情。丁谣的爸爸是做菜起家的,原先开的馆子虽然不是什么极富盛名的大酒楼,却也是被当地街头巷尾的邻居们熟知的。

    本来丁家的这个独女好好地在大学读书,父母也没想着让她继承丁父的衣钵,后来出了事以后丁家一下子瘫了,自然丁家的馆子也就关门了。谁知丁家的这个女儿却决定毕业后继承父亲的老本行,重新振兴丁家的餐馆。本来大家都不信她一个刚出校门的女学生能重新让丁家的餐馆开业,谁知人家只用了短短两年,就在原先馆子隔了两条街的地段重新开业,这叫大家不得不服这个年纪轻轻的女孩了。

    丁谣其实自身对做饭也是感兴趣的,但她家里还是传统的观念,觉得读书才是小孩唯一的出路,所以一直也没有练习的机会。现在既然准备重振丁家的餐馆,她有一定天资,又在胡勇的帮助下对着父亲生前留下的菜谱摸索,准备了两年,终于能够从只会煮泡面的厨艺变成现在烧得一手好菜,但到底不能和胡勇这样一辈子和厨房打交道的老师傅比,只是在人多了的时候能够像现在这样替胡勇分担。

    “没事,你只管招,到时候我带带他们,都是小事儿的。”胡勇爽朗地笑了笑,起锅做油后,抓了一把姜丝蒜片炝锅。

    “来咯——上菜——”七点半过后人渐渐少了,胡勇炒完最后一道菜,让忙了个把小时的桂枝和崔莹歇着,他自己装盘后直接出来给食客送了过去。

    “胡师傅,你们这生意真的好啊。”那桌食客原先就频频来丁家的馆子光顾,自然认得这原先就跟着丁父的胡勇胡师傅。这胡勇倒是忠心耿耿,老子不在了他就帮人家姑娘筹措,尽心尽力地叫人说不出话来。现在丁家新的馆子能重新开业,他自然得到了很多人的称赞,“你这样帮丁家姑娘,现在馆子重新开业了生意也不错,丁家有你这样的朋友可真是不幸中的万幸了。”

    胡勇是个老实人,只觉得自己的所作所为都是应该的,遂摆摆手,嘴里只道“哪里哪里。”他余光瞟见哪边给桂枝崔莹倒水的丁谣,朝这名食客笑笑,把功劳都记在他家掌柜的身上:“我们这个小老板娘,才真正厉害着呢。”

    厉害的小老板娘坐在一把椅子上只皱着清秀的眉头,一笔一笔地核对账单。

    这边丁家小馆刚送走最后一桌食客,街对面的江城公安局却是警车呼啸,灯火通明。

    “抓住了?”

    “抓住了。”

    等他们走到近处,警局门口值班的几名同志借着昏黄的灯光,看到从车上下来的几个人都吃了一惊:“怎么回事儿?搞得这么狼狈!”这几名刑警队的队员无一例外浑身湿透,裤子上鞋子上甩得全是泥点子。他们的脸上显而易见是长时间熬夜后的疲惫,眼睛里全是红血丝,却在夜色里亮得惊人。

    “别提了,这孙子特别能跑。”队伍中一个年轻的队员往后努努嘴,一脸地气愤,“我们追他追到城外,他直接把摩托车扔在路边,往城外的山上跑了。”

    “就是,估计觉得又是暴雨,又是山路,我们追不上他。”刑警队另一个娃娃脸的队员接嘴,又忍不出显出得意的神情来,“他哪知道老大已经预判出他逃跑的方向,叫晟子几个去北边守住,又把我们几个编成三路包抄过去。还没等他跑出去呢老大自己就把他追上了,一拳就放倒在地!”

    这几个人口中的钟肃钟队长,则不紧不慢地跟在他们几个身上,听到这话一巴掌拍娃娃脸的后脑勺上,“啧”了一声:“还有工夫跟人在这儿侃,不够累是不是?”他穿着黑衣黑裤的便服,将近一米九的身高给人一种很强的压迫感。脸长得谈不上凶神恶煞,但却生得凌厉,干练的短发下鹰眸锐利,薄唇轻抿,做什么都给人留下不好接近的印象。

    “夸你呢老大。”娃娃脸的郑腾捂了捂后脑勺,心里嘀咕老大的手劲怎么这么大,却一个字也不敢说了,只加快走路的速度,决定默默远离身后的老大。因钟肃的长相身材气质总给人一种不好惹的感觉,刚开始他们几个小年轻虽然嘴上客气地叫着钟队,心里却有点怕他。

    后来相处多了却意外地发现钟肃虽然在工作的时候不苟言笑,私下里却是个挺好相处的人。大老爷们做事也糙,几个生活细节比较随意的单身汉相处起来倒也投缘,于是就直接将客气的“钟队”改成更为亲近的“老大。”

    他们唯一对老大有意见的是老大自己是个不太爱说话的人,有时候嫌他们几个活泼可爱的小警官聒噪,要是办案结束后忍不住向同事吹上一吹的时候被老大听到了,就会从后面这么给他一下,手劲儿还挺大。

    不过他心里也是对老大充满着敬畏,也就不计较这些细节了。

    “钟队,剩下的事就让我们来做吧。这几天你们抓捕也挺辛苦的,现在人也抓到了,你和小赵小郑他们几个就回宿舍换身衣服,好好歇着吧。”年轻的刑警队队员李慕给斜靠在询问室旁的钟肃倒了杯水,藏在镜片后的眼睛里不留痕迹地闪过一丝关心。

    “没事。”钟肃接过杯子喝了两口,顺便伸出手摸了摸自己的衣服,“夏天热,衣服现在也快干了。”

    李慕眸光暗了暗,没说话。她握上询问室的门把手正准备进去,谁知门从里面开了,她侧了侧身,“江哥。”

    “问出来了?”

    “嗯,倒是不难审。”

    被捕的嫌疑人叫蔡鹏飞,今年二十六岁,去年冬天才刚刚结婚。他老家在江城旁边的林县,自己在江城打工,却在无意中发现在自己不在家的时候刚刚新婚半年的妻子被县上有名的混混玷污。他气不过,拎上棍棒决定去为混混报仇,却不料气急攻心没控制住把人打死了。

    他这下慌了。他有父母妻子,他还年轻,不想死。于是他在警察追捕时冒着暴雨上山,希望能够甩掉警察成功跑路,却不料江城这几个刑警那么能追,直接从后面一拳把他打倒在地,再也站不起来了…

    一旁坐着的赵骁郑腾互相对看一眼,没有说话。法不容情,他们叹息命运对他的不公,可是任何的罪行都得由法律作出衡量。不论是谁,都没有夺走别人生命的资格。

    审讯清楚了,钟肃点点头,没再说什么。只是叫上赵骁郑腾两人,准备回宿舍了。

    询问室距离他们宿舍有段距离,他们也不着急,一边走一边聊天。当然,一直是赵郑二人在说,钟肃默默地不吭气。他在想明天的事。

    尽管身体上有些疲惫,但因为这是郑腾的第一个案子,他还是有点兴奋:“唉,蔡鹏飞可真能跑,我今天追他追得快散架了,丫倒还有力气。”

    “逃命呢,没力气也得有力气。”旁边赵骁忽然想到什么,语带调侃,“腾腾你这话当着老大的面说可招不来老大的同情,招老大的德行我看你明天早上就要加练了。”

    “不是吧……”郑腾一听这话慌了,立刻求情,“老大你不是吧!你累死我事小,可警局多少小妹妹的芳心会因此碎一地啊!老大!这可不能啊老大!”

    “警局里的小妹妹眼睛都盯着老大呢,谁管你死活啊。”赵骁在旁边凉凉开口,不说别的,看着队里李慕老是对老大暗送秋波他就有点吃味儿。凭什么啊!老大不就比他高点帅点嘛,再帅那也老了啊,怎么像他们这样活泼可爱的小男孩就没有市场呢!

    “明天休息一天吧。”钟肃开口,满意地看到活泼小男孩的眼里出现希望的曙光,“后天开始,早上的时候你比别人多加五圈。”

    “……”

    “老大,我想造反,批准不?”

    郑腾的反终究没有造成,因为三人一商量,决定老大出钱,一顿饭泯恩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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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喏,更新。

    我去看比赛啦,今天我站一波克罗地亚。(我刚敲完这句话格列兹曼就进球了t.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