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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2节

      十七闭上了眼。

    乔薇却辗转难眠,满脑子都是景云的那声娘亲,他睁大一双眼,伸出小手来……

    只差一点……差一点她就抱住他了……

    ……

    夜凉如水,深山脚下,一处荒凉的小农舍中,傅雪烟见到了王后。

    王后独自坐在简陋的堂屋中,任何时候,这个女人身上都收拾得一丝不苟,她甚至连鞋面上都没有一点草鞋,干净得仿佛身处王宫似的。

    与之相比,傅雪烟就狼狈多了,衣衫被树枝刮破了,发髻散落,鞋底满是淤泥。

    她低垂着眉眼,缓缓地进了屋。

    王后没有说话,只是目光沉沉地看着她。

    傅雪烟硬着头皮走到她面前,双手交叠,掌心向内,贴上衣襟,行了一礼:“主上。”

    啪!

    回应她的却是一个毫不留情的耳光。

    傅雪烟被打得跌在了地上,嘴角都破了,流出一道血丝来。

    “你还有胆子回来?”王后讥讽地说。

    傅雪烟抬手擦了嘴角的血迹,撑着地面,缓缓跪直了身子:“属下无能,被乔氏把孩子抢走了,请主上责罚。”

    “是乔氏抢走的,还是你拱手送给人家的?”王后似嘲似讥地问。

    傅雪烟低下头道:“属下不敢。”

    王后冷冷一笑:“这天底下有你们古家人不敢做的事吗?血月弓也是在你手上丢的,孩子也是在你手上跑的,你这次要怎么解释?还像金雕的说辞一样,是为了骗取姬家人的信任么?”

    金雕曾两次与苍鸠为敌,一次是从猎鹰与侍卫手中抢走了景云,一次是在王后的眼皮子底下抢走了秘笈。

    若说是为了骗取姬家人的信任,可姬家人到头来,根本连金雕是谁的都不知道。

    王后掐住了傅雪烟的下巴,迫使她抬起头来:“你翅膀硬了,想飞了?”

    傅雪烟感受到了一股森寒的内力,正顺着她的下巴,缓缓侵入她的身体,她的睫羽轻轻地颤了起来:“属下不敢,属下是主上的人,一辈子都是!”

    王后妩媚一笑,另一只冰凉如骷髅的手抚上了她的肚子:“瞧你吓的,我又不会吃了你。你不是怀着姬家的孩子吗?你放走的那个,就拿它来抵吧。”

    傅雪烟的身子抖了抖。

    “好生养胎。”王后在她耳畔轻轻地说完,拍了拍她肩膀,转身离去了。

    傅雪烟瘫坐在地上,浑身都被冷汗浸透了,她擦了擦脖子上的汗,扶着椅子站了起来,打算回往自己的屋。

    刚迈了一步,门口多出个瘦小的身影。

    她眸光一动:“景云……”

    “我娘真的去找我妹妹了吗?”他定定地问。

    傅雪烟不知该如何回答。

    景云眸光一暗:“我知道了。”

    说罢,转身回了屋。

    傅雪烟跟上。

    他默默地爬上了床,背对着门的方向,小身子蜷缩成一团,一股难言的悲伤在屋子里弥漫了开来。

    小白跐溜溜地跳上床,默默地趴在他身旁,小脑袋蹭了蹭他的。

    他抹了抹眼睛。

    抱住小白,落下一滴泪来。

    ……

    乔薇是在一阵心慌中惊醒的,她梦见景云了,可她还没来得及与景云说上话,就给惊醒了。

    她擦了额头的冷汗,看看身旁的简榻,十七已经出去了,父女俩还昏睡着,只是脉象都比昨日平稳,算是一种变相的好转了。

    简单啃了两口干粮,乔薇与国师商议着怎么上路了,要去夜罗,就必须途经匈奴,他们手上都有通关的文书,倒是不担心遇到关卡,只是,走哪条能追上景云才是最重要的。

    乔薇铺开了匈奴的舆图。

    大弟子指着舆图的一角道:“我师父说,走乌别山。”

    乌别山在匈奴的西部,是前往夜罗的必经之路,不论他们眼下走哪条路,最后都一定会去乌别山,与其费力地追他们,不如早早地抵达乌别山,守株待兔。

    尽管乔薇恨不得立马见到儿子,却也不得不承认国师的路径是对的,夜罗人大队人马时,他们尚且能够打探到对方的行踪,可眼下,他们放弃了车马,隐匿于市,个个都是轻功高手,想避开他们的打探实在不是什么难事,确实不如守在乌别山。

    “乌别山不远,过不了几日我们和他们都会到了。”大弟子说道。

    乔薇点点头:“事不宜迟,马上动身!”

    ……

    这边,乔薇一行人动身前往乌别山时,另一边,王后等人也整装待发了。

    没有多余的护卫,没有丫鬟,连巧玲与秀琴都是到了乌别山再重聚。

    王后穿上斗篷,戴上了帽子、面纱与银色手套,坐上马车。

    须臾,傅雪烟也上了马车。

    苍鸠去叫景云。

    他打开了门上的锁,去推门,却发现推不动,那小子,竟然从里头锁住了么?

    他不耐地叩了叩:“出来,要上路了。”

    屋内,没有动静。

    “快出来,听见没有?”

    仍是一片死寂。

    苍鸠眉头一皱,一脚踹开房门,走到床前,凶狠地揭开了被子,却只看到一个光秃秃的枕头。

    第444章 找到景云(二更)

    出蒲城,一路往北,约莫二十里地便可抵达白漠镇,这是匈奴边境的第一个小镇,算不上繁华,但因军营近,有不少上等的良马。

    乔薇花的是从王后马车上搜刮来的银子,花起来丝毫不肉痛,不仅给三辆马车换了最好的千里良驹,还给随行的五名护卫也换了上最优等的战马。

    三辆马车,乔薇一辆,国师一辆,另一辆装着行李与金银。

    十七不骑马,也不坐车内,他喜欢飞。

    一路上,就见他起起跳跳,像个黑蝙蝠似的一会儿从众人头顶上飞过了,一会儿打马车旁掠过了。

    乔薇权当他在练习轻功,也没拦着。

    自白漠镇出发到乌别山,快马加鞭只需五日,但车上有伤员,不能颠得太快。

    大弟子安慰乔薇,又不是只我们有伤员,他们也有啊,还伤得更重呢。

    更重不更重乔薇不清楚,不过她是领教过第二把弓的厉害的,确实能把人射个半死,但那家伙已经达到了鬼王的实力,应当没那么容易丧命,只是,也得积极治疗、悉心调理,从车速上来说,占不了优势。

    这日晌午,一行人在大草原上啃了几口干粮,在场所有人只有乔薇会做饭,偏她没心情做饭,国师大人与大弟子养尊处优惯了,啃起硬邦邦的干粮来,味同嚼蜡。

    乔薇吃完了手中的冷馒头,拿起水囊,咕噜咕噜地喝了几大口,问吃得一脸痛苦的国师:“还有多久到乌别山?”

    国师咽了口馒头没咽下去,险些噎死。

    乔薇帮他拿了水囊,拔掉塞子,他接过,狠狠地灌了一大口,只觉胸口都要被干巴巴的馒头撑裂了,缓了缓神,喘息着说了几句。

    大弟子道:“我师父说,快的话今晚能到乌别山庄,在山庄住一宿,明日就能进乌别山了。”

    乔薇暗暗点头。

    下一秒,又听得大弟子说:“但是今日天气不好,可能会下雨。”

    这话说了不到一个时辰,便果真下起了倾盆大雨,这样的天气就算在草原上也十分不利,万一半夜找不着落脚的地方,以草原上的温度,能活活把人冻死。

    一行人不得不就近找了个村落,村落里住的都是牧民,没有红墙砖瓦,全是毡房。

    大弟子用蹩脚的匈奴话,为他们找了一户可以借宿的人家,这一户人家的男人外出狩猎了,家中只有婆媳与一个嗷嗷待哺的婴孩,婆媳俩初见这么多男人,还以为是来了马贼,后面还是见了乔薇与她怀中抱着的孩子,才相信他们不是什么恶人了。

    乔薇给足了盘缠。

    婆媳俩煮了一大锅马奶酒,宰了一头羊,做成烤全羊,并熬了几碗羊杂泡馍汤,好生地招待了这群出手阔绰的客人。

    啃了几日的干粮的国师与大弟子捧着香喷喷的羊杂汤,激动得眼泪都出来了。

    乔薇没什么胃口,强撑着吃了一碗,便回自己的毡房歇息了。

    她想景云,想得心都痛了……

    女儿好生生地睡在她与冥修怀里,可儿子……却和一群冷血无情的混蛋待在一起,他们会怎么对景云?会不会欺负他?会不会伤害他?

    乔薇拽紧了毛毯……

    ……

    匈奴是一个地域广阔的民族,不仅有草原,有大漠,也有山有水。

    一座繁茂的青山上,一道清瘦的小身影在林间自由地穿梭着,时不时爬上一棵大树,摘下几颗果子。

    “给,小白。”

    小白张开自己的血盆大口(并不),在景云递来的黑乎乎的小果子上咬了一口。

    叮!

    世界都亮了!亮了!亮了!

    景云弱弱地叹了口气,小白这么喜欢吃的,一定是有毒的。

    小白扑过来,将黑乎乎的小果子吃干抹净了!

    景云饥肠辘辘,肚子饿得咕咕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