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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节

      这次出发前,荀飞光特地令人做好几百坛辣酱佐餐,每次用餐时,每人能分到一小勺带肉的咸辣酱,除此之外,有管够的杂粮饭,没人一大勺水煮菜肴及一勺清汤。

    沈歌吃这些饭吃得想吐,他接触的将士们则道这是难得的好饭食,绝大部分时候,他们还吃不到这些好东西。

    荀飞光吃住随军,并不搞特殊,沈歌也随他,一天只吃两顿,吃的都是杂粮饭。

    好在沈歌有马骑,不必背着东西走路,不然他也吃不消。

    一路走来,大部分时候能有官路走,小部分时候要翻山越岭,走前人开辟出的小路。

    饶是沈歌这个号称不会晒黑的人,这一路走来也脱过几次皮,还生过两场小病。

    好在荀飞光准备得充足,队伍里有十几个大夫随行,药材也带足了。沈歌一病就让药给消了下去,没出大事。

    荀飞光见他这模样嘴上不说,心里却极心疼,吩咐手下去弄了几辆马车来,让沈歌在里头休息。

    沈歌病时休息了几日,病好后照旧出来骑马随军,平时没少帮忙。

    沈歌的所作所为被荀飞光手下的军队看在眼里,不少人内心之中都极佩服他一个状元老爷能吃这份苦。

    听到人夸自个,沈歌笑笑,并不答话。每当此时,他便会格外怀念前世的科技,也更理解荀飞光的不易,他的每一份荣华富贵都是汗滴堆出来。

    他们仅仅是赶路,并不算艰苦。荀飞光在北边之时,还得带着辎重,冒着严寒与北蛮人打仗,那才叫艰辛。

    荀飞光对行军一事极为谙熟,一路早有打算,补给休息的地方早已规划好。

    走了月余,一行人在一个叫抚梅县的地方修整。

    三千余人化整为零,有住进客栈中的,也有住进当地老百姓家中的,一时间,这个不大的小县城极为热闹,其中最热闹的便是当地的妓院。

    沈歌看着大批大批的士兵日夜流连于那十几家小妓院内,问韶信,“韶大哥,不管么?”

    “管甚?都是一伙脑袋别裤头上的大头兵,过了今日不一定有明日,不睡女娘难道攒着钱下葬?”韶信见沈歌神色不大妙,许是觉得他稚嫩,笑笑解释道:“都是你情我愿的事,妓院可盼着我们这帮大头兵。”

    “要,要是染上花柳病该如何?”

    “放心,老鸨哪敢让染了花柳病的女娘出来接客?她要是敢让这种女娘来,院子都烧了她的,把他剁成八块喂狗!”韶信嘿嘿笑了两声,“都是知道规矩的,不会乱。”

    沈歌心里颇不得劲,荀飞光得知此事后,沉声道:“当兵的自古如此,想管也管不过来。”

    “自古如此也不一定对啊。”沈歌想了想,“这些军户娶妻难么?”

    “极难,很少有小兵能明媒正娶,都是靠买的。”

    当兵的都是军户,世代要当兵不说,谁也不知晓哪一场战争一来,人便没了。女娘们接下来就要守寡。

    “荀哥,你手下这些人也是军户?”

    “这倒不是,我手下这些乃私兵,一部分是好人家的子弟,大部分则是奴仆。按我这头规矩,胜十场便能放他们自由。”

    “胜十场仍能活下来的人多么?”

    “十之六七。”

    这个数值倒是不低,不过也就过半而已。沈歌心中暗叹一声,凭君莫话封侯事,一将功成万骨枯。

    “荀哥,我们到南边后屯兵,看看能否帮他们娶个媳妇罢?”

    “成。”

    沈歌想想,又道:“要自愿嫁娶,不强迫。”

    第69章 洋夷

    短暂的修整过后, 队伍继续前行。

    沈歌这一番话不知怎么地传到诸将士耳中, 休息时, 有不少将士一直往他这边走,边走边看。

    沈歌要是抬眼看他们, 这些各种模样的糙汉子们一和他对上眼,往往便慌张地移开目光, 装作什么事都未发生过的模样赶忙离开,弄得沈歌满心郁闷。

    “这是要做什么?”沈歌私底下与荀飞光道:“我总觉得他们最近不大对劲呐。”

    “多半是他们收到你想帮他们娶妻的消息, 心里有所期待罢。”

    “就这?看着不大像呐。”沈歌小声嘀咕, “总觉得他们瞧我的眼神怎么看怎么奇怪。”

    那热切的眼神,羞涩的表情, 放在小女娘身上也就罢了, 这帮黑壮大老爷们这么日日看他,看得他鸡皮疙瘩险些没起来。

    荀飞光让亲兵章梧俦去问, 不多时, 章无俦回禀消息道:“众将士听闻二爷有意给大伙娶妻,心中有些激动。”

    沈歌心中奇怪, “我并未将消息往外说, 众将士是怎么知晓这消息的?”

    章无俦道:“韶大统领前日激励将士时曾说哪队最先到达目的地便率先帮他们娶妻,当时所有将士都听见了。有人追问时他道二爷已有想法,快的话明年此时,大胖小子都该出来了。”

    沈歌听完总算知晓为甚众人朝他笑得那么奇怪,看来诸位黑脸汉子果然不适合这么讨好人地笑。

    “这话都放出去了,若是明年没帮大伙娶上妻该如何?”沈歌有些忧愁。

    荀飞光极为淡定, “话乃韶信放出去,若明年有人因此不满,叫他着上红妆嫁过去便成。”

    沈歌盯着荀飞光的脸,试图从他淡定的神色下找出什么,“荀哥,你不会在开玩笑罢?”

    “我开玩笑有何出奇?”荀飞光头没没抬,“难道开不得?”

    “不是,当然不是。”沈歌见他眉一挑,立刻狗腿地上前帮他捏肩,“我这不就是有些惊讶么,这玩笑多多益善。”

    话虽如此说,沈歌过后还是找到韶信担忧地表示,“韶大哥,你话也说得太快了,我这八字还无一撇,这么早许诺出去,到时兑现不了该怎么办?”

    “这又如何?”韶信瞧瞧左右,凑近沈歌,“沈歌儿,你听说过望梅止渴的典故罢?”

    沈歌黑线地点头。

    韶信道:“要的就是这效果,我就是激励激励他们。不管明年他们娶不娶得到媳妇,心里总有个奔头,有奔头才容易活下来。”

    “话是这么说……问题是韶大哥你这般浑来容易挨揍呐。”

    韶信哈哈一笑,大手一挥浑不在意,“让他们尽管来,揍得到我,我给他们升官!”

    沈歌瞧韶信那嘚瑟样,心里想着还得尽早把给将士们娶妻这事落实下去,不然到时真让人失望也不成。

    沈歌这头操透了心,将士们越发肯定二爷就是在想着给他们物色媳妇,一时往沈歌身旁晃悠的人多了不少。许多人都抱着混个面熟,让沈歌看见他们俊挺身姿的目的而来。

    能多见几面就见几面,说不得到时二爷看好了人选就想起他们来了呢?这种时候可不能落后。

    一时沈歌身边仿佛围满开屏的雄孔雀,大多还都是黑壮魁梧的那种。

    沈歌的人缘在短期内得到极大的改善,原先还有叫他沈状元的,这一下全都统一改成二爷,听着亲近不少。

    他要去赴任,拿到的文书资料不多,一路走来,早便看完了,其余书籍也看得七七八八。

    无聊之下,沈歌特地捡起先前的老本行,每天写一段话本。

    在他的诸多作品中,众人最喜爱的当属灵异话本,篇幅短,刺激性强,劳累一日之后听完便去睡别提多舒坦。哪怕不少人晚上听完这些故事连尿都不敢去撒,每天讲的时候还是有许多人围在一起,嚷嚷着要听新的。

    沈歌笔杆子还行,不过说书的能力不大成,说书的另有其人。

    每晚篝火点起来,就有人在大营中央绘声绘色地说这些,除有正务如巡逻的将士之外都可去听。

    这日,营地内又在说书,沈歌的亲兵董小伍撩开帐子,“二爷,伙头兄弟给您送鸡汤来了。”

    “咦,哪来的鸡汤?”沈歌抬起头来,有些疑惑。

    这地方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连想搭个营都困难重重,哪里会有鸡?

    正在沈歌问的当头,伙头兵已进来,他憨厚一笑,“回二爷,是野鸡,傍晚运气好,刚巧捉到一大一小两只笨鸡,我寻思着这点肉明日放下去大锅饭里,给大伙塞牙缝都不够,便给炖了汤,您好好补补。”

    “老邵。”沈歌招呼他进来,“辛苦。”

    老邵憨憨笑了几声没说话。

    老邵是清凌卫最老的伙头兵,今年已近四十,几乎清凌卫组建之初他便在。他现如今的梦想乃娶上一房媳妇,过几年从清凌卫中回去之后能带着好几个儿子回祖籍。

    这些天来,他给沈歌送宵夜送得最多,不过其余人也送得不少。

    沈歌最近一段时日着实吃了不少以往没吃过的东西,比如将士们掏的鸟蛋,抓的鱼,打的野味,甚至路上摘的野果。若沈歌不收,这些汉子往往羞涩地一放下就跑,绝不回头。

    “这时辰快巡完营了罢?你去请荀哥,若他那头事了便请他早些回来。”再多等会儿,野鸡汤冷了就会有腥味。

    董小伍飞快地跑过去。

    沈歌原先选他当亲兵只因为他也叫小伍,令沈歌极有亲切感。相处一段时间后,沈歌方知会被派至他身边的压根无普通人,小伍看着黑瘦,不大起眼,实际极伶俐,身手也好,能硬抗三五个大汉不吃亏。

    荀飞光正带人巡逻。

    他们这队伍规模大归大,实际上要注意的事情也极多,明哨暗哨流动哨,每日都不能松懈。无论有何事,荀飞光每日都会带着韶信等人亲自巡查至少一遍。

    这般长年累月的同食同寝及身先士卒,荀飞光在部下中的威信极高,众人不仅敬佩他的身份,更崇敬他的为人。

    沈歌看在眼里心中也敬服,这般带兵有多辛苦他不过体验几个月就隐隐吃不消,而荀飞光则持续十几二十年从未动摇。

    依照荀飞光现如今的身份,他完全可令韶信带兵南下,自个或骑马或坐车或走水路慢慢追上来,就如本朝绝大多数将领一般,但他从未偷过这种懒。

    董小伍去了许久,荀飞光方回来。

    现如今又到了九月份,好在这边已极靠近南关府,天气并不冷,若不然还有得受。

    沈歌用小碗将汤舀出来,率先递到荀飞光面前,“今日可还顺利?”

    “一切安好。再过两三日,我们便能抵达南关府,到时好好歇一歇。”荀飞光看向沈歌,眼底里带着不大外露柔情,“苦不苦?”

    “我一路骑着马,也未走什么路,其实不怎么辛苦。”沈歌给自己也盛了碗汤,盘腿坐着喝汤,“荀哥,你去岁也是这么赶过去么?”

    “去岁要紧急得多,我们没带兵,一行人紧赶慢赶骑马跑过去,一路上活活累死八匹马,总算赶到。”

    沈歌的心吊了起来,“而后呢?”

    “我们赶到之时洋夷还挺嚣张,派过去交涉的使臣被扒得只剩一条裤衩赶回来,使臣恨不得上吊。”荀飞光将手放在膝盖上,带着一点漫不经心,“我带了两千兵,出了六十艘小船,不到十日,占了我朝岛的洋夷十有七八被杀了,剩下两成逃到外头去,我便没再管。”

    沈歌并未见过打仗,不过仅凭荀飞光这一番短短的话,他也能想象出当日的状况,想象他荀哥俊美而带杀气的模样。

    “他们原先不是挺嚣张么?怎么会败得那么快?”

    “先前的两广总督懦弱无能罢了,实际上他们远渡而来,不足为虑。”

    “这么说来人应当不多?”

    “不多,也就三五百。”

    沈歌听后不由再次感慨军械装备的重要性,三五百人而已,顶多算一伙大些的流匪,然而这伙流匪兵强马壮,竟敢公然跟一个大朝叫板争地盘。

    这么一个大朝,被他们夹着北面蛮人一逼,就逼得这个地方的最高统治者焦头烂额。哪怕这个地方实际上并未伤筋动骨,统治者也受了好一番惊吓。

    上头的皇帝都受到惊扰,本地百姓更不必说,对这伙洋夷基本闻之色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