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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节

      “你不睡吗?你明天也要早起!”

    “哦……”

    他这才乖乖也换上睡衣。爬上床,关了灯。月光照下来,屋内氤氲洁白。

    “彻彻……”

    某人厚着脸皮,贼心不死,还想继续扯衣角耍赖。

    手还没伸过去,听到程彻叹了口气:“行了,我知道了。”

    赵清嶺:“知、知道什么了?”

    “我说‘我知道了’,我原谅你,”他叹道,“谁都有状态不好的时候。偶尔的口不择言,可以理解,算了。”

    “就当什么都没发生。忘了,翻篇吧。”

    ……

    真的吗?

    赵清嶺嗖地爬起来,打开了古典花玻璃小壁灯。

    翻、翻篇了?

    他呆呆地,带着些晕乎乎的懵逼,满眼流光溢彩,亮晶晶地看着身边的男人。

    真的,就这样,原谅他了?

    可是,那时候他不是哭了吗?

    哭得那么伤心,那么难受。

    ……不生气吗?不想骂他、发泄、要补偿吗?

    黑暗中被突然打开的壁灯晃了眼,程彻第五次想杀人。

    第六次想杀人,则是因为紧接着被大力一把抱了起来,腰差点没折断!

    他家男神……他家的男神真的,有时候真让人不知道该说他什么。

    简直匪夷所思,竟然就这么章鱼一样紧紧地抱着了他,埋头在他胸前也不说话、也不动,就那么安安静静的,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赵清嶺不是不想说话。

    他是说不出来。

    就果然……

    果然,他没有选错人。

    彻彻是独一无二的,跟外面那些妖艳x货一点都不一样!

    本来以为,肯定不会就这么轻易算了。

    他得特别努力、追妻火葬场——只是买点纪念品、剥个虾,肯定是不行的、远远不够的。得拼命道歉、得跪搓衣板、得想破头地补偿、至少被生生搓掉一层皮才能弥补。

    可是,没有。

    那些他发神经加诸在他身上的,残忍的、毫无道理的伤害,程彻生生吃下。

    不动声色,不喊疼,连一点点如鲠在喉都没有让他看到。

    仿佛稀松平常。

    就一如,那十年漫长的等待一样。

    他也没用说过半句委屈、半句不甘、半句后悔。

    ……

    赵清嶺鼻子猛烈发酸,心脏一起跟着抽搐、疼痛起来。

    这个人怎么这么傻!

    还有,自己是疯了吧!

    肯定是疯了才舍得那样对他。明知道这人从一开始傻、为什么还……

    那么大的世界,他一只在找他。

    一直在找、一直在找。

    终于找一个愿意包容他、不介意他间歇性混蛋属性的傻瓜。

    他是心满意足了,可程彻得到了什么?

    十年,那么久。

    这个傻男人偷偷爱了他那么久。

    好不容易在一起了,却那么惨!整天不是操心替他工作赚钱,就是被他任性坏心眼欺负着玩!

    即使这样还不知道怨他、怪他。

    怎么会这么傻!!!

    赵清嶺受不了了,他扑了过去,表情很狰狞。

    却是用最温柔的吻亲他。

    湿润、缠绵、愧疚、珍惜,无法自抑,一遍又一遍。

    “彻彻,别怕,”身下程彻挣扎了两下,他喘息,着急又心疼,“没事的,我什么也不做。”

    “就是想亲你,想亲亲你。”

    “别怕,只是想亲一下,再让我亲一下,乖。”

    “我喜欢你,好喜欢你,想亲你,不够,还不够,这样也不够。”

    亲吻,耳鬓厮磨,想要把人揉进骨头里。

    一遍又一遍,长夜没有尽头。

    ……

    赵清嶺从来不知道,原来接吻也会那么消耗体力。

    不知吻了多久,最后头晕目眩、眼冒金星,才乖乖倒回程彻怀里。

    世界在旋转,头脑在浆糊,却还知道伸个手继续撒娇。

    “抱抱。”

    还不够,他太贪心,还想要更多。

    “彻彻,真的原谅我了,就抱抱我,嗯?”

    空气仿佛安静了片刻,仿佛又没有。

    第37章

    空气仿佛安静了片刻,仿佛又没有。

    就在某人微微有些提心吊胆的时候, 程彻那边终于伸出手, 抱住了他。

    赵清嶺那一瞬间, 眼里都是星辰,真的要感动涕零了:“彻彻,彻彻, 你真好。你真的没有生我的气,你真的原谅我了, 太好了,你最好了,最喜欢你!”

    ……

    黑暗中,程彻目光沉沉, 收紧手臂。

    他是说了“原谅”。

    但其实……根本谈不上什么原谅不原谅。

    是, 他是受了伤、吃了疼, 最后还没用地哭了。

    却觉得, 那也不一定都是赵清嶺的错。

    ……

    程彻至今记得,高中的时候, 赵清嶺有一个外校的好哥们儿。

    好像跟他是发小,家里也颇有钱、人也颇帅,在城郊的贵族学校念书,成绩也很好, 但人比赵清嶺可要嚣张、混世得多了。

    高中那两年里, 每次跟这种暗黑系的发小出去的时候, 赵清嶺一般都不会叫上“好孩子”程彻。

    以至于程彻总共就见过那人一次而已。

    但那一次, 实在是印象深刻。

    ……

    那次见面,是大家一起吃饭庆祝个什么,酒桌上,那个男生喝醉了,一直在跟赵清嶺叨逼叨,叨叨他的“对象”。

    “真的是烦死了!又不好看、话又不多、稍微凶一点还哭给你看。”

    “最麻烦的是买东西根本哄不好使,人家虽然穷,但不还要你东西,问他想要什么,你知道他说啥?”

    “他说‘别的都不要’,只要我别离开他、别不要他!”

    “靠!明明一开始就说好了,无聊陪他玩玩而已,不好看又那么乏善可陈,居然还没有自知之明!出门不带他还有脸不高兴、跟我要死要活,也不想想自己那么拿不出手,我怎么带得出去啊?”

    少年说及此处,一瓶啤酒直接闷了。

    “咣”砸在桌上,好大一声。

    高中的时候,程彻真的是特别单纯一人。

    这番话在他听来,意思已经很明显了。这男生根本一点都不喜欢他对象,不仅不喜欢还挺看不起,八成是打算分手了。

    然而,下一秒,他竟听见赵清嶺笑了。

    “小扬,天天吐槽嫂子,你还不是一跟头死死栽进去了?劝你啊,好好对人家吧,普通点就普通点吧,认了,别作。”

    “作跑了,到时候再哭,可就迟了。”

    那少年闻言,又咣咣闷了一瓶啤酒。

    “他但凡能好看一点、聪明一点、坚强一点、独立自信一点,老子就不用纠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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