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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节

      “叮咚”,手机响了。

    本来是完美的夜晚,程彻都准备睡了。

    半困着拿起来一看,是一条新的推送。

    “……”

    完美的夜晚被打破了,程彻眯着眼睛皱眉坐起来。

    盯着屏幕生闷气。

    那则推送,是对手公司的广告。

    万分显眼地打在了某旅游ota首页——“多瑙河畔最初与最后的纯净塞尔维亚精品小团免签证独家私人订制”。

    再一翻,预定火爆,第一批试团好评如潮。

    越翻评论,程彻越不服气。

    可恶!这个塞尔维亚的精品团,本来应该是他们公司独占鳌头先开发的!

    本来程彻作为赵清嶺的旅游公司“畅程国际”的产品策划总监,早在塞尔维亚免签的事情公布之前,就听到了风声。

    亦早在那个时候,就跟身边躺着的这位二世祖赵总请愿了几次,强烈要求亲自去实地定制路线。

    可是无奈他们赵总是个扶不起的阿斗。

    把他的策划案完全不放在心上,就知道一个劲拖啊拖。拖到好好的项目、好好的资源,最后都被对手给捷足先登!

    所以说了!

    这次的这趟东欧之行,程彻哪还管赵清嶺批不批?

    真等这位蜗牛一样习惯怠工的赵总下决定,估计黄花菜都凉透了,所以不管赵清嶺说什么,他这次都要去!

    把东欧另一片净土给拿下来。

    绝对不让对手再占先机!

    绝对不让八爪鱼赵总再生生地缠着他,以各种各样的甜言蜜语哄他留在身边,毒害他麻痹他,让他不能完美地履行在公司的本职工作!

    ……

    “畅程国际”——这是赵清嶺回国一段时间后,从老爸手里继承管理的旅游公司。

    程彻现在,正是这间公司的核心高管之一。

    程彻原来其实不是做旅游业的。

    直到去年冬天为止,他一度都还是个和旅游业近乎无相关、从没出过国的程序员。

    只可惜,后来被迫离职了。

    离职的原因是眼睛不好,高中时候和人打架不小心打伤了眼睛,当时做完手术之后也并没有太在意。

    直到二十五岁彻底出了问题,整只左眼的玻璃体都换成了人工的。

    “换玻璃体”听起来无比吓人,常常被人理解成换眼球。

    但其实还好,并不是换眼球,就是个小手术,还挺成熟的。

    程彻原来近视六百多度,换完玻璃体后直接只剩一百多度散光,有时候戴眼镜和不戴眼镜都感觉没差,世界第一次这么清晰。

    唯一的后遗症,就是不能总盯着电脑屏幕看,眼睛会疼。

    他一开始也并没太放在心上。

    直到去年,越来越严重,有时候疼起来都钻脑子。有一天上着班直接疼到昏倒,才不得不被迫面临转行。

    二十八岁才转行,眼睛不好,还除了编程啥玩意儿也不会。

    房子是租的,也没太多积蓄,这让程彻有点茫然。

    但他并没有很惊慌。

    因为习惯了。

    某种程度上,被叫做“命运”的东西□□,他早就已经习以为常。

    从小到大,程彻从来不是个运气很好的人。

    家境贫寒、母亲出走、父亲入狱,家里还有个无底洞赌徒弟弟,在这样丧气的生活环境下,还无法控制地喜欢上了一个云端上的人,而这些,甚至都还不是悲剧的全部。

    从小到大,他光是被车就撞过三次,icu不同原因进过四五回。

    更不要说电线失火把全部家当烧光,高考当天发烧四十度以至于没能正常发挥,就连拿胡萝卜喂朋友家的兔子都能刚好在他喂的时候被噎死。

    总之,不是一般人的倒霉程度。

    所以,也许对于别人来说,考上一所普普通通的大学,毕业后干着一份平庸的工作,像这样的事情稀松平常,没有任何值得一提的地方。

    但对程彻来说,不一样。

    他所拥有的一切尽管平庸甚至惨淡,尽管旁人看来挣扎可笑,也都是他是非常努力、非常拼命,付出比别人多得多的时间和精力,才辛苦得来的。

    他是真的很努力很努力,才做到了像这样很普通地、有着少许尊严并自食其力地活在这个世界上。

    他本来以为,他这辈子……差不多就这样了。

    没想到等回过神来,竟然已经在和暗恋多年的男神在一起生活着。

    赵清嶺有时候会在床上抱着他腻味,对他蹭来蹭去,撒娇一样地说彻彻你真好,你真好,愿意等我那么多年。

    每一次听到这样的话,程彻都无端羞愧。

    虽然这十几年,他除了赵清嶺之外确实不曾爱过任何人,但他其实……并没有“等”过赵清嶺。

    因为,他怎么敢。

    他又哪有资格去“等”他。

    再也没有喜欢过任何人,只是因为自从赵清嶺离开后,就再也没有人会再像那样温柔地跟他说话、帮助他、抱抱他、对他展露笑容。

    而他,也已经被生活折磨得习惯了失望,对将来、对幸福,都不敢抱有什么不切实际的期待。

    但也许……这个宇宙里,是真的存在什么物极必反、否极泰来的守恒的定律吧。

    像他从小到大,经历了一堆伤心事、丧气事。

    那些被黑洞吞噬的幸运,或许其实都被节省下来。

    只为了让他在十年前遇到赵清嶺这样好的人。

    并在十年后重逢,得以肌肤相亲躺在同一个暖暖的被窝里。

    虽然,在一起上学的那些年,还有分别后的这些年,零零碎碎的,程彻总会听说赵清嶺这人有多么多么的无情、多么多么的始乱终弃、多么多么的渣。

    他不愿意相信。但大家都这么说,总不至于完全没有道理。

    所以,程彻早已做好了心理准备。

    也许眼前的幸福,不一定能长久。

    也许他的全部运气,就只足够支撑区区几个月的时间。

    但这就够了,这就已经足够值得了。

    能有那么一段甜蜜回忆,能安慰以后漫长的孤独,对他来说……就已经满足了。

    作者有话要说:  就,彻彻现在在老赵的公司上班。

    啥也不干的总裁和啥都干的二把手这样……

    第7章

    程彻如今,还是经常会不太敢去回想他究竟是怎么和赵清嶺在一起的。

    时至今日,明明已经朝夕相处三个多月了,他还是觉得一切像是一场梦一样。

    就因为太不可思议,有时候,他会害怕去回忆那些甜蜜的点滴。

    生怕仔细想想、再仔细想想,就会发现有些细节对不上。

    也许他会突然间醒来,发现自己正躺在冰冷狭窄的神经病院里,所有的一切都只是他神经崩溃错乱之后编织出来的黄粱一梦。

    于是,在这样的恐惧不安里,程彻白天很清醒很幸福。

    但晚上睡下之后,偶尔会做噩梦。

    梦中,好不容易抓住了一切变成了砂砾,从指缝无情地漏下。

    程彻毕竟习惯了从小到大都比较倒霉,因而应付负面情绪非常在行,其实很少掉眼泪。

    但大概因为是在做梦的缘故,梦里可以肆无忌惮地大哭,每次都是哭着哭着,把睡在旁边赵清嶺给吵醒了,然后被摇晃着醒过来。

    “宝宝,宝宝,彻彻宝贝,你又做噩梦了?”

    黑夜里,熨帖在身体上的温度。

    温暖的气息,总会在他最为窒息的那一刻救赎一样降临。

    赵清嶺哄人的时候,总是很温柔。

    会紧紧抱着他,缠着他的身体,抚摸照顾到他每一寸饥渴战栗的肌肤。

    “乖,别怕,彻彻乖~梦都是反的。”

    “别怕,有我陪着你,谁都不敢欺负你的。我会保护你,最喜欢彻彻了。”

    最喜欢彻彻了。

    这一句话,无论重复多少次,都能让程彻在耳根发烫的同时感到铺天盖地的心安。

    他会,然后偷偷伸手,搭在赵清嶺□□的腰上。

    确定他真的在。

    确定正在包裹他的这一切让人欣喜若狂的真实。

    也只有这种时候,在这样确定地被抱紧、确定自己不再是孤单一个人的时刻,程彻才敢去一点点地回想当初重逢时的那些片段。

    在那场婚礼,本来一切都是灰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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