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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节

      那焦急的架势,又是惹得陆雁回一通大笑。

    每次遇上她,她都过的穷困潦倒的,这次也不例外。手里没了银子,啃了几日馒头,就连租住的客栈也想不起来是哪处了。

    陆雁回有些迷糊沈括是知道的,但没想到会迷糊成这样。

    她吊儿郎当的对他说:“你也崩问了,我不识字的,压根就不知道那客栈叫什么名字,今晚去破庙住上一晚算了。”

    江湖儿女不拘小节,有处能挡风避雨的足矣。

    沈括低头看着手里的扇子骨,弱弱的问。

    “那破庙,陆小姐找的到吗?”

    一语中的。

    她找个毛,东南西北都分不清楚的人。

    略有些丧气的转了转手里的烟杆,她说。

    “那啥,反正看见没人的地方我就凑合住一下呗。”

    这也能凑合?

    看着她逐渐走远的背影,沈括搓了搓手掌。

    “陆小姐要是不介意,住到小生那里可好?”

    天知道那个老实巴交的书生用了多大的勇气才说出这一句话。

    他傻傻站在原地等着,然后看见那个姑娘一蹦一跳的走回来,歪头笑道。

    “如此,便多谢你了。”

    陆雁回不拘小节,但并不是什么男子都能近她的身,但不知为什么,总觉得这个呆书生莫名亲近。

    他的住处其实也没比破庙强上多少,木质的宅子,打开门时还发出吱吱嘎嘎的摇缀之声。

    房顶上还铺着稻草,上面用一直木头板子晒了几片红薯。

    她跳上房檐去吃,吓的沈括连声说,姑娘小心些,房顶不是很牢靠,仔细摔着了。

    她坐在房上看他,突然觉得这个呆子可爱的紧,比她过往见过的那些侠士都要可爱。

    陆雁回是个路痴,住过哪里,走过什么地方从来都不记得。

    但是她却总能第一时间找到沈括的住处,因为只有他的房顶上晒着红薯,只要累了,纵身一跃便能一眼找到那处挡风遮雨的地方。

    玉遐谷的谷主玉衡子向挽瑕山庄提亲了,她爹甚欢,飞鸽传书让她回庄。

    她见过那位玉谷主,一身青竹长衣,端的面如冠玉。两人在武林大会时也颇有几面之缘。陆雁回对他的感觉,不算讨厌,探讨武学时也曾把酒言欢。这样的人物作为夫婿,应该是最合适的人选。

    嫁人嘛,原该是找个志同道合的人,安安稳稳的过一辈子。

    但是她却不知怎么,隐隐又觉得哪里不对。

    她对沈括说,自己要走了,回去嫁人,等忙完了婚事再回来看他。

    他正背对着她准备晚上的晚饭,听到这话之后愣在原地许久。

    “现在就走吗?”

    他如是说,声音里是不同以往的沙哑。

    陆雁回也不知为什么,心里越发堵的慌。抬手抽了两口闷烟。

    “现下就走。”

    气氛一度冷凝,整个屋子都静悄悄的没有半分人气。

    她是受不了离别的人,也不管他看不看的见,轻摆了下衣袖。

    “我先走了,你也早些吃饭吧,有时间再来看你。”

    几乎是慌乱的夺门而出,就连她自己都不知道在慌乱什么。

    或许潜意识里,她希望他出声留住自己?

    “雁回。”

    还未走出院落,她便听到那个人焦急的呼唤。

    傍晚落霞微红,抚过两个人都有些紧张的脸上。

    他说:“你可不可以,不要嫁。”

    她没有回头,只是将视线看向不远处的红霞。

    “我都二十了,再不嫁,当真没有人会要了。”

    身后一直没有回声,她以为他回去了,正要提步离去时听到他一字一顿的说。

    “若你肯,我娶你好不好?”

    她诧异的回头,想看看那个平日总是珐生生看着自己的书生是什么样的神情。

    却失笑的见到那个男人躲在角落里偷偷的抹着眼泪,对着一面泥墙自顾自的说。

    “我喜欢你,也知道自己配不上你,但是我是真心的,比真金还真。我不是很会说话,除了满肚子酸腐诗书什么都不会。但是我会对你很好的,跟对自己娘一样好。”

    看着他的怂样,陆雁回本来想笑的,但不知为何,整个眼眶都濡湿了。

    她说:“我不愿意嫁当官的,我爹说你们这样的人将来都是要三妻四妾的,我嫁的人,一辈子只能娶我一个。”

    他慌忙转过身,情急之下也不知该如何,抬起三根指头指天对地的发誓。

    “沈括若能得陆小姐为妻,此生此世绝不再娶,若有违此誓言,宁愿天打雷劈。”

    这不是她听过的最好听的情话,也不是她见到过的发的最毒的誓言,但是她却莫名相信,他说的,都是真的。

    裙角在地面划过一道弧度,她缓缓转身,依旧朝前走去。

    沈括入定一般望着她的背影,脸色惨白一片。

    “还不跟上来?”

    几步之后,她促狭的转过头冲他微笑。

    “你个呆子。想娶我,总得先去拜见了爹才行。”

    沈括一辈子都不会忘记那一刻,那个一身红妆的女子笑掩如花的样子。

    他如捣蒜一般点头,没出息的抬起袖子捂住双眼,哭的像个孩子。

    那一刻的场景,真的好美。

    一个呆里呆气的文弱书生,一个莽撞倔强的江湖侠女。

    他们的爱情并没有多少峰回路转,却单纯的那样真挚。

    作者有话要说:  满满一章番外送给你们。

    明日晚上正常更新正文,表拍小盎,真的是忙的有些应接不暇。

    银家明天就回来了哦,爱你们,么么哒。

    ☆、第七十二章大理寺开堂重审

    张挽君根本没去沈府,因为她知道,即便她去了也不会有任何收获。若是碰上哪个不开眼的奴才,如道道之流,就算不被吐上一脸的口水,也是拒之门外的一通谩骂。

    她可没有那份兴致听那些。

    只是林方知吩咐了,又不能不出去。

    字条是她写的,她比谁都清楚一旦林家倒台,自己的下场有多么悲惨。

    不过她倒是多长了个心眼,不去沈府却是打算回张府一趟。

    她父亲如今官拜三品,自然少不了林家的提携,这些年的账簿,包括宝通钱庄的都没少过他的眼。她此去,一则是让他早作准备,二则就是给自己留好后路,若是林家真的不行了,她也能有个脱身的退路。

    庆元朝律例,身怀有孕的妇孺可以免于一死,她得好生张罗一下这件事情。

    她特意没有带随侍的丫鬟,自饶林那个贱人走后,虽说除了颗眼中钉,到底没什么可信的人。她做事狠决,向来不会用信不过的人。

    身边没了人伺候到底不方便,刚从巷口转出来便迎头撞上了一个人。

    下意识的抚着肚子倒退几步,她厉声骂道:“没开眼的混账东西,走路不用眼睛的吗?你知不知道我。。。”

    后面的话,都在看清那身绯色红装之后生生咽下去了。

    拿着烟杆的陆雁回斜睨着她。

    “不知道你是什么?”

    张挽君同沈衡相交的那几年,虽然鲜少见到沈夫人回府,但这样的女人,只需见过一次便很难会忘记。

    她讪讪的垂下头,再抬眼时已经是一脸温顺。

    “原是沈夫人啊,小女方才走的急了,实在失礼。”

    陆雁回上下打量着她。

    “张挽君?几年不见你倒是越发出息了,这穿金戴银的也难怪我没认出你了。这么火急火燎的,是赶着投胎去?”

    死人才赶着投胎呢!!

    这女人空长了张容貌,说话却还是那般粗鄙。

    张挽君心下不满她的言行,面上也只强笑道。

    “小巷狭窄,平日少有人经过,就算路过也会有脚步声。夫人身家功夫好,走路无声,小女这才撞到了夫人。”

    言行之意,你这么悄没声息的出现,不撞到才怪呢。

    没几个人知道陆雁回的真实身份,沈括对外也只说这位夫人是武馆教头之女。张挽君从来瞧不起这些“莽夫”,所谓的谦逊也不过是做做样子罢了。

    读过书的都喜欢咬文嚼字的数落,奈何陆庄主本身没什么学识。嘴角一弯,吊儿郎当的道。

    “你也不用恭维我,下次走路注意着些就行了。说起来,你这身怀六甲的还一个人出来闲逛,是你丈夫不欢喜你了吗?还是林府已经落魄到连个丫鬟也无的地步?我们家仆从倒多,你要是想借我也不会吝啬。”

    张挽君看着那张近乎施舍的表情险些气死,深吸了一口气不咸不淡的说。

    “小女出来的焦急,所以才没带丫鬟。夫人若没什么事情,小女便先走一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