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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节

      私盗圣祖遗物的名号太大,不论是卖掉了,还是拿回了家去,都是连坐的大罪。就算大张旗鼓的挨个逼问,只怕那些人也会咬牙死撑,不敢将东西拿出来。

    行宫戒严,为的就是营造出丢的东西极其金贵的假象,迫使已经将灵石偷拿出宫的宫人不得不将其转手卖出。封锁城门,则是确保灵石依旧留在城中方便寻找。

    禹城不大,可供买卖的渠道其实并不多。祭山石手掌大小,略微发青,一看便是有些年头的古物,最大的可能便是被卖到了古董商贩手里。

    “而流芳居作为名瓷巷最大的商号,影响力也是最大的,今日这一遭,那王掌柜必然四处奔走询问,即便寻不着,也会让城中人知晓,有人出高价购买碧鲜砚石。

    刘辰方是明燕时期的御用工匠,做出的砚石也多是以云纹盘龙为主,其样式是最接近祭山石的。

    “正所谓财推人走,即便是找不到真迹,也会有人拿着相似的石头来碰碰运气。传言禹城古玩界还有一条黑市,是只有行内人才知道的地方,专门倒卖的就是这些顺手拈来的物事。而灵石,极有可能参杂在其中。”

    沈衡说完,不由暗叹一句,好一招引蛇出洞,这人的心思,当真缜密。

    苏小千岁颇为赞赏的看了她一眼“还没笨到无药可救。只是有一样你没有猜对。”

    “是什么?”她虚心求教,听见他略有些惆怅的叹息“我是真的想要刘辰方的那块砚石。”

    也不知道那傻乎乎的老头能不能帮他找到。

    沈衡:“。。。”

    禹城惊现暴发户的事情一时间闹的众人皆知,除却知晓有位芝兰玉树的公子爷出高价购买刘辰方的砚石之外,那名身穿绫罗满头珠翠的奇异女子也成了坊间茶余饭后的谈资。许多人都猜测,此女极有可能是哪户金店老板的千金,也有人猜测是这次随行的某位大人的嫡女。而这位大人,不仅官大,还权倾朝野,收入颇丰。

    沈衡在得知这个消息的时候,传说中‘富可敌国的亲爹’正穿着件破旧儒袍在她面前抹眼泪。

    一边抻着脸上的褶子一边问她:“端王爷可看出了什么,要不要砍头啊。要不咱们送点礼吧,留个全尸也好啊。”

    她盯着他脸上那管将掉不掉的鼻涕,耳朵里反复回响的却是她娘时常强调的一句话。

    “你爹年轻的时候还是挺好看的,华发少年,儒雅飘然。”只觉岁月这把杀猪刀委实锋利了些,比之坊间的传言还要削骨如泥。

    连蒙带骗的将他哄走之后,听到一旁的道道略有些迟疑的说:“小姐,奴婢实在不知夫人到底看重了老爷什么?”

    她眨眼,极有学问的回了句“大概是,气质吧。内里的东西,旁人都是看不到的。”

    换来道道崇拜的赞许:“难为您想得开。”

    她笑笑,带着一种超脱尘世之外的淡然。

    她没有告诉她的是,许多年前,她也问过她娘一样的问题。且问的更为直白,她说的是:“娘,你瞎了吗?”

    那时她只有九岁,第一次跟着她娘离开挽瑕庄见到她爹。

    她的娘是挽瑕庄的庄主,十五岁闯荡江湖,十七岁便在江湖上扬名了,一把双刃剑一身绯红妆无人不识。她有一双极漂亮的眼睛,风过留痕时,眼角眉梢皆是风情。那时候她就时常想,能配上娘亲的男子,定然是这世间最英武至极的人物。

    然而,就在见到沈括的那一刻,她所有年少的幻想都破灭了。他那样瘦弱,带着文人独有的酸腐,一把折扇大冬天的扇啊扇的,带起的冷风让沈衡想抽出腰间的短剑捅死他。

    可是她娘说,这就是她爹,不管她喜不喜欢,他们今后都要在一起生活。

    娘亲将她放下之后便走了。她几个纵跃跳上房梁,居高临下的看着那个男人,心里却在暗暗希望,他能如深藏不露的大侠一般单脚点地飞上屋檐将她带下去。

    他确实上来了,但是是用爬的,怀里还死死抱着一个手臂般粗壮的梯子。他说:“衡儿,跟爹下去吧,这里太高了,爹害怕。”

    他真的是她见过的最怂的男人,她当时偷偷的想,然后拿着绳子将他吊到了房梁上。

    他也是她见过的脾气最好的男人,因为不论她犯了什么错处,他都能包容的对她微笑。

    犹记得刚回上京的时候,她闯了不少祸。最严重的一次就是将一位朝中大员的儿子给揍了,她爹当时摸着她的脑袋说,不要慌,万事有我。

    却在她睡着之后,拎着一大堆的礼品亲自去登门请罪。

    她当时全不知情,只知道每次他爹回来脸上都带着伤。

    她追问是怎么回事,他却呲牙咧嘴的说,上朝的时候没看路,摔在路边的坑里了。

    沈衡当时没说什么,只是在次日悄悄跟在他身后,眼见着那个总是将腰杆挺的直直的酸腐书生跪在那位大人的面前低声赔罪。

    那时的他,只是一名六品殿仪,在诺大的皇城之中是那样的渺小,却依旧维持着读书人的小小骄傲。

    却肯为了自己不孝的女儿几次三番的跪地屈膝。

    她没有冲上去,只是死死捂住嘴角,不让自己痛哭出声。那个时候她就告诉自己,记住,那就是你爹,是一个肯为你卑微,肯护你周全,肯为你舍弃所有尊严的男人。他不强大,却,渺小的那样伟大。

    也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沈衡开始学着端庄,学着乖巧,学着,少坑些亲爹。

    回忆让她觉得自己整个人都是纯良的,不觉对道道说了句,“我觉得,自己的性子真的越发恬淡了,温婉和善,轻易不曾动怒。”却突然听见一声尖锐的嘶吼。

    ”沈衡!你这个不知廉耻的坏女人,快些滚出来见我。”

    道道看着那个叉腰站在院子的傲娇女子,皱着眉头说:“小姐,是户部侍郎的那位千金,估计是听说您跟端王爷出去的事,特意跑来找麻烦的。”

    沈大小姐勾唇微笑,然后缓缓吐出四个字:“她奶奶的。”

    作者有话要说:  写这一章的时候突然觉得有些感慨,父亲这个词,每当回忆起来都觉得是个可以支撑整个世界的存在。小的时候,我们习惯仰望,伸着小小的手臂在他身前比划“老爸,我又长高了,快跟你一样高了。”

    真的长大之后,我却时常懊悔时光的流逝,看着他背脊微弯,看着岁月的痕迹爬上他不再年轻的容颜。那些错综复杂的褶皱,有几条是因为我的少不更事而添上的,那些花白的头发,又有多少根是为了生计而奔波出来的。

    他总是那么不善于表达,甚至没有说过一句煽情的我爱你,却一直一直站在我们身边,指引我们最正确的方向。

    时光荏苒,真的,再慢些吧,别让他再老了,如果可以,我也想用青春换你岁月长留。

    老爸,小盎想你了,一定要好好的,我永远爱你。

    ☆、第十章超度你

    说到沈衡同这位户部侍郎的千金,其实梁子结的也不算多深。只不过一个是没吃过亏的性子,一个是不肯吃亏的性子,导致了两人总不能和平共存。

    跟刘雅君的第一次见面,是在左都御史老母的寿宴上,因着这位老夫人是将门出身,所以对门第也没那么多讲究,一条红木长桌便招呼着坐了。刘雅君当时与她比邻而居,初次见面就对沈衡翻了个大大的白眼。原因是,她爹的官职太小了,跟她同席,刘千金觉得污了她的排场。

    沈大小姐那时候刚学会端庄,满大方的由着她多占了一个人的席位,自己埋头吃饭。可是有的人天生就是高姿态惯了的,一边不屑的冷哼一边教育自己的丫鬟道:“平日里我总说你的吃相不好,为的就是监督你莫在外头丢人。如今你看了这小门小户的做派,可知道我说的是对的了。”

    刘雅君说这话的时候,并没有刻意压低音色,不光是沈衡,就连在旁坐着的几个官家小姐都听见了,不觉就是一阵窃窃私语。

    闺门聚会,本就是一大堆的姑娘媳妇拼爹拼家室的地方。坊间说,得了些权势的人都眼高于顶,殊不知这皇城根底下的‘朱门’家眷们,那都是开了天眼的。

    先敬顶戴花翎,后敬罗衣穿戴,所谓的人品德行,就算你有,人家也懒得关心了。

    道道站在一旁气的眼圈通红,沈衡却依旧置若罔闻。这一谦让的行为,当时被刘千金判定为怂包,转脸跟旁人讨论脂粉去了。

    宴席过半,老夫人命家里的孙女下来招待,刘雅君堆着满脸的笑意对御史千金说:“前不久刚听说姐姐诞下位千金,怎地今日没有带过来,不知打算何时办满月酒,也好让妹妹跟着沾些喜气。”

    这本是句巴结的话,不料对方当场就冷了脸,不嫌不淡的说:“刘家姑娘还没成婚呢,沾的什么喜气,难不成人还未嫁便急着沾胎气吗?”未及,也没给个好脸色,直接摔了脸子走了。

    一旁张都尉的妹妹连忙拉了她一把,小声道:“怎地说话这样不知轻重,这位御史千金前些时日生的姑娘是位哑女,为此遭了夫家不少冷眼,知道的人没人敢提的,快别再说那样的话了。”

    刘雅君听后煞白了一张脸,非但没领她的情,反倒张嘴就骂:“你早知道怎么不与我说,平白看我出丑,可见你也不是什么好货色。”

    张都尉的妹妹平日就是个温吞的性子,好心提点倒遭了骂,一张脸也憋的通红。没承想那人说的倒越发来了气,直接冲过来就要推她。

    眼见要撞到桌角时,只觉被什么人拖了一把,这才稳稳站住。抬眼对上的,就是一张清清秀秀的笑脸。

    刘雅君没想到沈衡敢帮她,更觉迁怒。

    “姓沈的,我教训旁人跟你有什么干系,少在那里多管闲事,仔细我火起来,连你一块收拾了。”

    沈衡却压根没看她,一面塞了几块果品在道道手上,一面认真的说“我时常跟你讲,有的吃的时候就赶紧吃,为的就是教会你在外头少言寡语免惹是非,你现下品出意思来了吧。”

    声音也不是很大,但是长了耳朵的人,都默默的偷笑了。

    至此,彻底宣告了两人将近十年的‘宅斗’之战。其实照沈衡的想法,这事真的无甚好计较的,不过就是一句话两句话的事。奈何刘千金记性实在好,每逢遇见都要找上些麻烦。

    开始的时候,沈大小姐还本着一颗普渡众生的心态在包容,在发现这位度起来确实艰难之后也只得放弃了。

    但每次的开场白,都会尽量用的和谐一些。

    “今早就瞧着喜鹊在枝头叽叽喳喳的叫着,我还思量着是什么好事上门,原是刘大人的千金要来,当真是喜庆,快请屋里坐着。”沈衡满面春风的迎出去,言语之间满是和气。

    刘雅君站在院子里却黑透了一张脸。

    她站在这儿有些时候了,沈衡却直到她喊的嗓子冒烟了才慢悠悠的晃出来,分明就是故意晾着她的。

    当下便道:“你少同我来这套,本姑娘站在太阳底下晒着的时候怎么没见你出来。我也懒得同你这种口蜜腹剑的人扯皮,只问你,到底是怎么趁我不备勾搭上端王千岁的。”

    刚得知这个消息的时候,她气的半死,实在想不通怎么会让一个区区四品典仪官的女儿占了先机。

    众所周知,这位庆元朝十六岁便封了王爵的年轻皇子,是最有可能成为储君的人。多少官家小姐想要巴结都没这样的机会,这次趁着泰山之行,他爹特意摔坏了脚踝,为的就是有个名正言顺的理由带上她去。

    正二品以上的朝官,都可以住在行宫,她在里面转的腿都快断掉了也没能‘偶遇’到这位王爷。哪里知晓,没多久便传出了千岁爷带着沈括的女儿逛大街的消息,哪里能咽的下这口恶气。

    她这边肝火烧的正旺,那边的沈衡却已经找了处荫凉地方坐下了,一边喝着梅子汤一边对她招手。

    “仔细晒到了,过来坐。”

    一拳打在棉花上的滋味比直接挨揍都要憋闷,刘雅君被气的不上不下,瞪着眼斥道:“我是注定要当王爷侧室的人,如你这样的身份,就少想着高攀了,别以为王爷带你出去一趟便了不得了,殊不知爷们就是拿你逗趣呢。上京大家闺秀多了去了,你不使手段,如何叫的动王爷。”

    炎夏还是酸梅汤最解暑,沈衡抿了抿嘴角,又喝了一口。

    刘雅君被晒的发燥,又坚决不愿跟沈衡站在一块阴凉地下,再眼见着她那悠哉悠哉的样子,不由大怒:“怎么,勾引的手段实在不入流,所以没脸说是吗。说来也是,就你们那个家风能□□出什么样的女儿,无非就是做些个偷鸡摸狗的下流勾当罢了。”

    “勾引这种事,本来就是不入流的。如刘千金这般,能将不入流的东西做的如此入流的,也确实少见。”沈衡换了个更舒服的姿势,靠在葡萄藤下的竹椅上。

    “听说前些日子你在行宫里穿了身薄纱在河边晃荡,被侍卫当成女鬼给抓了。刘大人赶到牢里的时候,道士正在做法事超度你。我听后觉得十分敬佩,多次想去行宫探你,转念一想,你未见得愿意我偷学了你的‘独门技艺’便只得作罢了。

    如今看来,这种事还是直来直去的好,刘千金就是做的太雅了,反而失了些该有的情调了。”

    沈大小姐向来认为,被黑不如自黑。左右都是个黑锅,今天背跟明天背又有什么区别。

    刘雅君每次找沈衡吵架,几乎都是败北。你说正经的,她绕的比你还正经,你说下三滥的,她比你还要下三滥。比脸皮,她压根没有,比节操,那东西是个什么玩应?荤素通吃,引经据典,说白了,那就是个满嘴跑马的人,但是,你能把她咋地?

    都说官大一级压死人,但是你也得压得着啊。自从她跟沈衡交恶之后,一直想让她爹找机会给沈括小鞋穿。但是人家一个给皇家摆祭坛的礼官,一不算文臣,二不算武将,三不收贿赂,四不敢贪污,压根就没本可参。

    刘雅君气的跺脚,张口就是一句:“你莫忘了,自己是个什么身份,先不说你爹那官职,给端王抬个妾侍都算抬举你。单说你当年被退婚,让人从夫家抬回来就不是什么秘密的事。也不看看自己的门第,丞相嫡子也是你能攀的上的?”

    作者有话要说:

    ☆、第十一章棋逢对手

    这事,足有三年不曾被人提起过了。倒不是顾虑到沈家的颜面,而是顾及着丞相家的颜面。一个女子的声名说到底,还是不如显赫的权势值钱。

    沈衡笑笑,抬起头对刘雅君说:“你不提,我倒是忘了自己二八年华的时候还嫁过了。不论结果如何,也算是坐过一回八抬大轿的人。要我说,你也别挑三拣四的了,放着好好的正门不进,何苦走那侧室的偏门。”

    刘雅君没想到沈衡在这件事上也能如此看得开,一时反倒没了话说,眼看着她说完就要回屋,连忙扯住她的袖口道。

    “我走哪个门跟你没关系,左右都是你做梦也进不去的便是了。还有件事你不知道吧,林曦和后来娶进门的那位又怀了身子了,当初还说什么青梅竹马,眼皮子底下的人都看不住,可见林大公子也从未真正将你放在心上过。”

    紧攥在衣袖上的手突然一痛,刘雅君反应过来时,沈衡已经在敛衽抚平衣服上的褶皱了。

    “刘雅君。”她突然慢条斯理的唤她,面上是鲜有的正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