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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1节

      刚才她用精神力观察中年妇女的肝脏,发现比上次看到时好了不少,怀疑上次喝了灵液后,激发了她的免疫力。

    倒不是舍不得花一点灵液,如果她能慢慢恢复,叶纤红怀疑这样对她更好,所以决定观察一段时间再说。

    回到家里,准备了礼物,去找诗诗姐。

    “小红,从滇省回来了?”看到叶纤红进门,苏思诗笑着迎接道。

    最近身体越来越好,她在家里闷得慌,想找叶纤红一起去开发那边的荒山。

    只是天气太热,才一直忍着。

    “怎么,你也想去啊!”叶纤红调笑了一句。“大宝小宝还没断奶,你还是别想了。等明年夏天,说不定可以一起去了。”

    话虽然这样说,孩子没有上幼儿园,做妈的不可能独自去远方,除非生活所逼,迫不得已。

    “我可以带着他们一起去啊!”苏思诗没好气地回答。

    以及跟叶纤红交往,她还有点缩手小缩脚,主要是怕失去这个唯一的好友。

    现在两人熟悉了,她也知道了叶纤红的性格,所以说话少了许多顾忌。

    “那行,过几天我们去深城玩,把大宝小宝带上。”叶纤红笑着嚷道。

    深城她一直很想去,去看看前世工作和生活过的地方,去看看那些老朋友,只是没法确认那些人,现在是在老家,还是已经到了深城?

    毕竟前世这个时候,她还在虞城,几年后她才去了那边。

    特别是微电机这个行业,是她前世接触时间最长的行业,很想在老家也开一家,所以得去那边挖人。

    “你来真的啊!”见叶纤红认真起来了,苏思诗马上怂了。“还是等大宝小宝长大一点,才一起去吧!”

    吃了午饭,给宝宝喂了奶,两人一起出门,到周围透气。

    小区离曹娥江很近,江边的景色不错,找个有树荫的地方走走,非常舒爽。

    “小红,我们把那个世外桃源建起来,你不会也想跟我一样,准备在那边生活吧!”苏思诗这几天突然想到这个问题,非常好奇。

    自己现在已经这个年纪了,又成了全职妈妈,所以有个农家乐玩玩,是个不错的选择。

    小红今年才二十,没必要这么早退隐江湖吧?

    人家女孩子这个年纪,最喜欢去大城市,她公司越来越大,去沪市生活还差不多。

    “你又不是不了解我。”叶纤红无奈地回答。“对于那些浮夸的东西,我兴趣不大,反倒喜欢农家生活,所以以后工作重心会放在这边,公司交给手下去管就行了。”

    当然最主要的原因,是有了空间后,却没办法利用起来,有些可惜。

    等到那边建好后,慢慢把空间的东西拿出一点,加工成半成品,高价卖出去,给外面一个接受和缓冲的过程。

    当然最核心的东西,她依然不会拿出来,最多像以前的面膜一样,造福一部分人。

    想到这边以后会建成江边公园,叶纤红觉得有钱可以在周围搞几块地,到时建一座精品小区,倒是个不错的主意。

    反正现在这边很多地方没好好规划,拿地也比较方便。

    两人随意聊了一会,苏思诗在家闷得慌的情绪,也好了许多,两人这才回到家里。

    这次过来,除了带了一些滇省的特产,还带了不少空间产的宝贝,包括自制的果酒。

    用烧酒泡的果酒,她现在不能喝,米酒泡的就没问题了。

    第九十四章高家来人

    银饰柜子安排进服装店后,没过几天,第一批加工完成的银饰就收到了。

    于是摆上柜台,开始正式销售。

    安安知道后,叫上张建盛和徐志豪,也不再卖衣服了,专门过来卖自己设计的银饰。

    叶纤红剪了皮绳,给三人各挑了一款挂在脖子上,给他们当装饰用。

    张建盛挂上去后,有些害羞,想放进衣服里面,被叶纤红阻止了。

    这是要给客人看效果的,怎么可以藏起来?

    徐志豪倒是非常喜欢,站在镜子前,自恋了很久,感觉自己变帅了。

    “你们三人一起上班,就浪费了,分成两班吧。”叶纤红叫店长给三人排了班,一个早班,一个中班,一个晚班。

    中间有不少时间是重叠的,这样不会浪费时间。

    三人自然也没意见。

    因为提前给店里的员工,进行过相关的培训,所以有人买衣服时,就会推荐搭配用的银饰。

    大多数人看了安安他们戴上的效果后,都有些心动。

    店里又承诺这是纯银饰品,可以保值。

    银器跟服装不一样,服装穿旧了只能扔了,而银饰可以一直保存下去,甚至将来给自己的孩子。

    这样一宣传,大家又觉得这一百来块钱,并不算太贵,只要手头宽裕的,都会买一件佩戴。

    有的人自己买了之后,又给对象也买一条,这样既讨好了对方,又等于公开了情侣身份,一举两得。

    考虑到有人买了送人,叶纤红又去订了一些包装礼盒,这样送人更有面子。

    慢慢地,销售开始流行开来,每天都能卖出不少。

    这天傍晚,叶纤红在家做晚饭,看到胡向阳开门进来,朝着厨房嚷道:“小红,有人找你。”

    “谁啊?”叶纤红从厨房探出头问。

    只见胡向阳的身后,跟着一个二十七八岁的男人,个子比较高大,气质跟肖东灿很像,应该也是京城那边的人。

    “你就是叶纤红小姐?”那个男人看到叶纤红,有些夸张地叫嚷道。

    他真的有点不敢相信,那个能一脚踢飞林轩的女孩子,居然长得得纤弱秀气。

    又觉得这样有些失礼,于是站在离叶纤红不远的地方,有些不知所措。

    “你是?”叶纤红好奇地望了他一眼,生面孔,自己应该没见过他。

    可是看脸又感觉有些熟悉,非常怪异。

    “我叫高敏才,我爸叫高爱中。”男子热切地自我介绍。“高敏瑜是我的堂妹——”

    叶纤红一下子反应过来,为什么会有熟悉的感觉,原来他跟高敏瑜长得有些相像。

    心里突然警惕起来,他找自己干什么?难道已经知道了自己的身份?

    “我回家时,看到他在小区问路,听说找你,就带回来了。”胡向阳回答道。

    他跟高敏才自然是认识的,只是十多年未见,相貌变化有些大,一时没认出来了。

    听说他代表高家,过来向叶纤红认错,又不好赶他走,于是带回来了。

    “我堂妹从小被二叔惯坏了,脾气比较差,做事也有些不计后果。”高敏才此时已冷静下来,把手里的袋子放到桌上,认真地说道。“我今天代表高家,特意来向叶小姐道歉。”

    堂妹因为胡向阳,跟这个女孩子结了怨,居然想借刀林家兄弟的手,伤害叶纤红。

    谁知道反而被叶纤红打了脸,而连累了帮她出头的林家兄弟。

    要知道林家兄弟可是卫老爷子的亲外孙,得罪了他们,能得什么好?

    家里知道这件事,非常担心,怕她迁怒于高家,同时也怕卫家找他们的麻烦。

    意外的是,林家兄弟被卫老爷子教训了一顿,并没有人来追究堂妹的责任,更没有人找高家的麻烦。

    高家人商量来商量去,想不出原因,最后只好先看看风向,再做道理。

    直到偶尔有人传出卫老爷子特别喜欢那个女孩子,待她像亲孙女似的,比亲外孙还要亲,他们才害怕了。

    最后决定派高敏才过来赔礼道谢。

    选择让他过来,一方面他是高家的嫡长子,可以代表高家说话。另一方面,他现在已是正科级干部,待人处事相对比较老练,性格又比较温和,不容易出差错。

    “这件事过去这么久了,我都快忘记了。”知道他的来意后,叶纤红有些哭笑不得。

    只要不是来认亲的,她就放心了。

    不过对高家的印象,又差了一些。

    他这个时候才过来,估计是知道了自己跟卫家的关系,所以不得不才来的吧!

    有些事不可能一直瞒过所有人,卫家替自己出头的事,时间久了,大家肯定也猜到了。

    说到底,他们的道歉没有一点诚意。

    如果真是觉得高敏瑜错了,早就应该过来道谢了,何必拖到现在。

    说到底,还是在看风向,最后觉得不来不行了,所以才不得不上门。

    高敏才被她说得汗颜,又不敢反驳,只好低下头。

    来时家里有交待,要他一定要忍耐,别因为一时之气,让事情变得不可收拾。

    “好,我接受你的道歉。”叶纤红尽管不喜欢高家,但是从血缘上来讲,这人还是自己的堂哥,看情形还是个比较实在的人,不想再让他为难。“你回去吧!”

    早已抱着跟高家敬而远之的态度,不承认关系,也不来往,免得接触久了,关系被戳穿。

    “那行,我马上离开。”高敏才一听,如逢大赦,连忙转身准备离开。

    “东西带走吧!”叶纤红指指桌上的东西叫道。

    不管是什么,她都不想要高家的东西。

    “这是高家的一点心意。”高敏才不肯拿,准备出门。

    胡向阳随手提起,跑过去塞到他手。

    小红不想跟高家有任何瓜葛,如果留下礼物,让她睹物思人,反而坏心情。

    高敏才不得已,只好拿了礼物离开。

    “你没事吧!”胡向阳回来时,看到叶纤红在厨房发愣,担心地问。

    他会把高敏才带回来,是考虑到影响。

    与其让他在外面到处问叶纤红的住处,还不如自己直接带上来,说清楚事情之后,马上让他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