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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4节

      看着爷俩的尸骨,忍不住再次泪洒当场。在她心里,和她结婚那位就是她爱过的那个人,是孩子们的父亲。

    而另一个,是她弑夫杀子的仇人……

    从墓地离开,严华华拖着自己的小行李箱去了巡逻车站处等车,她要跟巡逻车回梅林村。今天一早她就去了余岚工作的地方道别,那时候的余薇还在梦中。

    距离现在,已经过去大半天了。

    “哎,你们知道吗?余岚逃了。”

    严华华一愣,下意识地望向身边几个闲聊的男人。

    他们在车站工作,负责站台的卫生,还有搬搬抬抬、把变异兽抽筋剥皮等体力活。一个个面部黝黑,身形看起来有些矮小,但精瘦结实,脸上微露笑意。

    “听说她亲妹被从京城来的官员看中,城主要用她换取盐田一年的使用权。早上去逮人时,到了余家发现人去楼空,姐妹俩都跑了。”八成是余岚收到风声,提前回来把人带走的。

    无人知道内幕如何,大家都是人云亦云地传着。

    “啊?不过余岚是好人。”

    “好人也不该拿全城利益开玩笑,那是咱们每天需要的食用盐。她把自己妹子带走了,代替她的也是别人家的女儿或者妹妹。”

    “就是,希望城主能把人逮到。”

    “难了,据说余氏姐妹都是异能者,早就跑远了。”

    吧啦吧啦,严华华已无心再听,替余岚感到一丝惋惜。她今早去农场,把余薇给自己晶核的意图说了一遍。并告诉余岚,柏少华已经猜到余薇的用意。

    对柏少华来说,当初留着余薇是为了麻痹几位亲哥,后来是给余岚面子。事到如今她还不安分,那么他爱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余岚的面子已不好使。

    今天早上,严华华把事情告诉余岚,劝她别再管余薇。

    之前一直看不透,如今严华华发现,余家的祸说不定真是余薇惹来的。如果余岚还管她,说不定连自己的命一并搭上。

    “死性不改,她造的孽,让她自己承担。”余岚当时相当气愤。

    没想到,严华华刚离开,她便回家带妹子逃了。

    严华华望着眼前的人来人往,心中仅仅一点遗憾,没有不安。她原以为余薇不像余岚说的那么自私疯癫,以为余薇把晶核给自己是一片好心,没想到是另有目的。

    既如此,就别怪她反咬一口。

    当然,这一口,将她和余岚之间的情分一并咬掉了。

    虽然余薇作死,终究是余岚的亲妹……

    而此刻,余氏姐妹逃出伯爵城很远了,如今正在一栋废墟里休息。一起的还有两名女异能者,其中一位是外国妹子,因不满城主把女性当成物品而离开。

    “姐,你是不是听错了?”余薇不太相信。

    她在睡梦中被亲姐一巴掌打醒,然后糊里糊涂地开始亡命天涯的旅程。外边特别热,让她手里的面包更加难以下咽,“华姐呢?不如让她帮咱们求求情。”

    “你以为谁都是你亲姐。”余岚态度冷淡,望着前方吉凶未卜的路,撕着手中的面包慢慢吃着,不曾看亲妹一眼。

    她不怪严华华,不再责怪亲妹的作。有些行为是出自本能,做了就不后悔。而且,从离开伯爵城的那一刻起,她满脑子想的是如何在外边活下去。

    不过,余薇不似亲姐那般淡定,她对目前的艰难处境特别排斥反感。何况她在严华华身上浪费了一枚红晶,就这么走了岂不很可惜?

    越想越气,天气闷热难受,她不由语带哭腔,“要不咱们回梅林村,最多我以后不露面了……”

    正说着,从外边进来两位妹子,她们刚才到外边试图寻找水源。找是找到了,河里有尸体,就算她们带着水质过滤器也喝不下。

    “哎?怎么哭了?”见余薇眼眶红红的,一位妹子惊讶地问。

    “她想家了。”余岚微笑说,“如何,水还能喝吗?”

    两位妹子皆摇摇头,“不能,太脏了。”

    坐下来后,那位洋妹子打开自己的纯净水喝了一小口,润润干裂的唇瓣笑道:“不知伯爵城里现在怎样了,如果那些流言能够唤醒认命的女性就好了。”

    “没那么容易,你也看到外边是什么环境,有几个人受得住?”另一位妹子笑说。

    不错,流言是她们放的。

    先是在同事之间传播,一传十,十传百,很快便能全城皆知。目的是为了挑起女性群体的愤怒,可惜效果甚微,这一点从同事们的态度便可看出来。

    大家都觉得她们疯了,所以她们索性离开那里。

    她们相信,天下之大,总有一个肯为女性发声的地方。如果没有,她们宁可死在外边也不当物品。

    余薇听罢苦着一张脸,心里暗骂犯贱,放着舒服日子不过,非要到外边自讨苦吃。

    但她面上不敢说什么,只暗暗祈祷自己姐妹一路平安,希望老天爷让两位作死的妹子吃尽苦头,早日回头。

    起码别连累自己,她是无辜的……

    第1024章

    烈日当空,陆地的温度实在太高,水路倒是清爽,但要适应水面的浮尸和一股腐烂的味道。

    “呜,呜呜——”一名孕妇口中咬着东西痛哼。

    “容姐,热水热水——”

    “来了来了。”

    这是一艘小型观光船,船上有孕妇在生产,除了三位已婚妇人,另外三名未婚妹子手忙脚乱。掌舵人是柏少君,他和小洋在驾驶台十分淡定地开着船。

    这船是苏杏家的,装在婷玉的空间里。

    “生孩子好痛啊!”小洋瞄瞄船舱的方向,心有余悸,“还好我是男生。”

    柏少君噗哧地笑了,摸摸他的小脑袋,“以后记得对媳妇好一点。”

    “嗯。”小洋认真地点头,“像这位阿姨的丈夫应该打一辈子光棍。”

    这就不好说了,柏少君笑笑不说话。

    愿望是美好的,但在现实中,负心人一般过得都比较好,尤其在这种时候。

    随着新生婴儿的一声啼哭,小洋眼睛亮了,“我去看看。”扔下船长跑去船舱。

    孕妇是他们在一个小村的泥墙外捡的,村里人见她快生了,担心她分娩的嚎叫与婴儿的啼哭引来丧尸和变异兽,只能把她赶出村子。

    她男人身强力壮,赶她出村是大家一致达成的意见,他无力反抗。况且他有子嗣,有原配,原配生的孩子都已经长大,听得懂人话,没必要为了她冒险。

    孕妇是隔壁村过来避难的,代价是成为村里男人的其中一个女人。男人平时房事不想做防范措施,如果女人不小心怀了,要么早早流掉,要么撵出村子。

    孕妇叫董杏梅,她怀孩子的时候还没有这条规定。在她即将临盆时,村人才意识到危险定下那条村规,而她和孩子便成了祭村规的第一个牺牲品。

    恰巧苏杏等人路过把她捡了去,连村子都没进。

    但村口的牌坊,简单的泥坯围墙,四周的荒凉全被苏杏拍下。还有孕妇独自坐在村外等死的绝望与无助神态,她都一一做了记录。

    她不谴责村民,人性沦落至此完全是环境所迫。换成自己当了村长,未必做得比别人好。

    实在要怨的话,只能怨那个让孕妇怀孕的男人是个渣。

    她和大家知道孕妇生产时的危险,因此决定改走水路。哪怕孕妇痛得尖叫,岸边的丧尸顶多跳进河里,追不上。

    结果才上船一天,孕妇便开始发作。

    幸好有婷玉在,她和苏杏都是生过孩子的,其他人在她俩的指挥下总算应付过去。婴儿出生后,孕妇的卫生交给朱雀、容清菡,云非雪配合柏少君开船。

    水芍药要负责大家的饮食,无法顾及太多。

    婷玉和苏杏自然是逗孩子玩,虽然新生儿每时每刻都在睡,没什么好逗的。支使朱、容两人干活,她俩无压力,救命之恩不望报,一同走当然要干活了。

    不过,婴孩的诞生意味着她们今趟旅程要提前结束。

    因为婷玉的空间没有母婴需要的东西,比如尿布、奶粉之类,裹着婴儿的还是成年人的衣服和薄毯子。

    “若实在不行,我回村里的仓库走一趟。”苏杏抱着孩子说,云岭村的仓库有婴孩用品,给村里那群小媳妇们准备的。

    “那还不如直接回庄,庄里什么都有。”婷玉不同意,摸摸正在熟睡中的婴孩脸蛋,“我倒希望继续走,这孩子生在艰苦年代,要从小吃些苦头适应一下。”

    这种年代还娇养等于害了孩子。

    “要的要的,”靠在两人身边的小洋说,“像我这样的最可怜了,在家天天啃萝卜,现在啃莲藕,脑子里想的却是隔壁肯德基的鸡腿堡,那滋味……唉。”

    真是往事不堪回首,他叹了一口气无奈地摇摇头。

    人口太多,顿顿煮饭吃太奢侈了。水芍药偶尔催长一缸莲,生啃莲藕也清甜。用的是纯净水,河水不干净不敢喝。

    小洋的童言童语逗得年过半百的姐妹俩忍俊不禁,婷玉揪揪他的小耳朵,笑道:“没事,回到庄里让宝叔叔给你做烧烤吃。”

    “我就要一只鸡腿行了。”他不贪心。

    这时,一直在安静旁听的容清菡忍不住问:“你们不是来自伯爵城吗?”为嘛这些人老说回村,回巫子庄?从未听她们提伯爵城的事。

    苏杏和婷玉相视一笑,向她解释说:“抱歉,当时那种情况我不得不那样说。我们来自农村,跟伯爵城是邻居。有熟人在里边工作,拿几件制服并不难。”

    “既然是邻居,你们为什么还出来?”容清菡很好奇,“我听说伯爵城里有耕地,很多生活设施跟太平年代没什么区别。”

    婷玉不想多费唇舌,苏杏倒是笑盈盈地告诉她,“我们的孩子在东部,自然要跟他们在一起。伯爵城怎样跟我们无关,别人家再好也比不过自己的家。”

    “那他呢?”容清菡的眼睛往驾驶台方向瞄了瞄,暗指柏少君。

    “他是我朋友,自然跟我在一起。”面对她的追问,苏杏不厌其烦地回答。

    呵呵,容清菡一时不知该说什么好,最后讪讪地说:“我出去透透气。”说罢便出去了,再追问下去会惹人反感的。

    她走出甲板上看风景,两岸的绿色正在死去,放眼望去尽是一片枯黄。连河边的草都失去生机,大片大片地腐烂在河里。

    树叶枯黄掉落,整座山已经光秃秃,清晰可见几只丧尸在缓慢走动。它们听见河里有声音,纷纷驻足而望,随后卟嗵卟嗵地往河里跳,咕噜咕噜地往下沉。

    还好它们游泳技术不行,否则真是卧里个槽,这便是她们选择水路的原因。

    “容姐。”

    是朱雀,容清菡不必回头也知道。

    朱雀是一名十多岁的女孩,有点胆小怕死,但会瞬移,大家因此不敢排斥小看她。朱雀的名字是她自己改的,动漫看多的缘故。

    “容姐,我们什么时候去救莲姐她们?都几天了,不知她们现在怎么样。”想起队友,朱雀有点失落。

    “还能怎样?要么送人,要么被强迫生子。”容清菡冷笑,“只有我们俩等于送死。”

    “那怎么办?我问过她们……”朱雀瞄瞄船舱里,悄声说,“她们不肯去,说要赶路回家。容姐,她们好像不是伯爵城的,不过那老太太的孩子是混血儿……”

    她们在闲聊的时候,朱雀显摆自己的见多识广,讲述各大小基地有哪些英雄豪杰,甚至基地的太子爷长什么模样,有多帅气。

    于是水芍药说苏姨的儿女最漂亮,是混血界的翘楚,险些把她给笑死。混血儿长得再好也不耐老,而且年老的时候忒难看,看看那些混血明星就知道了。